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研究:认识演化、现状追踪及未来展望
2023-01-25教授张广鑫
曾 慧(教授),张 静,林 婷,张广鑫
一、营商环境认识之演化
国际上对营商环境的认识经历了“竞争力→投资环境→营商环境”的演化过程。世界经济论坛于1979年公布的《全球竞争力报告》将与企业盈利活动有关的一切要素综合而成的动态体系界定为竞争力,这是广义层面上对营商环境的最早认识。随后,前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Nicholas Stern将现存及预期的由政策制度和具体行为组成,会影响可预期投资回报和风险的外在环境定义为投资环境,这可以视作中观层面对营商环境的认识。直到2003年,世界银行在《全球营商环境报告》中才首次正式提出“营商环境”的表述,并将其定义为企业在开设、经营、纳税、关闭及执行合同等方面遵循政策所需要的时间和成本等条件,该定义为与企业经营直接相关的微观层面的营商环境。
我国对营商环境的建设大致经历了“单维度的法治营商环境→多维度的综合营商环境”的过程。21世纪以来,中央多次强调经济社会发展与法治建设的密切联系,鼓励以法治为核心不断推进城市软实力建设,打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国内对营商环境的关注最早是从法治化开始的。2012年6月,广东省率先举办了有关“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调研,对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2013年中共中央通过决议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然而,单一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无法满足经济发展的日益多元化需求,多维度营商环境建设应运而生。2015年1月,李克强总理在达沃斯年会中提到“打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这一倡议将关注重心从交易活动本身转移到与之相关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要素,旨在通过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繁荣。随后,广州出台建设国际化、法治化、市场化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为全国做出表率。2020年1月中央颁布并执行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实现专门的优化营商环境立法,在国家层面上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支持。这一其他国家从未有过的创举标志着中国的营商环境建设进入了历史新阶段。
二、营商环境研究现状之追踪
随着对营商环境认识的不断深入,学术界对其概念、评价体系及效应开展了系统而深入的研究。
(一)营商环境的概念界定
“营商环境”是伴随着世界银行开展的“Doing Business”调查项目诞生的,随后立足于不同的研究目的,学者们对其做了多维度的概念界定和内涵阐释。Benn Eifert等[1]基于营商环境与企业的关系,提出营商环境是影响不同企业经营效率的政策、机构、基础设施、人力资源、地理环境等。申烁等[2]从软环境的界定出发,提出营商环境包括政务环境、金融服务、创新环境和法治环境四大方向,该概念界定主要侧重于对营商“软环境”,即制度环境的考察。而与之相对应的营商“硬环境”,即物质环境,也开始受到学者们的关注,学者们普遍认为营商环境应该包含软环境和硬环境。娄成武等[3]指出,硬环境是指地区或国家的自然禀赋与硬件设施,除此之外的诸如经济体系、政策法律和文化风俗等均属于软环境。广泛的营商环境应兼顾两者,但由于物质环境在一定时期内不易改变,因此营商环境更多地仅指制度软环境。李志军等[4]将营商环境定义为一个综合性生态系统,这个生态系统是企业从事经济生产时面临的外界环境的综合。
(二)营商环境的评价体系
在对营商环境的概念内涵有了纵深和纵广认识的基础上,营商环境评价开始成为研究的热点问题,评价结果更是成为营商环境改革的风向标。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众多,本文主要从代表性的跨国评价体系以及国内主流评价体系两个方面进行概述。
世界经济论坛(WEF)于2005年发布的全球竞争力指数被认为是较早建立的用于评价世界各国营商环境的指标体系,它涵盖法律和行政架构、基本建设、宏观经济环境、健康和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和培训、商品市场效率、劳动力市场效率、金融市场发展、技术就绪程度、市场规模、商业成熟度和创新等12项指标,以是否影响国家生产力水平为标准,根据全球竞争力指数进行地区排名。该评价体系历时较长,方法的运用和数据的获得手段都比较成熟,但指标内容侧重于宏观层面,与直接影响企业经营活动的因素相关性较弱。
经济学人智库(EIU)发布的营商环境指数也是国际上较为权威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它基于政治环境、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机遇、自由市场及竞争政策、外资政策、外贸及汇率管制、税率、融资、劳动市场及基础建设等10项指标,对全球82个国家的营商环境质量进行排名,该排名是综合国家过去五年的表现和EIU对国家营商环境未来五年的预测得到的,每五年公布一次。与WEF的评价体系类似,EIU的评价体系也侧重于对宏观层面营商环境的考察,此外其数据发布周期较长,且只针对82个国家,缺少对全球所有国家的全面比较。
与WEF和EIU评价体系侧重于对宏观指标的考察不同,世界银行(WB)构建的营商便利度指数基于微观层面衡量一个企业从开办到破产各个环节的便利程度,评价体系包括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获得电力、产权登记、获得信贷、保护少数投资者、纳税、跨境贸易、合同执行和破产办理等十个方面,涵盖全球190多个经济体。营商便利度指数是目前认可度最高,也是应用最为广泛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诸多研究利用该指数对一国或者多国的营商环境进行评估和比较分析。然而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对WB的评价体系的质疑声开始频出。董彪等[5]指出,WB排名是趋向自由经济政策的,并非投资者对营商环境的真实评价,我国营商环境评价被低估主要是由评价标准的倾向性、刻板印象的作用以及经济转型调整期带来的误解综合造成的。李颖轶[6]指出,WB的评估指标较为看重营商者经济利益,并且未将政治文化等宏观指标纳入考核范围,与我国社会更注重营商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综合效益的价值目标存在差异。孙源等[7]从营商环境评估的基本假设和评估方法方面进行研究,认为WB的评价体系不适合我国这样差异性强、治理场景复杂的经济体。此外,由于存在数据违规等情况,WB网站宣布将暂停新一期营商环境报告的发布,导致跨国营商环境比较陷入困境。
立足于对国际主流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的诸多质疑及其在我国营商环境评价实践中存在的“水土不服”现象,国内众多学者和研究机构都在积极探索构建中国特色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
部分学者尝试在不同层面上对WB的评价体系进行本土化修正。在国家层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WB的评价体系的基础上,剔除与国情不符的指标,额外增加企业全生命周期、城市投资吸引力及城市高质量发展指标,建立我国营商环境评价长效机制;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经过反复论证和实践,建立了由12个一级指标和51个二级指标组成的独具中国特色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在我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建设及营商环境大规模企业评价方面开启先河。在区域层面,杨涛[8]构建了包含市场发展、政策政务和科技创新三个维度的评价体系,并对鲁苏浙粤四省的营商环境水平进行了评价和比较;魏淑艳等[9]基于综合投资环境理论和嵌入逻辑,结合东北地区情况,从自然条件、社会状况、政府环境、经济因素和基础设施四个方面构建投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对东北地区投资营商环境进行现状评估和问题剖析;“中国城市营商环境评价研究”课题组等[10]基于生态系统理论,从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创新环境、公共服务、人力资源、金融服务七个维度出发,构建了中国城市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并针对我国289个地级市及以上城市的营商环境进行评价分析。在省市县层面,许晓冬等[11]从市场化指标、便利化指标、法制化指标、国际化指标四个维度构建省域层面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2014年底佛山市从市域层面探索建立了城市营商环境评价体系;阮舟一龙和许志端[12]从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和获得电力三个方面建立了县域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并基于此研究了县域营商环境竞争的空间溢出效应。
部分学者尝试对营商环境进行解构,建立不同维度的营商子环境评价体系。如:①政务营商环境。彭向刚等[13]从服务供给、服务能力、需求识别、服务职能四个维度构建了递阶层次的政务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为促进政商关系规范化和政务营商环境的优化提供了理论支撑和工具选择;廖福崇[14]在省级层面匹配政务中心数据,发现政务中心的建设有力提升了民营企业对营商环境的评价,进一步论证了政务营商环境的重要地位;2018年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从“亲”“清”两方面考虑政商环境,并将政府廉洁度、透明度和对企业的关心纳入指标体系,率先构建了中国政商关系量化的三级指标体系。②法治营商环境。郑方辉等[15]基于独立第三方立场构建了包括营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个维度的营商法治环境评价体系,并将其应用于广东省的评价实践。③税务营商环境。陈艳利等[16]使用扎根理论方法研究影响我国税收营商环境的主要因素,在实现信息饱和的基础上,从基础因素(涉税支出)、保障因素(征管水平)和决定因素(服务质效)三个维度构建我国税收营商环境评价体系。
还有部分学者尝试建立不同行业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如:黄羽翼等[17]从城市物流需求、物流发展设施、物流发展环境、经营便利度、企业营业成本和政府支持力度六个维度构建城市物流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南京大学课题组等[18]以江苏省保险业为研究样本,构建保险业营商环境评价体系,该体系包含政策、法治、诚信、经营、人才、税费、认知和舆情等8个二级指标。
此外,在营商环境评价过程中,第三方机构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其评估既使评价结果更具专业性、可靠性,又避免了政府、企业在自我评价过程中产生的漏洞。2014年国内开始出现专业的营商环境研究机构。2018年第三方评估机构实现井喷式发展,其中既有学术性的研究院、研究中心,也不乏营利性的企业机构;同年,全国范围内逐步开展营商环境评价,探索并构建基于不同主体或不同子环境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指标体系。相较于权威性的WB评价体系,本土化的指标体系更符合我国社会的价值目标。
(三)营商环境的效应研究
多维度的评价体系研究为营商环境的效应分析奠定了基础,营商环境对经济、贸易、管理、投资、企业发展等诸多领域的影响开始受到广泛关注。
1.经济效应。营商环境的经济效应一直是研究热点,现有研究大都证实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对于经济发展的积极影响。如:Jamal Ibrahmin Haidar[19]基于微观经济改革数据的研究,证实了企业监管改革能够促进经济增长,实行更多商业监管改革的国家享有更高的经济增长率。Boudhiaf Messaoud等[20]调查了商业法规与经济绩效之间的关系,发现大多数监管指标与平均经济增长率呈正相关关系;除跨境贸易和建筑许可指数外,其他监管指标与经济增长密切相关,良好的商业法规与更高的经济水平相关。董志强等[21]基于我国30个大城市的实证研究,发现良好的营商软环境能够显著促进城市的经济发展。李佛关[22]的研究表明,营商环境与品牌经济发展高度相关,且营商环境的改善能有效促进地区品牌经济水平的提升,特别是软环境、商务成本和市场环境。赵德森等[23]通过测算我国城市的营商环境指数与绿色经济增长水平,发现营商环境对绿色经济增长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蔡璐[24]通过建立空间滞后模型,发现优化营商环境对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2.贸易效应。与营商环境贸易效应相关的研究大都发现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能够成为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支撑。Olena Hrechyshkina等[25]通过研究发现,由于产品和地理目的地的多样化差异,白俄罗斯的贸易出口以初级产品为导向,且白俄罗斯的出口导向型贸易经济对其国内外营商环境具有较高的依赖性。张会清[26]基于政法环境、要素市场、贸易便利和税制环境四个方面研究发现,国内营商环境对企业出口贸易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且其中的政法环境、要素市场和贸易便利应作为政策调整的着力点。王琳[27]基于营商环境优化对服务贸易扩容提质的影响效应及其区域差异性进行研究,发现经济发展情况与服务贸易扩容提质的影响效应呈正向关系。
3.管理效应。营商环境的管理效应主要体现在其对政府和企业的管理方式改革和管理结构优化的促进作用上。在政府方面,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招商引资的关键,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提升营商便利度、努力打造高效透明的管理型政府是有效手段。龙岳辉等[28]指出,数字化改革是管理方式和行政体制的重要创新,建立整体高效、数据联合的新型政府可以提升营商环境评价水平;其进一步通过对浙江省数字化改革的研究指出,税务绩效管理的优化有助于提高税收体系的公正性和促进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王昌林等[29]调研发现,我国营商环境建设在政府诚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地方主义壁垒以及监管等方面存在问题,对应提出简政放权、严格执法、优化政府服务等建议。张洽等[30]从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创新环境和公共服务四个维度选取指标,构建了系统的“放管服”改革背景下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为优化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管理和服务提出相应建议。在政府方面,要提高政企服务效率和质量,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更加包容开放的创新环境,进一步完善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在企业方面,要优化管理结构和生产方式,以达到和政府改革相互促进、共同进步的效果。林斌等[31]通过对诚信营商环境和企业盈余管理行为的研究,发现诚信的营商环境有助于抑制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企业由此优化对外信息披露和信息管理,进而有助于建立健全资本市场,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陈艳丽等[32]经过实证研究发现,营商环境具有正向调节风险识别的作用,充分地发挥营商环境在正式制度下的“硬环境”效应以及非正式制度下的“软环境”效应,鼓励企业等市场主体自我监督,自发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可以更好地完善信用社会信用体系,互惠互利。
4.投资效应。有关营商环境投资效应的探讨主要从外商直接投资(FDI)和对外直接投资(OFDI)两个方面开展。就营商环境对东道国吸收FDI的影响来看,现有研究结论并不一致。如:Nihal Bayraktar[33]通过探讨全球金融危机时期FDI与营商便利度指标的关系,发现营商便利的国家往往会吸引更多FDI,发展中国家在FDI流入中所占的份额在不断增加,而发达国家则在下降,发展中国家营商便利度指标的改善可以部分解释流向这些国家FDI的增加;Contractor等[34]基于公司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对监管变量进行分离,研究发现,合同执行力更强、国际贸易规则更有效的国家吸引了更多的FDI;姜松等[35]对随着营商环境的优化,外资企业撤离,FDI不断流出的反常现象进行研究,最终确定了制约当前营商环境促进FDI流入的重要原因,包括“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融发展规模狭小、有效市场规模不足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不足等。就营商环境对于OFDI的影响来看,研究结论随着投资动机的不同而呈现出不一致性。如:周超等[36]从投资动机角度出发,研究东道国营商环境与OFDI的关系,得到如下结论:当出于市场、自然资源寻求动机时,两者呈负向关系;当出于劳动力、战略资产寻求动机时,两者呈正向关系。杨亚平等[37]对我国OFDI企业投资选址进行研究,指出出于不同的投资动机要推行差异化的政策。
5.企业发展效应。营商环境企业发展效应相关研究发现,坚实的营商土壤是增强企业抵抗严峻形势的底气和本领。Benn Eifert[38]研究发现: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营商环境有关的间接成本在非洲企业成本中占比高,对企业构成了竞争负担;企业绩效对间接投入的成本非常敏感,改善基础设施、提高公共服务质量,能够有效降低间接成本,进而促进非洲制造企业业绩的增加。Michal Lyons等[39]基于坦桑尼亚街头摊贩的实际状况对WB营商环境改革促进中小企业增长和发展的情况进行研究,发现相关改革显著影响了微型企业的发展和正规化。魏下海等[40]研究发现:在良好的营商环境下,企业的经济活动时间更长,并且分配给生产性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时间比例更高;而当营商环境不佳时,用于非生产性的对外公关招待等活动的时间将更多。马骆茹等[41]以外生需求波动为切入点,发现由于长三角地区拥有相对更好的营商环境资源,因此面对相似的外生需求波动时,珠三角地区的企业比长三角地区的企业更为敏感。邹薇等[42]对营商环境与企业资源错配之间作用机制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显示营商环境与企业资源错配的改善程度具有正向关系。周泽将等[43]从民营企业高管职务消费视角考察了营商环境在微观企业中的治理效应,发现优化营商环境对民营企业高管职务消费具有抑制作用。
三、营商环境未来之展望
通过以上文献梳理可知,随着商事制度改革与国家政策愈加重视,国内营商环境研究取得了显著成果。在营商环境定义方面,学者们立足于不同的研究目的,对其做了多维度的概念界定和内涵阐释;从不同国家、区域以及省市县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到政商关系、税务、物流以及保险等营商子环境评价体系,从营商环境的经济贸易效应研究到管理投资效应研究以及企业发展效应研究,营商环境的研究得以不断深化和发展。然而,目前营商环境研究尚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首先,学术界对营商环境基本术语的定义未达成共识,多是根据研究需要从不同角度进行阐释;其次,当前营商环境研究对象主要集中于少数营商环境建设较好的国家或地区,导致研究结果缺乏广泛的适用性,难以在更小范围的区域内推广;最后,目前国内依旧缺乏一套有效的本土化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现有指标选取较随意,权威性不足。基于此,对营商环境未来可能的研究方向做出以下展望。
1.重视市场主体获得感和群众需求的营商环境建设。对于营商环境基本术语的定义,学术界尚未达成共识,只是从不同角度进行阐释,对其内涵的理解有待进一步深化。然而,营商环境是一个以软环境为核心的复杂环境系统,全面反映其制度内涵具有较大难度。因此,只有重视市场主体的获得感,结合企业与群众的需求,才能更快聚焦到营商环境建设的痛点难点。学术界对营商环境定义视角的转变说明未来营商环境的优化建设将更多地出于企业、政府等市场主体的角度,更注重市场主体的获得感与满意度。营商环境是企业发展的基础条件,针对营商环境的效应研究可以为各领域企业主体的发展规划提供借鉴,并及时调整自身的发展模式。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成本问题仍是企业经营的痛点,诸多地区的“最多跑一次”和简政放权改革可以有效减轻企业成本负担,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仍是未来建设的重点。因此,未来研究应深入地探讨人民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从而使研究成果能够真正解决市场难题,造福企业与群众。
2.注重县域及其他微观层面的营商环境研究。通过文献梳理可以发现,营商环境相关研究多在宏观上比较国家间或省市间的营商环境情况,以此得到评价情况或提出相关建议。但微观上(如县域层面)的营商环境研究较少,相关的评价体系也不完善。县域研究是市级和省级研究的基础,构建县域层面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不仅可以为相关县域的发展提供参考,还可以由点及面地研究省市级的营商环境情况。因此,笔者认为应注重县域层面及其他微观层面的营商环境研究。现阶段解决“三农”问题的新切入点以及我国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的核心是发展县域经济,对县级层面营商环境的全面研究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有效助推器。针对县域营商环境效应进行研究,可以为更多的县级地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优化方向,从而切实有效推进共同富裕。
3.构建中国特色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主攻产业、地域文化各异,使得衡量营商环境的指标要求也不尽相同。营商环境的评价结果是决定一个地区未来营商环境优化方向的重要参考,合理的评价体系是正确评价营商环境的基础工具。目前营商环境优化的关键点仍是根据地域特色建立一套具有权威性、科学性的本土化评价体系。因此,应将国际通行的评价指标与我国改革的时代要求和地方特色相融合,并将传统的综合评价方法与大数据分析方法紧密结合,使评价体系符合区域经济与相关行业的发展状况,提高其科学性与针对性。此外,现有评价体系中缺少针对特定领域灵活设置的评价指标,若从微观角度细化完善营商子环境评价体系,则可以提高评价指标的合理性以及评价结果的精确性。同时,现有评价研究多为定性分析,以宏观性政策分析为主,落地的理论体系和数据分析相对缺乏,导致相关建议难以落实。未来研究可以更多地利用商事制度改革等相关数据,为地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更具操作性的成果措施。
4.全面深入地探索营商环境效应。社会发展是一个波及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等多方面的综合体,目前对于营商环境效应的分析尚未涵盖所有层面,对其影响效应模式的研究也不够深入、全面。因此,对营商环境在更多领域影响效应的探索也可作为未来研究的一个分析方向,着眼于多方面的共同作用,挖掘其影响路径,深入探讨市场经济的要素与规律,为优化营商环境献计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