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逃逸式辞职”背后
2023-02-17周群峰
文/周群峰
一系列反常行为的背后,往往隐藏着严重的腐败问题
2022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查处通报的少数官员违纪案件涉及“逃逸式辞职(离职)”。他们有的并非真想辞职,而是变“提前退休”为“提前筑巢”,以延续“权力余温”;有的采取“期权交易”,在位不收离职收,在岗不收转岗收;还有的是“带病离岗”,寄希望于“一辞了之”。这一系列反常行为的背后,往往隐藏着严重的腐败问题。
屡现“逃逸式辞职”
所谓“逃逸式辞职”是指一些党员干部以为离任后可以万事大吉、既往不咎,抱着“猛捞一把就辞职”“见好就收”的侥幸心理,妄图通过提前退休(辞职)的方式,逃避党纪国法的查处。
一位从事多年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称,“逃逸式辞职”一般分为两种情节:一种是在职期间有违纪违法行为,妄图通过提前辞职退休的方式,逃避党纪国法的惩处;另一种是指离职或退(离)休后,到原业务管辖范围内企业任职、兼职,利用政商“旋转门”捞好处。
从相关通报表述看,一些官员在退休前辞职,有逃避惩处的目的,他们希望可以通过提前退休实现“平安着陆”。
2022年1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宁波分公司原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沈曙寰被查。
通报称,沈曙寰妄图通过辞职逃避组织调查,将国家支持外经贸的政策性工具异化为满足个人贪欲的“私器”,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严重影响了中国信保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形象。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之后不知敬畏不知止,在察觉可能案发后,企图“一辞了之”,是典型的“逃逸式辞职”,性质恶劣。
企图通过辞职来逃避被查的案例并不鲜见。
2022年2月,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信贷管理部原总经理江传宝被查。2019年,时年58岁的江传宝主动辞职。江西省纪委监委通报称,江传宝违规发放贷款,安排多人为其代持巨额股金,费尽心机逃避组织调查,临近退休“逃逸式”离职;不信马列信鬼神,不信组织信“大师”;沉迷推杯换盏,与商人结成“吃喝圈”“玩乐圈”。
2022年6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巡视工作办公室原主任贾楞被查。通报显示,贾楞在行吃行、靠企吃企,临近退休“逃逸式辞职”,妄图逃避纪法惩处,继续恣意敛财;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对信贷资金最终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还有的案例显示,有的官员提前退休,目的是到关联企业领高薪。
2022年5月,在中国建设银行工作整整32年的机构业务部原总经理黄曦被查。2018年7月,时年不足54岁的黄曦辞职。一个月后,她便加入地产公司泰禾集团,担任执行副总裁,分管资金部。2022年5月,黄曦被查,同年11月,被开除党籍。通报称,黄曦离职后“权力变现”,在信贷客户企业领取高额“安家费”和薪酬,是银企“旋转门”式腐败的典型。
但卸任不代表“安全着陆”。2022年以来,中央层面已多次表达对“逃逸式辞职”的惩治决心。
2022年10月17日,在谈到关于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措施及成效问题时,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徐启方介绍,党的十九大以来,结合中央巡视,对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200余家中央单位全覆盖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开展“三超两乱”问题专项整治、“裸官”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专项治理、对中管金融单位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和违规安排近亲属在本系统从业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为何主动放弃退休待遇?
有的官员提前离职后经商,也有为自己洗白赃款的意图。重庆市九龙坡区旅游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姜廷宪就是其中的典型。
2016年9月,时年只有51岁的重庆市九龙坡区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姜廷宪申请提前退休。
姜廷宪之所以作出这个决定,与此前他与一个商人的邀约有关。当年夏天,重庆某铝业公司总经理朱某正在筹划一个再生铝项目,想请姜廷宪出马做前期筹备工作,并许诺给他50万元年薪和6%的股份。
“当时我想,他给我的条件不错,把项目做起来,把自己以前收受的赃款投进去,也许自己晚年还会发一笔大财。”姜廷宪说。
离职以后,姜廷宪不仅把在职时收受的贿赂及离职后兑现的“好处费”用于经营,还企图借经营行为洗白赃款。其中,部分贿赂款还是姜廷宪任职期间与商人约定的“好处费”,待姜廷宪退休后予以兑现,所以该案也是一起典型的“期权式腐败”案件。
2022年4月,姜廷宪因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被移送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还有的案例中,一些官员申请提前退休后,甚至主动提出放弃退休待遇,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原副巡视员邱平就是典型。2012年,时年54岁的邱平申请提前退休。2018年,他主动向组织要求放弃退休待遇。
2003年1月,邱平被提拔担任杭州市公安局网监支队队长。邱平称,他只想着怎么把网监支队做大,因为做大了才有权。
2004年9月,杭州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正式更名为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分局,邱平担任该分局局长。邱平与多家企业的负责人交往密切,其中就包括杭州某信息技术公司负责人邱某某,两人还以兄妹相称。
“我这人江湖义气很重。邱某某的企业是我们网安分局重点监管的企业,一旦发现她的服务器存在有害信息,我就打电话通知她,让她删除,这样她就不会受到查处。”邱平称。
为了表示感谢,邱某某多次提出要送给邱平好处费,邱平都回答“等退休后再说”。2005年,邱某某让邱平去她公司“工作”,并开出了100万元年薪。2012年,邱平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第二个月就到邱某某公司担任“法务顾问”。
邱平称:“我也不用去干活,也没有办公室。每个月她发给我钱,我也就理所当然地收了。”
2017年11月至2021年5月,邱平还以“领取工资和年终奖”的形式,收受某网络公司负责人孙某某送予的好处,共计74万余元。
调查发现,自退休以来,邱平先后接受杭州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某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邀请,出任安全法务顾问,收受“顾问费”320余万元。
2021年5月,邱平被查。2022年5月,邱平因受贿罪获刑5年,并处罚金40万元,赃款没收上缴国库。
值得注意的是,自2022年以来,在中央和地方层面,针对离职或退休公职人员的相关问题,出台过《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明确提出离退休干部党员特别是担任过领导职务的干部党员要严守有关纪律规矩,不得利用原职权或职务影响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利益。
如何解决“离职腐败”?
防范官员出现“离职腐败”问题,还有一系列工作要做。
江苏省南京市一位纪检干部认为,针对部分公职人员的离职腐败问题,相关部门要建立起领导干部全周期管理档案,特别是对其离职或退休后的“管理”,跟踪监督评估。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教授杨少华建议,应细化相关规定,对离职后的就业范围、就业时间等划出“硬杠杠”,守住官员辞职、离职后的“从业红线”。
中国监察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与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表示,有的官员提前离职或退休后,成为权势团队代理人的现象值得警惕。这是一种更有预谋的新型腐败,带有明显的组织化腐败特点,性质更为恶劣。要治理好“离职腐败”问题,需要从多方面着手。
首先,要管住出口。在组织人事等部门对这类人员做好审计工作的同时,纪检监察机关也要再监督、再审查。
其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应对这类人员建立大数据监控体系。对他们在职时的工作职务、奖惩记录等进行全面登记。
再次,要做好延伸监督。这类人员离任后,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好后续工作,要对他们进行阶段性回访排查,发现问题要早提醒、早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