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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相关知识和能力的需求调查研究
——以法律职业人才市场为例

2023-02-10梁文莉

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 2023年2期
关键词:律师人工智能法律

黄 随,梁文莉

(广东开放大学,广东 广州 510091)

当前,国家政策大力支持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大量人工智能技术产品问世,这不仅意味着新的生产要素的诞生,更是标志着“人机协作”新时代的到来[1]。在法律领域,“法律+AI”的法律科技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法律实务当中,包括网络平台、APP、微信小程序等依托互联网、AI技术的各种产品正在深刻地改变整个法律职业业态,海量数据、模型算法、神经网络等人工智能技术对法律职业人才市场提出了新的需求。本课题组通过网络、文献、微信访谈、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调研,全面梳理法律职业人才市场的现状、发展及需求,并进一步探讨法律职业人该如何应对人工智能所带来的机遇及挑战。

一、梳理与厘清:法律职业人才市场的基本范畴

以人工智能在法律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作为分界点,本课题组将法律职业人才市场划分为传统法律职业人才市场和新兴法律职业人才市场,并从概念和特点两个角度对其基本范畴进行阐述。

(一)传统法律职业人才市场

传统法律职业人才市场,是指法学、法律事务专业所培养的人才进入法院、检察院、公证处、仲裁委、律师事务所以及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官、检察官、公证员、仲裁员、律师、公司法务等与法律具有直接联系的工作,该职业群体构筑了一个以法为职业的法律人才市场。

传统法律职业人才市场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职业门槛高。法学毕业生必须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方可从事司法工作。二是择业范围相对集中。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毕业生基本从事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律师、公证员、公司法务等法律实务工作,未通过司法考试的毕业生大多从事与其专业无直接关系的工作,比如非公检法类的公务员、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等需要一定的法学背景或与法学无关的工作。三是兼容性、跨行业性不强。在现有环境下,接受过系统性法学教育的法律职业人鲜有复合型人才,其在市场营销、财税、外语、计算机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的弱项。

(二)新兴法律职业人才市场

新兴法律职业人才市场,是指在人工智能技术广泛应用、“法律+X”综合性服务模式下法律服务机构与非法律服务机构跨界竞争与融合发展所形成的法律职业人才市场。此处的非法律服务机构是指以互联网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软件科技公司等为代表的群体。此类群体借助人工智能技术进军法律职业市场,为法律行业提供服务。

相较于传统法律职业人才市场而言,新兴法律职业人才市场呈现新的发展特点:一是职业门槛相对降低。在新兴的法律职业人才市场,未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毕业生,可以凭借其系统性法律教育的背景进入非法律服务机构从事非法律实务性的工作,例如为科技公司的软件开发提供法学知识的收集、整理、录入、思维导图架构等工作,目的是将法律知识应用到法律科技产品中。二是择业范围相对扩大。法律科技产品进军法律服务市场将衍生新的岗位和职业方向,正如理查德·萨斯坎德在《法律人的明天会怎样?法律职业的未来》一书中所言“法律人的新工作包括:法律知识工程师、法律技术专家、跨学科法律人才、法律流程分析师、法律项目管理师、法律数据科学家、研发工作者、在线纠纷解决师、法律管理咨询师、法律风险管理师。”[2]三是兼容性和跨行业性强。非法律服务机构的跨界发展亟需大量的“法律+X”复合型人才的加盟,以助力其进军法律服务市场。

二、考察与启示:认识和使用人工智能工具的知识及能力需求

(一)认识人工智能工具的知识需求

“法律人了解人工智能,最大的屏障在于‘认知障碍’,对于普遍文科背景的法律人而言,人工智能显得有些隔膜。”[3]认识人工智能是法律人迎接法律市场变革的认知基础。人工智能属于计算机学科的一个分支,主要通过语音识别、自然语言处理、知识图谱、机器学习等技术让机器进行学习和模拟,并智能地处理特定场景和应用问题。通过文献调研的方法,本课题组根据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人工智能标准化白皮书2018》[4]对人工智能工具的相关知识做出如下表1的梳理和归纳。

表1 人工智能的关键技术及使用情况

(二)使用司法人工智能工具的能力需求

智能机器与人类最大的区别在于是否具有主观能动性,即能否通过自主意识推理、判断和解决法律问题。基于此,学界普遍认为目前处于弱人工智能时代,即法律智能机器不具备自主意识,无法依靠自主思维能力解决问题,主要功能是进行信息的高效处理。本课题组立足于“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能化律所”的建设现状,通过实地调查和访谈的方式对法律人使用司法人工智能工具的能力需求进行了调查研究,列举如下。

1.对某互联网法院的访谈

时间:2022年3月14日

访谈方式:实地访谈

访谈对象:A法官、B法官

访谈内容:“智慧法院”工作人员使用人工智能工具的能力需求

A法官:互联网法院设立的目的是体现司法科技和司法创新,依托信息技术实现审理模式的创新,旨在打造数据共享平台,实现全程在线审理。从审判实践来看,人工智能技术无法代替法官进行审判。人工智能暂时只能是辅助工具,着重事务性、流程性的工作,复杂的案件还需要法官来审理。例如,人工智能可以取代书记员或部分法官助理的事务性工作(包括证据比对、结论明确与流程性的工作)。因此,人工智能的发展对书记员、法官助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他们既要懂法律也要懂信息技术。

B法官:基于人工智能的发展,未来在人才的选聘上会着重考虑“互联网知识+求知精神+复合型人才”等关键词,注重应聘者的综合能力,而并非仅仅关注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获取。实践中,法院一般通过与技术公司合作共建的方式开发人工智能产品,故具备人工智能素养和持续学习的能力才是迎接未来挑战的基本条件。因此,在人才培养方面需关注:懂法律的努力学习计算机,懂计算机的努力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以法学知识的系统学习为主,兼顾综合素质的培养,例如需具备互联网和使用数据的思维,懂得用科学的方法来管理和使用数据工具,懂得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数据查询,懂得从规律中改进工作方法并规划目的的实现路径,这些都是未来法律工作者需要学习和掌握的技能。而真正的技术难题则交由科技公司来完成。

2.对某检察院的访谈

时间:2022年7月1日

访谈方式:微信访谈

访谈对象:C检察官

访谈内容:“智慧检务”的建设情况及人才需求

C检察官:在智慧检务上,我们检察院主要通过优化办案系统来落实,通过互联网和人工智能技术形成检察业务的大数据。实践中,案件是围绕人开展的,法律科技产品的引进可以优化部分辅助性工作,但这些产品主要依靠人来操作,机械的法律产品不可能完全取代人的作用。因此,对于法律科技产品的引进和使用,实质上最先面对的是使用人员的接受度和使用习惯,这个主要通过培训和时间来解决。即办案人员只要掌握相关的计算机知识和操作技能基本就能满足日常的工作需求。目前,检察院在人才引进方面主要关注专业与学历。对于法学和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有需求,但数量可能不大。据我了解,检察院的技术同志通过自己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而成为复合型人才。

3.对某律师事务所的访谈

时间:2022年6月7日

访谈方式:微信访谈

访谈对象: D律师、E律师

访谈内容: “智能化律所”的司法人工智能工具使用情况及使用能力需求

D律师:目前律所使用的人工智能计算机软件主要为Alpha、金助理、纷享销客CRM等。法律人工智能的作用主要在于协助律师完成收案流程、案件推进、结案管理等工作,主要用途是工作流程提醒、案件信息查询、相关知识检索等,目标是提高律师工作效率。因此,人工智能产品对律师的基本要求就是了解并熟悉使用最新的人工智能软件。未来成为一名复合型法律人才,提升办理复杂案件的专业能力,才能具备不可替代性,更好地应对人工智能时代的机遇与挑战。

E律师:人工智能作为辅助工具,目前一些流程方面的业务完全可以由AI代替。人工智能就是一个工具,没有自主思维的能力,通过数据库的反复修正和无数次累计,以提高运行的正确率。因此,人工智能工具需要懂法律的人不断充实和更新数据库,增加数据储备,丰富AI的学习成果和提高其输出的正确率。作为律师,应该不断提高自主学习能力,扎实法律知识的同时,积累办案经验,并努力提高信息技术水平,起码能够做到正确使用AI法律工具辅助办案。

三、现实与困境:人工智能背景下法律职业人才市场需求现状与存在的不足

(一)人工智能背景下法律职业人才市场需求现状

本课题组以法律服务机构和非法律服务机构为切入点,采用随机抽样和网络调研方法,选定法检单位、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法律科技公司四类典型用人单位为考察对象,对法律人才需求和工作岗位要求进行了调查,并得出如下分析和总结:其一,通过查询近五年广东省公务员招考公告,发现法检单位在法官、法官助理、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等职位的录用要求上,主要为取得法学学士学位和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无计算机方面的技能要求。其二,通过查询金杜律师事务所、君合律师事务所、盈科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广东金鹏律师事务所等2022年的招聘公告,可以发现,在授薪律师(或称提成律师)、律师助理岗位的招聘要求中,基本包括:法学本科以上学历、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取得律师执业证)、行业经验、文书撰写能力、团队协作能力、法律职业素养等,并无计算机方面的技能要求。其三,通过在智联招聘、前程无忧等招聘网站检索公司法务岗位招聘信息,发现基本要求为法学相关专业、通过法律职业资格或取得律师职业证优先考虑、具有相关的行业经验等,并无计算机方面的技能要求。其四,通过检索北京法意科技有限公司、法信团队等法律科技公司的招聘信息,发现出现了人工智能背景下的新兴岗位,例如法律编辑、新媒体运营等岗位,这些岗位一般要求“法学+计算机”的知识背景。其招聘信息列举如上表2。

表2 法律科技公司新兴岗位招聘信息抽样调研情况

(二)人工智能背景下“法律+计算机”复合型人才需求现状及存在的不足

立足于新兴法律职业人才市场,本课题组通过抽样调查方法,选定北京、杭州、成都三家法律科技公司的三名工作人员作为访谈对象,针对法律科技人才需求现状及存在的不足展开调研。具体如上表3。

表3 法律科技公司人才需求现状及存在的不足

四、反思与超越:人工智能背景下法律职业人的努力方向

(一)人工智能背景下新兴岗位的知识及能力需求

本课题组在《人工智能技术在法律实务中的使用现状和发展趋势调查研究》中认为: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为了适应社会进步,“法律+AI”的法律服务产品层出不穷,以助推“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能化律所”的建设。而法院、检察院、律所等用人单位在智能司法的建设路径上主要依靠科技公司的外包服务获得实现,即通过购买科技公司的法律科技产品或者合作共建开发法律科技产品的模式,开发、使用法律人工智能服务工具。因此,本课题组认为,虽然目前新兴的法律职业人才市场对“法律+计算机”复合型人才需求并不大,但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广泛应用,复合型人才将更符合市场的需求。科技公司为了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法律科技服务产品,就必须依赖新型的复合型人才,即引进“法律+计算机”双科背景人才。针对人工智能背景下新兴岗位的知识及能力需求问题,本课题组立足于上述调研基础得出如下分析和总结。

第一,法律知识及法律素养需求。主要包括较为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系统的法律逻辑思维、较强的数据分析能力、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法律文书撰写能力。

第二,计算机知识背景及使用能力。具有一定的计算机专业背景,能较为熟悉地掌握相关的计算机软件技术,并能快速地掌握软件功能的使用。

第三,商业知识及营销能力。能清晰地了解和掌握法律科技产品的开发理念、产品价值、客户需求和产业价值链等商业知识。具备与人沟通、产品宣传与营销的技巧和能力。

第四,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丰富的实践经验、团队协作能力和创新精神,将是法律职业人应对挑战和机遇的“手中利剑”。

(二)人工智能浪潮下法律职业人的努力方向

“中国法律市场的发展潜力与空间仍然巨大,只要能够秉持专业主义的精神,在传统业务领域精深挖掘新需求、在新兴行业创新拓宽业务领域、在服务方式上注重差异化创新,就能有效避免内卷化。”本课题组认为,从职业发展的马拉松模式来看,法律职业人只有立足于现状,用发展的眼光去了解和分析市场,才能抓住时代的机遇,找到适合自己发展的突破口。在人工智能时代,法律职业人才市场呈现“执业泛化”“竞争升级”的发展态势,作为法律职业人要制定适合自身发展的职业规划,多方位“修炼内功”,努力成为“法律+X”的复合型人才,以较强的专业素养和执业能力投身法律事业。

五、结语

人工智能给法律职业及实践领域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和挑战,也孕育着新的发展机遇。所有的法律职业人都需要深入探讨和研究人工智能对法律职业的影响,充分肯定科技发展对法律职业的促进作用。此外,还需积极了解新兴法律职业人才市场的发展趋势,根据职业发展需求学习相关的人工智能知识,掌握相关技能,并学会利用人工智能工具以提高工作效率,让自己从繁杂的劳动中解放出来,投入更专业、更高端的法律事务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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