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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商税”的争议分析

2023-01-20毛新萍邓怡欣王祁睿张媛媛

中国市场 2022年36期
关键词:税法纳税税收

毛新萍,邓怡欣,王祁睿,张媛媛

(徐州工程学院 金融学院,江苏 徐州 221018)

1 引言

由于电子商务起源于国外,美国、欧洲和日本等电子商务发展比较快速的国家非常重视对电子商务的征税,因此也通过了一系列关于电子商务征税的立法,并已进入其最后的阶段[1]。相对而言,中国的电子商务起步较晚,但近年来已逐渐发展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电子商务国家之一,电子商务在中国已经发展得相当成熟,但是电商税的确立比较复杂,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

2 “电商税”出现的原因

电子商务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尤其是最近几年,电子商务的出现,让大家在家就能实现购物。随着互联网发展的不断深入,电子商务行业也成为人们比较看好的新兴产业,电商的分类也在不断地细化。[2]电商发展得如此火爆,国家也因此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政策,对电商平台进行调整,不允许电商进行违规售卖。[3]现在电商行业又因为税务问题引起了讨论,因为现在还没有“电商税”,所以很多电商通过这种方式避开了税务,他们的收入自然是不断增加。[4]但一些专业人士指出,电商既然能够获得如此高额的收入,他们也应该纳税。

虽然我国目前没有征收这笔费用,但是国外却有这样的政策,比如美国就在征收电商税,而中国没有这样的政策,所以大家都在建议向电商商家收取税费。如果这个政策真的实施的话,可能会有很多人会就此放弃电商平台。但是对于实体店的发展来说,也许是一个新的机会。由此,“电商税”或将来临,实体店可能迎来发展机会,但电商从业者或要叫苦。

3 “电商税”的必要性

关于电子商务是否应该缴纳电子商务税其实是一种误导性的说法,电子商务仍然受传统税法的约束,因此其本身并没有免税的待遇。现行的我国税法中虽然没有具体的电子商务税收规定,但电子商务本质只是做生意方式的改变,传统的线下交易又或者新兴的电子商务交易可以适用相同的税法,无论是在线销售商品还是提供劳动力,公平地说,税收并不会因其商业模式多样化而有所不同。只有通过税收和电子商务的监管,才能有效地规范市场行为,才能形成竞争规范、富有效率的市场。

事实上,我国的电子商务企业,尤其是有长期发展计划的企业,并不是一味地受惠于税收优惠政策,而是积极履行纳税义务,慢慢地,逐渐成为纳税的主体。阿里巴巴董事会主席马云说:“一家好的电子商务公司不应该依靠税收优惠来生存。”阿里巴巴从建立企业开始就制定了严格的税收制度,从源头解决税收问题成为企业运作的隐性威胁。在企业发展过程中难免面临银行信贷和融资问题,这与企业的税收情况息息相关,这是企业实现长远发展的必然要求,若是电子商务的纳税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那将会很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电子商务应尽快建立纳税制度,并以公平为首要目标[5],以实现电子商务与实体店之间的税收负担平衡。在当前减税降费的大背景下,需要对电子商务进行“减税”,建立标准的税收秩序,降低传统门店税负,逐步缩小税负差额。我国对于电商行业也应该出台一系列列相关政策,随着政策的出台,管理会更加严格,这对于电商行业是极其必要的。

4 “电商税”确立困难的相关表现

如果“电商税”真的确定推广并确立,那么很多电商人的电商事业可能会受到严重冲击。现在“电商税”这一新税种被提及,且呼声越来越高,但如果电商平台真的迎来“调整”,需要纳税的话,必定存在诸多困难。

4.1 从电商人角度而言

在电商行业飞速发展的这十年中,在消费者眼中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那就是价格低廉,比实体店铺便宜得不止一点点。让很多消费者认为实体店铺太暴利了,从而选择网络购物。但在如今看来当初电商的所谓的价格优势已经成为给自己埋下的地雷,而这颗地雷眼看着就要爆炸。现如今很多大型电商不仅需要养活客服、运营等众多员工,还需要缴纳仓储费、快递费等。

电商人每个月如果还要纳税,利润自然就会相应的下降,所以未来电商可能就会采取抬高价格这一方式来保证自己的收入,那么实体店和电商差别自然也就越来越小了,愿意投身电商行业的人也会不断的减少。

4.2 从消费者角度而言

发票对于很多的消费者来说并没有什么作用,因为其中大部分是用于个人消费。目前,电商消费需要开票的意识并不普遍,大多数商户只有在消费者认真要求的情况下才会开具发票,根据一些机构收集的信息,给消费者开具发票的中小企业比例仅为其实际收入的15%。

4.3 从税收机构角度而言

电子商务税收征收困难的另一个原因是存在大量的假订单。事实上,许多商家通过刷单作为销售手段进行交易,原因很现实:如果你不刷单,流量就会消失,在互联网时代,最重要的就是数据,好看的数据会吸引更多的消费者,赢得消费者的信任,获得消费者的购买偏爱,从而产生更大的利润。销售额越高,风险和潜在消费群体越大,利润也越大。现如今,消费者变得越来越懒惰,他们不愿意翻几十页来寻找商家,而往往会优先选择排名靠前的商家进行消费,而商家唯一能做的就是刷单,但刷单产生的数据其实并不是实际纳税时的交易额。

同时,目前的电商红利期已经结束,大部分电商企业虽然还能赚取一定的利润,但这仍然是建立在不征税的基础上,如果商家必须缴纳电商税款,那么数以万计的电子商务商店将会受到影响。

对于那些通过刷单或造假来增加销售额的商家来说,面临电商税的征收肯定会受到伤害和冲击,最严重的情况很可能是造成破产。因此,电商税的实施并不是很容易,最终也很难做到完美融合。例如根据你所在的位置销售不同的产品,你仍然要缴纳不同的税款,而且在实体店和电子商务中都要缴纳相同的电子商务税,否则会产生不公平的情况。

5 “电商税”征收困难及原因分析

5.1 征收“电商税”影响的范围太广

电子商务税是对商店销售额征收的统一税种。2014年,政府规定的最低缴费标准为3万元,因为当时网购还没有普及,所以法规没有产生很大的效果,一直到2020年,网络上有传言说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很快就会建立并生效。的确,此时电商税收舆论应运而生,这表明我国正在慢慢推广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并正在尝试使用税收方法来改变电子商务目前的税收现状,这实际上也代表了社会上的一种共识:后期,不排除电商企业中标的范围会不断扩大,也就是说,我国现在也不是实行“一刀切”的电商税,而是渐进式征税。

今天,超过90%的电子商务的老板都很难赚到钱,在这个时候,增加电子商务的税收只不过是一场灾难,纳税人可能难以生存。此外,税收的影响不仅限于在线商,如果网店不生存,平台、快递、外卖等上下游产业也将受到严重的冲击。因此,大多数中小型零售商应该利用这段缓冲时间开始规范经营,并且从现在起就应该形成一个意识:过去没征税,不代表着永远不征税!因为从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来看,电商的征税是势在必行的,没有人能抵挡这个趋势。再反观最近发生的一些网红逃税漏税的恶性事件,表明电子商务的税收已经成为强制性的且必要的,但处罚的程度仍然在不断地被考虑和争论。电商企业众多,各大平台电商纳税种类繁多,仍需要大量的精力去研究,税收制度的建立更需要仔细且严密的考量。

5.2 如何平衡为中小商家谋利和征税之间的关系

尽管我国的电子商务法已经于2019年开始实施,但电子商务产业平台复杂,税务机关难以获得准确或者估计的电子商务产品销售数据。电子商务公司少缴税或不缴税的情况并不少见,所以一些电商利用刷单来获取流量,而且不用担心税收问题,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欺骗了消费者,而且也造成了国家重大的税收损失。

电子商务解决了很多中小企业的就业问题,为国家做出了巨大贡献,所以应该把税收优惠政策看作是对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卖家征税“网开一面”的共识,但这会导致平台营销、计费、直播等问题的出现,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会导致电子商务最终沦为资本的后花园。

5.3 查税相互举报可能会引发行业性恐慌

目前,我国使用的是中标机制对业务进行征税检查。换句话说,有些人先纳税,有些人后纳税,不成比例的选定人员可能会导致被选者举报他们的同行。经过突击检查,同一个平台相互报告,不同平台要求对网店进行普查和统一征税,以求公平,因此,这很可能会引起行业恐慌。

6 “电商税”的可行性

6.1 电子商务本身是可以被征税的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只有满足了征税的要求,电子商务才能被征税。特别是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盈利性和非公益性,正所谓“无收入,不征税”,这是决定电子商务企业是否征收电商税的重要指标。公益性是指对每个人的帮助,实现的社会效应,而不是仅仅赚取利润。电子商务并非共有,因为大多数在电子商务市场上工作的商人都在追求赚取利润,而不是为寻求公共利益。显然,在上面的分析中,电子商务是有利可图的,它也是一种公共物品,在经济体系中具备税收的经济条件。

6.2 电商征税合法合理

税法的原则是纳税人必须符合税法的要求。其中包括两件事:首先,需要根据税法找到法的渊源。法律渊源是法律结果的来源,税法渊源主要是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法律文件和其他部门的规章制度。在税收方面,税法要求明确税法的来源。其次,税收要求有法律依据。明确的税收要求是纳税人估计其税负的依据,纳税人仅有权以法律明确规定的税收形式纳税。[6]因此,要征收电子商务税,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税收要求,否则,电子商务税会被归类为非法。

根据税法,在我国进行的各种交易都必须征税。电子商务以不同于常规交易的方式在线销售商品和服务,但只要交易数量达到或超过税法规定的标准,就必须将其归类为交易。

的确,电子商务税早在几年前就出现了,但2021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相关通知,要求中标人在六个月内完成投标。一旦电商税正式征收,整个电商行业都会受到影响,整个电商行业的监管也会更加严格。尽管税收在我国仍然没有明确建立,但从长远来看,电子商务税是不可避免的。

7 结论

电子商务是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支柱,通过对电子商务市场在生活、创新、科技发展、税收等各个方面的不断深入了解和研究,鉴于我国电子商务的基本性质,开征电子商务税是必要和恰当的,相关国家电子商务税的研究也为可持续发展和健康电子商务提供了一个参考。总的来说,电子商务应该很快融入国家的税收体系,成为国家税收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依法纳税是电子商务纳税人的责任。因此,电子商务利益相关者应转变税收观念,积极考虑电子商务业务征税的事实。

我国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为我国经济增长、商业转型和动力注入了新的思路,互联网电子商务业务的定位不明确、交易费用隐蔽,给我国税收征管带来了新的挑战。我国税务机关应以此为契机,全面实现税收征管体系现代化,在全国范围内创建和升级电子平台,逐步改变征管方式,完成并替换为最新状态,建立提供税收征收管理数据和集成的系统。

如今,电商征税成为必然,未来无论是网店还是直播,都会更加正规。互联网营销人员最重要的是快速实施变革,找到线上交易与线下实体之间的平衡,让企业更好地运作。在这个阶段,许多受欢迎的品牌都做得很好,直接服务和间接服务差别不大,线上购买的产品也可以在线下服务中同等享受到。在这种情况下,电子商务税收的征收不会有很大的影响,而这种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也将成为未来的普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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