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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课程多元化教学方法研究

2023-02-13徐开元

法制博览 2023年35期
关键词:国际法教学方法课程

徐开元 赵 普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商学院,上海 200083

《国际法》课程在法学本科专业课程体系中具有特殊性和基础性。其特殊之处在于,《国际法》课程的学习是本科生接触国际通行规则的起点,课程内容与学习方法与其他课程有显著区别;其重要之处在于,《国际法》课程的学习是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的法律人才、涉外法律人才的第一步,国际法的知识是学习国际经济法等学科的基础。因此,学好《国际法》课程是本科生把握完整的法学知识体系、具备扎实的专业能力的重要一步。目前,《国际法》课程教学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传统灌输式的教学方法不符合学生的情况和需求,不符合学科特点和教学规律,以致教学效果不佳,培养目标难以实现。本文旨在明确《国际法》课程的教学目标,总结教学困境,探讨多元化教学方法的设计与运用,以期解决当前教学实践中的问题。

一、《国际法》课程教学的目标与困境

(一)《国际法》课程教学的目标

教学目标应当是多层次的,不应仅限于专业知识的传授。笔者认为,《国际法》课程教学的目标应当体现在以下四个层面:一是知识传授层面,要让学生掌握国际法学的基本知识,了解国际法制度的基本内容,这是最基础的教学目标;二是能力锻炼层面,要锻炼学生的专业阅读能力、文献检索能力、逻辑分析能力、合作协调能力、书面与口头表达能力;三是观念培养层面,要使学生形成全球治理的国际法治观,能够通过专业视角、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国际政治、经济、军事等问题;四是课程思政层面,要使学生正确认识并维护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形成高尚的爱国情怀和民族认同感,并具有平等、尊重、开放、包容的国际视野和人文情怀。

(二)《国际法》课程教学的困境

传统课堂教学的主要功能是传授知识,难以实现以上多层次教学目标,以致教学目标与教学方法不匹配,使当前《国际法》课程教学面临困境。

从学情角度看,部分学生尚不具备学好国际法律制度的背景知识和分析能力。《国际法》课程一般面向本科三年级学生开设,处于此阶段的学生已经具备一定的公法知识、契约观念和法治精神。但是,《国际法》课程涉及大量国际政治、经济、军事等问题,与学生生活相去甚远,尽管学生可能对相关知识和素材有所了解,但仅形成了模糊的认识和判断。此外,相较于民法、刑法等传统国内法,国际法的规范内容往往具有精细化特征,这对于学习的精准性提出了很高要求。而且,国际法的案例和事件也较为复杂,未经过长期学术训练的学生一般难以进行有效分析。基于上述情况,学生学习国际法律制度往往只能浅尝辄止,学习兴趣不高,“处于一种‘理论上重视,学习中轻视,实践中无视’的状态”。[1]

从课程内容角度看,《国际法》课程涉及的知识较“多”,体系较“杂”。国际法制度贯穿国际交往的各个方面,所涉规范性法律文件数量巨大,催生了大量法律概念,学生对其进行记忆、理解均颇具难度。也正是由于知识涵盖范围很大,其知识体系也较为繁杂。目前,国内《国际法》课程教材普遍沿袭《奥本海国际法》等欧洲经典教科书的基本框架,在内容体系上求大求全,几乎覆盖了国际法各个主要分支。[2]教学实践中,一学期的时间并不足以对所有知识进行讲授,教师必须进行适当的整合与取舍。而且,大部分教材主要以概念铺陈为编写逻辑,问题意识和知识关联性并不强,使学生难以从整体上有条理地进行把握和理解。

从教学方法角度看,传统课堂教学灌输性过强,“翻转课堂”等新型教学方法的效果不佳。一方面,传统教学方法主要是按照教材的逻辑思路而展开的介绍式教学,虽然具有一定合理性,但对学生而言并不友好,知识灌输性过强,教学效果不佳;另一方面,尽管我们早已认识到“翻转课堂”等新型教学方法的重要性,但事实上,相关方法并未达到预期效果。“翻转课堂”等教学方法难免形式单一,内容枯燥,往往出现以下情况:讲台上,学生照本宣科地复述搜索来的知识,讲台下,听众感到索然无味,此类“翻转课堂”并未改变灌输式教学的本质,而仅替换了灌输的主体。

二、多元化教学方法在《国际法》课程中的运用

为了克服上述困境,应当充分反思教学中的问题,优化传统教学方法,并设计、运用、完善新的教学方式,以多元化的教学方法促成教学目标的实现。

(一)优化传统课堂教学

必须看到,传统的讲授式课堂教学并未被淘汰,也不会被淘汰,相反,由于法学知识具有高度专业性和复杂性,课堂讲授仍是教学的重要一环。当然,要对传统课堂教学进行优化,让学生愿意听、听得进、听得懂。

第一,应当对《国际法》课程的内容与体系进行重构,突出问题意识,增强知识串联。国际法知识广博、体系庞杂,试图将所有国际法问题都安排到教学活动中,既无必要,也不现实。在国际法的各个分支中,教师要去寻找对于学生形成国际法基本认知、养成国际法思维方式、锻炼国际法应用能力最重要、最基本的领域,对于那些学生可以自行通过查阅资料予以解决的问题,则不需要浓墨重彩地进行渲染。[3]国内通用的《国际法》课程教材均有二十章左右的篇幅,应当谨慎、大胆地对部分章节进行取舍,并调整各章节讲授顺序,以问题为导向,而非以概念为导向,将杂乱的知识有效串联起来,让学生按照合理的逻辑整体把握课程内容。教学实践中,除基础理论外,笔者将教学内容归纳为四大模块:一是国际法主体;二是国际法领土与国际空间;三是国际条约与外交关系;四是国际法责任、战争与和平。依据四大模块,确立“国际法律关系主体—主体的性质—主体间的一般关系—主体间的特殊关系”的逻辑主线,使每一模块内容具有逻辑连贯性和内容相关性,模块之间具有知识上的衔接性。

第二,要对传统授课进行流程再造,形成“问题—知识—理论—更深问题”的启发式授课逻辑。传统授课方式并不必然表现为灌输性讲授,为了激发学生兴趣,促使学生独立思考,弥补因背景知识不足而导致的“课堂陌生感”,应当对传统授课方式进行流程再造。笔者梳理出一套完整的授课流程:提出导入问题—互动分析问题—引入专业知识—深入理论阐释—开拓思考空间,其底层逻辑是“问题—知识—理论—更深层问题”,力求形成符合学生认知规律,能促使学生进一步学习的教学逻辑闭环。在课堂上,教师应当进行频繁、自然、有层次的提问,引导互动与交流,以天下事、国家事、身边事为素材,带领学生共同学习探索,最大限度发挥传统授课的效能。

(二)丰富线上教学资源

线上教学技术日趋成熟,教师如欲充分运用多元化教学方法,必须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线上教学在非常态教学时期的作用自不待言,对于常态化教学,线上场景也能解决许多教学痛点。

针对国际法渊源众多、学生可触学习资源有限的问题,可在线上平台建立“教学四库”,即法律文献库、典型案例库、阅读资料库、课后习题库。国际法所涉及的法律文献较多,且不少为外文材料,教师应当在课堂教学前对相关文献进行整理,发布在线上平台,为学生提供学习素材和资料基础。国际法所涉及的案例较多,教师可对相关案例进行收集、分类、整理,注重案例的典型性、时效性和相关性,[4]建立内容全面的案例库,以便进行课前预习、课中讨论、课后作业。此外,《国际法》课程的教学素材还包括国际政治、经济、军事方面的热点话题和事件,教师可建立阅读资料库,拓展学生的课外阅读,增进学生对相关知识的理解和兴趣。实践证明,随着线上教学资源的不断丰富,学生的预习、复习、讨论等工作均可在线上场景进行,这使得教师能够进一步利用线下教学实践,在课堂中运用新的教学方法。

(三)拓展新兴教学方法

为充分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实现多层次的教学目标,除对传统教学方法进行优化外,还应当积极拓展新兴教学方法,形成多元化的教学方法体系。在《国际法》课程的教学实践中,一些新兴的教学方法已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并仍有很大发展空间。

第一,推进“国际法辩论赛”“模拟联合国”“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等项目化教学。“项目化教学是一种在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指导下的教学法,也是基于探索性学习和协作学习的一种模式……其最显著的特点为‘以项目为主线、教师为引导、学生为主体’”,[5]模拟辩论、小组讨论、专题汇报是项目化教学的主要表现形式。在《国际法》课程课堂教学中,项目化教学可以取得良好效果。以国际法辩论赛为例,经过前期的主题筛选、程序研究和辩题设定,笔者组织学生进行了题为“雇佣兵应当/不应当享有战俘待遇”“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数量应当/不应当增加”等多场辩论赛。相较于普通的“翻转课堂”,辩论赛更具仪式感、参与性、互动性和激励性,提高了学生表达能力与协作能力,并能在学习生涯中留下深刻印象。此外,在进行“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模拟联合国”的过程中,学生需要自主撰写起诉书、答辩状、判决书等中英文法律文书,自主决定证据的取舍,自主确定庭审思路,临场调整庭审策略,其分析能力、表达能力均获得了显著提升,对相关知识也有了更深刻的把握。

第二,优化多媒体教学,进一步将视频资料引入课堂。相较于其他部门法课程,将丰富的视频资料引入《国际法》课程教学是必要且可行的。学生需要通过素材直观理解国际政治、经济、军事相关案例或事件的内容与背景,相关视频资源也比较丰富。教师应当按照政治性、法学性、科学性等原则进行视频资料选择,[6]在教学素材库中引入例如央视摄制的《联合国》等优秀纪录片,《东京审判》等影视作品。相关视频素材具有史料详实、条理清晰、表达清楚、直观生动的特点,对学生学习能够起到很好的辅助作用,也能够增强教学的环境沉浸感、现实关联感与历史厚重感,帮助学生在感性层面把握相关知识。需要注意,视频资料仅起到教学辅助作用,不能代替教师的讲授,教师应当对视频资料进行充分解读,提示视频资料中隐含或未包含的事实、知识或理论。在播放和讲解过程中,还需特别注意将国际政治学、经济学、历史学等知识融合在一起,开阔学生的眼界,帮助学生更深刻理解国际法知识。

第三,积极实现“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的互动。“第二课堂”是学生增长知识、培养才干的重要平台,教师可以鼓励、指导学生参加校外国际法相关活动。目前,不少“第二课堂”活动与国际法专业知识紧密相连,例如,在全球国际法学子中享有盛誉的杰赛普国际法模拟法庭大赛(Jessup International Law Moot Court Competition),又如,上海市大学生国际人道问题辩论赛等等。需要注意,尽管“第二课堂”能够对专业学习发挥积极作用,但其受众面毕竟比“第一课堂”狭窄很多,对专业水平也有较高要求,有观点认为,训练学生参加“杰塞普”等比赛甚至不利于普通学生系统掌握国际法学科知识。[7]因此,一般而言,教师只需鼓励部分学有余力、具有较强兴趣的学生参与其中,“第二课堂”并非《国际法》课程教学的“必选动作”。

综上所述,《国际法》课程教学目标的多层次性与《国际法》课程自身的学科特点,决定了我们必须运用多元化的教学方法开展教学。伴随着教育理论的不断发展、教学理念的不断更新、教学条件的不断提升,实施多元化教学方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在不断增强。教育教学既要遵循一定的规律,也不应教条地墨守成规,作为教育者,应当锚定课程教学的目标,充分了解学科特点与学生情况,在实践中保持观察与反思,适时调整策略,形成与时俱进的系统性、多元化教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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