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数字公共空间与女性非农就业发展研究
2023-02-10曾银凤
周 舟 曾银凤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末我国乡村女性人口总量约为2.5亿。《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明确提出要发挥妇女在产业融合和乡村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乡村女性就业问题关乎乡村全面振兴。
非农就业是指乡村劳动力在外地或本地从事第一产业以外的生产、建筑、服务等二、三产业工作的行为[1],与社会关系网络中的社会资源密切相关[2]。乡村女性进入非农劳动市场,不仅从劳动力要素供给层面对经济增长具有促进作用[3],同时对提高家庭整体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具有重要意义[4]。然而,在“男主外、女主内”等传统文化因素的影响下,乡村女性的社会网络局限于其生活的村庄,且大多由情感维系,难以动员社会资源。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遍应用,以微信群、QQ群等为代表的数字公共空间成为乡村社会的重要构成,拓展了乡村女性的日常生活空间。在数字中国高质量发展成为新战略目标的背景下,探讨数字公共空间对乡村女性非农就业的影响,具有深刻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乡村数字公共空间类型
根据形成动力的不同,乡村公共空间可划分为村庄内生、行政嵌入与经济驱动三种类型[5]。村庄内生型公共空间指由村落传统乡村共同体形塑而成的公共空间,如以血缘关系为依托的宗族祠堂、以地缘关系为基础建立的乡村集市等;由外部行政力量规划建立的公共空间则被定义为行政嵌入型公共空间,如人民公社、村民大会等;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而建立的公共空间则被定义为经济驱动型公共空间,如零售门店、农贸市场等。
乡村公共空间是乡村公共领域的空间载体,其核心价值是公共性,可以泛指具有某种公共性且以特定空间固定下来的社会关联性和人际交往结构方式[6]。本文的乡村数字公共空间由乡村公共空间衍生而来,但仅限于无形的数字网络空间。结合以上分析,乡村数字公共空间可以分为行政外生、村庄内生、经济驱动三种类型。
(一)行政外生型
行政外生型乡村数字公共空间是指由政府力量主导、以现代信息网络为重要载体建立的空间,主要以解决因劳动力外流形成的村民参与程度低的乡村治理困境为目标,倡导外出务工人员为村庄发展建言献策,是政府引导乡村居民在基层行使权利的重要手段。同时,行政外生型数字公共空间在人员结构、日常管理等方面具有明显的公权力色彩,有较强的政治意味。现有形式有村务公开、村务监督等微信群及QQ群。
(二)村庄内生型
村庄内生型乡村数字公共空间以家族、地域等“伦理”和“人情”为纽带构建,以满足社会交往、生活理念等自身诉求为主要目的,由村民个人自发建立,其本质是技术赋权村庄体制外的精英所形成的媒介自组织。这类数字公共空间借助村庄新型内生力量,将多元主体汇聚于同一空间,通过虚拟在场互动,构建共有数字公共空间实践。此类数字公共空间表现形式较为多样,如家族群聊、乡亲聊天娱乐等微信群聊。
(三)经济驱动型
经济驱动型乡村数字公共空间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是大众传媒时代商家或个人用碎片化的传播方式获取收益、贴补家用的产物。以微信为例,村民卖家可以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产品等初级农产品在数字公共空间进行推广售卖。村民卖家在售卖产品的过程中,还能加强其与亲朋好友之间的联系,增强互动和信任度,从而更好地满足不同人群的需要。此外,相对于其他购物平台,基于微信平台建立数字公共空间需要投入的时间精力相对较少,因而受到乡村居民的普遍欢迎。现有较为完善的形式主要有兴盛优选、美团优选等社区电商帮助村民组建的微信零售群等。
二、数字公共空间为乡村女性非农就业带来的机遇
互联网使用能显著提升乡村女性非农就业率[7]。乡村数字公共空间更是以现代信息网络为重要载体,与实际生产实践不断结合,催生了非农就业新场景和新模式,给乡村女性非农就业带来了新的机遇。
(一)拓展乡村女性社会交往的空间
由于传统乡土社会的流动性不足,乡村女性更多被捆绑于家庭琐事之中,缺乏加入到乡村公共空间中的时间与精力[8]。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普及,封闭的乡土社会被打开。借助数字公共空间,乡村女性的社会交往空间逐步从原有的乡村公共空间脱离,转向更加广阔的就业市场。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2月,我国现有行政村已实现“村村通宽带”,乡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达61.9%。加之新媒体低门槛、高效率、强互动的特性,乡村女性可通过新媒体来增加自身与外界的联系,获取社会信息、新闻、非农就业信息或者其他信息,从而扩大其非农就业区域的可选择面。
(二)增强乡村女性信息交流的超时空性和无障碍性
实现非农就业的关键是及时准确掌握就业信息[9]。数字公共空间依托互联网海量的信息和先进的科技文化,改善了以往传播媒介信息存储量不足、信息传播不对称等问题,数字公共空间中的信息传递不受印刷、运输等环节的限制,信息在不同主体间的传播几乎可以达到“无缝对接”,并呈现出非线性传播的特点,信息的传播流动更加便捷自由。
此外,传统媒体的信息发布一般由专业机构和专职人员管理,受众对信息的可选择面较少,传播者和受众之间的关系不对等。在数字公共空间中,由传播主体主导的传播模式被打破,空间中的个体既是信息的接收者,也是信息的创造者,传播主体从一元转为多元,乡村女性逐渐拥有了成为主动的数字公共空间生产者的可能性。通过乡村公共事务的信息获取,参与建设讨论、发展献策,技术赋权下的乡村女性在拓展自身话语权的同时也进行着自我表达。
(三)促进乡村女性非农就业形式的多样化
在传统性别角色观念的影响下,乡村女性,特别是已婚已育女性,通常充当家庭照料角色,有限的就业也以第一产业和周边第二产业为主[10]。随着以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为代表的信息技术与乡村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不断融合,数字经济正在影响和改变乡村居民的生产生活方式。数字公共空间因其低门槛、低成本的特性更容易被乡村女性所接受,衍生的就业形式也更为多样。如“数字公共空间+电商”所形成的熟人带货模式,利用数字公共空间直观、形象地宣传农产品,并通过熟人社交网络打通农产品到电商产品的通道,延长了农产品产业链,并拓展了农产品的线上销售渠道。“数字公共空间+社区团购”所形成的社区电商模式,立足于兴盛优选、美团优选等电商平台,连接附近乡村居民并通过数字公共空间拓展了大量的用户,从供应链端整合市场,逐渐以平台身份取代了传统便利店。
(四)提升乡村女性非农就业能力
现代信息技术与通信技术正逐渐转变为新的生产要素,为拓展乡村女性的社会关系使其从中获得非农就业支持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然而,信息生产与接入的可及性、数字支付的便捷性和信息使用的智能性等信息不对称问题阻碍了乡村女性与数字经济接轨[11]。数字公共空间可连接企事业单位、农村基层组织和乡村女性,在一定程度上能弥合乡村女性就业信息鸿沟,优化乡村女性的触媒习惯。通过微信就业信息分享群、经济赋能公益课程分享群等数字公共空间进行社会交往和知识学习,培养乡村女性依靠技能和智慧创造财富的意识,有助于提升乡村女性学习现代化的数字技能和信息技术的主动性,从而提升自身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
三、数字公共空间在促进乡村女性非农就业方面的局限
数字公共空间中多元主体的人际互动正在重塑我们对社会现实的感知和理解。但由于网络匿名性、乡村受众媒介素养较低等原因,当前我国乡村数字公共空间仍存在非理性交往蔓延、共识危机、数字弃民等问题,对于乡村女性发展产生消极影响,导致其实际社会互动的冷漠化、欲望与能力不匹配、非理性行为加剧等问题。
(一)人格分立:实际社会互动的冷漠化
随着互联网的更新迭代,移动互联网的全面覆盖,人们的社交方式发生了极大改变。除了正常的生活及工作外,乡村女性逐渐将休闲和社交的重心转移到了数字公共空间之中,广泛运用视频通话、语音聊天等技术手段与人交流,通过抖音、小红书、快手等移动软件进行休闲娱乐。诚然,这些改变有利于乡村女性维持并拓展社会关系网,从而为其非农就业提供招聘信息,但数字公共空间在被使用过程中也存在着一定的弊端,给乡村女性带来诸多影响。首先,占据使用者的大量时间,使乡村女性与人的实际社会互动逐渐减少;其次,乡村女性媒介素质参差不齐,在接收各种网络信息后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部分女性可能会因网络信息而弱化对周围环境的信任度,激发其对周围人的不满、怀疑等负面情绪,对实际社会互动的冷漠化有着明显的催化作用。
(二)知行迥异:欲望与能力不匹配
在由不同个体形成的数字公共空间中,乡村女性所接收到的信息在不断冲击着她们原有的世界观。“坐在直播间谢谢大哥,随手发视频也能涨粉带货,在微信群发信息就能赚钱”,这类宣传者的语言更容易撕裂乡村女性对真实社会的认知,因此形成的非理性就业期望,可能让乡村女性忽略严峻的就业形势、自身能力与用人单位的需求匹配度等问题。尽管乡村女性可以借助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数字公共空间中进行互动交流,摆脱地域的严格限制,但因其自身知识水平有限、账号运营能力较差,在此类数字公共空间中难以获利。
(三)感官紊乱:非理性行为加剧
数字公共空间因其传递接收信息便捷、可超越时空障碍等优点深受乡村女性欢迎,但其违规成本低、监管成本高。部分数字公共空间中的意见领袖为了博取关注或是利益驱使,有意无意宣传虚假信息、隐晦涉黄涉暴、传播低俗文化,甚至煽动并利用群众情绪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因此产生的海量虚假信息容易造成人们思想混乱,对周围环境的认知失真。
当一个人处于数字公共空间的群体之中,更容易被空间中的群体气氛所感染。非理性互动现象普遍存在于网络空间的人际互动中,主要表现形式为“失义性互动”“偏激性互动”及“暴力性互动”[12]。对于媒介素养较低的乡村女性而言,进入存在非理性行为的群体后,更容易变成“无意识的野蛮人”。
四、借助数字公共空间促进乡村女性非农就业的建议
乡村女性数字公共空间非农就业问题的成因是多角度、多层面的,解决问题的主要路径在于从宏观、中观、微观层面明确各主体的责任,并构建更完善、高效、可持续的治理体系。
(一)健全乡村女性非农就业服务体系,提供就业保障
构建以引导、服务、培训为主的治理体系,积极治理乡村数字公共空间,为数字赋能乡村女性非农就业提供良好的环境和基础。加大公共投资力度,合作开发公共服务媒体平台,推动互联网在农村地区的普及和应用,极大发挥互联网传递信息的功能,服务乡村女性非农就业;建立政府、企业、乡村组织和个人的合作治理格局;增强数字公共领域与行政系统的良性互动,将行政力量的限制性转化为共建性,培育社会力量的自主性,实现自治、法治、德治的综合治理模式,为乡村女性非农就业提供保障;开展互联网科普活动,提供数字素养培训,引导达成价值共识与群体认同,形塑公共空间秩序。
(二)拓宽乡村女性非农就业渠道,推动女性就业
借助“数字红利”,拓宽乡村女性非农就业渠道,提升乡村女性就业能力。乡村女性可能因长期缺乏主动探讨和思考的过程、最终在信息的接受过程中产生习得性依赖,心理也是困顿疲乏又充斥着惰性[13]。因此,需有效利用数字公共空间,一方面,在思想和观念上对乡村女性进行引导,积极构建乡村女性的新型价值观,唤醒乡村女性的主体性,增强非农就业能力和信心;另一方面,在行为上倡导乡村女性提高自身社会交往能力,与乡村邻里、亲朋好友保持密切联系,努力培育和拓展社会资本。此外,还需要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增加乡村女性对互联网等数字信息技术运用的培训,以塑造在知识、技能等方面全方位发展的乡村女性劳动者。
(三)完善乡村女性创业扶持政策,推动自主创业
运用新兴数字技术的信息资源优势,为乡村女性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和灵活的就业帮扶模式;增加对乡村数字公共空间创业的补贴,为乡村女性积累人力资本、社会资本,鼓励乡村女性建设可盈利型数字公共空间,为乡村女性互联网创业提供支持,培育基于数字公共空间的乡村女性信息创业模式。
可由政府或企业牵头,建设地方特色信息数据库,培训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乡村年轻女性作为“信息专员”,基于微信群和各类移动互联平台,为村民提供各类信息与知识服务来获取收益。服务内容可包括卫生健康与保健服务、就业信息服务等。同时,“信息专员”可以将获知的村民信息需求和消费状况反馈到信息中心,作为数据库完善和更新的基础。
五、结语
数字经济背景下,乡村女性非农就业的形式逐渐多元、立体化。应充分利用数字公共空间所拥有的传播模式和传播渠道,打造基于数字公共空间的乡村女性信息创业典型,优化乡村女性非农就业创业氛围,拓宽乡村女性非农就业渠道,构建以引导、服务、培训为主的治理体系,使数字公共空间成为促进乡村女性非农就业的“助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