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边缘区流动人口人居环境需求的系统建构
2023-02-02时孜腾任克强
时孜腾,任克强,余 婕
(1.河海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南京 211100;2.南京市社会科学院 社会发展所,江苏 南京 210018;3.河海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1100)
城市边缘区最早由地理学家哈伯特·路易斯(H. Louts)提出,主要是指城市与乡村之间的过渡地带,涉及经济、社会、地理空间等方面[1]。城市边缘区也叫城乡结合部或城乡交错带。城市边缘区受到两种发展动因的交互影响,分别来自城市和农村[2],使其兼具城市社区与农村社区的部分特性,同时也呈现出区别于两者的过渡性,这种过渡性是经济、文化、空间等多元因素相互影响而产生的。因此,城市边缘区的生态系统也呈现出多样性、差异性和复杂性,资源不足和空间饱和等因素致使城市边缘区环境治理难度不断攀升[3]。
流动人口因市场发展、社会经济等因素自发迁移,在流入地从事社会生产活动。市区高生活成本使大量流动人口希望在城市边缘区获得廉价住房,城市边缘区的流动人口不断增长,该群体在融入城市的过程中首先要面临的就是人居环境问题。当前我国处于郊区城市化发展阶段,城市用地不断扩张,有些城市边缘区被建设成新城区,有些则被包围、分割,变成了城中村[4]。城市边缘区的住房紧张、恶劣的居住环境以及文化冲突、资源紧张等会导致社会问题频发,流动人口的环境焦虑日益凸显,陷入“安居还是寄居”的矛盾中。在这样特殊的社会、文化、地理条件下,边缘区流动人口人居环境需求的形成与发展经历着复杂的认知、评价、选择、塑造和改善的过程,发掘与深描其建构逻辑,便是对该群体人居环境需求的系统建构过程。城市边缘区流动人口的人居环境需求研究,对于促进社会和谐和人民幸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文献综述
研究者对城市边缘区进行了精确界定,提出城市边缘区的核心特点:复杂性、依附性、渐变性[5]。这些特点主要涉及城市边缘区的空间布局、人口生活现状及已经显现的社会问题。国外学者倾向于关注流动人口迁移至城市后对城市发展的影响,认为流动人口以较少的社会成本居住在城市边缘区,对于缩小城乡之间的经济发展差距起到积极作用。但是,城市在建设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城市边缘区的人口特征,不完善的基础设施、显著的文化差异等因素导致城市边缘区社会问题频发[6]。城市边缘区流动人口的“发展弱势”主要体现在劳动力竞争弱、社会关爱不足、制度性歧视、福利匮乏、收入不稳定等方面[7]。这些也是城市边缘区流动人口居住环境研究不可避免的话题,流动人口如何面对环境治理过程中的歧视与偏见,从寄居到安居,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
随着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多元视角为分析城市边缘区社会环境需求的变化提供了新思路。通过建立人口迁移矩阵,对影响流动人口选择的因素进行深入探究,认为流动人口受文化、心理、习惯的影响,更倾向于选择较近的区域作为流入地,社会、经济、文化、环境、空间距离等都是影响流动人口选择的重要因素[8]。有研究者利用多元线性回归分析方法对人口迁移的特征和影响因素进行研究,认为影响人口迁移的核心要素包括迁入地收入水平、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迁移距离等。不过,这种研究视角也存在局限性,一些影响流动人口迁移的因素,例如教育条件、政策条件、环境条件等无法被精确分析[9]。不同社区有不同的文化理念、资源环境、基建条件、社会政策、发展规划等,从人居环境需求与人口迁移的联系来看,分析人口流动与环境的关系需要结合具体场域的实际情况进行本土化、情境化、个别化、整体性研究[10]。自此,人居环境需求的研究呈现出从客观到主观、从感知到实践的发展脉络,即最初对于人居环境需求的研究更倾向于对物理环境的客观评价[11],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人与环境的研究更侧重个体的现实需求与能动性,以环境适应能力的提升为目的重新定义人居环境需求的时代内涵[12]。
总体而言,现有研究主要聚焦城市边缘区流动人口的居住条件、收入水平、家庭关系、面临的社会问题等方面,虽然对城市边缘区的部分特点进行了分析,但是对流动人口人居环境需求的研究还不够充分。一方面,现有研究多采用量化分析的方法,忽略了流动人口的主观意愿和环境体验,缺乏对人居环境需求的定性研究;另一方面,现有研究忽略了流动人口环境需求层次的递进性,缺乏对人居环境需求之间的关系以及相互作用的深入探讨。城市边缘区是城市化发展的重要产物,聚集着大量的流动人口,流动人口的人居环境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城市边缘区的发展现状和人们对未来的期望,也影响着流动人口的迁移决策和社会融入。本研究以城市边缘区的流动人口为研究对象,系统分析了其人居环境需求的影响因素、建构逻辑和各需求之间的关系,旨在为城市边缘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对于改善流动人口的居住条件、增强流动人口的主人翁意识、促进流动人口的社会参与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人居环境需求的影响因素
城市边缘区作为流动人口生活的重要场域,涉及生态环境、公众参与、资源调节、价值选择等多个方面。流动人口可能会因为不满意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感到焦虑不安,从而降低了对流入地的价值认同和期待。同时,他们也会因为资源分配不公产生寄居感,可能通过破坏环境的方式表达对现状的不满,出现价值异化、冷漠排斥等现象。因此,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满足流动人口的居住环境需求,有必要深入分析他们的需求变化过程,以及需求与环境认同、环境参与、环境行动之间的逻辑关系,从而构建一个立体的流动人口居住环境需求系统。
(一)环境认同意识
环境认同意识体现了人们对人居环境的尊重、关心和责任感,也反映了人们对自身与环境之间关系的理解与评价。城市边缘区介于城市与农村之间,相较于农村社区,城市边缘区有更接近城市的廉价住房和便捷的交通资源,吸引了大量的流动人口。但是,流动人口需要在不断的迁移过程中适应新的生活环境,较大的流动性使该群体环境认同意识滞后[13]。新迁入的流动人口对环境的表面印象能否进阶为具有主观意愿的环境认同意识,取决于新的生存环境与环境体验的双向互构结果。例如,在环境较差的城市边缘区,一个人扔垃圾,大家觉得影响不大,就会出现第二个人,久而久之是更多人,这个区域的人群就难以形成环境认同意识。
流动人口环境认同意识与城市角色的感知密切相关。如果流动人口觉得自己只是城市的寄居者,流入地只是一个生活中继场所,具有较强的波动性,他们就习惯对社区环境问题保持冷漠态度,致使自身不断被边缘化,从主观上认为自己被排除在利益相关者群体之外。寄居心态滋生的环境冷漠行为无疑会不断消解城市边缘区环境治理的行动合力和价值遵循,因此为了纠正其非主人翁的寄居者心态,环境治理主体需要通过一系列的“规划—行动—参与”措施,创造良好的社区环境,激发流动人口的主观能动性,形塑其环境认同意识。
(二)环境参与能力
环境参与能力是指个体或群体针对环境问题表达意见、提出诉求、参与决策、监督实施的能力。环境参与能力与人居环境需求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环境参与能力可以反映流动人口的环境意识和素养,影响他们对人居环境的认知和评价。具有较高环境参与能力的流动人口,更加关注和重视环境问题,能够理性地评价自身的居住环境,明确提出自己的人居环境需求。其二,环境参与能力会影响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具有较高环境参与能力的流动人口,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参与环境保护,如节约水资源、主动清理垃圾、参与志愿服务、监督执法等,更容易被当地居民接纳并获得好评,以此提高自己在社区中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社会归属感增强的同时也会加强社会融入。其三,环境参与能力影响着流动人口对居住环境的满意度。具有较高环境参与能力的流动人口,在面对环境问题时会积极寻求方法,通过自身努力或与其他组织协作采取措施改善环境,使环境更加符合自身的人居环境需求,人居环境满意度也会随之提高;相反,环境参与能力较差的流动人口缺乏改善环境的动力和能力,只能被动地接受或逃离,从而导致自身人居环境需求与现实居住环境越来越不匹配、不协调。
然而流动人口大多来自农村或欠发达地区,受教育程度较低,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和理解不够深入,难以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有效的途径参与环境治理,大多数流动人口还是以“形式上的监督者”参与社区环境规划、企业引进及环境评估,参与决策的机会和能力都不足。环境治理主体可能以此为理由,忽略流动人口在环境问题上所表达的意愿,导致流动人口在社区环境治理的过程中常常“失语”。
(三)环境行动场域
城市边缘区流动人口的人居环境需求会在行动中不断产生、变化并强化,遵循“环境认同—环境行动”的实践逻辑。因此,环境行动场域的建设至关重要,既可以促进流动人口通过社会行动实现环境期望目标,也可以不断强化其环境认同意识,提升其环境治理参与能力和参与意愿。人居环境需求的建构不是一个单向过程,而是一个在理想与实践中反复博弈、双向互构的过程。环境行动场域不仅包括了流动人口参与环境治理的行为,还包括了影响这些行为的社会资源,如制度、组织、文化、网络等,资源系统的有效运行必须建立在确保协同流动人口行动、强化群体意识、保护群体权益的基础之上。现代社区环境治理的主体是多元的,环境行动场域的建立是一个系统整合、协同联动的精细化为民服务的过程,流动人口的参与程度、社会角色、话语权等都是衡量环境行动场域是否完善的重要指标。虽然不同区域的智慧服务平台为环境治理提供了良好的行动场域,但现阶段我国仍处于精细化环境治理的起步阶段,亟需总结现有环境治理的经验,建构畅通的环境治理参与平台与运行机制,进而推广应用。
城市边缘区作为城市与农村的过渡区域,管理机制更为复杂。例如,某些企业对社区管理部门的决策结果影响较大,使传统的基层社区在环境治理的过程中丧失了部分话语权,企业作为社区环境治理的主体之一,希望维护自身在社区内的利益,可能会导致社区环境治理体系失调。此外,这种环境治理的失调也受到治理经费不足、专业人才匮乏、区域人口流动加速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但是需要引起关注的是,环境治理本质上是一个服务的过程,最核心的是以人为本、服务于民,因此赋权流动人口、激发个体能动性,形成自治的环境治理模式至关重要。
三、人居环境需求建构的逻辑遵循
人居环境需求是在一定的逻辑下生成并发展的,环境质量反映了城市边缘区的宜居程度,影响着流动人口对城市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流动人口在满足生存和安居需要的前提下,才会寻求与环境发展协调共振的价值实现。
(一)生命安全:保障安全是最基本的环境权利
居住安全是环境治理的红线,是保障流动人口生存权益的关键,社区环境治理主体必须及时预警、消除安全隐患。城市边缘区受地理条件制约,基础设施建设强调核心功能性,水利设施、通信设施通常较为完善,但是发展性功能方面,如污水处理、扬尘监测、垃圾回收等基础设施建设较为落后。在城市边缘区,不仅充斥着工业污染,生活垃圾处理不当、用电用水不规范、违规建筑等也使社区存在安全隐患,危害了流动人口的健康,流动人口的安全无法得到充分保障。这将会带来连锁反应,持续消解流动人口其他层次的环境需求,如参与环境治理等。环境治理主体应该加强对城市边缘区发展性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把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加强治安管理,同时也要减少工业污染和生活垃圾对居住环境的负面影响。基于流动人口的个体特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环保教育和宣传,提高他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素养,规范他们的日常行为,尽可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生活安定:提升归属感是环境治理的核心议题
生活安定是在生命安全的基础上,个人生活稳定,心理状态实现从寄居者向安居者的转变,此时个体环境认同意识加强。保障性福利政策、经济收入、社会制度等因素影响着流动人口的生活安定感和社会融入。这一阶段,治理主体要通过完善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就业、医疗等福利保障政策,增强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和社会支持,降低社会风险,从而提高其社会满意度和社会责任感。使流动人口生活安定是城市边缘区环境治理的重要目标,因此环境治理主体需要采取一系列具体的公共服务措施,提升城市边缘区流动人口的归属感和幸福感,帮助城市边缘区流动人口实现安居。从现代社区治理的经验来看,环境治理主体可以从建立良好的社区“参与—互动—反馈”机制入手,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人居环境治理体系。
(三)价值实现:参与环境治理是个人价值的实现
从社区治理视角来看,流动人口作为城市边缘区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享有公平参与社区治理、维护居住权益的权利,这方面权利的实现对城市边缘区流动人口自我价值的实现有重要意义。从流动人口的实际人居环境需求来看,一个基本生活环境遭到破坏的社区,不仅无法满足流动人口基础生存需求,还会导致流动人口缺乏社会认同和归属感,影响其社会参与和社会资本的积累,阻碍其自我价值的实现。也就是说,自我价值的实现需要一个有序、公平、包容的环境,而非一个混乱、不平等、排斥的环境。流动人口环境治理的话语权无法得到保证,就难以发挥其作为社区环境治理主体的作用,无法有效参与环境治理来解决遇到的各类环境问题。因此,社区环境治理应聚焦如何帮助城市边缘区流动人口参与环境治理,满足其自我价值实现的需求,整合社区资源,建立畅通的环境治理参与平台和渠道,帮助流动人口在特定场域参与改善自身居住环境。
四、人居环境需求的类型
本文基于系统思维,遵循社区环境治理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将生命安全、生活安定、价值实现有机衔接,分析流动人口人居环境需求的影响因素,揭示流动人口人居环境需求的形成机制。流动人口的人居环境需求包括生存需求、发展需求、表达需求。不难发现,人居环境需求是不断递进和变化的,对于人居环境需求的分析需要遵循人本化、差异化与个性化的理念。当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生存需求得到满足,对流入地就会产生更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更愿意在流入地长期定居和发展,开始追求更高层次的需求时就会减少再次流动的可能性和频率。
(一)生存需求
生存需求主要是指流动人口维持基本生活所产生的环境资源需要,是流动人口人居环境需求中最基本的需求。流动人口在选择流入地的过程中,生存资源是其主要考量因素。(1)生存资源是指流动人口在流入地获得的可以满足基本生存需要的物质资源和社会资源,如住房、公共设施、绿化、交通、购物场所等。比如,城市高房价使得大部分流动人口难以在流入地定居,这种生存资源紧张造成的环境焦虑影响着流动人口的定居意愿。当流动人口的生存需求与现实情况产生落差时,其幸福感与获得感就会降低。当城市边缘区生态环境无法满足流动人口基本需求时,会加剧流动人口的生存压力,牵一发而动全身,简单的环境问题可能引发非理性的环境抗争行为,流动人口在环境利益受损的弱势情境中极易产生环境焦虑情绪,影响其正常的生产生活,给社会稳定埋下隐患。需要明确的是,生存需求是生命安全维度的核心需求,是流动人口转变寄居意识,塑造城市主人翁身份的基础。这一层面需求未被满足会导致流动人口更高层次的需求弱化,甚至直接放弃其他环境权益,被动逃离现有的生存环境,变成“城市游牧人”。
(二)发展需求
发展需求是较高层次的人居环境需求。从产生过程来看,环境问题首先影响了流动人口的生存需求,然后是发展需求。发展需求是流动人口在逐渐融入社区的过程中,对社区资源系统各个方面不断整合和优化,从而形成的对居住环境的期望。具体来看,发展需求主要指流动人口进行社会生产的需求,涉及经济收入、就业保障、社会服务、文化娱乐等方面。从环境适应的角度来看,在城市边缘区公共设施、周边绿化、公共交通、购物场所等基本生活设施相对完善的前提下,流动人口对文化、娱乐、养老、科技、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深层次需求开始凸显。值得关注的是,流动人口在迁移的过程中,流动性与发展需求密切相关。
随着信息共享的加快,人们受到多元文化的冲击,人居环境需求开始呈现出多元化、现代化的变化趋势,传统单一的人居环境不再能完全满足人们不断丰富的需求。这对社区环境设计者、管理者、服务供给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居环境建设不仅要满足流动人口的基本生存需要,还要兼顾人们的心理健康、休闲娱乐、价值追求、消费理念等诸多方面。
(三)表达需求
表达需求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维护环境权益,二是公众参与。从前者来看,城市边缘区流动人口面临着各类环境问题,流动人口需要维护自己的环境权益。流动人口作为城市边缘区的弱势群体,往往承担着更多的环境风险,但缺乏福利和保障。这种不平等导致了流动人口需要通过环境维权来争取自己的合法利益。然而,流动人口在环境维权过程中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如受教育程度较低、社会资本不足、政策支持不够等。这些因素使得流动人口在环境维权的过程中多处于被动状态,难以有效地表达自己的环境需求。当流动人口感受到自己实际的人居环境权益与期望权益之间存在巨大的落差时,他们可能会采取两种应对策略:一是缄默或适应,即放弃或压抑自己的环境需求,接受现状;二是逃离或抵制,即离开或反抗不满意的环境。这两种策略都不能真正解决流动人口遇到的环境问题,反而会加剧他们与城市边缘区之间的冲突。从后者来看,流动人口有权利也有责任参与人居环境的建设和管理,通过公众参与实现自己的人居环境需求。公众参与可以提高流动人口对人居环境的认同感和满意度,增强他们的环境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促进社区内部和外部的沟通协调,推动社区环境可持续发展。然而,流动人口在参与治理的过程中同样也面临着许多障碍,如信息不对称、知识不足、技能不够、利益不一致等。这些因素影响了流动人口公众参与的能力和质量。因此,要提高流动人口参与环境治理的效果,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公众参与平台,保障流动人口参与环境治理的权利,充分共享信息,并为其提供知识和技能培训,调动他们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不难发现,城市边缘区流动人口人居环境的生存需求、发展需求、表达需求是不断递进的,蕴含着生命安全、生活安定、价值实现的内生逻辑(如图1)。从“寄居者”向“安居者”的身份转变,不单单是个体感受的变化,也牵涉个体意识、能力和行动场域。城市边缘区流动人口的表达需求同时是维护生存需求、发展需求的基本方式,是激发流动人口环境参与主观能动性的关键环节。
五、结论
良好的人居环境是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理念等多方面协调发展的集中体现。城市边缘区人居环境治理是城市化发展的重要环节,城市边缘区人居环境的好坏与城市竞争力的强弱密切相关。本研究通过剖析城市边缘区人居环境需求的影响因素、人居环境需求建构的逻辑遵循,将城市边缘区流动人口人居环境需求归类为生存需求、发展需求、表达需求,并进一步分析三种环境需求之间的关系。生存需求是流动人口最基本的环境需求,只有满足这一层次的需求才能使该群体具备追求其他层次需求的能力与意愿;发展需求是生存需求得以实现后,流动人口追求美好生活、实现自我价值的进阶需求;表达需求是指积极表达环境诉求、能动参与环境治理,是维护生存需求与发展需求的方式。探究城市边缘区流动人口的人居环境需求,便于社会治理主体介入城市边缘区开展环境问题评估与治理方案制定,实施更适合边缘区流动群体的人本化、差异化、系统性服务策略,提升城市边缘区流动人口的认同感与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