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行业碳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及分析
2023-01-20刘斯佳
李 琦 刘斯佳
(沈阳大学商学院)
一、引言
气候变化是人类面临的全球性问题,19世纪以来,随着第一次工业革命与第二次工业革命对人类生产生活方式与自然生态的影响,二氧化碳排放和温室气体激增,全球的生态系统已然受到了巨大威胁,基于这一背景下,各国政府转变现有生产经营模式,将原有的“高碳排放经济”逐渐转型为“低碳经济”已是大势所趋。我国的经济发展目标也从“金山银山”转型为“绿水青山”。而企业通过碳信息披露可以及时向社会公众与政府公布生产碳排放量,使企业碳排放量处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进而使我国整体碳排放量处于可控范围。在我国的诸多行业中,钢铁行业作为我国典型的“高碳排放行业”已成为促进低碳排放转型的重点领域之一,据公开资料显示,我国钢铁行业碳排放总量约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15%,是当之无愧的“排碳大户”。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国无论是碳会计还是碳会计信息披露都处于初步发展阶段,造成了碳排放相关信息使用者资料收集困难、政策制定者难以把握企业碳治理方面存在的风险、相关监管者难以有效监督的局面。
二、碳会计信息披露相关概念
(一)碳会计
碳会计的概念最早是由美国Stewart Jones教授等人于2008年提出的,他们把碳会计定义为企业进行碳排放管理的体系,主要由碳排放会计和碳固会计两部分组成。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低碳理念的不断深入,碳会计已经发展为碳排放、碳汇和碳报告等环节互相融合,其主要通过实物或货币计量的方式来对企业一定期间内所进行的碳排放交易、碳资产、碳负债等碳会计要素进行确认、计量与报告。
(二)碳会计信息披露
2021年11月我国生态环境部指出:企业是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责任主体,要求重点排污单位必须依法披露环境管理信息、治理与排放信息、碳排放信息等八类信息。碳会计信息披露是国家了解企业碳排放量的重要方式,它是指企业以数量化的方式向公众公开其碳排放量、碳排放强度、管理碳排战略、关系到气候变化的潜在风险与机遇等信息。这些信息的有效披露可以反映出企业节能减排活动对其财务情况的影响,使得企业管理者可以根据这些信息对自身的经济活动加以预测与管理,做出相应决策。有关监督部门可以及时监测企业碳会计信息披露情况,相关政策制定者也能依此调整我国碳排放评价指标,制定相关碳排放政策等。
三、我国钢铁行业碳会计信息披露现状
碳信息披露项目(CDP)成立于2000年的英国,但在2008年,我国才首次开始接触碳信息披露项目,因此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钢铁企业在碳信息披露制度方面还有一定的差距。据目前最新披露的2020年钢铁行业碳会计信息统计表中,我国钢铁行业中近58%的钢铁企业通过社会责任报告进行进行碳会计信息披露;近40%通过年报及附注进行披露,仅3%的企业通过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且没有任何一家企业单独披露了碳会计信息独立报告。在社会责任报告中,企业主要通过碳减排目标、碳减排成果、碳排放量等指标进行非量化披露,从而导致披露指标较为模糊,碳会计信息披露效果不理想。在年报及附注披露的企业主要针对碳减排技术的投入、研发技术费用、收到政府的节能减排补贴等指标进行披露。总而言之,钢铁行业企业大多是表外披露,表内披露较少,大多是文字披露、量化披露较少,且截至目前仍没有公司通过碳会计信息独立报告进行披露。
就我国钢铁企业对外披露的碳会计信息内容而言,随着国家碳减排政策的实施,我国大型钢铁企业也都意识到了碳减排的必要性,早在2011年5月,作为我国钢铁行业领头羊的宝钢股份就在发布会中披露了全球变暖潜力、酸化潜力、富营养化潜力等五个关键指标,编制形成了碳中和行动方案。据调查,我国大部分钢铁企业拥有社会责任感,有意愿主动公布碳减排方面的信息,但相对而言对于披露碳排放量等重要指标的公司仍然仅是少数,大部分钢铁企业都仅仅披露了总量数据和单位量数据,而对于各部门或是各环节的具体消耗量却并未细分。部分钢铁企业也为了响应国家政策亦披露了低碳技术创新方面的内容,为我国钢铁行业“低碳化转型”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在促进碳排放权交易方面,经过搜集数据发现,即使政府在大力积极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但是大部分钢铁企业并没有对相关碳分配额使用情况以及碳排放权交易情况进行披露。最后,在碳审计方面,大部分钢铁企业仍未对企业碳排放情况设立专门的部门进行监督,也没有对其碳排放相关的碳会计信息进行政府审计和社会审计。由此可见,我国钢铁行业在碳会计信息披露方面严重缺乏核查和监督,行业内各企业公布的碳排放数据的真实性仍有待检验。
四、政府行业双视角下制约钢铁行业碳会计信息披露发展的瓶颈
(一)政府仍未对钢铁行业设立统一的碳会计信息披露标准
由于我国目前仍未规定统一的碳信息披露基准,这使得大部分钢铁企业披露形式随意性较强,即部分企业采用社会责任报告,部分企业采用可持续发展报告,部分企业仅仅在报表附注中描述,这导致了钢铁行业企业碳会计信息披露渠道较为散乱繁杂,使钢铁企业碳会计信息使用者、需求者、监督者难以获得具有同一标准的高质量的碳会计信息。尽管目前我国政府也意识到了碳会计信息披露仍缺少统一标准这一问题,规定了重污染公司必须在表内对有关碳排放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披露,但目前仍有小部分钢铁企业并未对其公开。大多数企业对国家所倡导的碳排放战略目标披露仍是停留在解读相关政策文件上,并没有依据该战略设置具体的减排计划与碳排放管理体系,公开方式较为随意且大多数流于形式,钢铁行业缺乏统一标准制约了碳会计信息披露的发展。
(二)钢铁行业碳会计信息披露缺乏政府监管
目前,政府并未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对碳会计信息披露形式、披露内容等方面进行明文规定,也并未制定相关的政策对其碳会计信息如何记录、企业碳排放量如何评估进行引导。这也从侧面反映在钢铁行业碳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目前监管仍处于真空状态。以我国东北部为例,我国东北钢铁企业呈现规模大、国有性等特点,钢铁企业的收入往往与当地政府的财政相挂钩,从而导致了地方政府官员为了政绩,为国有钢铁企业碳排放“走后门”“开绿灯”,在碳排放领域不仅没有充当监管者这一角色,反而却为“高碳经济”推波助澜。使地方发展战略陷入“忽视绿水青山,只要金山银山”的不利局面,通过促进我国钢铁行业碳会计信息披露进而达到“低碳经济”也同样成为了一纸空谈。且对于钢铁企业碳会计信息违规披露、虚假披露、拒绝披露等现象,政府也未出台明确的处罚措施。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于钢铁行业碳会计信息审计专业性不高
近年来,钢铁企业的碳会计信息披露内容大多以在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形式提及,从而导致该报告缺乏第三方的审计机构对其内容进行鉴证,有关碳会计信息的审计亦存在局限性,相关的企业内外审计工作亟待完善。其披露内容中对涉嫌夸大与虚假宣传的部分亦缺乏监管者对其惩处。在全面审计不完善的大背景下,诸多钢铁企业即使进行了碳会计信息审计,但由于承揽碳会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能力有待评估,其出具的碳会计审计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实用性也有待商榷。政府有关部门亦没有与时俱进,随着碳会计信息披露的发展为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审计单位设置专门的碳会计信息审计准则,在注册会计师考试中并无与碳会计信息审计的相关内容,故在碳会计信息审计领域,人才培养与实务方面都存在缺陷,碳会计信息审计缺乏专业性制约了钢铁行业碳会计信息披露的发展。
(四)钢铁行业内企业对于碳会计信息披露积极性不高
低碳经济作为未来中国乃至世界的生产生活发展趋势,我国亦将“文明生态,低碳发展”放在了国家总体布局的高度,但经过对我国钢铁企业的信息披露资料的梳理和总结发现,作为重点碳排放的钢铁行业,钢铁企业的董事会及管理者对于企业低碳发展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未将其置于公司发展目标的高度从而成为公司治理的一部分,大部分钢铁企业均未披露其董事会和管理层对发展低碳经济的具体计划,这在一定程度上与我国目前碳会计信息披露仍处于企业自愿披露的阶段有关。由此可见,我国钢铁行业企业高层对于企业碳会计信息披露仍存在积极性不够高、重视度不够足、主动性不够强等问题,钢铁行业各企业主观能动性不高制约了碳会计信息披露的发展。
五、政府行业双视角下促进钢铁企业碳会计信息披露完善的建议
(一)政府应及时完善碳会计信息披露立法工作
由于我国没有相关法律强制要求企业具体应披露的碳会计信息内容,导致国内很多钢铁企业披露意识不足、披露方式单一。近年来,政府已经出台了一系列与碳会计信息披露相关的文件,但其中的披露制度并没有明确的参照标准,披露要求过于笼统,这些问题加大了公司在执行过程中的难度,如何进行披露、该披露多少,都亟需明确。因此,政府应当建立一套明确且完整的制度来加强碳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尤其是对碳会计相关的信息要求单独列示;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严格对企业实施碳会计信息披露的宏观监控,做到有法可依,以此来保证企业碳会计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可取性。
(二)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对钢铁行业碳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
我国钢铁行业具有“国有化”“体量大”双重特点,其营收能力与地方财政紧密挂钩,因此在碳会计信息披露方面,地方政府极易与钢铁企业联合舞弊,从而使钢铁行业低碳发展战略遭遇“滑铁卢”。故针对钢铁行业碳会计信息披露监管方面,监管者的设置应该避免与地方政府存在关联,笔者建议可以由中央联合钢铁行业协会共同设立联合工作小组并在各个省份分别设立外派处,对于如东北地区重工业基础良好,钢铁企业分布密集的省份应该较多地倾注资源,提高该地区碳会计信息的专业性。从而实现将钢铁行业协会碳会计信息披露监管与地方政府分离,杜绝舞弊风险。同时,对于钢铁企业存在违规披露、虚假披露、拒不披露等现象,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出台如取消补贴、免除税收优惠政策、缴纳罚金等惩罚措施,以严格透明的惩处促使钢铁企业碳会计信息披露规范化、准确化、真实化。
(三)第三方审计机构应增强碳会计信息鉴证能力
第三方审计机构是会计信息披露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故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碳会计信息的审计能力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着手,即实务方面和注册会计师考试方面。在碳会计信息鉴证实务方面,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应该及时咨询有关企业碳排放评估相关的专家,会计师事务所在承接钢铁行业碳会计信息审计业务时,也应在各审计小组中设立专门的碳会计信息审计员;在注册会计师考试方面,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应逐渐提高有关碳会计信息计量与碳会计信息审计的比重,逐渐扩充碳会计信息审计专业人员的队伍。
(四)钢铁行业协会应督促企业加强社会责任意识建设
据调查,宝钢等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与深厚企业文化底蕴的企业在碳会计信息披露方面往往更为主动,由此可见钢铁企业社会责任感的建立与企业“低碳”文化的建设对促进碳信息披露具有较强的促进作用。钢铁行业作为重污染企业且碳排放量较大,其社会责任意识更需加强,故将以碳会计信息披露为代表的“低碳发展”思想纳入企业文化中,可以使钢铁企业管理层在制定发展战略、改进生产技术水平等方面充分提高企业低碳减排的积极性。此外,企业如果可以做到自愿披露碳会计信息,亦可向企业所在地政府、社会公众、企业产业链上下游树立良好的“绿色企业形象”,在与同类钢铁企业发生竞争时,亦可凭借良好的企业社会公信力与企业绿色发展前景形成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