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校学分制收费改革的困境与对策*
2023-01-28杨宁宁
杨宁宁 赵 健
(西安欧亚学院教育创新研究院 陕西西安 710065)
2018 年出台的《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提出“完善学分制,推动健全学分制收费管理制度”。2020 年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提到鼓励各地探索实行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在教育部多项政策的推动下,学分制收费制度在高校中得以落地实践。近几年,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发展及教育改革的推进,不少省份发布新的高校学分制收费政策与管理办法,改革取得显著进展。推行学分制收费是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的必然选择,但相对诸多兄弟省份,陕西省学分制收费改革进展缓慢,应继续完善高校学分制收费相关配套工作,积极推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进一步促进高等教育健康发展。
一、陕西省高校学分制收费经验
2004 年,陕西省教育厅在西安理工大学、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开展首批完全学分制试点。2006 年,《关于加强我省高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到,经省教育厅批准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其学费标准由学校提出申请,经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按照学生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高于实行学年制学校学费总额的原则核定后执行,并在西安交通大学、西安科技大学、西安美术学院、西安航空学院开展第二批试点。此后,西安理工大学、西北大学等高校陆续发布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多年来,陕西省学分制收费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试行高校设置专业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在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中明确了收费原则、收费方式、收费标准、核算标准等相关制度,在学费收缴、结算、免修、重修、补修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说明,一般采取预收结算制,辅修专业学费只收取课程学分学费,免收专业注册学费。试行高校虽然和完全学分制收费还有较大距离,但是已经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为学分制收费改革探索做出突出贡献,也为其他高校的实践提供了可借鉴经验。
二、陕西省高校学分制收费困境
陕西省学分制收费试行高校仍为少数,省部级相关推进政策较为缺乏,相关制度供给不够充足,学分制收费发展进度相对缓慢,还在初步探索的阶段,也暴露出诸多问题,制约学分制收费改革的顺利推进。
(一)各界对学分制收费认知存在偏差
其一,教育行政部门缺乏统一的学分制收费制度。教育行政部门没有制定统一的学分计价标准,也没有针对各省高校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收费范围,并且缺乏学费监督机制。各省自行制定相关标准,导致学分收费标准差异较大。学分制收费标准的混乱,使学生在选课、学分互换过程中产生困惑,使各方对学分制收费认知不清、理解偏差。其二,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对学分制收费心存疑虑。学分制收费在各地实施存在差异性,学分制收费管理比学年制收费更为复杂,对高校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对此心存疑虑、望而却步,这也是学分制收费推进缓慢的原因之一。其三,学生及家长对学分制收费认识不足。收费政策、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的宣传和解释不到位是高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存在的普遍问题,影响到学生及家长对学分制收费的理解,甚至会引发舆情,不利于学分制收费的顺利开展。学生是学分制收费的关键主体,提升学生教育质量是学分制收费的重要目标,而学生及家长对学分制收费的认识不足,使其价值难以体现。[1]
(二)学分收费标准规范性不足
教育部门规定的学费标准是根据所在地区经济水平确定的,这成为大部分高校确定学费的准则,而不是依据教学成本进行测算。同样,陕西省高校以物价核定的收费标准为主要依据,来确定单位学分学费。政府对于学校的收费标准以及相应的收费范围、学分等诸多内容做出较为严格的现实要求,学校在发展过程中往往只能以被动化的方式予以执行,进而限制了收费管理自主权。陕西省2021 年新的学费标准中,将普通本科学费按照文科类、理工类、医学类艺术类及其他专业类进行划分,按照专业大类规定了每学年学费具体标准。学分制收费下的学分成本理应与学年制有着本质区别,但高校按照陕西省学费标准,进行简单折算,确定各专业大类收费标准,无法体现出教育成本。具体计算方法为:
学分制学费总额=专业学费标准×标准学制+每学分学费标准×应修最低总学分数
专业学费标准=(专业学年制学费总额每学分学费标准-应修最低总学分数)÷标准学制
如西北大学现行学分收费标准中,专业学费分为文法财经类350 元/年,理工外语类1450 元/年,艺术二类6400 元/年,艺术三类8600 元/年,课程学分学费统一为100 元/学分。每个课程的学分学费基本一致,学分费用核算过于简单,体现不出课程价值,使按学分收费成了一种形式。而且采用预收结算制,学校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收学费,毕业前根据学生所修学分据实结算,多退少补,这与学年收费方式差别较小,未体现学分制收费“个性化”“差异化”的现实意义。
(三)现行收费模式不利于教育成本补偿
陕西省普通本科学分制学费总额由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构成,以西北大学和西安理工大学本科生四年收费总额及结构比例为例(见表2 和表3),多数专业学分学费所占比重略低。西安理工大学建筑、城市规划专业学分学费占比61%,其他专业学分学费占比仅为57%。教育培养成本与学生选课数量直接相关,但现行收费模式只关注了公平,未能体现教育成本补偿。学生选课越多,学校承担成本越多,难以起到价格调控、成本补偿和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2]
表1 西北大学四年收费总额及结构比例
表2 西安理工大学四年收费总额及结构比例
(四)配套保障和资源支撑力不够
其一,师资队伍和课程资源难以保证。不少地方高校师资储备不足,难以提供充足的课程及完备的课程体系,难以实现学生自主选择课程、教师和学习进度。大部分学校现行学分制收费与学年制收费并没有本质区别,只有细微调整。此种情况下,实行按学分收费难以真正发挥优势、体现价值。其二,教育管理水平支撑力度不够。完全学分制收费对学籍管理、成绩管理、选课和排课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教师、课程资源、硬件设施、各项教学配套服务的需求更高,而现有的教务管理系统及收费系统很难支撑。其三,收费管理难度加大。学分制收费下的个体化与复杂化增加了收费管理难度,相对学年收费,学分制收费更为复杂化、精细化、个性化,存在大量不确定因素,对财务管理提出更大的挑战。[3]课程不同,学分不同,收费金额因人而异。因此,实行学分制收费意味着学费收取呈现个体化、复杂化,对收费管理的差异化和精益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原有的高校收费管理系统不能满足学分制收费的需求。同时,学分制收费需要财务处、教务处、学生处、后勤集团以及外部银行等各部门的协同,但目前各部门信息与资源的共享渠道还不畅通,技术层面存在壁垒,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学分制收费的发展。
三、陕西省高校学分制收费实施对策
为适应高等教育市场,促进高等教育质量发展,陕西省应立足实践经验,探索出适合省内高校发展的学分制收费方式。
(一)统一指导性标准,构建校际协同体系
教育部门在倡导全省高校基于完全学分制的理念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同时,也要根据区域经济及教育发展的差异性,完善高校学分收费标准。在国家对高校收费进行整体调控的基础框架内,同级高校可以制定通用学分学费标准,从而促进跨区域的校际课程互选和学分互认。同时,加强高校之间的协同,实现不同高校间的资源共享,从而丰富课程资源、增加课程选择。最后,持续提升高等教育财政投入。学分制收费使高校对课程、教师、教学资源等需求加大,应落实公办高校政府投入主体责任,根据高校发展需求合理保障教育投入。
(二)扩大高校收费自主权,推进高校变革发展
目前大多高校实行学年学分制,而推进学分制收费的过程极为艰难,不仅因为教育资源难以满足学分制收费所需的条件,而且教育管理者及办学者疑虑重重,其根本原因是缺少完全学分制教学管理的现代大学制度,教育部门必须提供相应的制度保障。政府在制定收费政策时应留出一定的空间,给予高校一定的收费自主权。高校可以依据自身实际情况及需求自主制定学分制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经政府物价部门批准后实施,以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满足新时代复合型人才培养的需要。同时,让学校自主设置专业和课程,增加选修课的比例,以满足学生对课程的选择。
(三)优化学分成本核算方法,精细制定收费标准
2020 年,陕西省以西安交通大学等63 所公办高校监审期间的年度财务报告、统计报表等相关资料为基础,核定了陕西省高校2017—2019 年三年期间生均学历教育培养定价成本,[1]体现出在教育成本补偿的背景下成本核算的重要性。目前,高校对于教育成本核算仍处于探索之中,收费标准的确定是学分收费的一大难点。要想真正发挥学分制收费的优势,在制定收费标准时,高校要充分考虑教育成本水平、市场需求因素、教师授课价值等因素的影响,进一步完善学分制收费定价方法,对不同专业单位学分的收费标准进行测算,体现“优质优价”原则。标准学分成本的确定方法为:
标准学分成本=1 学分课时数×1 课时的标准成本÷每个教学班的标准选课人数
注:1 学分课时数指修够多少课时计1 学分
再根据学校培养计划所确定的课程及其学分数,通过建立比较全面的评估体系,形成严格的学分收费计算办法。学分价格=学分成本×课程综合权重。课程综合权重由课程、教师、授课成本、管理水平、市场需求、学生评价、学生负担能力等因素进行加权计算。
(四)推进配套学分制改革,提升学分制收费效果
学分制改革和学分制收费改革是协同配套、互相推进的,推进学分制教学管理改革,能够真正实现学分制收费的价值。首先,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建立专业自主选择机制,坚持“统筹管理,分类指导”,指导院(系)根据教学资源情况和学生自身实际确定专业方向,引导学生结合自身兴趣选择专业,加大学习自主权。其次,构建适应性较强的课程体系。高校在制订适应学分制收费及学分制教学管理的各专业教学计划过程中,构建适应学分制教学要求及学分制收费制度的课程体系,整合基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根据专业知识结构体系、学生个性发展情况及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实际,合理安排必修与选修课程的数量与类型。加大课程开放力度,丰富课程结构,给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允许学生跨学科、跨院(系)选修课程。可设置必修课、限选课和任选课三种类型。通修课程率先施行教师挂牌、分层次教学的授课模式,给予学生更多的自主选择权。作为教育服务产品的供给方,高校要让学生感受到支付学分学费得到的教育产品“物超所值”,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突出多元化培养,培养复合型人才。最后,完善导师制。高校应该建立导师制度,为每位学生配备学业导师,让学生对所学专业、开设课程和课程教师全面了解,使其在兴趣的基础上构建合理的知识结构体系,引导学生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权衡学分成本和学分价值之间的关系,指导学生制订发展规划,科学选择专业和课程,并帮助学生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心态,避免急功近利或者盲目随意地选择,以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结语
实行按学分收费,财务管理将面临极大的挑战,学分制收费改革具体的落实措施还需要在发展中不断改进。另外,学分制收费制度中体现出的市场经济理念与教育公平间如何平衡,也是教育伦理面临的重要课题。因此,陕西省高校学分制收费还需要持续探索,促使学分制收费与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协同配套,实现真正意义的学分制收费,激发高等教育的活力,促进陕西高等教育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