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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吃案”,落马女法官的朋友圈

2023-02-17翟星理

党员文摘 2023年4期
关键词:新田高院长沙

文/翟星理

2022年8月31日,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审判员詹支粮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三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80万元。

詹支粮利用的影响力不是来自别人,而是其在湖南省高院任民二庭庭长的丈夫曾新田。

从1983年进入法院系统,到担任长沙中院的副庭长,再到2019年落马,詹支粮用36年时间构建了一个包括地方官员、知名企业、律师在内的朋友圈。

长年累月被实名举报,詹支粮最终落马,曾新田也被免职。随着詹支粮违法犯罪情况的披露,她的庞大朋友圈也逐渐露出冰山一角。

强硬的“詹姐姐”

詹支粮1961年出生于湖南益阳,没上过大学,高中毕业后在益阳市李家洲中学当过两年教师。1983年8月,詹支粮从学校调至益阳市资阳区法院刑事审判庭任书记员,后又调至该院经济庭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直至1988年底调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刚调到长沙中院,领导找她谈话的时候,她开玩笑说,她在益阳就是审判员,来长沙中院先做助理审判员,算降级调过来的。”长沙中院一位退休老干部说,“领导也很委婉地提醒了她一下,说今后全国各级法院会越来越重视学历问题。”

前述退休干部的女儿与詹支粮相熟。“我平时喊她‘詹姐姐’。”她回忆,“詹姐姐”讲话有点凶,有一天晚上她路过詹姐姐的办公室,门开了一小半,不知道詹姐姐在和谁说话,但声音很大,“谁让你坐下了?给我站着听!”

长沙市中院一位干部表示,詹支粮平时对当事人很“强硬”,有一次他在詹支粮的办公室收文件,一个案件当事人打电话问她什么时候寄送判决书,当事人应该是想上诉。也不知道为什么,詹支粮就是不给寄,“你爱找谁找谁,想怎么告就怎么告去”。

后来,当事人投诉到长沙中院,称大半年没收到判决书,导致错过上诉。“院领导让詹支粮解释,她的理由是当事人地址变更但没通知她。”该干部说。

感到詹支粮强硬的还有一位已退休的副厅级干部老靳(化名)。

老靳曾因一起涉及民事、行政两起诉讼的房产侵占案,分别诉至詹支粮任副庭长的长沙中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和曾新田任庭长的湖南省高院行政审判庭第一庭,老靳就先后找到了詹支粮、曾新田夫妇。

在詹支粮的办公室,老靳就案情进行陈述,但詹支粮“心不在焉,也不搭话”。他就想提醒一下,“詹庭长,我说的内容你要不要记录一下?”老靳说,詹支粮的反应令人费解,“她就靠在椅子上,歪着头,斜着眼睛看了我一眼,说‘我愿意记就记,不愿意记就不记’”。

老靳又去找曾新田。在中间人引荐下,老靳请曾新田及其下属吃了一顿饭,“曾新田就说,这个案子你别搞了,你搞不赢”。

举报信

从2011年开始,詹支粮、曾新田夫妇被案件当事人至少实名举报了8次。

比对8封举报信和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对詹支粮作出的刑事判决,可以看出,法院确认了部分举报内容属实。

以湖南特地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与长沙金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为例,詹支粮自认了金鹏公司向其行贿的事实,先后5次接受金鹏公司行贿的约40多万元现金,并在大地金墅楼盘拥有两套商品房,这两套房的购置交易时间就发生在特地公司与金鹏公司诉讼期间。

前述长沙中院的干部表示:“有一些针对詹支粮的举报在法院内部影响很坏,比如有当事人举报她篡改庭审记录,人家把证据都拿出来了,詹支粮还是不承认。还有当事人举报被上诉人是詹支粮的亲戚,情况基本属实。”

曾与詹支粮一起工作过的一位干部回忆,詹支粮对民事案件有自己的理解,“她说,民事案件就是纠纷,原告、上诉人都认为自己有理。有理没理、有多大的理,法官可以自由裁量,反正法官怎么裁量都有理”。

此外,该工作人员称,2013年起,詹支粮有一段时间似乎迷上了打牌,在办公室里无意间提到过“手气”问题。

长沙中院干部也表示,詹支粮逐渐失控的违纪违法行为也引起曾新田的警惕。2013年的一天,某房地产公司因其在湖南省高院的在诉案件请托詹支粮,“詹支粮就跟曾新田说了,曾新田认为风险太大,对詹支粮说了好几次注意风险、注意影响”。

律师行贿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认定,詹支粮受贿行为共有45起。值得注意的是,有13名湖南、北京的律师向她行贿,还有一笔行贿是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

詹支粮受贿后为律师谋取利益的方式并不复杂。以判决书中提到的律师魏某华为例,2013年至2019年,魏某华共向詹支粮行贿35万元。詹支粮受贿后,伙同曾新田,利用曾新田的职务便利,在上诉案中为魏某华代理的一方谋取利益。如果不是她本人或曾新田审理的案件,她会通过协调承办法官关系、向合议庭或审判委员打招呼等方式插手案件审理。

行贿金额最大的是律师陈某。2013年8月,衡阳市房产管理局与衡阳一家房地产公司发生破产债权纠纷,衡阳中院一审判决房地产公司败诉,该公司遂上诉至湖南省高院。经该房地产公司管理人介绍,公司联系上詹支粮,请詹支粮通过曾新田协调湖南高院承办法官的关系,并请詹支粮推荐律师。在詹支粮推荐下,律师陈某成为该公司的二审律师,二审结果对该房地产公司有利。事后,詹支粮获得陈某的好处费80万元。

这些律师向詹支粮请托的案件,不仅有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还有公司与客户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甚至离婚纠纷等。

长沙当地一位和詹支粮打过交道的律师表示,詹支粮的律师朋友主要来源有两个,一个是通过詹支粮在益阳市国资委工作、同时在律所兼职的弟弟介绍而来,另一个则是其丈夫曾新田的校友、朋友介绍来的,“詹支粮很看重曾新田的校友律师,只要开口,就算很小的案子她也会帮忙”。

2019年9月2日,长沙市纪委监委通报,詹支粮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詹支粮的受贿金额共计514.8万元,与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相比,这一数字不值一提。判决书显示,詹支粮个人及家庭(含曾新田)现有财产和支出共计折合人民币5088.6185万元、美元2.162万元。

一审判决后,詹支粮并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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