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教育与法治教育的融合发展研究
2023-02-17纪洋洋
纪洋洋
摘 要:我国在抗击新冠疫情过程中,始终坚持依法防疫,运用法治思维开展防疫实践,这为大学生法治教育提供了素材与契机。防疫教育与法治教育在教育目标、教育内容、教育功能上具有逻辑关联,二者的融合符合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全面性、针对性、实效性需要,对培养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防疫教育;法治教育;大学生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3.02.081
当前,坚持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坚持依法防疫、依法治疫,引导全社会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参与防控工作的价值引领。但少数大学生无视学校规章制度,无视他人生命安全,因隐瞒行程或无视学校不得擅自提前返校、不得擅自离校的规定等行为而受到处分的案例接连发生,表明对大学生防疫教育的效果不尽如人意,个别大学生对防疫法律规范认识不到位,防疫教育与法治教育工作仍任重道远。
1 防疫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的逻辑关联
“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法条”。大学生法治教育是综合系统,不能仅沉浸在书本里和资料中,要与社会课堂相结合过程,防疫实践中的真实人物和事件,与教育大学生观察法治、发现法治、把握法治和推动法治具有密切的逻辑关联。
1.1 目标互通性
法治教育的目标是使大学生养成良好的法治思维,能够依法维护权利、参与公共事务、化解矛盾纠纷,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信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尊崇者、遵守者、捍卫者。防疫教育旨在让大学生学习疫情防控法律依据,掌握疫情防控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引导大学生科学合法参与防疫抗疫。法治教育的目标实现是长期过程,贯穿教育始终。防疫教育是在出现疫情阶段,从具体个案中提升大学生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的实践能力,带动大学生关注思考社会公共领域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这种阶段性目标的达成是与长期法治教育目标不谋而合的,故而二者在目标达成上具有互通的关系。
1.2 内容互补性
大学生法治教育内容包括对法律常识的教育、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和法治精神的培育。防疫教育的内容包括鼓励大学生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主动报名、勇挑重担,积极参与到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中,并挖掘大学生防疫抗疫故事;包括引导大学生“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包括对隐瞒行踪、擅自离返校、瞒漏报每日健康信息等警示案例教育等。法治教育侧重强化对法治理念、法治原则、法治信仰的剖析,而防疫教育中涵盖的实践内容、正向能量、负面清单,将理论抽象的法律内容,具象为现实情节,成为大学生法治教育实践育人的鲜活素材。二者在理论与实践、正面引导与负面警示等内容方面具有互相补充的特性。
1.3 功能互促性
疫情防控工作中,从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为防疫工作提供法制保障,到对妨害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追诉,到公众自觉履行隔离义务、配合流调登记工作……依法防控疫情的过程发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实践,彰显了社会主义法治中国建设的成果,让大学生看到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形象,这对实现培养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仰和对既有法制体系的尊重方面具有促进作用。同时随着大学生法治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又能够促进大学生认可接受防疫教育,提升防疫教育的实效性。由此可见,防疫教育与法治教育在提高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提高大学生社会主体责任意识等功能方面具有相互促进性。
2 防疫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意义
2.1 符合法治教育的全面性需要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之一是“全民守法”。大学生法治教育是全面性工程,而实践中大学生对法治的理解往往呈现出碎片化、浅显化特点,这不利于社会主义法治的崇尚者、遵守者、捍卫者的培养。大学生法治教育是要培养具有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的人,让大学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在我国疫情防控工作中,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全面体现了依法有序防控的要求,疫情防控法治化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克服挑战的体现,为引导大学生坚定相信党领导依法治国的理想信念、强化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奠定基础。
2.2 符合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实施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需要引导大学生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疫情防控工作中,我们看到国家采取的各项措施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权,平等救治生命,依法处理违反防疫规定行为,对暴力伤医行为加大打击力度等,均体现了我国法治重视人权主体普遍性和维护公平正义的思想理念和价值追求。
强化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实效性,需要贴近大学生实际生活。在“联防联控 群防群治”的疫情防控工作體系下,大学生也是防疫实践的主体。防疫教育能够促使大学生运用正确的法治思维判断疫情防控中的对与错、罪与罚,引导大学生关注疫情防控中个人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培养大学生应对突然事件的法律行为习惯,提高自律能力和自我防护能力。
3 防疫教育融合大学生法治教育的路径
3.1 构建“大思政”格局,推进法治教育制度构建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把思政小课堂同社会大课堂结合起来”,强调课堂内课堂外联动。我国疫情防控实践发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防疫教育,融合防疫工作中学生管理教育的具体做法,并规范化、制度化,完善应急管理文件规定,这是将防疫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的基础。同时,防疫工作中的生动案例、真实事迹,凝结成法治教育教学教材,凝练成制度性文件,并结合实际制定防疫教育工作组织制度、管理制度、责任制度等文件,优化法治教育顶层设计,完善法治教育工作机制。
3.2 发挥“主渠道”作用,注重法治教育课堂活动
高校应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以依法防疫为契机,将防疫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入课堂教学,让防疫教育与法治课对接、融合。如在思政课中,结合疫情防控相关政策与法律法规知识,融入《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教育,并引导大学生用法律思维看待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网络舆论与国际形势,推动法治教育的入脑入心,在课堂上中强化学生的道德情操和法治观念,强化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认同,将课堂作为防疫教育融入法治教育的重要支撐。
3.3 强化“沉浸式”教学,打造法治教育真情实景
我国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以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为抓手,联防联控,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打赢疫情防控战斗,为作为亲历者的大学生提升法治素养提供了“活教材”。通过疫情教育的鲜活事例、警示案例进行法治教育,可以简化复杂和难以理解的法律理论知识,使法治教育更加生活化,这样大学生的法治教育才能回归生活、用于生活。如高校大学生面临的校园封闭式管理与外出审批、假期离校与开学返校审批、行程上报等,引导大学生对自身行使权利与履行疫情防控主体义务的关系等问题的思考。通过这种疫情教育中沉浸式启发、互动与探究,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思辨能力,提高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体的责任意识,将对法律认知升华为守法之行。
3.4 打造“互联网+”模式,丰富法治教育内容形式
互联网在降低舆论情绪代替法治的现象、纠正疫情错误认知、正面应对疫情谣言、凝聚社会共识等方面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疫情期间,网课、线上教学等成为大学生的日常“必需品”,大学生通过互联网关注疫情防控、获得防疫信息。如各大高校在疫情期间面向大学生及时推送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信息,引导学生树立理性应对疫情、防控疫情、依法抗疫的观念。可见构建“互联网+” 模式,利用互联网开展法治教育是紧跟时代步伐,为法治教育提供丰富的信息资源,丰富法治教育的内容与形式,缩短法治教育的时空距离,实现法治教育的资源共享。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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