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科学内涵、价值意蕴及实践要求
2023-02-07吴志远
吴志远
(中共江西省委党校〈江西行政学院〉 经济学教研部,江西 南昌 330108)
“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这一创新论断是习近平经济思想的重要内容,它深刻阐明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与政治内在自洽、高度统一的理论与实践逻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最显著特色之所在,“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理论范畴”[1],明确了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大前提,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持续推进我国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政治基础,也对全面提升党领导经济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由此成为新发展阶段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治保证。
一、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的科学内涵
“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由“加强党的领导”“全面”以及“经济工作”等三个部分构成,其中,“加强党的领导”是主体内容,“全面”体现了党的领导的范围,是对“党的领导”的重大创新性表述,而“经济工作”则是党全面领导的具体内容,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实践领域,它提出了党的全面领导的实践方向与具体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的重要要求,“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社会主义事业中,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其他各项工作都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2]。由此可见,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具有重大的政治和经济意义。
“全面”是进一步理解“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的关键。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调了“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而具体到“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这一表述中的“全面”,则主要是基于新时代党的经济工作特点而提出来的,“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正在经历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推进改革发展、调整利益关系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3],“经济工作千头万绪,要坚持系统观念、守正创新,从战略全局出发,从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入手,纲举目张做好工作”[4],等等。因此,做好新时代经济工作,必须牢牢树立全局观、系统观,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稳与进、质与量、效率与公平、宏观与微观、国内与国际、中央与地方、短期应对与中长期发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等一系列重大关系,既不顾此失彼,也不畸轻畸重,要着力解决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由此就体现出党领导经济工作的“全面”性要求。作为处在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重要转型阶段的超大规模经济体,我国经济运行的复杂性、多元化、多样性、不确定性等特征十分明显,这对党领导经济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也就是要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
进而言之,为实现上述“统筹”,有效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还须构建一套由“党——国家(政府)——市场”构成的“三位一体”的经济制度框架及与之相匹配的协调有序的治理体系与机制,“党的领导与政府、市场的关系等问题,仍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需要深入研究的新课题”[1]。具体来说,一是要强调党的领导提纲挈领、无可替代,要致力于“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落实”,关键要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顶层设计,提高把握和运用市场经济规律、自然规律、社会发展规律的能力,并完善决策程序与机制,在复杂经济系统和多元目标中寻求动态平衡;二是要在党的领导下,持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并通过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各级政府的积极性,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三是要大力推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强党对人大、政协的领导,支持人大、政协等依法履职,切实发挥人大、政协等在经济工作中的作用,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经济事业。由此便从党的领导“过程”及其领导的“对象”两个方面进一步彰显了党领导经济工作的“全面性”,与上述从党的领导“内容”上强调党领导经济工作的“全面性”既相匹配,也相融合。
二、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的价值意蕴
毋庸置疑,维护我国经济行稳致远是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的价值所在,而这正是对“从当前的国民经济的事实出发”[5]P156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传统的当代积极回应。一方面,中国经济正在经历着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的历史性变革,中国经济已进入新发展阶段,面临着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的复杂局面,须通过构建新发展格局,以量变的积累实现质的有效提升,而这个过程必将出现众多挑战,诸如如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如何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要点有哪些?如何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点举措是什么?等等。更有甚者,在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坚期,我国经济还面临着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干扰,如三年来的新冠疫情冲击、局部财政金融风险、资本消极作用的显现、初级产品的供给保障压力,等等,这些无疑都对经济转型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另一方面,中国经济又面临着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当前世界经济增长持续放缓,仍处在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期,世界大变局加速演变的特征更趋明显,全球经济复苏不稳定不平衡,动荡源和风险点显著增多。日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的外部环境因素给我国经济带来的影响持续加深。上述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增强的复杂局面,直接导致了我国经济运行中的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等三重压力,这就对优化我国经济治理体系和提升经济治理能力提出了迫切要求。而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则是推进我国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更是将“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保持政治稳定,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的显著优势”放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所具有的多方面显著优势的首位。
以党的领导为根本的政治制度在我国经济转型过程中的引领、统领作用不可或缺。在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党的政治引领,政治制度与经济制度的衔接至关重要。近年来,党中央提出的“领导经济工作必须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必须有系统思维、科学谋划”“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提升国民经济体系整体效能”“宏观政策要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要更加注重以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在一些关键点上发力见效,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 “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坚持多边主义,主动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以高水平开放促进深层次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具体要求,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价值引领、不竭动力和可靠保证,这些都足以体现党高度关注并始终致力于推动经济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综上所述,保证我国经济沿着高质量方向发展就是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的价值意蕴。具体来看,其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一个完整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框架,这一框架涵盖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内容。毋庸置疑,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当然保证,而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则是在党的领导下实施和推进的,是党领导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其二,党是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要在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等方面发挥掌舵领航作用,党对经济工作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既具有直接优化市场与政府功能的作用,更具有统合市场与政府功能的独特政治优势,基于此,党的领导当然就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根本保证。其三,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理念指引下,党加强和改善了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支持政治协商活动有序开展,为经济领域科学民主决策奠定更坚实的基础,并对政府部署推动经济工作进行严格的监督约束,由此构建起党领导下的健全完备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治理体系,更加充分地实现了政治与经济的高度统一,从而为全面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提供了强大的政治保障。
三、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的实践要求
提高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力,需要科学把握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的一系列实践要求。其中,党领导经济工作的制度体系是根本,它为我国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了基础并为其开辟广阔空间,而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则是关键,党领导经济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显然是保证。制度、治理与能力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依托,共同构成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力。
(一)完善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的制度体系
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离不开系统完备的领导制度体系,“制度是就最直接也是最简捷的方式阐释政治生活的那个变量”[6]P162,“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7]P333。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根”与“源”。要“完善党领导各项事业的具体制度”[8]P7-8,将党的领导落实到经济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1.完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经济工作的体制机制
2017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指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首先要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9]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党中央权威是危难时刻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迎难而上的根本依靠,在重大历史关头,重大考验面前,党中央的判断力、决策力、行动力具有决定性作用。”[10]党中央立足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的历史方位,充分运用党的经济理论创新成果、完备的组织体系、严格的党内法规从政治、思想及组织等方面加强对我国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提出了“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路径与目标,并通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统筹经济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强化宏观经济运行的协调性与整体性,提升宏观经济运行效率,由此发挥我国超大规模经济优势、全面彰显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党中央对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既明确了全国经济工作的总方向、总原则,也为地方党委领导经济工作提供示范引导,对提高我国经济运行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具有根本作用,对我国经济行稳致远具有决定性影响。
为提升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党中央一贯重视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制度创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领导制度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更好地实现了以制度来保障“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等领导活动的有序开展,较为典型的有《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与经济工作直接相关的领导制度成果主要有周期性会议机制和决策议事协调机构等两项安排,其中,周期性会议机制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等侧重于形势研判、总体工作思路谋划,而中央财经委员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中央审计委员会、中央科技委员会、中央金融委员会等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则侧重于具体经济工作的研究、部署与落实。这些制度都基于实践的需要而产生,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特点,比如始于1994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就是为部署应对当时的通货膨胀、优化经济秩序相关工作而召开的;始于1997年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就是应对当时东南亚金融危机及我国金融风险而适时召开的。
2.完善地方党委领导经济工作的体制机制
地方党委对经济工作的领导是党中央领导经济工作的延伸,体现了区域化、具体化、执行性等特征。党中央对全国经济的集中统一领导并非“包揽一切”,充分发挥好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是做好大国经济工作的必由之路,也就是既要强调党中央对全国各领域经济工作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又要注重激发各地基层首创精神,允许地方进行差别化探索。基于此,进一步完善地方党委对区域经济工作“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体制机制就显得十分必要。
制度是确保地方党委在经济工作中“总揽全局”的关键。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发展党内民主和实行正确集中。二是要“研究制定《党委(党组)重大决策程序规定》”[11],加强调查研究、科学论证、风险评估、督促落实,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规依法决策水平。
除“总揽全局”外,地方党委还须通过“协调各方”来调动更广泛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共促经济高质量发展。要通过领导人大、政府、政协等机构,确保各层级各方面在地方党委统一领导下,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有序协同,这对推动地方经济治理体系和经济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显著价值。其中,地方政府是部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直接责任主体,地方党委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必然首先涉及到对政府的领导,“政府作为行政权力机关,是党领导经济工作的主要通道和载体”[12]。经过长期实践,地方党委形成了主要通过周期性会议机制、设立地方党委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地方党委职能部门统一归口协调管理、在政府设立党组等方式加强对政府的领导的一系列制度成果。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发展趋势下,地方党委还须更加注重加强对地方人大、政协的领导,要定期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指导和督促“一府一委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强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和人大工作队伍建设;要把政治协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政治协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尤其要重视加强对政治协商活动筹备、政治协商活动开展、政治协商成果运用和反馈的领导,并强化政治协商保障机制。由此支持人大、政协依法充分履职,并通过人大、政协有效履职来影响政府,进而促进党政关系合理化、科学化,最终构筑起地方经济治理体系的主体框架,不断提升地方党委领导经济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进一步看,企业是经济的细胞,是市场经济活动的具体组织者、实施者,地方党委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必然要延伸、覆盖到企业。实现对企业的政治、思想、组织领导,这体现了地方党委领导经济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也是彰显地方党委经济工作领导力的重要标志和关键方面。不同于地方政府的优化营商环境、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等经济管理方式,地方党委对企业的领导主要通过在企业中设立党组织来实现,这种“嵌入性”制度安排将党的领导与企业公司治理高度融合起来,将党的领导内化于企业之中,由此深刻体现了“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8]9的要求。将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高度融合起来是近年来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头戏”,是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内容,如何在“党建入章”、企业党委(党组)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前置把关等改革成果基础之上,进一步深化、细化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将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更有效地传导到微观层面以增强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这些问题仍具有广阔的探索空间,是未来加强地方党委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制度建设的重要抓手。比如,要积极探索党委前置研究事项的针对性和差异化,防止企业集团党委与所属二级企业党委前置研究事项“上下一般粗”。还可尝试在企业党委层面建立科创管理、人才管理、风险管理、预算管理等专业工作委员会,由企业党委班子成员搭建专班,牵头组织实施,全程跟踪推进。由此实现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的深度衔接。当然,市场主体的构成十分复杂,今后必须“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进国有企业、金融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理顺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加强新经济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3],筑牢党长期执政的基层党组织基础,逐步将党的领导覆盖到所有市场主体,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协调一致行动,由此大幅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提升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实现运用党的领导的政治运行机制来优化市场机制的目标,促进政治与经济的高度统一。
综上可知,地方党委对经济工作的领导是通过在其领导下构建起健全完备的地方党政治理体系和企业公司治理体系,即两个“治理体系”来实现的,其中,地方政府至关重要,它联结着地方党委与市场主体,如何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经济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是加强地方党委全面领导经济工作的内在要求。为此,一方面,要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允许地方进行差别化探索;另一方面,要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在中央与地方事权分配关系基本理顺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3]等方面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3.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在党领导经济工作中
腐败是党执政的最大风险,资金资源密集领域如金融、国资国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司、土地开发与利用、工程项目与基建、工业园区、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粮食购销、市场监管、数字货币与数字资产、自贸试验区新业态、境外投资等方面往往腐败问题易发,严重地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扭曲了市场资源配置,成为市场经济体制的毒瘤,“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团体的代言人、代理人,坚决治理政商勾连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问题,决不姑息”[3]。今后,要着力推进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加大监督力度。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带动作用,并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合力,还要加大法治环境建设、廉政教育、选拔任用、科技应用等力度。同时,要做到“三个区分开来”,以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任何一种政治制度都是动态发展的,党领导经济工作的制度体系也必然会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适时调整。要密切跟踪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动态演进过程与趋势,不断加强和完善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制度,着力在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上下功夫,推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制度体系,使之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以确保党的领导始终发挥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与发展的引领力,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提供具有中国独特优势的政治保障,以此彰显“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8]P6。
(二)切实将党领导经济工作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8]P1-2治理是制度的实践与延伸,只有不断优化治理,才能最大程度地挖掘制度资源、彰显制度优势。较党的领导制度而言,治理则更加灵活多样,它具有广阔的创新空间,应在相对稳定的制度框架中深入探寻治理优化路径,不断创新治理模式、拓宽治理应用领域、优化治理机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长期实践中,我们党在经济工作中创造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治理方式,如用中长期规划指导经济发展、集中力量办大事以及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等,这些治理方式都是基于党的领导制度而派生出来的,是党的领导制度的生动实践体现。
运用中长期规划指导经济社会发展是对我们党领导制度的创造性应用,是中国独有的宏观经济管理模式,是选举型政党制度条件下西方国家宏观管理系统难以企及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进行顶层设计,需要深刻洞察世界发展大势,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深入探索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使制定的规划和政策体系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做到远近结合、上下贯通、内容协调。”[13]要以史为鉴,回溯梳理已实施的十三个五年规划(计划),探寻规划制定与实施的规律性,不断提升规划科学化水平、提高规划制定的精准度。具体来看,主要应处理好规划蓝图与国情国力、规划的延续性与变革性、国家重大生产力布局与区域经济平衡发展、规划制定与规划实施等一系列关系,以更好发挥规划的发展调控功能。
“集中力量办大事”也是长期以来我们党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是党的领导制度的创造性运用,是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有效实现形式。“两弹一星”、南水北调、西气东输、西电东送、全面搭建工业化骨架、载人航天、探月工程、超级计算机、三峡工程、青藏铁路、高铁大动脉、脱贫攻坚,以及有效应对金融危机、非典疫情、雨雪冰冻、特大地震、新冠肺炎疫情等灾害,都是我们党“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经典案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不断拓展“集中力量办大事”的运用空间,将这一机制与市场机制、政府管理机制结合起来,最大程度破除“市场失灵”“政府失灵”困扰,破解经济发展中的一系列难题。比如,针对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创新和完善金融调控,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领域支持力度”的工作要求,一些地方通过共建“金融党建先行区”,整合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区县基层党组织和企业党建资源力量,创建“党建赋能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新机制,持续推动金融机构精准助企纾困,这就是通过党的建设、党的领导,有效引导、整合市场与政府力量,协调一致破解经济运行中的“疑难杂症”的成功案例。今后的努力方向就是要将“集中力量办大事”这一独特的治理机制应用到更广泛的经济领域,如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围绕制造业重点产业链,找准关键核心技术和零部件薄弱环节,集中优质资源合力攻关,保证产业体系自主可控和安全可靠”、“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加快新能源、人工智能、生物制造、绿色低碳、量子计算等前沿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加快形成减污降碳的激励约束机制,防止简单层层分解”以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4],等等,要努力尝试拓展“集中力量办大事”这一治理工具的应用场景,最大程度发挥这一治理机制的功效,由此将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制度优势更加深刻地转化为治理优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通过一系列政策过程转化为了治理效能”[14],运用政策组合应对复杂经济形势是近年来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新型实践模式,是我国超大规模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创新做法,对实现“稳中求进”工作目标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为应对日趋复杂困难局面,从解决两难多难问题出发,我们党注重常态化充实完善政策储备工具箱,并优化政策实施方式,经过十多年的工作实践,目前已形成了包括宏观政策、微观政策、结构政策、科技政策、改革开放政策、区域政策以及社会政策等在内较为完备的政策体系,既优化了政策组合、强化了政策合力,又提高了微观政策、科技政策等对财政货币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引导性,并在此过程中提高了政策实施的精准性。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为统筹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好转、内生动力持续增强、社会预期持续改善、风险隐患持续化解,要更加注重运用政策组合、综合施策这一经济治理工具,继续在政策设计的科学性、政策衔接的精准性、政策传导的有效性、政策效果的显著性、跨区域跨部门工作的协同性等方面下功夫,以此彰显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制度的强大内在优势。
今后一个时期,要结合实践需要,在既定制度框架中大力创新治理方式、开发治理工具,既要持续探索将党领导经济工作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新方法与新路径,还要深度挖掘已有治理方式的潜在价值,全面拓展已有治理方式的运用空间和应用领域,不断在做深、做细、做实上下功夫。
(三)大力提升党领导经济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离不开党的领导能力水平提升,“我国发展领域不断拓宽、分工日趋复杂、形态更加高级、国际国内联动更加紧密,对党领导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15]P103。
1.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有一支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干部队伍。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做深做实干部政治素质考察,突出把好政治关、廉洁关”[3],“经济工作从来都不是抽象的、孤立的,而是具体的、联系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心怀‘国之大者’”[16]。党中央顺应客观规律与时代要求,以独特的政治经济学视野,科学辩证看待政治与经济间的内在逻辑关联,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牢记“经济的背后都是政治”、“善于用政治眼光观察和分析经济社会问题,善于洞察经济活动的政治后果,善于从讲政治的高度思考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时刻关注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深刻领会什么是党和国家最重要的利益、什么是最需要坚定维护的立场,把贯彻党中央精神体现到谋划重大战略、制定重大政策、部署重大任务、推进重大工作的实践中去”、“想问题、作决策,要多打大算盘、算大账,少打小算盘、算小账,善于把地区和部门工作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大棋局,做到既为一域争光、更为全局添彩”等重要要求,不断提高经济工作中领导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着力提高党领导经济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科学决策和创造性应对是化危为机的根本方法,只要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就一定能够在抗击大风险中创造出大机遇。”[10]领导活动的“科学化水平”意指决策符合客观规律的程度,为此,务必要做到两个“必须”,即必须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必须有系统思维、科学谋划。具体来说,一是要尊重客观规律,为科学决策“固本”。要以科学理论武装各级领导干部头脑,坚持“靠科学吃饭”,把经济领域的科学规律“化”为领导干部的思维方式和行动自觉,着力提高各级党委(党组)熟练把握和运用市场经济规律、自然规律、社会发展规律的能力水平。二是要大兴调查之风,为科学决策“取材”。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强大思想武器和实践武器,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要扎实开展调查,突出“调研在先”的鲜明导向,全面掌握客观情况,使党的经济工作指导方针和决策符合新发展阶段客观要求。三是要坚持群众路线,为科学决策“强基”。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是我们党永葆青春活力的密码。要深入群众,全面、及时了解群众所思所愿,广泛收集好想法好建议,由此实现科学决策,推动党的经济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3.着力提高党领导经济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告诉我们,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17]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这就对党领导经济工作的法治化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既是加强党的领导的应有之义,也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18]提高党领导经济工作的法治化水平有两层含义,其一就是强调党领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建设;其二就是强调党在领导经济工作过程中自身要法治化,也就是依法执政,比如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又如要善于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等等。本文主要是从第二个层面来理解的。要持续推动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切实防止政策随意性和摇摆不定,坚决克服拍脑袋决策、靠行政命令或超越法律法规制定特殊政策的做法。当前,要紧紧抓住实施《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2023—2027年)》的机遇,着力提高党领导经济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一方面,不断完善党内法规体系,确保制定出台的党内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另一方面,要扭住贯彻执行这个关键,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尊规学规守规用规,确保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4.着力提升党领导经济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我国已进入新发展阶段,全面完整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思想前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握新发展理念不仅是政治性要求,而且是知识性、专业性要求,因为新发展理念包含大量充满时代气息的新知识、新经验、新信息、新要求。如果只是泛泛知道其中一些概念和要求,……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讲话做事就会缺乏专业水准。”譬如,创新发展所涉及的创新生态与创新治理、跨区域创新网络与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科技成果处置收益和股权期权激励制度等内容,绿色发展所涉及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绿色发展政策和标准体系、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碳排放“双控”制度、碳排放统计核算、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等方面,以及开放发展所涉及的制度型开放、世界贸易体制规则、服务贸易发展机制、数字贸易、贸易摩擦应对机制、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机制、对外开放区域布局、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人民币国际化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都要求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加强专业新知识的学习、新经验的积累,培养专业能力,弘扬专业精神,成为经济社会管理的行家里手。
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是我国步入新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将为推动我国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注入强大动力,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