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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舒城县种子管理现状、存在问题及发展建议

2023-02-18赵晓东

中国种业 2023年12期
关键词:舒城县菌种食用菌

赵晓东

(安徽省舒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舒城231300)

种子是中国农村科技向生产力转化的主要生产资料和纽带,对发展现代农业和乡村经济,保护粮食安全都有着难以比拟的重要意义。种子品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作物生产的安全,关系到农作物增产和农户增收。近年来,随着种子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种子体系进一步健全,种子各方面工作得到了明显加强。但随着种子经营单位和销售网点的增加,也进一步加大了种子管理工作的难度,坑农害农、假劣种子案件时有发生,给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增收带来负面影响。为此要深刻意识到种子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及必要性,严格贯彻落实有关要求,把加强种子管理作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粮食安全的基础性和战略性措施来抓,切实加大种子市场监管力度,不断提升优新品种推广效率,为促进经济良性发展、构建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秩序提供有力保障。

1 舒城县种子市场现状

据调查,全县现有办证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企业2 家,即舒城县种子公司、安徽勤本农业有限责任公司,舒城县种子公司生产范围为主要农作物种子,其中稻种有13 个品种,小麦种有3 个品种。安徽勤本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范围为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其中油菜种有4 个品种,西瓜种有2 个品种,蚕豆种有1 个品种。全县21 个乡镇1 个开发区392 个行政村经销代理商9 家(含县种子公司),县、乡、村3 级种子经营网点200 家左右,年供种量达600 万kg 以上。已办证的食用菌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有1 家,即舒丰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舒城县桃溪镇现代农业园区内,生产品种范围包括平菇、香菇、灵芝、秀珍菇、桑黄和猴头菇,目前只生产秀珍菇和平菇菌种(母种),年生产量60 万kg 左右。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农作物种子存在标签标识不规范、种植区域不符合等问题,还有部分商户出现拆包销售。(2)部分商户对种子建立进货档案、销售台账及生产经营备案不重视,不按照规范进行操作,造成进货档案和销售台账不齐全或信息填写不完善、不规范,生产经营备案时无法规范使用种业通APP;有些经营者分不清经营不分装备案和受委托代销备案,且上传的资料不清晰、不完整等,经多次培训后效果也不明显。(3)经营网点的经营者普遍年龄偏高,受教育程度偏低,大部分是初中及以下学历,理论水平不高,对品种特征特性了解不足,难以按照群众的需求合理推荐品种。(4)生产经营者的社会诚信度、农民自身保护意识仍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农资经销连锁店的从业者业务素质低下,仍在利益的驱使下售卖虚假农资产品。有些农户在购买农资后,缺乏索取发票的习惯,在遇到产品质量问题时拿不出投诉、理赔的真凭实据,无法保障自身利益[1]。(5)基层种子管理人员编制紧张,主要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部分人员构成,管理量大任务重,且管理人员普遍缺乏食用菌专业知识,食用菌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异常紧缺。

3 舒城县种子管理主要举措成效

3.1 开展种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舒城县种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县农业农村局经研究决定成立了县种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导组,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组成,负责种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领导和监督协调,制定了种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负责对种子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等工作,做到了明确责任、分工负责,确保了此项行动的顺利开展。种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围绕市场监管、质量监督、品种管理、违法查处及纠纷调解等主要职责开展工作。以伪造、变造、出租买卖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无生产经营许可证、无备案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套牌侵权、未审先推、超区域推广,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和无标签(白皮袋)、散装种子等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种子生产企业、经营门店、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等市场主体为整治重点;以档案资料不健全、标签标识不规范等为突破口,整体推进种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2]。

3.2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舒城县农业农村局召开了全县种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部署会,对全县种子经营户进行种子突出问题宣传,并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市各项种子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党的各项惠农政策,同步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认真接待群众的投诉举报。以春季农资打假、种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深入乡镇精心组织搭建的宣传台,2023年开展5 次专题宣讲,发放宣传明白纸3000 多份,张贴宣传彩页600 多份,举办培训会3 场,培训人员400 余人,并结合高素质农民培训开展《种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利用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讲解基本的种子知识,识别未审(认)定种子的方法。经过扎实有效的宣传动员,让广大人民群众对种子质量安全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提高了大家区分种子真伪的能力,树立了正确全面的种子维权观念。

3.3 开展执法检查对全县重点区域种子市场进行检查,以未审先推、标签标识不规范、以假充真、销售发票不开具等违法违规行为为整治重点,要求全县种子经营户经营的种子进行建档,杜绝未审先推、假劣种子的销售,从源头上确保了种子的质量[3]。对各批发商的种子仓库采取不定期检查,依法处理不合规种子。对全县种子生产企业、批发商、零售户开展重点检查,并对种子生产企业办证资质进行现场核查,主要查看了厂房、加工设备、检验室等情况,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具备办理许可证的条件。对食用菌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检查,包括办证资质核查、生产档案检查、生产现场和规章制度检查等。截至2023 年7 月底,共检查种子经营门店160 家,填写依法经营承诺书160 份,完成上级安排的5 个水稻品种种子监督抽检,下一步将继续完成省市安排的油菜、小麦种子等监督抽查。在执法检查中共发出8 份整改通知书,查处假冒授权品种案件1 起,正在调查涉嫌销售应当审定而未审定种子案件1 起,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

3.4 落实网格化管理2022 年制定了种子市场网格化监管方案,明确了网格划分和任务分工。进一步完善落实县、乡、村3 级种子经营网格化监管职责,做到每个门店张贴网格化管理公示牌,实现种子市场监管的制度化、责任化、规范化,建立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体系,做到层层负责,网格到底,责任到人,全面覆盖,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全县种子市场监管整体水平不断提高。种子市场网格化管理模式让农资市场的良好秩序得到有效维护,保障了农民用上放心农资,为稳定粮食生产、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奠定了坚实基础。

3.5 严肃纪律,依法行政在种子市场管理中,管理人员严格按照《种子法》及其有关文件精神执行,规范案件办理,坚持做到“有案必立,有案必查,有案必严”。没有发生一起从事和参与制种、经营活动的违纪违规事件,奠定了公正执法的基础。在种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统筹推进。通过种子市场的专项整治,较好地锤炼了管理人员的水平,统一制作了种子经营档案台帐并发放到经营户手中,较好地规范了经销商的经营行为,实实在在保障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4 发展建议

4.1 高度重视农作物种子和食用菌菌种管理工作种子是农业的“芯片”,农作物种子和食用菌菌种管理是产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种业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强化农作物种子源头管理和食用菌菌种管理,规范农作物种子和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确保质量安全,对于维护生产经营主体利益、推动产业又好又快发展至关重要。务必深化认识、提升站位,明确管理机构、健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全力抓好农作物种子管理和食用菌栽培工作。

4.2 进一步理顺种子管理部门的职责趁着机构改革的契机,明确种子管理工作的具体部门及对应人员,理清各内设部门的详细职能,严格按照本地编办出台的三定方案执行,加强部门间配合与协作,做到权责清晰,各司其职,到位不越位,避免出现推诿扯皮,分工不明确及协作不畅的情况。同时结合舒城县种子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招录或培养食用菌专业方面的管理及技术人员。

4.3 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许可管理

4.3.1 严格许可审核从事农作物种子、食用菌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食用菌生产经营许可证。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把关,做好农作物种子、食用菌母种原种生产经营许可审核和栽培种生产经营许可核发工作,省农业农村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审核。县级食用菌栽培种许可核发要及时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对单位和个人只从事食用菌种植、栽培经营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落实备案制度。

4.3.2 加强进货档案和生产经营档案管理按照《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和《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食用菌菌种、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相关档案管理制度,并做到制度上墙,指导督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进货档案及生产经营档案,并做到按时更新,作为加强管理和备查的基础和依据。

4.4 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4.4.1 强化生产管理督促辖区内农作物种子和食用菌菌种生产主体严格按照生产技术规程要求及相关标准进行生产。大力推进农作物种子和食用菌菌种专业化生产、社会化服务,注重培育壮大农作物种子繁育基地、养菌工厂和菌种生产经营主体,以此为依托重点推广“五统一分”(菌种统供、菌棒(袋)统制、集中养菌、统一技术、分户生产)的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模式。

4.4.2 强化标签管理加强农作物种子跟踪管理和食用菌菌种跟踪管理,推行质量可追溯体系[4]。商品种子和菌种应当加贴标签,标注品种名、产地、等级、质量指标、生产经营许可证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内容。标签标注内容应符合种子的生产、销售情况。

4.4.3 强化质量检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辖区内农作物种子和食用菌菌种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强日常监管。一方面要按要求制订抽查计划,定期开展抽检;另一方面要适时组织开展辖区内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情况的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排除风险隐患[5]。

4.4.4 强化市场执法农作物种子、食用菌经营者要向购买者提供品种的栽培要点、特征特性和咨询服务,且要对购种者购买的种子质量负责。加大农作物种子管理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无证生产经营和乱引滥种等违法违规行为。

4.5 加大技术培训指导力度一是强化技术练兵。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使经营管理人员的经营水平、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高。二是加强指导与服务。一方面组织科研院所相关技术专家加强对生产经营主体的指导与服务,另一方面督促生产经营企业加强对购种单位使用种子技术的指导和服务,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质量纠纷的发生。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职能部门在调解纠纷、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切实加强行业内部的诚信体系和质量自控体系建设,引导会员依法生产经营,实现良性竞争,更好地服务农作物种子和食用菌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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