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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武制举考论

2023-01-21周兴涛

孙子研究 2022年5期
关键词:考试

周兴涛 赵 蓉 周 虹

文有文科,武有武举。武举又分武常科和武制举。研究武举制度的论著近年已渐成规模,但关注宋及明清者甚多,唐代因相关资料少,研究得还不够深入透彻。笔者曾撰《唐代武举考论》讨论唐代武制举与武贡举的区别〔1〕,而武制举更因其繁杂多变而未得到学界关注,尚有诸多细节问题留待清晰明确。

先说常科(举)与制科(举)之别。在广义科举制度之下,常科指允许“怀牒自进”,有较为固定的制度和期限,逐级淘汰,以考试定去留的选拔官员制度。《唐六典》卷五:“若州府岁贡,皆孟冬随朝集使以至者,堪责文状而引试焉,亦与计偕。”汉代各郡国每年派官员赴京报告本郡国的政情、财情,称“上计”。唐代各州府派使赴尚书省上计的官员称“朝集使”。因为上贡朝集时间较为固定,所以常举又称作“贡举”。制科则是临时而定,其“制”指帝王诏令。《新唐书》卷四四《选举志》上:“所谓制举者,其来远矣。自汉以来,天子常称制诏,道其所欲问而亲策之。……自京师外至州县,有司常选之士,以时而举。”从这段话可以看出,制科与常科最大的区别是临时取士,但也要加以考试。又顾炎武《日知录》卷一六:“唐制:天子自诏曰制举,所以待非常之士。……其为名目,随其人主临时所欲而定。”这里指出“制举”作为选士名称始于唐代,并且是在常规之外选取非常之士的办法,然而给人这是在常科之后产生的错觉。常科之常,固定也。一是时间相对固定,二是科目固定。制科之不同于常科是时间和科目不固定,相同之处是分科考试,可以自举,且以考试定去留,故同属于科举。

那么,制举先于常举吗?科举与此前的察举就截然不同吗?有学者认为,科举与察举的区别:一是察举必须经过推荐,科举完全个人自愿报名;二是察举把孝、廉作为首要条件,科举也要求品德,但智力是选拔的基本因素,必须经过考试,择优录取。同时又说:“有唐一代,制举主要是荐举。”〔2〕

一、前奏: 武贡举前武官选拔中的制举因素

察举由乡举里选,没有具体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但考试在察举实行前就开始了。《汉书》武帝纪第六载:汉武帝元光元年(前134)诏,“贤良明于古今王事之体,受策察问,咸以书对,著之以篇,朕亲览焉。”〔3〕这可以算最早的制举。试题称策,回答称对或对策。策考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此次选拔人才是以书面考试为依据进行,汉武帝对董仲舒的回答感到惊奇,又连续两次提出问题,这就是著名的“天人三策”。当然考试是在荐举之后才进行的。

选拔武将也进行书面考试的情况则迟至于晋。据《晋书》卷七一《陈頵传》,太兴(318)初,陈頵上策:“马隆、孟观虽出贫贱,勋济甚大,以所不习,而统戎事,鲜能以济。宜开举武略任将率者,言问核试,尽其所能,然后随才授任。”而葛洪《抱朴子》外篇《审举》:“良将高第,取其胆武,犹复试以策,况文士乎?”那么,荐举武将之后进行策问书面考试已经施行了。

武制举出现在隋炀帝时代。《隋书》卷三《炀帝》上:大业三年(607)诏:有“节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扰”“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膂力骁壮”,令“文武有职事者,五品已上,宜依令十科举人。有一于此,不必求备。朕当待以不次,随才升擢。其见任九品以上官者,不在举送之限。”算作广义科举是因为它分为十科(所列只有八科,疑有遗漏或误写)进行,对荐举资格限在五品以上的文武官员,同时九品以上官员不能被举送,实际上选拔对象是没有入仕的普通百姓。“才堪将略”“膂力骁壮”选拔的自然是武官,兼及谋略和武艺,但要分开举荐和考试,“待以不次”就是今天的“超常规使用”,说明不是按常规进行的。同书又载:“大业五年(609)诏:诸郡学业该通、才艺优治,膂力骁壮、超绝等伦,在官勤奋、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强御四科举人。”其“膂力骁壮、超绝等伦”则是只考武艺的武制举了。

武常举即武贡举出现时间,学者一般认为是武则天长安二年(702)。主要依据是《唐会要》卷五九:“长安二年正月十七日敕:天下诸州,宜教武艺。每年准明经、进士贡举例送。”就是说,考试办法参照明经、进士科实施,而贡举时间是较为固定的,科目名称亦随之固定下来。《唐代武举考论》一文,从选拔对象,应试资格、考试程序,考试内容等方面对唐武制举与武贡举进行了比较分析,此不赘述。《文苑英华》卷四六二有一篇年份无考的《翰林制诏四十三》:“或英谋冠代,雄略过人,总韩、白以先驱,掩孙吴之儁;或力能拔距,勇绝蒙轮,冒白刃其如归,舍苍璧而不顾;……或捷如迅电,走若追风,弯弧则七札洞开,奔陈则重围自溃。……可令文武外官及七品以上清官及外官刺史、都督等,于当管部内,即令具举。……荐若不虚,自从褒异之典,举非其士,岂漏罚责之科。”清人徐松《登科记考》和今人孟二冬《登科记补正》认为是武贡举,定于长安二年。笔者以为此是武制举之诏,不当定为唐代武贡举。一是,武贡举只考武艺不考谋略,而武制举兼考(分科);二是,这里只要求荐举而没有自举,不符合贡举特征,且对荐举人有明显的奖惩。

二、鼎盛:唐至五代十国武制举施行情况

(一)举荐与自荐并用

唐武制举既有察举特征即荐举,又有科举特征即可以自荐,不同时期或单独使用或结合使用。具体说来,可分为:

1、只用荐举。如显庆元年(656)十月,对“济时之器,价轶萧、张”者,州县“可明加采访”〔4〕。次年(657)二月,又“令京官五品以上及诸州牧使,各举所知。或勇冠三军,翘关拔山之力;智兼百胜,纬地经天之才;蕴奇策于良、平,驰功绩于卫、霍;踪二起于吴、白,轨双李于牧、广;赏纤善而万众悦,罚片恶而一军惧。如有此色,可精加采访,各以奏闻。”〔5〕仪凤二年(677)十二月,“京文武职事三品以上官,每年各举所知……或奇谋异算,决胜千里;或投石拔距,勇冠三军;……咸宜搜访,具录封进。朕当详览,量加奖擢。”〔6〕调 露 元 年(679)七 月,“诸州明扬仄陋……或文武兼资,才堪将相……咸令荐举” 。光宅二年(685),“其有文可以经邦国,武可以定边疆,蕴梁栋之弘才,堪将相之重任,无隔士庶,具以名闻。若举得其人,必当擢以不次。如妄相推荐,亦实科绳。”〔7〕景龙四年(710)十二月,“韬略孙吴,识天时人事者”,“咸令所司,博采明试”〔8〕。其他同类情况还有:先天元年(712),先天二年(713),开元二十三年(733),天宝元年(742),宝应元年(762),兴元元年(784),贞元九年(794),元和二年(806),元和十四年(821),长庆元年(821),长庆四年(825),天祐元年(904)及前蜀武成元年(908),共计19科。

2.荐举与自举结合。如开元九年(721)九月,“其两京中都及天下诸州官人百姓,有智合孙吴,可以运筹决胜;有勇齐卉育,可以斩将搴旗;或坐镇行军,足拟万人之敌;或临戎却寇,堪为一队之雄,各自听举,务道其实”〔9〕。肃宗至德元年(756):“武艺绝伦”“委所在长官闻奏,荐诣阙,自陈者亦听。”〔10〕此外,乾元二年(758),大历五年(770),大历十四年(779),大和元年(827),也都有荐举外“宜诣阙自举”“诣阙自陈”“ 无人举者,亦听自举”等语,此种情形共6科。

3.完全自举。至德二年(757),百姓中“军谋制胜,武艺绝伦,并于所在自举,委郡守诠择奏闻,不限人数。”〔11〕自举除纳文状写明祖上三代情况,还需要《自举表》,《文苑英华》卷六一一收录有唐时苏源明《自举表》一文,可供参阅。“伏奉今年五月五日制,诣阙自举”交代上表理由,然后一通恭维圣上英明的话,于是自己愿意“量能以自进”,县令和刺史都愿意推举,自己“山东一布衣耳,在升平之时征求之日,非自察者,难审其可”,遇到可以自举则“喜跃之至”。总的说来,就是表达感激之情和自己愿为国家出力之意及经县府官员认可有赴举资格。前蜀乾德五年(924)九月,诏置“洞失兵机”“令黄衣选人、白衣举人,投策就试”〔12〕,则需要将平时的策论习作上交。

不难看出,武制举还是以荐举为主,荐举与自举结合次数较少,完全自举就更少了。这与文举差别很大,主要原因还是军事对政权稳固与否影响更大,而军事将领的选拔不得不谨慎从事。同时,宋代以后的武贡举废除荐举,但有保结制度,选才范围更广,更公平,但对所选人员的品德等方面还是有保证措施的。

(二)荐举与应举资格

1.荐举者一般是现任官员,不同时期要求不同,与政府求才愿望程度密切相关。仪凤二年(677),诏“京文武职事三品以上官”可奏举,宝应元年(762),“京官四品已上正员文武官”可奏举。显然,这样高级别可奏举的人不多,有违广招人才初衷。显庆二年(657),先天元年(712),开元二十三年(733),乾元二年(758) ,有“知勇堪将帅之选,五品以上”“文武官及朝集使五品以”“五品已上”“中外五品以上文武正官员”之类文字。《文苑英华》卷四六二不确定年份的《翰林制诏四十三》许可“武外官及七品以上”荐举。为扩大选拔范围,更多的是不限品级只要是在任就行,显庆元年(656)、 调露元年(679)、 光宅二年(685) 、永昌元年(689)、景龙四年(710)、先天二年(713)、兴 元 元 年(784)、 贞 元 九 年(794) 、元和二年(806)、宝历元年(825)、长庆元年(821)、大和元年(827)、 天祐元年(904)、前蜀武成元年(908)的制举诏书则没有规定举荐官员的等级。 可以看出,五品是个分水岭,五品以上荐举的科次少,不限品的科次多。荐举人数与应举人数紧密关联,限制荐举官品级越高,应举人数就越少,荐举官品级要求低,则应举人数多,而荐举官可荐人数就减少。荐举官最少可荐一人,最多不限。 于是,武制举与武贡举的另一差别就产生:应举人数和中第人数不固定。

2. 应举资格。第一类,只针对官员的仅有开元九年(721)五月,诏求武臣为“百夫之特”者。第二类,不论有无官职。如宝历元年(825)三月, 诏“前岁诏六官、九卿、方岳、尹正、有位之士,逮于庶僚”〔14〕。天宝元年(742),诏举“其前资官及白身人”〔15〕。大历五年(770),诏举“内外文武官及前资官六品以下,并 草 泽”〔16〕。天 祐 元 年(904)闰 四月,改元大赦举“武艺绝伦,淹沉俾贱者”〔17〕。普通百姓有才能者,显然得到重视;而已经卸任的官员比现任官员更容易得到信任。第三类,只招布衣。开元十五(727)年、至德二年(757)、大历十四年(782)、兴元元年(784)、贞元九年(794)、元和二年(806)、 长庆元年(821)、 长庆四年(824)、大和元年(827)皆只要求诏举“百姓中草泽”“诸色人中”“天下诸色人”“草泽”中有谋略或武艺出众者。对现任官员要求比较严格,对沉沦下僚的草泽布衣优惠更多,显然认为科举制度造成社会阶层流动观点是有史料支撑的,同时也看出统治阶层选材范围扩大并有意向下中层倾斜,说明彼时的人才观较以往发生了很大变化。

(三)隋至五代十国武制举科目考

顾炎武《日知录》卷一六:制举“其为名目,随其人主临时所欲而定”。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卷八一《制举科目》:“此类不可枚举,而志中皆不列其目者,此非定制,其名皆随时而起,志中不可缕述。”而宋王应麟《困学纪闻》卷一四,谓:“唐制举之名,多至八十有六,番七十六科。”宋赵彦卫《云麓漫钞》卷六亦列有唐制科。本文择取各种史料,专列武制举,以先后为序,前溯于隋,后延至五代十国。

大业三年(607):才堪将略膂力骁壮

大业五年(609): 膂力骁壮超绝等伦

显庆元年(656):济时之器价轶萧、张

显庆二年(657)勇冠三军翘关拔山之力,智兼百胜纬地经天之才,蕴奇策于良、平,驰功绩于卫、霍,踪二起于吴、白,轨双李于牧、广

仪凤二年(677):奇谋异算决胜千里,投石拔距勇冠三军

调露元年(679):文武兼资,才堪将相

光宅二年(685):才堪将相

永昌元年(689):韬钤

景龙四年(710):韬略孙吴

先天元年(712):将帅

先天二年(713):谋略

开元九年(721):智合孙吴可以运筹决胜,勇齐卉育斩将搴旗,坐镇行军万人之敌,临戎却寇堪为一队之雄

开元十二年(724):将帅科

开元十五(727)年:文武高才,武足安边

开元二十三年(733):知勇将帅

天宝元年(742):军谋越众,武艺绝伦

天宝十三载(755):军谋出众,武艺绝伦

至德元年(756):武艺绝伦

至德二年(757):军谋制胜,武艺绝伦

乾元二年(758):权谋可以集事,材力可以临戎

宝应元年(762):军谋制胜明习韬钤者

宝历元年(825),军谋宏达材任将帅科

大历五年(770):智谋经武

大历十四年(779):军谋宏远,武艺绝伦者

建中元年(780),军谋越众科

兴元元年(784):识洞韬略堪任将帅

贞元九年(794):识洞韬略堪任将帅

贞元十四年(803):百只箭及三十只箭

元和二年(806):军谋宏远堪任将帅

长庆元年(821):军谋宏远堪任将帅

长庆四年(825):军谋宏远堪任边帅

大和元年(827):军谋宏远堪任边帅

太和二年(828):军谋宏达堪任将帅科

天祐元年(904):武艺绝伦

武成元年(908):军谋宏远

乾德五年(924):洞识兵机

据不完全统计有36科,有专考武艺的,但还是以谋略为主选拔将帅之才,也就是偏于文。名目复杂多变,渐渐趋于固定,设科有“而天子巡狩、行幸、封禅泰山梁父”〔18〕等特殊理由,但因改元而欲呈盛世新气象也较为频繁。因改元而设武制举的有天宝元年(742)、长庆元年(821)、大和元年(827)、前蜀武成元年(908)。可见,武制科成为统治者标显自己功绩的一个手段,也是收买人心的表现。《唐会要》卷七六《贡举中·制科举》列出武制科中举人樊宗师、韩思彦等21人,其中进入志传的有韩思彦、崔融、崔园、夏侯审、樊宗师等,《唐会要》未录而进入志传的武制举人有王仁皎、马燧、臧时明及樊宗师祖、父五人。尽管统计不完全,但大致可以判断应举人不多,且有的科虽然有人应举但未必通过考试,某些科则放取多人,如建中元年,军谋越众科即放夏侯审等6人。后来的趋于衰微也就好理解了。《新唐书》卷四四《选举志》上谓制举者:“弘材伟论非常之人亦时出于其间,不为无得也。”失之偏颇。

(四)考试情况

武制举都是与文制举一起参加报名和考试的,所以史料中关于制举的材料同样适用于武制举人。应举人投递材料后,需要地方郡县长官或所属部门“精加诠择”, “若举得其人,必当擢以不次。如妄相推荐,亦实科绳”,虽然多数时候不设人数限制,但地方官员还是有淘汰应举者的行为,做得好会得到褒奖,出了问题有贬责之罚。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遏制滥举之风,降低国家选拔人才的成本。然后地方官员上报中央,乾元二年(758)“限一月内奏毕”〔19〕。接着“州县以礼发遣”〔20〕。笔者以为不是参加周代以来的乡饮酒礼,只是优待礼遇而已。因为这些是临时而定,未必都能赶上乡饮酒。

一般到都城参加中央考试的期限为十个月,如:长庆元年(821)正月颁诏,“限今年十月到”〔21〕;长庆四年(825)三月颁敕,“限来年正月到”〔22〕;也可变通,如贞元九年(794)十一月下令,“限来年七月到京”〔23〕,缩至八个月;而大和元年(827)正月敕令,“来年正月到”〔24〕,则延至一年。

制举选拔的是非常之才,考前“朝堂坐食”〔25〕,“有司供食,既暮而罢”〔26〕以示优渥。大历六年(772)“有司常食外,更赐御厨珍馔及茶酒,礼甚优异”〔27〕。考务由尚书省负责,“尚书省试制举人,命左右丞、侍郎对试”〔28〕,宝历元年(825)“以中书舍人郑涵、吏部郎中李虞仲并充考制策官”〔29〕。

所谓亲试,只是“乘舆亲临观之”〔30〕,只有大历六年(772)“帝具朝衣,永日危坐,读《贞观政要》”〔31〕全程陪考。一般情况下,帝王并不监考,考试地点一般在都城,或宣政殿或花萼楼。有时“天子巡狩、行幸、封禅泰山梁父,往往会见行在”〔32〕,如开元十五年(727)九月,在洛城南门亲试诣阙自举文武人等。“试已,糊名于中考之”〔33〕,为示公平将收来的试卷进行糊名处理。

(五)考试内容与答题情况

编纂于北宋的《文苑英华》和《册府元龟》两部大型书籍收录有唐代武制举策题和对策四篇,其中两篇是策题,另两篇是对其中一道策题的不同的两个人的答卷,这是我们目前仅知的相关资料,不妨作点分析。《文苑英华》卷四七八有开元九年(721)《知合孙吴可以运筹决胜策》策题,开头一段文字赞颂时代,然后表明期待人才之热切:

行何法耶,得致斯人哉(良将)?子等藏器待时,呈才应命,尽陈古今之事,备详攻守之策。至时贤著述,往彦勋庸,兵法有五十三家,宜分其四种。汉臣有二十八将,自比几人?景略可逮于孔明,张辽得齐于关羽?斛律光、贺若弼,近代之用谁优?我李勣与李靖,先朝之光谁最?又邛南一方,磧西万里之域,将弃之以促境,宁守以劳人?锁凉州至于流沙,军陇坂至于积石,险阻要害,予疑汝明。秦中岁役于防水,若为釐革?代北年疲于御塞,奚所变通?蓟门屯田,何术以休其弊?柳城梗漩,何筹以系其虏?凡此边庭,今为重镇,何经何见,何履何历?若兵不获已,用何奇谋,贞我师旅,使有征无战?必文可来之,施何异政,柔彼夷狄,使怀惠畏威?咸述尔能,直言其事,当有升坛之拜,伫伸彀之宠。

杨若虚对策见同卷,分为几个部分: 1.首先议论当今盛世和开科英明(即后文白居易所谓“策头”)。2.回答景略与孔明对比问题,说人才是“知与不知,用与不用”的事情,反对“劳于求才,逸于任使,舍人求胜”的做法。3.回答兵法分四类时,“未知其全”实则未正面回答,回答自己与汉将相比如何,谓“以臣之愚,何以堪比”。4.回答比较景略与孔明(与2有重复),张辽与关羽,斛律光与贺若弼也是和稀泥,“论其攻战,则可齐肩;语其才难,此或先驱”,论及当朝将领李勣与李靖态度明确而语气推崇,“谋功比事,勣可同年;以功取人,靖以居上”,结论是李靖更优秀。5.关于西南西北边境的弃取,“何必弃邛南之戎,舍磧西之地,隳先朝之业,致将来之诮焉”,不主张放弃边地,“求贤良以为守,习农桑以为教。敌至则收其积聚,使野无所遗;贼去则侍其虚危,使兵不失利”。6.关于屯田产生的弊端,解决之道是“任之以智能,申之以谋策,明赏必法,教人以信”,恩后而威,“但行以秋霜之严,而无时雨之泽,不计而动,离怨在心,驱以合敌,贪以取败”。7.对问策之“何经何见,何履何历”理解为介绍自己的履历,谦虚道“升坛之拜,伸彀之宠,岂可一策所能及”,“俯伏惶恐,若履冰谷,谨对”。(即白居易谓之“策尾”)没有回答自己与汉28将比较问题和怀惠畏威问题,对兵法等军事知识比较欠缺。

同书同卷另有张仲宣对策。首先歌颂当今,表明心迹,“敢缘斯议,庶竭丹诚”。(策头)然后是白居易之谓“策项”,分七个问题,先照抄题目“制策曰……”,以“臣闻”开启回答。1.求将:“赏以必功,罚必以信”。2.兵法四种:技巧之兵,阴阳之兵,形会之兵,权宜之兵。3.自己与汉28将的比较,“安敢自强而比哉,清问猥及,臣当万死”。4.评价古代名将,“广论之则耀灵不驻,略谈之又书不尽言”,其排序是景略、孔明、张辽、关羽、贺若弼、斛律光。与策题比,只是把贺与斛律位置交换了,“以次而言,断可知也”。5.李勣与李靖比较,前者“智”“仁”“勇”“严”,李靖“安可同年而语也”。6.边境与屯田,不赞成“宿兵于无用之地,劳师于不御之俗。圣王之道,未足前闻”。(对“何经何见,何履何历”的理解是边境变为重镇问题,而不是自己履历)7.怀惠畏威:“选拔将才,各尽其用,急善同于饥渴,用人疾于应响”。策尾:“但以日暮途远,汲深绠短,文不逮意,书何尽言。谨对。”

从题目来看,既考军事历史知识,还有对现实政策和军事行动的研判,是比较难的。从两份答卷来看,对题目的理解也存在差异,张仲宣所答内容较为全面,杨若虚则显得对军事知识缺漏明显。答题方式看,也是张更注重形式,而杨则因知识储备不足而处理得有些许粗疏。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结构完整,策头、策项和策尾都具备。这就告诉我们,答题是有套路和基本要求的。

《册府元龟》卷一〇六有《贞元元年洞识滔略堪任将帅科策问》。开篇与前一试题差别不大,也是说求贤若渴之类的话,然后问了以几个问题: 1.“使军人悦归于耒耜,儒者兼达于韬钤,田莱尽耕,攻取必胜。诱人甚易,其术安之?” 2.“憄以信诚,奇以诈胜,理有违反,将何适从?” 3.“丧国亡家,岂霸王之道,冒危乘险,非仁义之心。所宜讨论,以定褒贬。”4.(乐毅、孙子、曹操、宋高)“成败之由,备陈本末。”5.指明子房(张良)、任宏叙撰兵书的异同,要求“详录名氏,所闻高略,择善而行”。其中第一个问题,是对退役军人的安排提出思考,第2、3题还是基于儒家仁义道德原则来看待军事问题,第4题是总结军事经验,第5题是考核军事文献和文化。

结合这两道试题,我们不难推知唐代武制举考核难度不比文制举低,它要求应试者有较高的军事文化知识和处理实际问题的军事能力,同时还有全面的政治和政府治理能力,这就符合我国古代对“儒将”的期待。所以,见诸史传的武制举人物并不多。有时候千人取一,有时一个也不取,因为达到统治者预期标准太难。

因为“待以不次之位”,应制举考者众多,于是产生了专门针对制举的考试用书。《元稹集》卷五一《白氏长庆集序》:“白居易集中有《策林》共七十五,乃私为制举考试用书。……为时楷式,新进士竞相传于京师。”宋俞豹《吹剑录》:“乐天同元稹编《制科策林》,七十五门即怀挟也。”认为是白居易和元稹共同编纂的,“怀挟”贬之过甚了。《策林》实际上是拟策,类于今日押题,与张鷟《龙筋风髓》、白居易《百道判》性质相同。七十五门中除去策头、策项、策尾三项结构示范外,共七十二道拟策,涉及武制举的就有八道, “四十三议兵(用舍、逆顺、兴亡)”“四十四销兵数(省军费,在断招募,除虚名)”“四十五复府兵、置屯田(分兵权、存戎备、助军食)”“四十六选将帅之方”“四十七御功臣,四十八御戎狄(征历代之策,陈当今之宜)”“四十九备边、并将、置帅”“五十议守险(德与险兼用)”。尤其第四十八评价历代对外军事政策,阐明当今措置,很能抓住统治者心理,针对性很强,无怪乎“竞相传于京师”,成为应举人备考重点书籍。这八道拟题也从侧面部分说明当时统治者关心的军事问题,考察军事将领的重点。

三、 嗣响与绝唱:宋以来的武制举

赵宋建国后,行“左文右武”策略,选拔军事人才方面有科举、门荫、军功等,而武常科(贡举)吸收了唐武制举一些制度特点,如考试程文,将荐举改为保结等,武常科既考核军事技能也考察军事理论水平,武制举的军官选拔功能也转移过去了,因此宋代武制举渐渐趋于衰落,导致最后退出历史舞台。

宋代武制举吸收了前蜀考前交纳文卷的做法,然后由中书审核,考试内容由一道三千字的策论,改为策论六首,甚至需要重试。景德二年(1035)诏制举中“武足安边、洞明韬略;运筹决胜、军谋宏远、材任边寄”是选拔将领的。“先于公府刈其翘楚”,“纳文卷付中书详敕”“中书门下先加程试,如器业可观”再“翰林学士晁迥等考定,又命侍读学士吕文仲、吕裕之,龙图阁待制戚纶、陈彭年重试”〔34〕,然后殿试三千字。诏置武贡举的天圣七年(1029)同时诏制举“识洞韬略运筹决胜,军谋宏远材任边寄”〔35〕,“先进所业策论五十首诣阁,或附递投进,委两制看详”,合格后“降朝旨赴阙,差官试论六首,以三千字已上为合格”,即御试〔36〕。景祐元年(1034)三月四日,武举应进士诸科取解不获者,不得应制举〔37〕。庆历年间(1040-1048)规定制举不能自举,在官者须三考(核)后才可应,后废。嘉祐二年(1057),应制举者不过数十人,中选者才一二。嘉祐五年(1061),王陶主张恢复武制举,并优待以官。苏洵救武举之弊也是采取制科办法,即每次只取一两人,再加以训练。治平三年(1067)八月制科武举,考官有邓绾、许将、刘颁、黄履、张焘、张诚,只考试武艺,所取无过三十人〔38〕。南宋绍兴二十六年(1156)又置六科以举士,“一曰文章典雅,可备制诰;二曰节操公正,可备台谏;三曰法理该通,可备刑谳;四曰节用爱民,可备理财;五曰刚方岂爱,劳绩著闻,可备监司郡守;六曰知机识变,智勇绝伦,可备将帅”。汪应辰作《荐何耕充文章典雅科状》举荐何耕应“文章典雅科”,而应“智勇绝伦科”者极少。又乾道六年(1170),刘孺文在礼曹尝请复武举制科以备将帅之用,不果。

可见宋代武制举施行次数少,应举人少,中举更少,所选拔的武官也几乎没有什么记载,于是就寿终正寝了,部分原因也在于宋代施行的武贡举吸收它的优点。

四、余论

从武制举的发展演变过程,我们不难看出一项制度的产生,有现实的需要和历史遗产作支撑,在发展中不断完善,当有更合理的设计吸纳它的优点时,它的寿命就自然结束了。这一脉络就是由繁杂趋于简便,由不规范走向规范,抛弃不合理部分,保留变新合理内核。

本文论述中国古代的武制举,还因为:中国古代的术语经常由于概念内涵外延的时代和个体差异而含混,以致同一术语所指却差异巨大,而同一事物往往又有许多不同称谓陈述,尤其是那些用语相近而所指又关联度高且互相包含的,后人往往混淆不清,而当时作者或自己也不清楚这些,或心里明白而表述不清。以古律今,今人实在有些吃不消;以今律古,失之简单粗暴而模糊历史真相。继续含糊不清或故意忽视都不是我们应该采取的态度和办法,把它们放在特定的历史语境下,仔细辨别其异同,考究源流,明其所指的具体情况,分析其演变路线,再用今天尽可能准确科学的方法处理它们,既有助于恢复历史面貌,梳理术语所呈现的观念变化,又利于学术研究。

【注释】

〔1〕周兴涛、汪荣:《唐代武举考论》,《山西师大学报》2009年第3期。

〔2〕杨学为、吴四伍:《中国考试史图志》,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版,64页、76页。

〔3〕班固:《汉书》卷六,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60-161页。

〔4〕宋敏求编:《唐大诏令集》卷一0二《河南河北江淮采访才杰诏》,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5〕王钦若编:《册府元龟》卷六七《帝王部·求贤一》,中华书局1960年影印崇祯本。

〔6〕宋敏求编:《唐大诏令集》卷一0二《政事·举荐上》,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7〕李肪、扈蒙、徐铉等:《文苑英华》卷四六二《翰林制诏四十三》,中华书局影印本。

〔8〕宋敏求编:《唐大诏令集》卷一0二《博采通经史书学兵法诏》,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9〕宋敏求编:《唐大诏令集》卷一0二《求访武士诏》,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0〕王钦若编:《册府元龟》卷六八《帝王部·求贤二》,中华书局1960年影印崇祯本。

〔11〕宋敏求编:《唐大诏令集》卷一二三《至德二载收复两京大赦》,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2〕吴任臣:《十国春秋》卷三六《后主本纪》,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3〕魏征:《隋书》卷三《炀帝》,中华书局1997年。

〔14〕〔26〕〔29〕王钦若编:《册府元龟》卷六四四《贡举部·考试二》,中华书局1960年影印崇祯本。

〔15〕宋敏求编:《唐大诏令集》卷四九《改元天宝赦》,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6〕宋敏求编:《唐大诏令集》卷八四《大历五年大赦》,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7〕王钦若编:《册府元龟》卷九一《帝王部·赦宥一0》,中华书局1960年影印崇祯本。

〔18〕〔32〕欧阳修、宋祁、范镇、吕夏卿等:《新唐书》卷四四《选举志》上,中华书局2003年本。

〔19〕王钦若编:《册府元龟》卷六八《帝王部·求贤二》,中华书局1960年影印崇祯本。

〔20〕宋敏求编:《唐大诏令集》卷一0二《河南河北江淮采访才杰诏》,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21〕宋敏求编:《唐大诏令集》卷七0《长庆元年正月南郊改元赦》,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22〕王钦若编:《册府元龟》卷六八《帝王部·求贤二》,中华书局1960年影印崇祯本。

〔23〕宋敏求编:《唐大诏令集》卷七0《奉天贞元九年南郊赦》,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24〕宋敏求编:《唐大诏令集》卷五《改元大和郊改赦》,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25〕〔27〕〔30〕〔31〕宋敏求编:《册府元龟》卷六四三《贡举部·考试一》,中华书局1960年影印崇祯本 。

〔28〕刘昫监修,张昭远、贾纬等编著:《旧唐书》卷一一《代宗纪》,中华书局1975年版。

〔29〕王钦若编:《册府元龟》卷六四四《贡举部·考试二》,中华书局1960年影印崇祯本。

〔33〕王钦若编:《册府元龟》卷六三九《贡举部·总序》,中华书局1960年影印崇祯本。

〔34〕徐松辑:《宋会要》选举一0之一一,中华书局 2014年影印1957年版。

〔35〕徐松辑:《宋会要》选举一0之一六,中华书局2014年影印1957年版。

〔36〕徐松辑:《宋会要》选举一0之一七,中华书局2014年影印1957年版。

〔37〕徐松辑:《宋会要》选举一0之二一,中华书局2014年影印1957年版。

〔38〕徐松辑:《宋会要》选举一七之一四,中华书局2014年影印195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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