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老”与“老漂”:国内老年流动人口的研究进展与展望
2023-02-16杨菊华卢瑞鹏
杨菊华,卢瑞鹏
1. 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人口与民族发展研究中心,北京 100081 2.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学系,北京 100872
老年流动人口(本文简称“流动长者”)兼具流动人口的“流动”属性与长者人群的“年龄”特性[1-2]。一方面,人口预期寿命不断延长,随着人们退休离开工作岗位,个体的迁移流动性增强,老年期成为自中年期迁移流动率持续下降后出现的一个新的迁移流动(本文简称“流迁”)高潮[3];另一方面,随着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流动人口中的老年人比例也在相应增长[4]48。回顾现有研究发现,国际上的流动长者研究在20世纪70年代已经出现,20世纪80年代后期明显增多,进入21世纪后,相关研究涉及老年学、地理学、人口学、经济学、社会学、公共环境与职业卫生等学科门类,包含“国际退休移民”“乡—城移民”“气候变化”“老年照料”“代际关系”等主题。国际流动长者的研究成果为国内的相关研究提供了诸多有益的启示与借鉴。
中国尚处于城镇化进程的中后期,人口流迁的频度较快,老年人口的流迁行为深嵌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之中,在具备西方部分传统迁移特征的同时又极具中国特色。与发达国家主要因退休后养老而流动的情况不同,中国的流动长者是人口老龄化和“流动中国”宏大背景下出现的社会人口现象。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流动人口规模达到3.85亿人,而60岁及以上人口总量超过2.6亿人。流动长者是流动人口中增长较快的一个子群体,“老漂族”(即长者的流动)和“漂老族”(即在地变老)成为流动人口和流入地社会的重要构成群体。学术研究也从早期对流动原因的观照拓展到对其生存状况和精神诉求的关怀,并从社会治理视角探讨了改善流动长者社会福祉的路径与机制。
由于流动目的、在流入地享受的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差异,国内、国际流动长者虽然都属于流动人口,但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可能完全不同。因此,为更深入地了解国内流动长者的生存发展状况,本文聚焦中国境内的流动长者,包括由乡入城(即乡—城)和由一城到另一城(即城—城)的流动长者。首先,从多个维度概括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2011年以来流动长者的研究现状,对现有流动长者的碎片化认识进行有机拼接与整合,形成一帧更具整体全貌的群体画像;其次,从学理上分析当前研究存在的局限,反思未来学理研究的发展方向;最后,探讨流动长者对流入城市社会治理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为未来提升该群体福祉提供有价值的政策参考。
随着养老观念的转变与消费观念的转型升级,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婴儿潮”期间出生、全面经历了严格的生育政策故子女数量少的一批人渐次步入老年,中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将会以每年新增约1千多万人的规模加速前行。在流动人口规模持续扩大、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的背景下,因应代际之间的互惠和情感支持、继续就业或自身的养老之需,流动长者的规模还会持续稳定增长。一方面,他们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会进一步彰显;另一方面,他们的流动也给流入地带来了新的诉求——流动长者的养老和社会保障等核心利益诉求,以及“候鸟式”“旅居型”流动长者在流入地的经济保障、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要求等,都更为迫切,亟待将这一部分群体纳入城市治理,尤其是基层治理体系之中。因此,立足当下、着眼未来,从刻画群体样貌入手,不仅有助于把握流动长者的生存状况和福祉特征,从而更好地满足他们各方面的需求,而且可对有效开发利用老年人力资源,改善流入城市的社会治理能力,突出“共建共治共享”原则,融入“健康、参与、保障”等积极老龄化理念,探索包括长者在内的更多力量的共同参与途径与机制,推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等,都具有有益的启示和意义。
一、研究回顾
流动长者是一个规模持续扩大的群体,对于这一人群,国内学界和政府远未形成一致的认知。
(一)研究历程
本文以流动长者、随迁老人、流动老人、“老漂族”、“漂老族”、“候鸟老人”等为主题或关键词,基于中国知网(CNKI)数据,对2022年3月前的发文进行检索,并采取以下筛选和呈现思路:首先,关注中文核心期刊,由此得到1 200余篇文献;其次,对这些文献进行归类后形成五大类别,即流动长者的基本特征、社会适应与融入、健康与卫生服务、养老与社会保障以及社会治理;再次,每个类别重点分析时间更近、全国视角的社会学、人口学、经济学、公共管理等学科领域的文献。
历年来关于中国流动长者的研究文献数量及各主题内容的发展轨迹如图1所示。据不完全统计,相关文献最早见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虽然当时对流动长者的提及被淹没在流动人口的研究中);此后,学者们对各主题的关注程度虽然不同,但变动趋势几乎同步;2011年,或因原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的可及,各主题的研究数量快速增长。特别是2015年后,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和迁移流动进程的持续推进,更多学者同时关注流动人口和老年人口的结合点,相关研究于2018年达到高峰期。
图1 1992—2022年3月流动长者各主题发文总量的变动趋势
各研究主题的检索结果表明,流动长者的研究更偏向于对“流动”属性的描画,如图1所示,社会适应与融入主题一直倍受关注;同时,人口老龄化和异地养老引发的社会问题与后果也极大地推动了学界对此类问题的注重,如健康与卫生服务、养老与社会保障等均构成流动长者研究的热点议题。此外,流动长者在流入地面临的其他困境、老龄社会的治理等问题也随时间的推移而受到重视。
(二)概念界定
当前,学界对“流动长者”的概念,无论是从年龄划分、时空维度,还是从群体名称上都无统一定义。就年龄而言,多数研究依据老年人的年龄划分标准,将60岁及以上作为流动长者的起始年龄[5],但也有不少研究以55岁甚至50岁作为流动长者的划分点[6-7]。就空间来说,或以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为标准,或以跨乡镇街道及以上的人户分离为标准[5,8]。在流动时间上,有研究将离开户籍地6个月及以上的长者视为流动长者,有的则以在现地居住超过1个月为界分[2,9]。就群体名称而言,流动老年人常被称为流动老人、“老漂族”、“漂老族”、随迁老人、“候鸟老人”等。这些概念各有所指,但不言自明,如“老漂族”特指老年人离开故土、流入子女所在城市生活之人,强调“子需父应,父代投奔子代”[10]。其中,也有部分“老漂族”是为养老而流迁之人,但他们更强调家庭整体性的迁移,代际同住,亲子之间的经济分中有合[11-12]。“候鸟老人”多指异地养老之人,“冬南飞,夏北飞”,有规律地进行季节性迁徙。
人口流动多由经济驱动,故具有年龄选择性——低龄人口更可能发生空间变动。在新空间中奋斗工作生活多年,部分人年长后并未回乡,而是在异地变老,成为“漂老”一族——漂着漂着就老了;也有一些人在进入老年期后,因养老、照护后辈而离开故土,进入陌生空间生活,是为“老漂”——老了老了才开始漂泊,二者透视出不同生命阶段社会角色的变化及由此带来的不同的适应旅程。“流动长者”是比其他称谓更合适的一个统称,它包含了所有在现居住地居住半年或1个月以上的长者,他们可以是跨县,也可以是跨乡镇的;可以是就业者,也可以是隔代照料或异地养老者;可以是在异地变老,也可以是老后漂移的。
(三)流动长者的基本特征
目前,系统、全面展现流动长者基本特征的研究很少,其特征散见于对其他议题的研究中。杨菊华[1]基于2016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对该群体的人口特征进行了详细分析,发现流动长者以低龄老年人为主,与低龄流动人口类似,也是男性多于女性,但与低龄流动人口中农村户籍人口占绝大多数不同的是,流动长者的城乡差别不大,且随着年龄的增长,城镇户籍流动长者的占比超过农村户籍流动之人。他们的总体受教育水平较低,无论城乡,受教育程度在初中及以下的都超过50%,但城镇流动长者中,受过高中和大学教育者超过30%。
在西方,年长者的流动多因退休后的异地养老;在中国,流动人口形成原因复杂,既有与西方一致之处,也具有中国特色。老年人口的流动原因比低龄人口更为复杂,既与健康、经济社会地位、生命历程等个体因素密切相关,也深受家庭代际关系、孙辈出生、与子女的空间距离和居住环境等家庭因素的影响。具体而言,他们的流动原因以随迁和务工为主,主要有务工经商型、照料子女型和养老型三种[13]。他们多希望缩短与子女的距离,跟随儿子居住[14]。随迁长者(包括养老和隔代照料)的占比之所以较高,主要是因为中国“一老一小”服务体系尚不完善,长期以来,3岁以下婴幼儿养育负担几乎完全落在家庭头上,加上“过度育儿”带来的“密集母职”,年轻父母尤其是母亲难以平衡育儿与工作责任。为缓解子代的两难窘态,很多祖辈自觉或不自觉地远离故土,来到陌生城市提供孙辈照料服务。如此,流动模式由个体流迁向家庭流动转变,以家庭为主要行动场域的“老漂族”群体看似分散,实则建构了基于“老家—子女家”之间的直接互动模型[15]。
异地养老、旅居养老也是部分长者退休后的流动要因。基于不同地区的气候变化进行北上或南下,像候鸟一样变换居住地,如海南聚集了很多东北等地退休人口,四川的一些地方也是西藏退休人口养老的重要地区。“候鸟老人”的经济基础多较雄厚,长期居住意愿也较强烈。上海交通大学行业研究院发布的《2021中国候鸟式养老冬季栖息地适宜度指数》显示,养老选择居前6位的城市分别为海口、琼海、三亚、广州、柳州、桂林。但是,不同群体在不同地区、不同时期的流动原因不尽相同,如对于农村60~64岁人口而言,务工经商是根本动因;对于“候鸟老人”而言,高质量的养老则是流动的要因;低龄和中龄老年人多因隔代照料而流动;农村户籍流动长者的流动原因则更为多元。
全国性的数据表明,老年人口以省内流动为主,但也有约40%的流动长者是跨省流动,且后者呈现出明显的流入地空间集聚特征,形成京津冀、长三角和西北三个流入集聚地带[1,16];若区分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则流入西部地区的占比最高,次为东部地区[1];若区分流动长者的户籍性质,则农业户籍流动长者呈现东西部高、中部低的特征,非农户籍流动长者在中部和西部两个低值区形成组团[17]28-30。老年人口的流入地还呈现空间上的高高、低低集聚特点,即流入老年人多的省份,其周围也是流入长者比较多的省份;流入老年人比较少的省份,其周围也是流入长者比较少的省份[16]。
在劳动参与方面,60岁及以上的流动长者中约30%依旧活跃于劳动力市场,但男性的经济参与水平高于女性,农业户籍的多于非农业户籍,低龄老年人的参与度大大超过更年长之人[18]。与低龄流动人口一样,他们的职业地位普遍较低:以商业服务人员为主,多是个体或私人企业的雇员,也有一部分人自己经商或自营劳动。这种非正规就业也使得在业者在流入地的社会保障水平较低,劳动强度较大:他们每周人均工作时间超过52小时[1]。
当然,流动长者并非同质群体。因户籍和早年经历的不同带来的个体资本禀赋差异,使得不同户籍流动长者之间在流动、劳动就业特征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此,不同的流动原因,必然也会给他们在流入地的生存与福祉带来有差异的影响。
二、研究进展
如前所述,流动长者的社会适应和融入、健康、养老与社会保障等,均是学界的重点关切。
(一)社会适应与社会融入/融合
社会适应与社会融入、融合等概念既有很大的重合,各自也有独特的内涵与外延。对此,杨菊华[2,19]曾进行过明确辨析,认为对于流动长者而言,适应与融入都关涉经济、社会、心理、文化等多个方面,强调个体对流入地主动或被动的调适,故本文不对二者进行严格区分;同时,考虑到心理融入的独特性,本文借助长期居留意愿这一指标做详细介绍。
1. 社会适应与社会融入
“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流动长者若要在新的空间过得顺心、舒心、安心,必须从心理、行为、文化等多方面进行调适。概而言之,流动长者社会适应的总体水平偏低,呈现“高心理—中行为—低文化”特点:对流入地的认同与归属感强,但行为适应不足,文化适应更难,融入能力较弱[2]。他们面临语言与风俗惯习不同、水土不服、生活单调、社交孤独、人际矛盾及异地就医困难等问题[20];与户籍人口相比,流动长者的社区志愿活动参与更显“惰性”,处于城市边缘,是新型的贫困与边缘群体,故流入地亟须改善包括流动长者在内的社会服务的可见度与政策关怀[21-22]。
语言既是各方面适应与融入的敲门砖,也是融入程度的重要度量指标,并影响流动长者在流入地的医疗服务利用、劳动力市场参与、社交关系网络的建立等[23]。研究发现,北京的流动长者说普通话的频率较高,且“城—城”流动人口的普通话水平高于“乡—城”流动者[24]。虽然多数研究认为,流入地语言能力与融入正向相关,但也有研究发现,二者呈反向关系[23-24]。
老年人社会适应或融入程度较低,是微观、中观、宏观要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在微观层面,年龄、受教育程度、与子女的关系、健康状况、代际支持等都是影响流动长者融入城市的要因;流入地的社会资本对农村随迁长者的融入进程具有促进作用,收入增长有助于他们更快适应城市,但他人的经济支持却会降低其社会融入程度[25];语言不通、习惯不同、很少参与社区活动等都会阻碍流动长者的融入进程;而社区体育活动可激发长者的主体能动性,建构平等互动、情感连结、自我增能的社会网络,继而推动他们的适应与融入进程[26]。在社会层面,省市内部流动长者的城市融入程度超过跨省流动的长者[26];良好的制度安排——如社会医疗保险可以显著提高流动长者的融入水平[27];不同户籍的随迁长者的融入水平亦有差异:“乡—城”随迁长者的融入状况比非农户籍长者更好[26]。
2. 长期居留意愿
与流动长者的社会适应、融入状况参差不齐不同,现有研究发现,多数流动长者对现居住地具有强烈的适应与融入意愿,这一意愿甚至超过低龄流动人口[28]。“儿孙绕膝”带来的情感慰藉、城市更健全的医疗服务体系等,使得流动长者对流入城市心有所属。但是,也要注意到,虽然“恩往下流”的家庭伦理驱使祖辈进城,但语言差异、故土情结、流入地公共服务不均等及代际冲突等因素错综复杂,致使很多长者水土不服,在完成照料任务后选择返乡[29]。
研究发现,约70%的流动长者有在当地长期居住的打算,且城镇户籍流动长者有此打算的比例超过农村户籍者,随着年岁的增长,长期居住的打算更为强烈。同时,长住打算的户籍和年龄特征也见于户籍迁入意愿,虽然有此意愿的长者占比大大低于有长期居留意愿的长者[1]。流动长者的居留意愿受制于自身的资本禀赋、情感体验、经济状况、社交活动、健康水平、户籍类型与流动区域、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等多种因素;资本禀赋高、公共福祉好、省内跨市流动等,都有助于提升流动长者的长期居留甚至定居意愿。不同的流动目的也影响长者对自身不同的定位和对城市有别的期许:养老型流动长者的长期居留意愿较高,照护型流动长者的居留意愿较低,而对于务工型流动长者,工作机会是长期居留的首要考量,故老年农民工的返乡意愿更加强烈[30];家庭照料对流动长者的城市居留意愿有抑制作用,照料晚辈的老年人更不愿选择留在城市[31]。此外,自身权威失落、居住环境变化、生活方式差异以及家庭关系的调适难度等,均严重制约流动长者的生活满意度与社会适应过程[32];相反,整合有利于融入的社会制度、增强经济福祉的支持、消解既往社会生活的影响、推动流动长者文化生活的嬗变与适应以及心理认知与角色的重建等,都有助于增加流动长者对居住地的认同感,进而提升长期居留意愿[33]。
(二)健康与公共卫生服务
随着年岁的增长和身体机能的退化,流动长者的健康风险也相应增多、加大,故健康及医疗卫生服务是流动长者的重要关切;同时,地域变换带来的各种不适应也可能使流动长者面临比非流动老年人更大的精神/心理健康问题。对流动长者而言,存在健康选择假设与健康受损假设两种理论,二者均有实证研究的支持,但分别作用于不同的生命阶段[34]。
1. 身心健康
迁移流动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密切相关。其中,生理健康包括客观的健康状况与自评的健康感知。《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8》显示,受制于多重要素,流动长者的健康素养在流动人口群体中最低。其中,有配偶的流动长者生活能力更强[35];以家庭化形式流动、流动频次越多、流动距离越近的老年人健康问题越突出[36];此外,流入地的发展水平、公共医疗资源多寡及医疗保险覆盖率等制度和环境要因,对流动长者的生理健康也会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流动长者的心理健康以孤独感、幸福感、抑郁等主观情绪和感受为衡量指标,显示出他们在流入地的心理或精神健康状态。在陌生的环境中,因迁移动机、语言、生活惯习等差异,其心理孤独、心理压力以及心理安全感均不同程度地受到影响。研究表明,“乡—乡”流动与“城—乡”流动会对老年人的心理健康产生积极影响[37];有质量的睡眠、较长的居住时间、获得社会支持与代际共识等,对其心理福祉具有积极作用;而心理预期落差、健康水平下降、家庭关系僵化与家庭地位改变等,则会增强他们的抑郁、孤独等负面情绪[38]。社会支持和心理弹性是负面情绪的“缓冲剂”,可降低孤独感,保护认知功能,平衡流动长者的心理落差[39]。此外,流动长者的社会活动参与对其身心健康都较为重要,若将其分为付出型(如照顾孙辈、家务等)和提升型(如休闲、娱乐等),老年人付出型活动时间越长,其幸福感越低;而提升型活动恰恰相反,对老年人的幸福感具有促进作用。
2. 公共卫生服务
慢病缠身是老年人的常态,故对他们而言,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更加迫切。早在2009年,卫生部印发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卫生部关于规范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就明确规定,辖区内的常住居民,包括在当地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居民和户籍在外地的流动长者,都是建立健康档案的服务对象。而实际情况是,老年流动群体通过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医疗服务享有等指标透视出来的公共卫生服务状况并不乐观。
健康档案是健康管理的基础,但无论是总体人群还是分城乡、分年龄组的子人群,建立健康档案的比例都尚未达到一半,远低于政策要求的标准[1];即便将流动长者的居住时间限定在半年以上,这一基本特征亦未发生变化。健康教育是促进老年人健康平等的必要途径,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与高利用率离不开坚实的公共健康教育基础。《“十三五”全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规划》要求,健康教育覆盖率应达到95%,而在2016年,流动长者各类健康教育的覆盖率均未达到60%,尤其是精神障碍教育,覆盖率低于20%,且呈现出显著的群体差异:在所有种类的健康教育覆盖率上,“城—城”流动长者都明显高于“乡—城”流动长者;年龄越长,慢病防治、营养健康教育的覆盖率越高[1]。此外,健康教育影响效果也存在群体差异:相比于其他农村流动老年人,公共健康教育对年龄更长、受教育水平更高、东部地区的农村流动长者的影响更大[40]。
研究表明,主客观因素的双重作用使得流动长者的医疗服务水平较低。他们主动就医行为较差,卫生服务利用率较低,异地就医需求难以满足,个体健康状况并未从地方公共卫生服务供给的增长中获益[41-43]。因健康知识缺乏,故就医选择多呈非理性状态:多数流动长者就医不及时,生病时选择不理会或自行买药;超过一半的流动长者只有在疼痛难忍时才选择就医,且就医流向选择并非根据疾病程度循序渐进,而呈现“病无大小,均大医院就诊”的特点[44-45]。
流动长者的健康管理基础薄弱、卫生服务利用水平较低和就医行为非理性等现象,既受制于个体和家庭特征(包括长者在早期生命历程中累积的生活习惯与观念),也透视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盲区,映射出身份区隔、地区区隔等不平等情况。如在个体层面,受教育程度、健康水平、经济社会状况、医保类型、医疗卫生条件、社会支持、流动区域、流动原因等,都对该群体的公共服务利用产生影响。家庭收入低者、非农户籍、流动时间越长的老年人,越倾向于利用公共卫生服务;本地朋友数量多、有锻炼习惯的流动长者,使用公共卫生服务的可能性更大,但户籍制度、医疗保险及社会环境、社会政策区隔等,仍是阻隔流动长者获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根本因素[46-47]。中国的医保统筹层次低,异地就医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报销程序烦琐,难以实现异地报销或流程困难,部分跨省流迁的“老漂族”无权享受流入城市医保福利等,成为包括隔代照料、异地养老在内的流动长者获得健康保障所面临的重要制度挑战[48-49]。
(三)养老与社会保障
养老是地域流动的重要原因之一。与医疗卫生服务一样,流入地的社会保障亦是流动长者的重要关切,直接影响他们对养老地点的选择、长期居住意愿与社会融入水平,事关其社会福祉和流入地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实施。
在“少子老龄化”背景下,随着交通条件的改善和养老观念的转变,异地养老、旅居养老等养老模式先后出现。除气候外,养老环境、公共设施和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等,也都是流动长者养老地点选择的重要考量。然而,在一个新的社会和制度环境中,流动长者不仅与过去的社会情境发生断裂与撕裂,从而使得原有的非正式支持大大减弱甚至消失,而且他们在流入地也难以享受本地老年人所拥有的福利待遇和养老服务,正式社会支持极为不足,面临经济供养水平低、生活照料资源少、精神慰藉被忽视等问题。
同时,养老金领取和支付体系亦不完善,其他老年福利(包括各类救助、老年优待等)享有的便利性还存在较大障碍,这些都会打击长者异地养老的积极性。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障是保证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的重要防线,若无日渐完善的制度安排提供保障,流动长者的诉求与异地养老的美好期许终将难以达成。
总之,相关制度的缺位使得流动长者游离于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之外,难以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等基本的民生诉求。其中,城与乡的户籍类型、本地与外来的户籍地点壁垒,始终是外来长者和本地长者社会保障差别之源。当前,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均遵循属地管理原则,户籍与保障制度挂钩。流动人口因人户分离被排除在流入地社会保障体系之外,难以享受本地城镇居民的福利保障,存在本地人与外来人之间的“福利鸿沟”[50],“一碗水端平”的福利公平还任重道远。研究发现,由于户籍制度限制,本地与外来老年人之间存在明显的多维区隔,并显著带来老年福利的不平等[51]。而扩大老年人的社会支持网络,增强他们与社区居民的互动,在社会政策层面逐步弱化城市老年社会服务对户籍的附着性,提升老年社会服务的公平度,加快社会保障的城乡统筹与地区统筹,有助于提高“老漂族”对城市社会的认同感,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52]。同时,继续完善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增强制度的公平性、统一性和保障性,强化社会保障对流动人口的全覆盖和支持等举措,有助于保护“漂老族”的合法权益,提高他们的社会融入能力[53]。
(四)城市社会治理
人口的地域流动,不仅给长者自身及家庭带来很大的改变,影响个体与家庭福祉,也对基层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诉求和挑战。流动长者面临多重角色困境:如核心家庭的多余人、代际关系的边缘人、日常生活的异乡人、社区交往的陌生人、底层社会的小人物[54]。增强对他们服务的覆盖面、保障流动长者的各种权益,使他们无论因何原因而流动,都能对流入地有更强的归属感、认同感且安度晚年,是城市社会治理的题中应有之义。
对此,学界虽然很少将“治理”一词与“流动长者”关联起来,并有意识地从社会治理视角讨论对流动长者诉求的回应,但在探讨改善流动长者的福祉时,多关涉到这一议题。在政府层面,应逐步打破“户籍”限制,健全制度安排,实现“同城待遇”,确保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比如,有学者建议,流入城市的社会治理工作,必须关注建设流动长者示范街区,完善保障体系,打破并消除异地就医的制度壁垒,提高社会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简化异地就医结算、报销手续等[27,55-56]。同时,应转变将老年人口看作负担而非资源的观念,流动长者对缓解流入地的抚幼压力贡献巨大,应有效开发他们的人力资源[16]。
在社会层面,应提供高质量的养老服务,将流动长者纳入公共服务范畴;提供均等化服务,拉动区域内养老产业发展;加快完善社会化育儿服务,实现均等化公共服务,减轻隔代照料压力;提升文化软实力,增进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缩小流动长者的“社会差距”;完善社会支持网络,促进流动长者的社会参与[57-59]。此外,还可借鉴欧美国家“整合的社会服务”经验,以系统的视野看待流动长者复杂多样的需求,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推动各地区、各政府部门之间的合作,为他们提供整合的养老服务;同时,发挥制度优势,激发市场的配置作用,带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推动公共服务的供需耦合,建立“制度—市场—社会”三位一体的动态服务框架[60]。
在社区层面,建立流动老年人信息库,完善社区管理平台,创新社区管理机制,运用社会工作介入方法,促进流动长者的社区融入[52];注重社区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组织开展多样化的社区活动,增进流动长者社区互动,实现老有所乐;设置社区志愿者岗位,开发社区线上老年活动项目,帮助提高流动长者的互联网使用能力;加强基层社区建设,合理规划城市社区日常服务型公共设施等,促进多元互动,增强心理和精神空间的可达性;同时,动员融入较好的老年流动“精英”帮扶后来者[61-62]。
在家庭和个体层面,应更新养老理念,树立积极老龄观,践行老有所为。一方面,流动长者无疑需要得到家庭的物质帮助、日常照料、情感支持与精神关爱。积极鼓励远离故乡的长辈在流入地寻找新的生活乐趣,帮助他们学习使用基本的数字技能,有助于长者在陌生环境中涵育“熟悉感”,在公平的社会制度下提高身份认同感[7]。另一方面,长者自身也需要注重培养独立的现代都市生活理念,重塑家庭伦理观念,这有益于减轻长辈在城市生活的经济压力,提升他们的长期居留意愿[63]。
三、研究述评
上述文献回顾挂一漏万,但大体反映了当前流动长者研究的基本情况。从中可知,学界对流动长者的关注起始并不晚,且相关研究虽以实证研究为主,但研究视角多元,为了解流动长者的基本特征提供了诸多素材,为后续研究奠定了基础,提供了参考借鉴。同时也要看到,迄今为止,学术关注程度与流动长者这一规模越来越庞大的群体并不相称,关注视角与群体的复杂性及多样性也不相称,关注内容也与该群体多方面的诉求和他们给流入地社会治理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亦不相称。无论是在理论建树、方法创新,还是研究深度与广度方面,相关研究还存在一些明显的局限,是未来研究需要着力突破之处。
(一)概念有待明晰,理论创新需要增强
就概念来看,流动长者这一群体的概念依旧较为模糊,无论是长者的年龄、流动时间,还是流动跨越的行政区域,目前的研究都见仁见智,缺乏一致的认识,由此使得不同研究得出的结论难以比较。如前所述,对于流动长者这一群体的称谓颇多,但“老漂族”“漂老族”“候鸟老人”“随迁老人”等概念,都仅指向某一类人群,不能代表全部流动长者。同时,将50~59岁的围老期之人界定为老年是否合适,尚可斟酌——显然,这又与流动目的(无论是隔代照料还是退休养老)关联在一起。但是,除劳动就业者外,有些提供隔代照料、异地养老之人也是在异地变老的,流动目的之间同时存在着交织混杂的情况。即便是采用“流动长者”概念,界定也较为狭隘[64]。时空界定口径受制于政府行政部门(如国家统计局、公安部和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其他社会调查对流动人口的定义。时间维度(该维度有两类标准:国家统计局采用的离开户籍地半年及以上和当前大量研究采用的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界定的在现居住地居住1个月及以上)和空间维度(国家统计局采用的标准是跨乡镇街道,而很多社会调查如“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的标准是跨县市区)都不一致,不仅带来流动长者总量、结构和其他基本特征的巨大差异,使得该群体的底数不清、现状不明[1],而且对于基层社会治理也会形成不一样的诉求。因此,对流动长者这一群体形成统一的学理定义显得愈发必要。
地域流动带来的最直观变化即物理空间的变换,而物理空间蕴含着规则、资源和权力,社会空间由此形成。社会空间虽无明显的物理边界,却有“看不见的分野”,当长者从一个物理空间进入另一空间时,社会空间随之变化:个体的行为、认知与生活方式便会与新空间内的规则发生碰撞。他们在既往日常生活中形成的符号解码规则可能与新的空间并不契合,在逻辑—认识论层面的精神空间也不得不随之转换。这种多个空间变换带来的生命历程的跳跃性、断裂式和不连贯变化,给价值观和行为模式都相对稳定的老年人创设了较高的适应“门槛”。这就给流动长者研究的理论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不能把普通人群的理论——如劳动力迁移理论、地域认同理论等直接套用到他们身上。这是因为,偏于经济理性的推拉理论难以解释多数流动长者的流动原因,地域认同之说也无法完全解释不同长者的流入地点选择、居留意愿与社会融入、福利待遇等复杂情形。然而,事实上,既有研究或缺乏理论引领,或直接套用普通流动人口的理论框架,适合中国老年人流动原因、社会适应等议题的理论体系尚未形成。比如,聚焦流动长者社会适应与融入的研究多从实证角度出发,检验地区、社区、家庭、个体等不同层次因素对融入效果的影响,偏于数字罗列,深度思考不足,流于泛泛之论和简单重复,理论或方法创新严重不足。正是因为理论的局限,现有研究亦未形成对流动长者社会适应、健康融入等方面的综合性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比较零乱,理论与政策相脱节,不同研究之间的可比性较差。比如,在健康与公共卫生服务研究领域,少有学者从流动长者的角度关注《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计划(2016—2020年)》《“十三五”全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规划》等政策的实施效果,将流动长者的健康与完善分级诊疗、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跨省异地就医等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以关联,从而使得社会各界对流动长者的认识具有明显的碎片化特征。
(二)研究视角需要拓宽,关联意识有待加强
流动长者跨涉“老年”“流动”双重领域,这意味着相关研究既要关注他们的年龄属性,也不能忽视他们的流动特征,而需要更好地把二者整合起来。然而,现有对流动长者的研究多被淹没在“流动人口”或“老年人口”的研究视域中,“流动长者”是流动研究或老龄化研究的衍生品;人群的交叉性与群体特征的丰富性,本应成为该研究领域的助推器和学术发展的新增长点,但相对于流动人口、老龄人口而言,流动长者的小众性和其身上呈现出来的复杂性,却成为该研究领域边缘化的基底[1]。
这种边缘化,极大限制了研究视域的宽广性和关联性。比如,在微观层面,与低龄流动人口更强调流入地社会的发展机会不同,很多流动长者既有对故土(原生之根与各种社会关系)的依赖不舍,也有对流入地社会(子代孙辈)的惦念牵挂,还有对城市社会(劳动就业机会和养老环境)的渴望与不适等。在中观和宏观层面,因户籍制度的影响,个体所能享受的福利待遇多与户籍类型和户籍地点挂钩,故流动长者难以获得流入地的福利和服务支持;相反,流出地的(大)家庭特征会给他们在流入地的福利与服务获得、适应与融入进程等带来深远的溢出效应。这也就是说,流入地与流出地之间的各种属性、特征不能隔断、撕裂。然而,既有研究的关联意识与关联视角不足,在讨论流动长者的家庭特征、社会适应与融入/融合、社会保障等相关话题时,往往只强调老年人自身的流动特征,忽视了流出地特征。在某种程度上,学术研究割断了流动长者与过去的联系,难以真正洞察他们在流入地社会现状、特征的本质性意义,也可能因此掩盖了流动长者所面临问题的真实性与迫切性,进而可能阻碍社会治理向系统化、纵深化方向演进。
又如,作为长者,他们无疑有更多的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等健康与异地医疗需求,而作为流动者,他们也会有劳有所得、老有所用、老有所乐等方面的诉求,故相关研究需要同时观照流动长者“老有所养”“老有所用”等多重属性特征。“漂老族”本身就在工作;占流动长者比例甚高的隔代照料者,也在继续贡献家庭(并通过他们提供的照料服务而将子代解放出来、更好地投入工作)。然而,如同对待老龄人群一样,当前研究也多将流动长者视为“弱势”群体,把他们当作单纯的福利和服务的接受者,而忽视了他们身上蕴含的丰富的公共领域(如经济、文化、社会治理等)和私人领域的潜在价值,包括直接的经济贡献,以及通过家庭贡献所创造出的社会贡献(如隔代照料对推动全面二孩、全面三孩政策落地的价值)。
(三)研究内容有待拓展,基础议题亟待关注
随着“十四五”时期大量人口的退休和全面三孩政策的落地,流动长者的规模或会“爆炸式”增长。新的流动长者不同于过去以劳动就业为目的的长者,他们会有更多样化的需求,包括劳动就业、社区参与、家事支持、适老化改造、心理纾解等。虽然这些议题在近年有关人口老龄化的研究中得到较多关注,但对于流动长者群体的关切却严重缺位,不仅一些深层次议题并未引起必要的重视,而且一些基础性话题也多被忽视。
对于任何一个人群的研究,首先必须了解其基本情况,而流动长者的总体样貌尚不清晰,具有明显的碎片化和模糊性特征。在该群体规模越来越大的背景下,鲜有研究深入、全面、系统地描画他们的总量、结构、经济社会特征、流动特性等。看似简单的统计数字的缺失,却可能严重制约学界和相关政府部门对该群体情况的总体把握,使得城市社会治理和基层社会治理缺乏基础数据支撑,进而影响流动长者福祉的改善。
流动长者的社会适应与融入问题受到多方关注,但即便如此,其中诸多重要话题——如语言文化、行为习惯却鲜有讨论。这可能是因为学界的一个普遍共识:即国内流动人口不像国际移民那样,文化行为问题十分突出。但是,对相当一部分流动长者而言,情况可能并非如此简单。流动长者不同于低龄流动人口,他们在语言文化、行为习惯上都已形成固定模式,一旦离开故土,必然面临社会适应与融入/融合方面的困难。无论是长者主动适应流入城市的社会生活,还是通过与本地人的互动交流而融入本地社会并反作用于本地社会,语言都是初始基础和必备技能。很多老年人只会讲老家的方言而不会讲普通话,日常生活习惯(如公共场合的行为举止等)作为肢体语言的重要载体也与流入地存在明显区别,来自农村的流动长者尤其如此,这对他们的适应、融入、身心健康等都会形成巨大挑战。因此,对于流动长者而言,语言文化、行为习惯都是重要的研究内容。提升语言能力(包括肢体语言)不仅有助于推进他们的融入进程,而且也有助于拉近本地人与外来人、农村人与城镇人之间的心理距离。
在数字化时代,尽管老龄人口的数字化技能、应用、数字鸿沟等方面的议题得到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但梳理文献发现,对流动长者这方面的研究完全缺失。《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长者是增长最快的一个网民群体。但是,经验表明,很多“乡—城”流动长者遭遇了更大的理念、接入、使用与信息等方面的数字鸿沟,尤其是“智能鸿沟”,是数字洪流中的“难民”。多数来自农村的老年人难以适应数字思维和数字生活节奏,更难共享数字红利,由此可能增强其物质、精神与文化生活的剥夺感。然而,他们在这方面的具体情况如何,相关研究基本缺失。这意味着,学术研究需要在对现有研究领域进行深耕的同时,开拓新的研究主题,避免盲人摸象式的局限性和碎片化结论。
21世纪结束之前,中国的人口老龄化发展方向不可逆转、城镇化方向不可逆转,跨涉这两个领域的流动长者规模在短期内同样不可逆转。从小的方面看,流动是流出地家庭出于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微观决策之果,是一种家庭策略,旨在改善大家庭福祉或更好地安享晚年。从大的方面讲,迁移流动透视出的是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过程中,城乡、地域、不同规格城市之间公共福利、公共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结果。流动行为牵一发而动全身,对流入地和流出地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更好地养老、为老、用老、乐老等都会带来一系列的影响。未来研究应在注重理论创新、视角延展、内容拓宽的基础上加强老龄社会的治理研究,突出流动长者这个独特群体,关注他们内部的复杂性,不断满足他们多样化的需求。
四、余论:“流动+老龄”时代的社会治理
毫无疑问,老龄社会的社会治理(本文简称“老龄社会治理”)必须建立在严谨的学理研究基础之上。因此,未来相关研究首先要做的是,坚持本土化流动理论的探索与创新,用联系的观点和视角,理解“流动”“老年”现象背后的机制与逻辑。流动长者的复杂性是地域流动和快速的人口老龄化进程共同形塑之果。该群体的新特征与旧样貌并存,经典人口流迁理论和人口老龄化理论都无法有效解释,也没有现存的理论可以直接套用。因此,必须从联系的视角,立足当前流动长者发展的基本面和大趋势,同时关注户籍及其附着制度的持续影响以及长者自身的诉求,厘定相关概念,洞察流动因素间千丝万缕的内在联系,探索兼顾全程性(即全生命周期)和全局性(即流动长者的核心诉求)的理论框架,合理理解老龄阶段流动人口的行为逻辑、行动特点及演变轨迹。同时,在理论的指导下,拓展研究内容与研究视野,打破传统的学科壁垒和视域盲区,描画该群体的基本样貌,分析他们的历时变动、分布特征、适应融入等状况,进而为更好地促进他们的健康、参与、保障以及数字技能的提升等提供更有价值的学理支撑。
同时,老龄社会治理也必然绕不开流动长者群体。的确,几乎所有的现有研究都会提出政策思考,但“治理”视角和意识极其淡薄。对于这样一个规模日趋庞大的群体,城市治理的顶层设计、基层治理的工作实践都必须把他们纳入其间,既视他们为被治理的对象,更要把他们作为参与治理的重要主体。在强调源头治理和自我治理的时代,流动长者无疑应该是实现共建共治共享、达成基层治理目标的见证者、参与者与享有者。
老龄社会治理必须强调“流动”和“老龄”标签之上的公共属性[65]。流动的公共性给流入地的社会治理带来困难与挑战。对此,城市社会与基层组织必须加以正视和面对,突破视流动为“私人性”的认知,秉持“流动的公共性”视角,转变固化的流动社会治理理念,代之以动态的治理思维,将流动长者纳入流入城市、居住社区的治理工作范畴之中。在总体规则之上,优化具有一定人群适宜性的顶层制度设计,突破基层治理在治理对象、治理主体、治理目标、治理手段等方面将流动长者排斥在外的做法,形成多元共治的治理体系,使社会政策尽可能灵活地满足异地生活的多元需求。比如,不断扭转流动长者生活空间的“孤岛化”和制度的隔离化,完善户籍与社会保障制度安排,在养老、医疗、住房等政策与公共服务方面,突破属地管理原则的束缚,不断优化医疗保险异地结算、养老保险转移支付的制度规则与落地措施。
社区是基层治理的平台抓手,通过社区,向上连接城市政府,向下连接居住于社区的个人及其家庭,为流动长者提供精准服务。比如,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渐次将流动长者纳入流入地公共服务的视野之中,针对其多重复杂困境,基于社区这一基本场域,明确谁来提供服务、为谁提供服务、提供什么服务、怎样提供服务等关键内容,构建向包含流动长者群体在内的所有城市居民提供服务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实现精准的基层治理。通过互联网、大数据、云平台等智能技术,加强流动长者数据库建设,掌握其数量变化与结构变动;拓展数字服务范畴,依托社区加强对流动长者的健康管理、健康教育,推动他们的健康服务利用、及时合理就医等,促进流动长者与本地同龄人享受同等待遇,全面推进健康老龄化的发展。同时,注重提升流动长者的数字素养,鼓励社区在开展缩小老年人数字鸿沟项目时,将流动长者也纳入其间,搭建本地和外来长者之间沟通交流的平台,重构外来长者的社会网络,促进他们积极融入数字城市,共享数字红利,提高生活质量。
老龄社会治理离不开流动长者的积极参与。长者或为继续就业、家庭照料、老有善养而流动;无论是继续就业的有偿劳动还是隔代照料的无酬家事,都是继续在为社会、为家庭做贡献。然而,随着年岁的增长,个体的生理健康状况必然衰退,加上在日常生活中面临异地就医困难与社会保障的转移接续难题,以及语言沟通不畅、行为习惯差异、育儿理念差别、代际关系紧张、夫妻两地分居等问题,他们在流入地的生活更易陷入困境,这些都是客观现实。在万物互联时代,除需要政府和基层组织的支持外,长者自身更应积极面对,努力改变晚年无处安放、心灵四处漂泊、关系支离破碎的消极认同,主动加大与本地同龄人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学习掌握新的数字技能,紧跟时代步伐,不断提升自我效能感,做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的践行者、推动者与享有者。
地域流动曾是具有高度选择性的行为。西方学者在探索人口迁徙流动规律、建构迁移流动理论时,总会强调流动的性别与年龄选择性。但是,当100多年前,Ravenstein提出人口迁移的七条法则时,他可能没有预见到,迁移的性别选择在社会大变革之时会有所不同;当前,即便曾经重迁或短迁的女性也会进行长距离流迁。在半个多世纪前,美国学者Lee提出迁移的年龄选择性规律时,他或许未曾想过,即便教育程度不高、可能“身无长物”的年长者,也会成为流迁的重要力量。中国“安土重迁”的流动长者就是这样一群人,他们打破了人类迁徙的旧有法则,因务工经商、代际互惠或其他原因而远赴他乡。“此心安处是吾乡”,本文的启示是,流动长者对“心安处”的追求,注定会是一个漫长且曲折的旅程,长者自身的意愿和行为、新的物理空间中嵌入的社会文化空间之间的张力,地域间、人群间既存的各种有形和无形的边界等都还远未模糊、突破与跨越。让流动长者心安此处、以此为家,是一个亟待顶层制度设计和基层社会治理关怀的重要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