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与传承实践借鉴
2023-01-20姚国章刘增燕
姚国章 刘增燕
(1.南京邮电大学数字经济研究所 江苏南京 210003;2.江苏现代财税治理协同创新中心 江苏南京 210003;3.南京邮电大学管理学院 江苏南京 210003)
内容提要:利用先进的数字化手段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已成为我国非遗发展所面临的一项迫切任务,学习和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势在必行。日本、法国、美国和加拿大等国总体走在了世界前列,四国的做法各具特色。日本的主要做法是针对非遗的立法、部署数据库建设以及促进特定数字技术的应用;法国采取了创新性的保护措施、明确非遗保护数字化主体和促进数据资源的开发,同时充分发挥国家图书馆的作用;美国以StoryCorps项目为代表,通过广泛采集非遗传承人的音视频促进非遗的传承和保护,并在数字技术创新应用方面成效明显;加拿大通过编制非遗数字化操作指南和加强非遗数字博物馆建设的方法,取得了理想的效果。我们要学习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做到“洋为中用”,切实推进我国非遗数字化保护与传承的进程。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的保护是其传承和发展的基本前提,没有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非遗就会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但我国的非遗保护存在着起步晚、投入少、力度小以及经验不足等问题,面临着技术落后、数字化内容少以及开发利用程度低等诸多困境,尤其是口头传说、传统手工艺等非遗项目,由于失去其生存与发展的文化土壤,正遭遇越来越严重的危机,如何加强保护已成为迫在眉睫的现实问题。2020年初肆虐至今的新冠疫情给非遗的保护和传承带来了严峻挑战,如何寻求应对之道正成为我国非遗发展所面临的迫切任务[1]。与此同时,日新月异的数字化技术为非遗的数据采集、信息存储和处理以及多媒体呈现等方面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正成为非遗保护转型的重要选择。发达国家在非遗的数字化保护方面起步更早,相应的经验也更为丰富。本文选取日本、法国、美国和加拿大等国的相关案例予以探讨,以期能形成一定的启发和思考,为我国在新形势下非遗的数字化保护和传承得到更好更快的发展提供借鉴。
一、日本非遗数字化保护的实践
日本是亚洲国家中最早启动非遗保护的国家之一,同时在非遗的数字化保护和传承方面行动较早、力度较大,取得了多方面的成果,总体走在了国际前列。
(一)日本非遗的立法以及数据库建设
日本早在1950年就出台了一部专门针对文化遗产保护的综合性法律《文化财保护法》,该法律将“文化财”分为“有形文化财”(包括建筑、绘画、雕刻、工艺品和书法作品等具体文化形态)和“无形文化财”(包括戏剧、音乐和工艺技术等无形文化形态)两种类型[2]。无形文化财是指表演艺术、工艺技术等无形的“技能”本身。这一概念远早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提出的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较为传神地体现出非遗侧重“活化传承”而非“遗留物”的特征。该法律将高度掌握无形文化财技能的人认定为保持和传承者。该国于1955年2月15日首次认定了第一批重要无形文化财保持和传承者,因为当选者身怀绝技并且人数稀少,而被称为“人间国宝”。久而久之,“人间国宝”就被当作无形文化财传承人的代名词,一直沿用至今。此外,日本政府还积极寻求“活用”非遗的路径,例如20世纪60年代,专门为歌舞伎等传统艺术表演修建了一座现代化艺术殿堂——位于东京皇宫护城河畔的“国立剧场”,该剧场至今仍是向国际社会展示日本非遗文化的重要传播平台。
在非遗数字化保护方面,日本以建设专题数据库先行。《文化财保护法》公布后,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遵照法律相关要求,将全国馆藏最为丰富的非遗资源全面数字化,形成了能全方位展示日本非遗发展状况的非遗数据库,其中贵重图书图像数据库和亚太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最有代表性。
贵重图书图像数据库专门收录日本江户时代(1603—1868年)所出版的日文及中文古籍,将非遗相关的图书资源以图像形式予以展示,数据库中的数据基于都柏林核心(Dublin Core)国际标准格式保存,发布的图像分为小图标、中等分辨率图和高分辨率图三种,图像总体质量良好,文字说明简单扼要,对公众了解日本早期的非遗发展情况有较高的参考价值[3]。当前,这一数据库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开放,成为公众学习和研究江户时代非遗的重要渠道。
亚太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由成立于日本的非营利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文化中心”主导,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服务。该数据库提供了“基于社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培训课程”“学习材料”“表演艺术”“活动与会议”以及“报告与文件”六大数据模块,具有“地区性合作与资源共享”“资源类型丰富”和“资源无限制利用”等特色[4]。作为向外界展示非遗成果的重要窗口,这一重要的数据库已成为日本非遗数字化保护的一张独具特色的名片。
(二)日本非遗数字化技术应用
在非遗数字化技术应用方面,日本文化厅专门推出了“利用尖端技术传播日本文化魅力”的项目,旨在通过前瞻性数字技术的应用,进一步加大非遗的开发力度,促进基于非遗的文化发展,展现日本文化的独特魅力[5]。
日本非遗数字化技术的应用分成两个不同的导向:一是以非遗的保护和传承为导向,侧重点集中在学术研究和技术开发,以实现更加精准和严谨的还原及再现,技术手段上多采用高精度的扫描和翻拍等,如京都文化协会与日本佳能公司(Canon)联合复制的《松林图》;二是以基于非遗的文化旅游为导向,重点偏向场景的模拟和互动的参与,选用的技术多为VR/AR(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如过去穿着江户时代服装进行非遗体验很费事,而改用通过AR技术即可让游客随时选择自己满意的历史服装“上身”,方便快捷地拍摄相应的照片和视频,这一项目深受游客欢迎。
(三)日本在新冠疫情下推进非遗数字化的举措
新冠疫情暴发初期,日本在应对方面显得措手不及,导致疫情一度失控,包括非遗数字化保护工作也受到影响。后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疫情下的各方面工作予以改进,2021年9月1日成立的中央政府机构——数字厅,是其重要的应对举措[6]。在数字厅的统筹协调下,日本政府拨出专款推动非遗的数字化发展,尤其在对传承人的经费支持和非遗数字化的展示等方面予以大力度的推进。如日本历史最悠久的博物馆东京国立博物馆(创办于1872年)通过“e国宝”项目进一步丰富了线上展示非遗的项目内容,同时以四种语言(日文、英文、中文、韩文)发布非遗的高清图像,并对安卓(Android)和苹果(iOS)两个版本的移动端应用程序进行了功能升级,让多彩的非遗作品图像可以通过触摸操作实现自由传播,并可任意放大或缩小,让用户全方位感受非遗细节的魅力。
总体来说,日本在非遗数字化保护方面的目标较为明确,措施较为得力,成果较为丰硕,为我国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经验,值得借鉴。
二、法国非遗数字化保护的实践
法国是世界上文化遗产分布最多的国家之一,既是第一个制订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的国家,也是“文化遗产日”的首创国,在非遗数字化保护方面同样走在了世界的前列。
(一)法国的文化遗产保护措施
法国早在1840年就颁布了《历史性建筑法案》(La loi Monuments Historiques),开创了全球立法保护文化遗产的先河。1984年,法国文化部率先在全球提出创立“文化遗产日”(Journée du Patrimoine),将每年9月的第三个星期日定为“文化遗产日”,规定在这一天所有博物馆向公众开放,公立博物馆全部免门票。这一举措极大地吸引了公众,有力地促进了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1991年,欧盟(European Union)把原属于法国的“文化遗产日”引入到欧洲,上升为“欧洲文化遗产日”(Heritage Days),这一活动现已成为欧洲四十多个国家共同参与的一个文化盛事。
“生态博物馆”(eco-museum)的概念也起源于1971年的法国,其宗旨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文化遗产的本真性、完整性和可持续性。一般以村寨社区为单位,由政府牵头建设和维护,是一种人和自然高度融合的活态博物馆模式,原生态的建筑、服饰、语言、人际礼仪、生产方式和各类艺术形态都能活生生地呈现,具有浓郁的历史性、独特的地域性和鲜明的本土性。当前法国有近两万个文化协会参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展示,全国范围内划定了91个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包含历史文化遗产达四万多处,有80万居民生活在保护区中,使居民的生活场景真正成为流淌的历史[7]。阿尔萨斯生态博物馆(Écomusée d’Alsace)是法国最大的露天生活博物馆,这一博物馆将乡村的文化遗产带入生活,通过将历史建筑和收藏品、工匠生产、居民日常活动、美食、农业与自然景观融合在一起,汇聚为韵味独特的文化交响曲。
2010年法国政府启动了名为“投资未来”(Programme d’Investissements d’Avenir,PIA)的发展计划,其中在文化方面的重要举措是提供7.5亿欧元的资金,对各类有助于文化遗产数字化相关的技术项目予以资助,包括非遗的数字化转换技术、数据压缩技术、图文识别技术、索引检索技术、数据存储技术以及数字版权保护等。这一计划的实施为法国非遗的数字化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使法国的遗产数字化总体发展水平居于全球领先的位置。
(二)法国非遗数字化保护的主体与数据资源
法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Centre Français de Patrimoine Culturel Immatériel,CFPCI)成立于1901年,其宗旨是促进世界各国人民的表达形式和文化认同之间的交流与对话,并激发文化的多样性。由于其在展览、表演、会议、音乐会、表演和仪式等方面表现出色,因而在国际上享有盛誉。
作为法国非遗数据资源的建设者和运营者,CFPCI构建了涵盖六万名成员的专业非遗数据库,并通过网络向外界开放。该数据库包含了全法音乐、舞蹈和表演艺术相关的音视频和图片数据,并提供了各种高效、快捷的检索工具,堪称全法非遗数字化的“宝藏”。
(三)法国图书馆在非遗数字化保护中发挥的作用
在法国的非遗数字化保护中,国家图书馆(La Bibliothèque Nationale de France)担当着不可或缺的角色。早在1997年,国家图书馆就启动了名为“加力卡”(Gallica)的数字图书馆项目,初期以馆藏文献的数字化和计算机检索为主,到2003年时就录入了包括14世纪法国古籍在内、超过一千幅插图和相关文字说明介绍的有关查理五世(Charles V le Sage)的文献,以及八百多万种从中世纪到一战时期的文献、三十多万幅静态影像和五千多项的法国游历项目等[8]。此后,法国国家图书馆与美国谷歌公司(Google Inc.)合作,于2007年10月推出了升级后的Gallica2,增加了很多新的使用功能。同时针对20世纪有版权保护但已退出市场的50万本图书实施了数字化工程,此外还创新了非遗的开发模式,建立起交互式统一的数字平台和数字影视资源的门户网站,为非遗数字化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十多年来,Gallica2项目已经拥有十分丰富的数字资源,日渐体系化的非遗数字资源囊括了包括法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的文化遗产资料,形成独树一帜的国际非遗宝库。
法国拥有璀璨绚丽的非遗瑰宝,在数字化保护和传承方面经过长期的探索,逐步走出了一条切合自身实际的发展道路,为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各国提供了相应的范例。
三、美国StoryCorps口述历史项目
美国在非遗的数字化保护和传承方面作了不少有价值的探索,其中StoryCorps口述史项目有一定的代表性,可以为我国借鉴和吸收。
(一)StoryCorps的初衷
为了更好地利用声音记录历史,同时也为了促进非遗得到更好地传承,美国的一位医学院在校生戴夫·伊赛(Dave Isay)于2003年创立了StoryCorps公益项目,其使命是记录、保存和分享来自各个背景和信仰的美国人的故事,初衷是促进彼此相互关爱,加强和建立人与人的联系,传达倾听的价值,并将每个人的故事融入文化,为子孙后代创造宝贵的时代记忆[9]。尽管该项目最初并不是专门为非遗保护和传承所设计,但“无心插柳柳成荫”,经过近二十年的运作,形成了大量宝贵的非遗传承成果,积累了不可多得的非遗数字资源财富。
StoryCorps的基本原则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最大程度地尊重和关心讲述者,并给予最高的尊严;二是持续为广泛的参与者提供服务;三是不具有商业性的公共服务。
(二)StoryCorps的保护方式
StoryCorps采用移动的车辆或固定的录音屋进行谈话内容记录,一般以40分钟作为标准时长,谈话结束后,在得到参与者的许可后,谈话内容会被保存至美国国会图书馆(Library of Congress)的“美国民俗中心”(American Folklife Center),作为历史记忆留存于世,为后代留下了宝贵财富。
(三)数字化保护技术的创新应用
2003—2014年,StoryCorps主要通过线下录音车、录音屋的方式进行内容记录,效率相对比较低,运作成本也比较高。2014年项目创始人获得了价值百万美元的TED(Technology,Entertainment,Design)大奖后,得到了广泛的关注,于是开启了利用移动端应用程序(app)实现在线录音的服务。2015年这一应用正式上线,可以让参与者根据需要随时随地记录分享的内容,并按要求生成相应的文件,存档收藏。移动端的推出使得StoryCorps业务快速扩展,在短短的数年间服务范围覆盖了全美的50个州,并且语言的种类也扩展到了八十余种。这一app的功能较为简洁,包含项目简介及使用方法、创建访谈以及编辑共享三大模块,参与者既可以申请账户登录,也可以以游客身份访问,按要求操作后即可完成录音,并进行提交和分享[10]。
StoryCorps作为一种创新型的传承模式,通过声音记录历史,既为后人留下宝贵的精神财富,也使得非遗的数字化保存和传承有了更好的方式,能更加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四、加拿大非遗数字化保护项目
加拿大拥有较为丰富的非遗资源,在数字化保护方面有着较为领先的探索。为了更好地通过资源整合以促进档案资料的数字化进程,同时推进具有重要历史和文化价值的非遗资源得以长期流传和持续更新,2004年加拿大国家图书馆和和国家档案馆合并,成立了加拿大国家图书档案馆(Library and Archives Canada,LAC),统筹加拿大非遗数字化保护的相关事务。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加拿大非遗数字化保护和传承取得良好的成效。
(一)非遗数字化操作指南的编制
为了更好地帮助博物馆、档案馆和独立研究人员开展非遗数字化的工作,加拿大政府委托纽芬兰和拉布拉多省博物馆协会(Museum Association of Newfoundland and Labrador)编制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操作指南》(Digitizing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A How-To Guide,以下简称“《指南》”),《指南》除了提供详细的数字传输说明外,还提供与非遗相关的术语以及大量术语的定义[11]。作为全国性的操作标准,《指南》为促进非遗数字化的保护和传承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指南》指出,加拿大历史上的非遗多依靠书面纸质方式保存,缺少音视频相关资源的支撑。推进非遗的数字化进程,一方面可以帮助博物馆为实现非遗的数字化存储和电子化展览做好准备,夯实非遗数字化的发展基础;另一方面可以大大促进非遗的数字化传播,让公众有机会更好地了解和参与非遗的保护与传承,而且也可通过补充音视频等素材,使非遗数据资源变得更为丰富和完善。
《指南》详细说明了如何将以照片和底片方式存在的图片文件、以盒式磁带和CD等载体存储的音频文件以及以VHS磁带和DV磁带等方式存储的视频文件,转换成统一的数字化标准格式媒体文件的具体方法及标准化的步骤,为实际视频格式转换作业提供了规范化的流程和方法,有效避免了过去各行其是所带来的操作混乱。
(二)加拿大非遗数字博物馆的建设
加拿大全国范围内共有一千多家各类博物馆和美术馆,是非遗展示和传播的重要阵地,但在数字化时代来临之际,这些分散在全国各地、形态各异的场馆犹如一个个信息孤岛,无法更好地适应非遗保护传承与传播的需要。于是,由加拿大文化遗产部(Department of Canadian Heritage)下属的加拿大文化遗产网络信息中心(Canadian Heritage Information Network Centre)牵头组建了旨在促进文化资源共享的数字博物馆联盟(Canadian Alliance of Digital Museums),实现馆藏非遗资源数字化的网络展示和全方位传播。
作为数字博物馆的运营主体,加拿大文化遗产网络信息中心通过多个方面的措施提升数字博物馆的运作成效:一是通过与加拿大太空总署(Canadian Space Agency)以及其他国家科研机构的合作,研发三维立体扫描技术和相应软件,为全体博物馆成员提供基础性技术支持;二是加强博物馆之间和非遗传承人之间的交流,为他们搭建数字化的协作平台,促进全方位、深层次和多角度合作;三是通过组织全国性非遗数字化在线培训课程,有针对性地提升非遗相关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四是面向数字博物馆的访客提供专业化的在线服务,包括提供各类专题文献和研究报告的下载等;五是不断完善数字化的标准体系,丰富非遗数字资源的内容和条目,使数字博物馆成为源头活水不断的非遗数字化资源宝库[12]。
总体来说,加拿大通过编制非遗数字化操作指南和推进非遗数字博物馆建设“双管齐下”的方法,使非遗数字化保护和传承取得了新的发展。
五、国外非遗数字化保护与传承对中国的启示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强调,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非遗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的璀璨明珠,借助数字化手段实现更富成效的保护和传承,既是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的重要举措,也是彰显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的一种选择。
(一)我国非遗数字化发展的现状与问题
与国外先进水平相比,我国在非遗的保护与传承方面起步较晚,基础也较为薄弱。在非遗保护方面,当前基本形成了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和文化生态保护区保护三种保护模式;在传承方面,目前主要还是以“师带徒”“人传人”的方式为主,正面临青黄不接、后继乏人等多种挑战。利用快速发展的数字化技术为非遗的保护与传承插上腾飞的翅膀,无疑代表着非遗未来的发展方向。
当前我国非遗数字化保护与传承存在的问题还比较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学界的数字化意识还较为淡薄,非遗保护工作缺乏对数字化推进的系统规划及相关资金等保障;二是保护传承仍然以传统师徒继承以及纸质图文等记载形式为主,手段单一,不合时代发展需要,各类技艺、声音、动作类非遗项目面临失传危机;三是非遗数字化建设的数据采集标准、管理规范以及数据录入等体系尚未建立,各地普遍存在“摸着石头过河”的状态,各自为战;四是非遗数字化保护传播与市场经济融合不足,未充分挖掘非遗数字化的商业潜力。
(二)促进我国非遗数字化保护与传承的对策建议
借鉴国外的发展经验,结合我国实际,笔者对我国在非遗数字化保护与传承方面宜采取的对策建议如下。
1.学习世界先进经验,全面贯彻非遗数字化发展理念
数字化是非遗实现创新的重要手段,无论是非遗的创意提炼还是技艺优化,都离不开数字技术提供工具和各种素材,尤其是需要提高作业效率、扩大产出的非遗项目上,更需要数字化为之赋能。以南京非遗云锦为例,因为有极大的市场需求,而传统的纯手工制作的效率和产能无法满足,若利用数字化手段辅助产品设计,并在制作领域引入数字化技术以提高效率,必然会产生更好的效果。我国要加快非遗数字化的发展步伐,积极推动具有民族特色的非遗文化成果融入“世界记忆”,为促进人类文化传承和文明交流互鉴提供中国方案。
2.聚合非遗专业力量,探索非遗数字化传承新模式
我国各级非遗主管部门应不断加强非遗数字化的资金保障和人力、物力投入,充分聚集和整合丰富的非遗专业力量,如民间非遗传承人、民间文化组织、技术协会和学术机构、艺术高校、科研院所等,培育一支较为专业的非遗数字化建设队伍,还需要组建志愿者团队、联合攻关项目团队,增强非遗数字化创新研究的集体力量和后备传承。为改变当前非遗传承主要以师徒、家族相传为主要方式的单一性和局限性,可以依托艺术高校、科研机构开设非遗数字化方向专门课程,以非遗进幼儿园、小学和非遗青年教师项目传承为抓手,完成非遗的基础普及和创新传承,为加快非遗数字化创新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3.多形式促进非遗项目数字化采集,建设非遗数字化平台
非遗依赖活化传承,自然离不开数字化记录和保存,而数字化内容创新是非遗数字化发展的生命源泉,加强数据采集和应用是数字化保护和发展的前提。非遗数字化规范和标准的完善需要结合非遗自身的特点,包括非遗名称、种类、来源、创作者、传承人以及包含内容等,部分通过图文、音视频的方式予以记录,部分通过数字的方式进行采集,避免出现非遗传承人的断层和传承过程中的失真。要加快非遗传承人影音数据资源的采集和利用,尤其是要针对高龄传承人进行抢救性采集,确保他们的经验智慧和音容笑貌得到“活态化”传承。同时要积极利用大数据丰富的数据维度和分析处理工具,把采集的非遗基础数据按要求和规范建立非遗数据库,搭建起以“数字非遗”为核心的数字化平台,引入大数据智能分析系统,引导非遗数据库建设从无序走向有序,提升各类非遗数据互联互通,推动非遗走向标准化、智能化、市场化发展道路。
4.提升数字技术应用能力、丰富非遗数字化内容创新
在实现非遗的数字化“存在”的同时,要积极创新非遗数字化内容,充分运用VR、AR、3D等技术和元宇宙概念将非遗的历史脉络、复活场景、传承人风采、动作细节以及传承故事等真实还原或以艺术创新的方式展现出来,创作出更多有特色、有创意并有生命力的数字化内容,做到虚实结合、融合共生,令文化遗产在物理世界和数字世界共放异彩、交相辉映[13]。
5.关注市场需求,促进非遗数字化可持续发展
非遗数字化的商业开发可依托我国已拥有的全球最大规模社交用户群体,关注国内外市场实际需求,发挥社交媒体在数字化传播中的商业价值,立足非遗资源,开发非遗数字视频、互动游戏等应用,同时设置云购商城、微信直播、点赞投票、团购报名等通道,实现线上数字应用全覆盖。加强对非遗品牌建设,重视对非遗传承人、非遗数字化产业商家的直播培训,以实现分类管理、精准推送、全面覆盖为目标,为提升非遗影响力、推动文商旅创新提供全方位助力。
六、结语
加强对非遗的保护和传承是促进文明延续和文化繁荣的重要前提,快速演进的数字技术为非遗的保护和传承提供了新的可能,世界各国都在进行适合自身发展需要的实践。与走在前列的国家相比,当前我国非遗数字化保护和传承的总体发展还处在起步阶段,不少方面差距还比较明显。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本文对日本、法国、美国和加拿大四个国家的实践进行了分析和总结,形成了相应的思考。笔者希望我国的非遗保护工作者能取其精华、“洋为中用”,取得更好的发展成效。
毋容置疑,非遗数字化保护和传承必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道路虽然充满艰辛和曲折,但只要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推进有序,就一定能为非遗的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劲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