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自然概念的三个向度
——基于《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文本考察
2023-02-12胡立刚
胡立刚
(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党校,浙江 上虞 312300)
马克思的自然概念在马克思生态思想中具有基础性的地位,也是理解马克思生态思想的关键性概念。准确理解和把握马克思的自然概念,对于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那么,马克思经哲学革命后,其自然概念呈现出哪些新的向度?这些新的向度是否还是依旧在理性形而上学的框架里讨论自然概念?本文将主要围绕这些问题展开讨论。
一、马克思自然概念的实践向度
“马克思的自然理论是伴随马克思哲学革命产生的一个重大成果。虽说这一理论成果也散见在他诸多文章和著作中,但最系统、最集中的体现还是在他的《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也称《巴黎手稿》,以下简称《手稿》)中。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手稿》之所以被看作马克思哲学的秘密和诞生地,乃是因为在这一著作中马克思发动了一场存在论意义上的哲学革命。”[1]马克思在《手稿》中对黑格尔的辩证法进行了总结和批判。马克思认为,“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辩证法是黑格尔哲学的主要成果。但同时马克思指出,黑格尔的辩证法具有思辨的神秘主义倾向。因为“黑格尔只知道并承认一种劳动,即抽象的精神的劳动”。[2]然而,马克思并没有停留在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批判上,而是将黑格尔否定的辩证法即能动的创造原则和费尔巴哈的感性对象性原则相结合,提出了“感性活动”概念,即“实践”概念,从而开启了一场哲学存在论革命。
马克思的这一哲学存在论革命成果公开地表达于1845 年的一个笔记,即《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并将其表达为实践的唯物主义。实践概念是马克思哲学存在论革命的重要成果,奠定了马克思整个哲学的基础。马克思的自然概念也因实践概念,而首要呈现出实践的特质和向度。马克思自然概念中蕴含的实践向度主要是为了突出自然是被人的实践活动所中介,其基本用意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破除以黑格尔为代表的近代西方理性形而上学对自然的观念化处理。在理性形而上学的视域下,特别是在黑格尔哲学那里,自然的存在并不具有其现实性,而只是作为自我意识的外化和对象化。自然界的演化发展只不过是理性自身的逻辑推演。也就是说,自然以及自然界的发展已在理性自身内部得到完成和保证。显然,马克思并不同意黑格尔的观点。相反,马克思认为,“在实践上,人的普遍性正是表现为这样的普遍性,它把整个自然界——首先作为人的直接的生活资料,其次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对象(材料)和工具——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3]也就是说,在马克思看来,自然界首先是人的生活资料的来源,同时是现实个人的生命活动的对象,而不是自我意识的对象。即,现实的个人与自然界处在生命活动的对象性关系中,也就是在实践活动的对象性关系中。这样就把自然界从意识的内在性中解放出来,从此往后自然界便有了浓厚的生活气息。
第二,破除对自然的纯粹的生物学原则的理解。和唯心主义者不同,朴素的唯物主义者虽然没有把自然界理解成自我意识的外化,但却只是从纯粹生物学的意义上理解和把握自然界。即从“物性”的角度来阐释自然。对此,马克思进行了批判,“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3]也就是说,自然界作为现实的个人所生活于其中的周遭世界,应当首先并且是正确地被理解为现实个人的感性活动的对象及产物。
第三,破除对自然的抽象化态度。对自然界抽象态度的破除,其实质是要破除孤立地讨论自然界存在的思维方式。即,抽象地想象存在着一个与人无关的自然界。然而,马克思虽然承认自然界的优先地位,但并不认可自然界离开人的先在性对于人存在的意义。离开人来谈论自然界是否存在,在马克思看来是毫无意义的。甚至这个问题本身就不可能被提出,因为那样要先设定人的唯灵论的存在。对此,马克思明确指出,“抽象的、孤立的、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对人说来也是无”。[2]也就是说,抽象的自然界对人来说等于“无”。这并不是说自然界不存在,而是相对人来说是“非存在”,即与人的存在无关。
以上所讨论的对自然的三种态度,虽然表现方式不一,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在存在论高度上都对自然界采取了理性形而上学的态度。要么从自我意识的原则出发,要么从抽象的原则出发,来讨论自然与人的关系问题。马克思强调自然的实践向度,一方面使人与自然统一于现实个人的实践活动中,或者说是感性活动中。在感性活动中人与自然呈现出感性的、现实的对象性关系,人与自然互为对象而存在。这样就把自然界从意识内在性中解放了出来,进入现实个人的生活世界。另一方面,也突出了自然的属人的属性。在实践中,“直接的感性的自然界直接的就是人的感性(这是同一个说法),直接的就是对他说来感性地存在着的人”。[2]也即人化自然或自然的人化,因为“动物只生产自己本身,而人则再生产整个自然界”。[2]再生产整个自然界,并不是说去创造一个原生态的物质自然界,而是说生产、创造一个属于人的自然界。这样,就破掉了对自然的抽象态度。总而言之,马克思自然概念中的实践向度,彻底突破了理性形而上学的思维框架,使自然与人的关系得到真正的、现实的表达和呈现。
二、马克思自然概念的社会向度
当然,对于自然界的人化,或者说关于“自然界的人的本质”,在马克思看来,“只有对社会的人来说才是存在着的”。[2]也就是说,属人的自然界只有在社会中才能实现,自然只有进入社会才能说是相对于人而存在的自然界。关于此点,马克思在《手稿》中从三个维度进行了充分的说明和论证。
第一,马克思认为,“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对人来说才是人与人联系的纽带,才是他为别人的存在和别人为他的存在”。[3]所谓社会,究其本质而言,其实就是由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构成的生活共同体。“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们在生产实践活动中不仅仅是生产出维持人们生存和社会生活所必需的劳动产品,与自然发生关系,而且还会生产出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即人们的生产活动必须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进行……人与自然的关系同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两者是相互依赖、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4]各种社会关系即构成一个共同社会生活体。个体在社会中,即是个体在与他人的相互关系中。此时,个体在他人身上发现自己的存在。也就是说,他人是个体自我存在的确证,个体也是他人存在的确证。两者互为其存在的依据。只有个体在社会中,自然也才有可能进入社会。因为个体能在自然对象中发现他者的存在,他者通过自然对象与个体照面,进入个体的生活。反之,如果个体只是单独的存在者,亦即不进入社会,则个体无法在他者身上发现自己,同时自然界也不会成为人与人之间的媒介。与此同时,自然也不进入社会,因为根本无社会可言。也就是说,在这里马克思主要强调了社会的基础性作用和地位。
第二,马克思认为,“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是人的现实的生活要素”。[3]马克思这句话初看起来似乎只是说出了常人最为熟悉不过的一个基本事实,并没有什么新意。不仅如此,可能还会产生这样的疑问,比如说,如果不在社会中,难道自然界就不是人存在的基础了吗?自然界不是人存在的物质基础,难道人靠精神而活着?对于这样的质疑,马克思当然不以为然。因为在马克思看来,不在社会中,自然界虽然可以作为生物学意义上的人的存在基础,但不能作为社会中的人的存在基础。而作为生物学意义上的人,还不能作为人之为人的真正基础。换言之,此时“人”还没有诞生,与动物无殊。所以,马克思在此处强调,只有自然进入人的社会,即在社会中,自然界才开始真正成为人的现实的生活资料以及劳动工具和对象。这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在人类历史——人类社会的产生活动——中生成着的自然界是人的现实的自然界”。[2]否则,只是抽象地来谈论人的自然界的存在基础。
第三,马克思认为,“只有在社会中,人的自然的存在才成为人的属人的存在,而自然界对人说来才成为人”。[2]马克思的这句话,其实表达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在社会中的高度统一。在马克思看来,在社会中,自然的人的存在和人的自然的存在,在其本质上是同一件事情。或者说,人化的自然和自然的人化,在社会中得到了统一和完成。此时,自然界对人来说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全部展开和对象性存在,自然界对人来说是存在着的另外一个“自己”,与自然的关系即是人与自身的关系。与此同时,人的自然的存在才真正作为人的存在。也就是说,在社会中,人才真正成为人。在社会中,才能现实地讨论人的存在,而不是抽象地讨论人的存在。
基于上述三个方面的分析和论述,马克思最后总结道,“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本主义”。[2]从中可以看出,马克思在论述人和自然的关系时,社会在其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换言之,在马克思的自然概念中,蕴含着社会的向度。所谓马克思自然概念的社会向度,其实质是要强调自然界的人的本质或者说人同自然界的关系在社会中得到完成和统一。即,社会是自然的完成者,自然界在社会中得到真正的复活和呈现。
当然,马克思也指出,要正确理解和把握“社会”概念,“首先应当避免重新把‘社会’作为抽象物同个人对立起来”。[2]也就是说,不能从近代理性形而上学的原则出发,径直把“社会”当作一个抽象的共同体,作为一个与现实的个人相异己的东西而设定。在马克思看来,在现实个人的实践活动中,一方面构建起人与自然的对象性关系。另一方面,也构建和生产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构成社会生活本身。所以,马克思说,“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3]据此出发的“社会”概念,显然不是一个抽象的存在物,而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性的、现实的、充满冲突和斗争的生活场域。它是实践活动的产物,而不是理性设定的产物。
三、马克思自然概念的历史向度
自然界在现实个人的实践活动中,不仅使自然具有社会的向度,同时也拥有了历史的向度。所谓自然的历史向度,其实质就是突出自然的历史性,强调自然的历史。也就是说,让自然也进入历史的领域。当然,关于自然的历史向度或者说自然的历史问题,并不是马克思首次提出的。黑格尔也讲自然的历史问题,但问题的关键在于黑格尔以范畴演进的逻辑史代替了自然发展的历史过程。费尔巴哈为代表的旧唯物主义者也讲自然的历史,但是他们只承认或者说只直观地看到了自然自身的发展演进过程。也就是说,唯心主义者把自然的历史消融在自我意识中,旧唯物主义者把自然的历史限制在自然进化或发生学的原则上来讨论。因此,无论是唯心主义者,还是旧唯物主义者,都没有让自然的历史真正出场。甚至可以说,压根儿就没有触及问题的实质,没有真实地深入到历史的那一度中去。
与黑格尔、费尔巴哈不同的是,马克思虽然也讨论自然的历史问题,但马克思既不从自我意识出发,也不从发生学或者说生物学的原则出发来讨论自然的发展演进历程,而是从实践原则出发来阐发自然的历史问题。也就是说,在马克思看来,关于自然的历史,不能撇开人的实践活动来讨论。其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马克思认为“在社会主义的人看来,全部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的诞生,是自然界对人说来的生成”。[2]简要分析马克思的这句话,可以发现其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关于历史得以存在的基础,在于人的劳动、实践,即人类的第一实践活动物质生产。这样就把历史的现实性奠定在人的实践之上,而不是建立在理性上。第二,关于历史的内容,是人的诞生史或者说是自然界的生成史,而不是自我意识的推演史。第三,对于社会主义的人来说,人的诞生史和自然的生成史是同一部历史。
通过刚才的讨论,我们可以发现自然的历史向度即自然的历史性,不是指纯粹自然的演进或进化发展过程,而是指自然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即自然通过人的实践活动不断地人化的过程,不断地成为人现实的自然的过程。与此同时,也是人不断生成为人的过程。唯有此,才形成真正的自然历史。换言之,自然的历史是人的实践活动所参与构建的。唯有在人的实践中,才有历史可言。关于自然的历史,才真正出场和呈现。也就是说,此时自然才真正地进入历史领域并拥有自己的历史。
综上所述,马克思的自然概念主要呈现出三个方面的向度,即实践向度、社会向度和历史向度。其中实践向度是核心和基础,社会向度和历史向度也因实践向度而来。同时,因马克思哲学革命所开启的新的存在论境遇,使马克思自然概念及其所蕴含的三个向度,整体性地跃出了近代理性形而上学的基本框架,呈现出新的面貌和时代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