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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时代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认知与履践范式变革 *

2023-02-08戚聿东徐凯歌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1期
关键词:责任数字企业

戚聿东,徐凯歌

一、引 言

蓬勃发展的新一轮科技革命推动数字经济成为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更高级经济形态, 企业内嵌于社会网络和制度环境之中,深受技术变革、生产生活方式、社会文化等因素的影响,企业社会责任理论认知是工业革命进程中各要素相互磨合调整的重要体现,与工业革命呈现出共同演进的历史逻辑。在数字技术引发经济社会全面变革的工业革命背景下,基于工业经济时代的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已难以指导数字化情境的社会责任实践。在数字经济时代,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认知与实践范式亟需双重突破。

目前,已有部分学者围绕平台型组织的社会责任展开探索,例如肖红军和李平(2019)尝试对平台型企业的社会责任内容维度与行为边界进行重新界定;阳镇和陈劲(2020)探讨了数智化时代下衍生的企业社会责任新问题;邢小强等(2021)深入研究了平台头部企业扶贫工作的共享价值创造机制。但平台企业仅仅是数字经济消费互联网阶段的主要实施载体,以此为研究对象难以涵盖数字经济全貌,仍未触及数字经济的本质和规律。此外,当前数字经济开始向产业互联网阶段进军,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成为数字经济新阶段的核心技术范式和主要实施载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培育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进‘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产业生态建设。”不同于早已如火如荼的消费互联网阶段,产业互联网对绝大多数实体企业而言仍处于起步阶段,企业社会责任实践也会跟随数字经济的历史演进而产生新的议题。因此,有必要将企业社会责任置于数字经济的消费互联网、产业互联网两阶段动态演进框架下,以便更好地增强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解释张力与实践的包容空间。

鉴于此,本文基于企业社会责任与工业革命历程共同演进的思路,重点聚焦两个核心研究问题:第一,在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企业的社会责任理论应遵从何种演进方向?第二,随着企业社会责任理论认知演进,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践范式将会发生哪些变革?通过回答上述问题,本文提出在数字化情境下,企业应当树立内生式社会责任战略观,并在此基础上将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自觉融入社会责任的不同内容,形成消费互联网、产业互联网两阶段的“组织情景—战略导向”协同演进理论分析框架,对数字经济时代企业社会责任实践变革进行多视角的总结,从而丰富和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助力企业更好地进行数字经济时代企业的社会责任战略选择。

二、战略性社会责任的脱嵌难题与内生式社会责任战略观——基于工业革命演进的视角

以信息化、智能化为主要特征的第三次工业革命开启了数字经济时代,数字技术的应用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使商业各方的联结越来越紧密,促进了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兴起。受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影响,20世纪90年代以来,社会责任理论认知与企业战略紧密结合起来(Berman et al.,1999;McWilliams et al.,2006),其中以Porter和Kramer(2006)提出的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SCSR)最具代表性。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认为,企业应当从战略管理的视角看待社会责任,将社会责任根植于企业的整体战略和日常运营之中,通过选择与自身业务有交叉的社会议题,构建经济价值与社会利益互通共赢的企业社会关系,即与企业的内外部利益相关方创造共享价值(Porter&Kramer,2011),以使企业获得可持续的竞争优势。

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已成为当前企业社会责任的主流认知,然而,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的“脱嵌现象”也日渐显现(Hollensbe et al.,2014;刘德鹏等,2017)。具体而言,这种使社会责任议题与业务活动、运营管理紧密结合的“嵌入式”社会责任战略实现方式(肖红军,2020),似乎仅仅将社会责任当作优秀的“营销诱饵”,甚至企业实行对外宣传与内部实际做法严重脱节的伪社会责任行为(Wickert et al.,2016),即“说一套做一套”、“名不副实”,例如某些企业通过“漂绿”行为粉饰环保业绩、夸大公益营销等,难以实现社会责任与商业运营管理的全方位融入,并因此引发了对其诸如“社会责任盈利论”、“社会责任工具论”的质疑(肖红军和阳镇,2018)。越来越多的学者意识到了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脱嵌难题(Hollensbe et al.,2014),例如刘德鹏等(2017)提出以“德行逻辑”代替“自利逻辑”解决社会脱嵌,肖红军和阳镇(2018)深层构建了新型组织形态共益企业,以寻求合意性、生态化的社会责任实践范式。上述学者在推动企业社会责任跨越“工具理性本位”上具有一定的理论贡献,但其讨论依旧遵循传统工业经济下的组织运行逻辑,而管理实践依赖于组织内部条件和所面临的外部制度环境的发展,数字经济时代的管理组织情境已发生了显著变革, Porter和Kramer(2006)也同样指出,战略性社会责任与企业组织生产活动息息相关,“企业与社会间的相互依存正是企业进行社会责任决策的出发点和关键点”。

本文认为,企业的战略性社会责任议题之所以陷入“嵌入—脱嵌—再嵌入”的反复循环怪圈,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对社会责任的讨论依旧停留在传统工业经济下的技术特征和生产组织方式范畴。在传统工业时代,行业和资源的边界相对清晰,各经济组织之间相对封闭,企业主动寻求与社会连接的内生动力不足,故而企业易使用“议题嵌入”模式建立企业与社会之间的联系,但最终也会因企业与社会目标的底层属性不一致而脱嵌。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数字技术与产业、制度环境呈现深度融合交互的态势,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基础已被数字化情境颠覆,企业在寻找与社会“相互依存的交叉点”上逐渐拥有了天然的自发性和便利性,进而形成经济利益和社会价值创造的协同耦合效应。因此,应当遵循社会责任与工业革命进程共同演进的规律,讨论数字经济时代的组织情境特征对企业社会责任认知的影响,进而构建与数字经济时代相适配的企业社会责任理论认知。

(一)工业革命视角下的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演进回顾

工业革命是通用技术进入经济社会系统、全面渗透并占据统治地位、最终又被另一种全新技术体制代替的过程,历次工业革命带来的技术扩散都会引发生产组织方式的变革,继而对制度环境、社会文化等产生剧烈的影响。具体而言,工业革命首先在技术领域发生重大突破,新兴技术在核心产业吸引大量的投资机会,以新产品和利润增长点迅速渗透到经济生产领域,随后会引发生产组织模式变革,历次工业革命的生产组织方式经历了机器大工厂生产、大规模的流水线生产、批量定制到个性化定制的演变,这也是释放技术革命红利的关键环节。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继而会引发新的社会问题和文化思潮。而企业社会责任深受相关管理思潮的影响,正是企业与制度环境、社会文化深度交互的重要行为方式,企业社会责任观念的演进是工业革命进程中各要素相互调整、磨合的典型体现。因此,研究企业社会责任不可脱离其所在的时代背景和组织情境,企业是否应对社会负责、对社会需承担哪些责任以及具体的履责范式,均与技术发展、生产组织方式、社会文化思潮密切相关,并以某种方式嵌入工业革命演进脉络之中。依照“技术变革—生产组织方式变革—社会环境与文化思潮变革”的逻辑,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与工业革命进程表现出共同演进的规律。

第一次工业革命期间,工具机和蒸汽动力机的普及使生产组织方式从家庭手工业转向机器大工厂生产。工厂化的生产模式在极大提高生产效率和规模的同时,也加剧了工厂主对工人的剥削,表现为雇佣大量童工和妇女、工人工作条件恶劣甚至被粗暴对待,工业化进程的加速推进也带来了煤烟污染、水体污染等“城市病”。这一系列新型社会问题引发了人们关于企业是否应当对社会负责的思考,其中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中蕴含的利他主义精神可以被认为是早期企业社会责任思想的萌芽。此外,根植于民众生活中的博爱、互济、禁欲等宗教教义指引,以及教会对商人逐利行为长久以来的规范,均促使企业家开始思考员工福利以及慈善行为,并尝试各种方式实践对社会的责任,例如罗伯特·欧文1799年在拉纳克纺纱厂的“合作村”实践、19世纪初期的“洛厄尔制度”,等等。由于这一阶段尚不存在法律规定或社会压力要求企业服务于公共利益,所以企业的社会责任实践没有任何商业目的或满足底线要求的动机,而是完全依赖于企业主道德水平的纯粹“利他主义”行为。

第二次工业革命期间,生产组织方式由聚集性生产转向流水线大规模生产,生产体系分工趋向标准化和规范化,导致了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的两权分离,由此引发了伯利与多德就“管理者究竟应当对谁负责”的论战,为进一步证明现代大公司需要社会责任提供了理论依据。与此同时,第二次工业革命进一步放大了环境污染、劳资冲突以及种族歧视等社会问题,环保运动、消费者运动、反对种族歧视运动等数以百计的特定议题反映出社会对企业日渐高涨的履责期许。履行社会责任逐渐成为关乎公司生存的现实问题,也迫使企业重新思考与社会之间的关系。1953年Bowen著作《商人的社会责任》标志着现代公司社会责任概念构建的开始,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开始从纯粹的道德导向转为包含自利成分的商业手段,均试图将企业的社会贡献与企业财务绩效联系起来,认为管理好特定的社会责任问题以回应社会诉求与防范社会风险,能够有助于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目标,呈现出明显的“工具理性”的特征。

如前所述,第三次工业革命加速了企业经济利益和社会功能的交互复合,受利益相关者社会思潮的影响,企业开始把社会责任纳入战略管理。讨论第三次工业革命的企业社会责任理论认知,不应继续依照传统工业经济思维来构建社会责任认知,而应当将企业社会责任置于数字化情境下,从技术变革引致的生产组织方式变革出发。否则,“议题嵌入”模式下的社会责任战略容易异化为装点企业门面、粉饰企业逐利的市场工具,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依然是乔装后的利润最大化行为,仍未脱离“工具理性主义”的桎梏,最终导致社会责任的战略管理陷入“议题脱嵌”难题,企业社会责任实践与Porter提出的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理念本意背道而驰。

图1 工业革命视角下的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演进

(二)数字经济时代的生产组织方式变革催生内生式的社会责任战略观

在当前数字技术引发生产组织方式全面变革的背景下,依循“技术变革—生产组织方式变革—社会环境与文化思潮变革”的共演逻辑可知,与传统工业经济下企业脱离与社会的依存关系而另寻嵌入式议题相比,数字企业在组织形式、生产方式和商业模式方面呈现出新特征,使数字经济时代的社会责任议题开始与企业发展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由此,企业社会责任议题不再是基于“手段—目的”线性关系的生硬嵌入,企业在履践社会责任上具备更多的“内生性”和“自治性”,从而推动企业形成经济利益和社会价值创造的协同耦合效应。

首先,在生产方式上,个性化定制推动产消关系合一。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打破数据流通的物理空间局限,以及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的出现,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个性化定制在数字经济时代逐渐具备了可行性。在具体操作中,企业根据客户需求进行个性化设计和模块化生产,同时建立智能化制造工艺、柔性化生产线及智能仓储物流系统,不断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不良品率,同时缩短产品研发周期和库存周转期,实现时产时消的“零库存”。在个性化定制的组织生产模式推动下,数字经济时代的产消关系转向生产者与消费者需求精准匹配的逻辑,商业主导逻辑由供需两端“非此即彼”、“泾渭分明”的价值交易转向价值共创(李树文等,2022),企业的经济利益与公众的价值诉求开始融合统一。

其次,在组织形式上,组织的无边界化利于开放交互。随着生产方式的改变,数字经济时代的业务模式从传统的面向客户的线性二元模式,转向企业、供应商、客户乃至竞争对手彼此价值共创的网络协同多元模式。随着不同组织、个体间交互的频率、速度、规模、范围等不断发生变化,彼此间的关联形态也需要做出相应调整,企业组织形式开始突破传统的科层制架构,向网络型、平台型等无边界化的柔性组织转变。组织的无边界化有利于各主体开放交互,实现共生、共享、共赢的理想状态,商业关系更具有网络连接性、开放交互性和价值多元性。

最后,在商业模式上,数字生态圈层化促进竞合共生。在数字技术赋能下,数字时代企业的商业模式多数以平台为载体开展,借助交叉网络外部效应延伸其产业链,形成共存共生、协同配套的商业生态圈。商业模式的生态圈层化以其灵活性与开放性,极大地变革着企业价值获取和创造的路径,也改变着企业间的竞合关系,无论从技术难度还是经济成本方面,过去的“单打独斗”模式都断不可行,企业竞争由“单体企业之争”演变为“生态系统之争”。生态圈成员之间价值共创、开放共享、互惠共生的理念成为构建生态圈、赢得生态系统之战的关键,这就要求企业以开放包容的心态与外界交流,充分发挥生态成员间异质性和互补性的资源与能力优势,努力挖掘并满足各群体的需求,在经营活动中兼顾社会各方的利益。

数字经济时代的组织生产方式表现出的融合性、开放性、交互性、共生性,也使数字经济时代的企业社会责任理论认知和履责范式由工业经济背景下的“嵌入式”向数字经济时代的“内生式”转变。本文据此尝试提出数字经济时代的社会责任理论认知——内生式企业社会责任战略,为战略性社会责任脱嵌难题提供一种数字化情境下的应对之策,即从工业革命的演进规律出发,随着数字经济时代生产组织方式呈现融合开放、交互共生的特征,企业的经济目标与社会需求逐渐趋同、耦合、共生,进而使企业意识到承担社会责任是适应数字经济规律的必要之举,社会责任议题也呈现明显的自发性,或在根本上避免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脱嵌风险。对“内生式企业社会责任战略”的概念解构如下:

1.底层规律:符合工业革命的演化规律。企业内嵌于社会网络和制度环境之中,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与制度环境、社会思潮交互的重要行为方式,数字技术的深度赋能和数据要素的强渗透性正在全面改写传统工业经济下的企业运营逻辑,内生式的企业社会责任战略是依循“技术变革—生产组织方式变革—社会环境与文化思潮变革”的演进规律,与数字经济时代的生产组织方式变革相配适的社会责任战略选择。

2.动力来源:生产组织方式变革推动议题从“嵌入型”向“自发型”转变。从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理念的践行结果来看,虽然诸多企业将履行社会责任纳入了战略管理范畴,但往往是在原有经营活动之外,另投入资源开展社会责任活动,本质属性上更像是“手段—目的”式的线性关系生硬嵌入,自然容易发生经济活动和社会需求“脱嵌”的现象。而数字化情境下生产组织活动的融合开放、交互共生的特征,促使企业经营活动将公共利益、社会诉求纳入必要考虑因素,社会责任议题便逐渐内化于企业经营活动中,企业履践社会责任的动力开始转为自发的、内生的,由此可见,企业议题找寻从“嵌入型”向“自发型”的转变,根源来自于数字经济时代的生产组织方式变革。

3.议题特征:经济利益和社会责任的强耦合性。无论企业社会责任是纯粹的道德追求、社会压力回应,还是议题嵌入,其议题特征均为逐利本位导向下的工具理性,进而产生了两种“割裂现象”,一是企业的营利活动与履践社会责任相互割裂,二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根本目的与真正增进社会公众福祉相背离。究其根本原因,是传统工业经济时代的生产组织模式造成生产交易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相互割裂。而数字经济时代增强了这种经济属性与社会属性的融合,使企业经济利益和承担社会责任形成紧密的、直接的耦合关系,进而使议题特征呈现经济利益和社会责任的强耦合性。

4.理论属性:对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的升级和补充。内生式社会责任战略观并非一个新的社会责任范式,而是在Porter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框架下的完善和修正。在理论属性上是对战略观的补充和升级,本质上依然是在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指导下,将社会责任纳入企业战略管理目标,寻找社会和企业绩效之间的交叉点,增进经济利益和社会价值创造的协同耦合。

三、数字经济时代内生式社会责任战略的实现机制

数字化情境突破了经济利益和社会责任相割裂的关系,企业经营和社会责任开始形成强有力的内在联系。Porter和Kramer(2006)在提出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时也指出,企业与社会环境相互依存的议题有两大关键来源,一方面源自企业价值理念和日常经营活动对社会环境“由内及外(Inside-out linkages)”影响;另一方面,由于企业要保证外部竞争的健康良性发展,所以竞争环境也会“由外及内(Outside-in linkages)”地影响社会责任制定。与传统工业经济下经济利益和社会责任的“两张皮”状态相比,数字化情境下的“由内及外”和“由外及内”社会责任议题都具有明显的企业内生特性:在“由内及外”的内部驱动方面,零边际成本、交叉网络外部性等数字技术规律与社会责任之间有天然适配性,并由此衍生出来与履践社会责任相适的商业模式、企业目标变革;在“由外及内”的外部压力方面,数字经济时代的组织形态转变为与外部环境共生共创共赢的生态圈,由全体商业生态系统的参与者共享价值剩余,从而使与利益相关方互惠互促、维护生态健康良性发展成为企业基于共生逻辑的自觉战略嵌入。援用Porter和Kramer(2006)的战略性社会责任“内—外”双元分析框架,对数字化情境下的内生式社会责任战略的实现机制进行合理阐释,如图2所示。

图2 内生式社会责任战略的实现机制

(一)内在驱动:数字企业与社会责任的天然适配性

1.数字技术自身的普惠性特征

数字技术以其普惠性和包容性,降低了社会各方参与经济活动的成本,为践行社会责任提供了天然的便利条件。所以,即便企业处于初创期,也可借助数字技术规律,依托商业模式创新对社会释放正外部性。

首先,数字技术降低了经济活动的参与门槛。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通用技术,数字技术的应用降低了经济与社会的交易成本,一方面,基于数字技术交叉网络外部性和规模报酬递增的运行规律,数字产品拥有非竞用性和零边际成本等特征,能够天然地低成本、高效率集聚海量用户。另一方面,数字技术打破了时间、空间对弱势群体参与经济活动的限制,分散的劳动者和劳动力市场的边缘群体可以快速连接起来,易形成规模效应。其次,数字技术具有普惠性。信息的高速互联缓解了信息不对称程度,打破了传统的“二八定律”,形成了数字化情境下特有的“长尾理论”。移动支付、线上消费的普及和精准营销使数字经济能及时地发现长尾客户的个性化、多元化需求,即便是再冷门的商品都能实现供需精准匹配。最后,数字技术具有包容性。不同于传统经济的“嫌贫爱富”,数字技术对弱势群体、金字塔底部(The Bottom of the Pyramid,BOP)人群天然友好,数字技术打破了基于特定地理区域的BOP本地市场限制,在传统工业经济模式下被排斥的群体也能够公平地参与市场、做出贡献和分享成果,在互联网情境下,数字技术被认为是促进发展和减轻贫困的有效方式(邢小强等,2019)。

2.商业模式的利他性显现

数字企业商业模式的利他性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数字化情境下的商业模式在以营利为目标之余,对社会存在一定的正外部性。例如,阿里巴巴的“淘宝村”模式使农村电商这一下沉市场崛起,在撬动市场份额庞大且分散的广大农村市场同时,也为BOP群体提供了生活便利。快手与字节跳动等短视频平台,通过商业模式创新使BOP人群可以平等地参与价值创造并分享收益,从而改善了其生产与生活状态(邢小强等,2019)。此外,以MOOC为代表的开放教育平台、以好大夫在线为代表的共享医疗、以Keep为代表的线上健身平台等商业模式,虽然通过收取佣金、提供增值服务等收费项目,但其商业模式本身确实打破了时空、身份壁垒,促进了资源共享、信息流通。另一方面,强调协同共享的数字化商业模式容易激发群体对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的最高层级——自我实现的价值追求,使部分商业模式具有一定公益性。相较于传统经济的资本、人力等要素,数字资源不再难以流动且不可复制,以往强调组织应追求资源控制最大化的假定需要修正(魏江等,2021),数字技术主导下的商业运营更加强调分享和合作。用户参与数字经济活动越来越强调参与乐趣、自我认同和成就感,例如,网友支持众筹项目,更多的是希望参与到所认同产品创作或创业项目之中,或者出于支持环保、扶贫的愿景。维基百科和Linux 开源社区甚至完全没有物质激励(Gulati et al.,2012),大量参与者分享源代码只为展示自己创意。

3.企业目标转向价值最大化

企业社会责任理论长期以来仍未形成一个清晰的主导范式,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没有解决企业利润最大化目标和承担社会责任之间的矛盾。而数字经济或将动摇企业利润最大化目标的根基,企业目标开始向追求价值最大化转变,主要表现为企业在商业运营、公司治理上均体现出长期主义倾向。在商业运营方面,由于数字经济的交叉网络外部性规律,数字企业初创期往往需要花费高昂补贴,以抢占市场、争夺流量、获得用户粘性,构建工业互联网更是一项前期投入高、见效期长的过程,因此数字企业发展初期的利润表往往处于亏损状态。在这种情况下,数字经济时代的商业模式创新更强调前期用户的粘滞性和可扩展性,而不追求短期的利润最大化,数字企业往往选择先做大企业价值,以谋取在长期发展中的竞争优势。在公司治理方面,由于数字经济具有强烈的技术引领性,智力资本在参与生产过程中的地位不断上升。这突破了财务资本主导的“股东至上主义”传统分配模式,股权设计开始向智力资本倾斜。与物力资本相比,智力资本具有前期积累性和长期收益性,企业只有保持长期的成长,才能将隐性智力资本价值转化为显性智力资本价值,获得更大收益。基于数字化情境的长期主义逻辑,企业开始选择主动做大企业价值,自发提升公共形象,更加注重与利益相关者的互生共赢,从而在长期发展中抢占优势地位,“值钱”比“赚钱”更符合企业的根本和长期目标。

(二)外部共治:基于共生共创逻辑的生态化治理

企业与社会间的相互依存是企业进行社会责任决策的出发点和关键(Porter&Kramer,2006),相较于传统工业经济下企业脱离与社会的依存关系而另寻嵌入式议题,数字经济时代的组织形态转变为与外部环境共生共创共赢的生态圈,这种共生共创的外部共治压力构成了数字化情境“由外及内”的企业社会责任战略起点。

一方面,企业的生态共治动机源于生态圈内“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共生压力。在数字化情境下,商业竞争战略的底层逻辑从二元对立转变为基于生态圈的竞合关系,由此赋予组织间更多的共生意义,技术异化等社会责任失范行为将对整个数字生态造成破坏,进而促使企业内生出生态共治行为。部分学者基于共生逻辑提出了平台型企业社会责任的生态化治理思想(肖红军和李平,2019;阳镇等,2021),即把企业、客户、行业伙伴等视作同一个生态系统中的参与者,生态圈成员之间彼此交织、相互嵌套,围绕共同的价值主张,形成协作演化的互惠共生体(Gulati et al.,2012),在这一过程中,各主体需要共同应对动态环境的变化。生态圈内某一成员的社会责任缺失或异化行为将产生巨大的负外部性,对生态圈整体的声誉和绩效带来严重伤害,最终结局很可能是“损人不利己”,例如已有研究表明,位于头部的数字企业为消灭未来潜在竞争者,恶意收购中小型科技初创企业后将其关闭,形成“掐尖式并购”或“扼杀式并购”(Killer Acquisition)后,也会对头部企业本身的创新能力形成“逆向扼杀”(陈永伟,2022)。因此,在数字化情境下的社会责任履践过程中,生态圈的共治机制也会向社会责任失范企业施加压力,这种压力来源于企业实现与社会共生共创共赢的共同愿景,是“内生型、整体性与可持续的”(肖红军和李平,2019)。

另一方面,企业的生态共治动机还来源于价值共创的商业逻辑。数字化情境下,商业主导逻辑从价值交易转向互利共生的价值共创,企业需要寻求更强连接、更多交互、更多维度的价值创造模式以获得竞争优势(陈冬梅等,2020)。传统商业模式下的竞争对手转变成作为“互补者”的生态伙伴,数字时代由全体商业生态系统的参与者共享价值剩余,从而使与利益相关方互惠互促、维护生态健康良性发展成为企业的自觉战略嵌入。例如,腾讯公司将自身整体产业链置于生态环境中,在2019年提出“用户为本,科技向善”的使命愿景,有助于建立良性竞合关系,为生态中的互补者赋能。此外,企业强调与社会价值共创的同时,也意味着企业社会责任失范行为对社会的负面冲击更大,从而会受到更广泛的社会关注和监督。阿里巴巴曾一度忽视价值共创的生态关系建设,为打击竞争对手而率先发起平台“二选一”策略,并且通过提高平台费用、自我优待等手段为自身牟利,无视广大中小型商家的利益,最终被立案调查并处以天价罚款。可见在数字经济时代,在多元利益相关的价值约束与社会期望的引导下,通过打击、压榨生态伙伴,仅仅实现自身“赢家通吃”的行为终受唾弃和严惩,共同倡导“科技向善”、维护良好产业生态、自觉维护利益相关方关系的社会责任应当成为企业,尤其是头部企业实现“基业长青”的自觉战略嵌入。

四、基于内生战略观的企业社会责任履践范式变革

企业社会责任实践是基于社会责任理论认知,与经济时代背景和企业自身发展水平协同演进的动态过程,具有显著的情境性。依据工业革命进程和企业自身的发展阶段,形成对企业社会责任实践范式的“组织情景—履责主体”和“发展阶段—履责重心”两大分析视角。

与“技术变革—生产组织方式变革—社会环境与文化思潮变革”逻辑相适,将企业社会责任置于第三次工业革命的动态演进过程中,形成“组织情景—履责主体”视角。按照技术经济范式理论,当前数字技术经济范式正在从导入期转向拓展期(谢伏瞻,2019),拓展期具体体现为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全体产业深度融合的产业互联网阶段(戚聿东和徐凯歌,2021)。即数字经济发展的前半场是由信息化引领的消费互联网阶段,而当前呼声日渐高涨的“产业互联网”为数字经济发展的后半场。由于企业社会责任实践具有显著的情境性,所以可将数字经济时代的社会责任组织情境进一步划分为消费互联网阶段和产业互联网阶段。两阶段的履责主体也随之有所差异,消费互联网以数字平台为连接,围绕服务业将多元主体纳入价值创造界面,这一阶段的社会责任实践主体主要为平台企业。而产业互联网的重点在工业,数字技术逐渐渗透到传统工业企业并推动其数字化转型,以智能制造为核心技术范式、以工业互联网为主要实施载体的智能制造企业成为主要履责主体。

与数字化情境下的内生式社会责任战略观相适,结合数字时代下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逻辑顺序,形成“发展阶段—履责重心”视角。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应当与企业成长紧密结合,不同规模企业的管理者对社会责任问题的认知很不一致(程雪莲等,2018),因此企业的社会责任实践应根据企业所处的成长阶段而有所区别。将履责主体的发展阶段分为导入阶段、成长阶段和成熟阶段,随着履责主体的发展水平和成熟程度的变化,社会责任战略的指导方向有所差异,内生式的社会责任议题来源总体呈现从内在驱动向外部共治演进的规律,进而使其承担的社会责任特征、类型各有侧重。在企业初创期,充分发挥数字规律与社会责任的天然适配性,在数字规律的内在驱动下,将日常运营自觉融入社会责任议题,在保证正常营利的同时,以商业模式创新的正外部性为社会创造价值。随着企业步入高速成长阶段,与导入阶段相比,在履践社会责任议题时会呈现更强的主动性,企业可利用自身平台的便利性和前期积淀的流量基础,深度挖掘商业价值与公共性社会议题的交叉点,撬动多方共同参与社会责任实践,实现价值共创。当企业发展到成熟阶段时,其在组织生态中已具备一定的领导力和话语权,也同时出现更多的社会责任失范现象。此时的社会责任议题更多地来源于外部共治的压力,企业应自觉履行ESG(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投资的经营理念,发挥维护生态圈健康良好运行的主引擎作用,并且在社会责任议题中更多地包含自觉的国家使命嵌入。

综上所述,在数字化情境的内生式社会责任战略观指导下,企业社会责任实践将继续依循企业社会责任与工业革命进程共同演进的历史逻辑,将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自觉融入社会责任的不同内容,形成消费互联网、产业互联网两阶段的“组织情景—战略导向”协同演进分析框架,如表1所示。

表1 数字经济时代企业社会责任“组织情境—战略导向”协同演进分析框架

(一)消费互联网阶段

1.导入阶段

在消费互联网背景下,企业导入阶段的社会责任履践范式出发点是,初创企业以稳定经营为主,可主导的社会责任议题存量较低,与此同时,消费互联网阶段的典型特征是依托“移动互联网+智能终端”共创消费者体验价值,并快速地释放了巨大的流量经济红利(马永开等,2020)。在这种情况下,初创企业无需额外花费更多精力向外部寻找社会责任议题,可充分借助数字技术的内在驱动规律,围绕“消费者体验”进行一系列商业模式创新,进而快速实现规模经济效应。当前消费互联网行业发展逐渐成熟,已衍生出诸多数字化情境下的有益的社会责任实践。例如,以共享单车、共享出行为代表的共享经济模式,践行了创新、绿色、共享的发展理念,推动了可持续性消费;网络众筹形成了以消费者为中心的交互式社会责任实践范式,项目众筹助力“草根创业”摆脱融资难的困境,水滴筹、轻松筹等公益众筹更是具有慈善性质;甚至可以借助流量红利和规模效应,通过交叉补贴、三方市场、版本划分、数据服务等新型商业模式,使消费者能够免费获利(李海舰等,2014),彰显了数字经济的普惠性。

2.成长阶段

随着数字企业指数型成长和发展壮大,与初创阶段相比,价值共创型的社会责任实践有更强的主动性和战略性。价值共创型的社会责任实践本质上是激发企业及其利益相关方的社会履责动力和资源能力共享,利用前期积累的流量资源和平台号召力,深度挖掘冗余的、潜在的商业价值和公益的交叉点,构建与产业生态的利益相关者“双赢”的理想状态。例如,蚂蚁金服的“蚂蚁森林”业务累计带动6亿用户践行绿色低碳行动,并在荒漠里种植实体树超过3亿棵,与此同时,凭此兑换来的碳排放配额可以在国内外市场进行交易,沙棘饮料和相关保健品等也带来了可观的收益。这一阶段最能体现数字化情境下生产组织活动的融合开放、交互共生的特征,社会责任议题特征呈现经济利益和社会责任的强耦合性,难以出现脱嵌现象。

3.成熟阶段

消费互联网阶段,数字企业基于流量争夺和网络效应形成“赢家通吃”市场格局,居于生态圈头部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践议题更多侧重于企业生态的外部共治逻辑,以促进整个商业生态系统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按照社会责任议题的履责动机不同,消费互联网阶段的生态共治型社会责任议题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的履责动机是自觉维护生态圈中的利益相关者的互惠共生关系,以实现企业个体和社会整体、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协调统一。例如,滴滴出行推动警企合作,挖掘代驾领域的大数据,为交警部门研发酒驾查询系统;字节跳动发起“头条寻人”公益项目,依托互联网技术和庞大的用户基数,号召平台上的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到寻找走失者行动。此类履践范式甚至蕴含国家使命嵌入的战略属性,如阿里巴巴、腾讯公司分别捐款1000亿元,以响应国家共同富裕的时代愿景。第二类的履责动机是出于生态风险防范,头部企业自觉抵制诸如技术异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社会责任失范行为,以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数字企业发展对社会产生消极影响,例如2016年,亚马逊、微软、谷歌、IBM、Facebook和苹果公司建立人工智能行业联盟,从技术、伦理等方面探索人工智能与社会关系的最佳实践。

(二)产业互联网阶段

1.导入阶段

智能制造技术可助力企业进行绿色低碳生产和精益生产,并可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进行资源高效配置,与践行ESG投资、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两型社会”有很好的契合性。在我国提出“双碳目标”的背景下,实体企业通过智慧工厂、智能集成设备积极开展以生产服务业为导向的智能化转型,本身就体现了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的社会责任担当。首先,分布式数控系统、柔性制造系统等智能制造技术能够优化生产制造流程,消除不必要的浪费,例如沈阳机床厂基于i5系统累积的底层数据的建模与数据的可视化,以精益生产对全生产流程进行重新设计,实现资源的高度协同(钱雨等,2018)。其次,在高耗能领域引入数字化、智能化调控技术,有助于提高能源生产效率,推动节能减排的可持续发展。此外,工业互联网作为产业互联网开展的重要载体,可以支持工业经济中的各种资源高效共享,从而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实现各主体协同创造经济价值,具有一定的普惠特性。例如,徐工汉云基于跨设备、跨系统、跨时空的互联互通,通过数据挖掘形成用以反映生产建设的徐工指数,不仅赋能全行业转型升级,还被列为国家宏观经济参考数据之一,辅助国家宏观经济决策。

2.成长阶段

与消费互联网阶段相似,产业互联网阶段的企业在成长过程中,也塑造了与利益相关方的价值网络,同样应强调在与利益相关方的价值共创中寻找社会责任议题。对于智能制造企业而言,这一时期履践社会责任议题的利益相关方主要有两类。

一方面,围绕节能减排,与产业链上下游的生态伙伴进行价值共创。智能制造推动企业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环节愈发地融为一体,相较于消费互联网阶段利用前期流量积累撬动消费者进行C端的社会责任议题连接,产业互联网主要以企业为目标群体进行B端的价值共创,为节能减排、推动行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带动产业生态提供了有益的社会责任实践。例如阿里淘工厂对闲置产能进行高效匹配,有效缓解了产能、库存过剩问题;小米确定生态链布局计划,孵化出100多个围绕小米产业链的智能硬件公司。

另一方面,随着工业互联网在产业生态内具备一定的行业领导力,通过工业互联网扶持、带动广大中小企业进行价值共创。工业互联网的性质决定了其无法独自完成各类要素供给,构建共生互促的生态共同体成为必要之举。与此同时,中小企业在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过程中不具备足够的财力和研发实力,往往面临不敢转、不愿转和不会转等现实问题。由此,工业互联网的价值共创诉求和社会期待形成交汇点,工业互联网通过将中小企业接入统一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进行战略、技术、实务各方面的指导,从而为广大中小企业度过转型阵痛期带来契机。例如,美的集团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美云智数”,在汽车、家电、食品酒类、鞋服等多行业推进企业上云上平台,构建互利共赢的跨企业协作生态。

3.成熟阶段

随着产业互联网数字技术的纵向深化和多层次连接,不同生态位之间、不同社会主体之间更频繁地呈现功能耦合、复杂嵌套、共同演化趋势,5G+云+AI的新技术也使万物互联开始走向现实,组织与社会环境间的共生共创关系更加紧密。智能制造企业进入成熟阶段后,应当基于长期主义自觉维系与利益相关方的关系,以营造互惠共生的生态环境。随着产业互联网情境的变化,此阶段的新型社会责任议题来源于智能制造的优势、特质与社会环境期待之间的交叉点。如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智能制造行业凭借其无人化、智能化的技术特性在提供医疗物资支援、助力复工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此外,智能制造对传统企业的影响属于熊彼特创新理论中对原有部门的“创造性破坏”,意味着大规模地淘汰旧的技术和生产体系,因此,妥善处理好“机器换人”带来的员工权益问题,防止摩擦性失业和结构性失业造成新型的、隐形的社会收入不平等,均成为重要社会责任议题。除了继续注重维护利益相关方关系、营造健康的产业生态之外,产业互联网阶段还赋予了企业新的重大社会责任议题,即围绕科技创新,自觉营造先进和良性的技术生态。其逻辑起点来源于两方面,一方面是源于产业互联网的发展现状,由于产业互联网刚刚起步,仍面临诸多技术层面的困难,并且随着摩尔定律趋近极限,亟需基于芯片底层架构的颠覆性创新以突破算力提升瓶颈,所以产业互联网阶段更加注重科技创新,各国争夺科技制高点的竞争空前激烈,而企业居于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对于具备科技创新实力和话语权的头部企业,应当在科技创新攻关上展现更多担当和作为,自觉投身科技创新的星辰大海。例如,美云智数工业互联网平台自主研发出工业仿真软件MIoT.VC,实现了从工艺到制造的全面仿真,填补了中国工业仿真技术空白。另一方面,构建工业互联网不是单一企业技术的突破和应用,在技术上具有知识产权密集、开源渗透性强的特点,亟需建设兼容性好、开放性强的跨行业标准体系。因此,主动把守好产业生态链的技术关口成为产业互联网时代的重要社会责任议题,既要力争掌握技术标准的话语权,又要自觉抵制技术垄断行为,以营造良好的技术生态连接,例如海尔卡奥斯平台作为中国首个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互联网平台,率先提出七大行业的智能制造标准,为工业互联网的生态共治做出了良好的示范。

五、结 语

企业社会责任具有强情境性和强实践性,在数字经济爆发式增长及其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的新背景下,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认知和履践范式都面临新的变革,本文对此进行探索性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贡献:第一,依循“技术变革—生产组织方式变革—社会环境与文化思潮变革”的逻辑,指出之所以出现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脱嵌现象,是因为忽略了企业社会责任与数字化情境的共同演进规律,并基于此构建了数字化情境下的内生式社会责任战略,或在根本上避免企业社会责任脱嵌问题。第二,在数字化情境下深化发展了Porter和Kramer(2006)的战略性社会责任“内—外”双元分析框架,以此构建了内生式社会责任的实现机制,即在“由内及外”的内在驱动方面,数字企业与社会责任之间有天然适配性,在“由外及内”的外部压力方面,生态圈共治成为企业基于共生逻辑的自觉行为。第三,在内生式社会责任战略观指导下,将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自觉融入社会责任的不同内容,形成消费互联网、产业互联网两阶段的“组织情景—战略导向”协同演进理论分析框架,对数字经济时代企业社会责任实践变革进行多视角的归纳。

本文对数字经济时代企业的战略选择具有一定的实践启示:第一,在数字经济时代,企业与利益相关方互惠互促、维护竞合生态的良性发展已成为必然之举,企业应及早将社会责任理念和实践内容融入到企业运营,使社会责任成为企业内生式的自觉战略嵌入,构建与利益相关方的双赢格局。第二,企业应当充分认识到,在数字经济时代互惠共生的生态竞争背景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不正当竞争、技术异化、算法合谋等负面行为将对整个生态系统造成严重破坏,终将“害人害己”,从而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规律,摒弃短期主义倾向,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抵制社会责任失范行为,以维护共生互惠的竞合生态。第三,随着数字经济发展进入产业互联网阶段,头部企业在承担科技创新、带动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有广阔的社会责任议题,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在循序渐进的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可以主动拥抱工业互联网平台寻求赋能连接,以度过转型阵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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