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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湖北库区农村移民安置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研究

2023-01-18宋思敏谢秋俊

水利水电快报 2023年1期
关键词:水源地库区水源

宋思敏,谢秋俊

(长江水利水电开发集团(湖北)有限公司 扬子江工程咨询公司,湖北 武汉 430014)

0 引 言

农村饮水安全是指农村居民能够及时、方便地获得足量、洁净、长期饮用不会对身体造成影响的饮用水,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0〕31号),到2025年,建立完善“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和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全国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规模化工程服务人口比例达到55%;万人工程水源保护区全面划定;其中到2022年,全国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规模化工程服务人口比例达到52%。根据《湖北省“十四五”农村供水规划》,到2025年底,全省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7%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供水保证率达到95%以上,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在农村饮水安全攻坚阶段,湖北省一手抓农村供水提标升级工程建设,一手抓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管护,进一步巩固拓展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

三峡后续工作规划的首要目标是帮助库区移民安稳致富和促进库区经济社会发展。精准帮扶农村移民安稳致富的任务之一为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提升移民群众的获得感。《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实施指标量化工作方案(试行)》(办三峡〔2019〕64号)也将农村饮水安全率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率作为三峡后续项目绩效评价中重要的量化指标。三峡湖北库区用水户作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的受众,实时掌握他们的用水现状、需求及反馈意见对三峡库区移民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尤为必要。徐佳等[1]统计总结了农村供水管网漏损的现状,对其主要成因进行分析并提出了针对措施。时元智等[2]、雪克来提·巴斯托夫等[3]、王鹏等[4]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深入探究了农村饮水安全现状与问题,并根据具体调研情况开展分析与讨论。姜伟等[5]利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统计分析方法,分析并评价甘肃省各个市州的用水户满意度。李学辉[6]针对山区饮水工程状况和特点,提出旱季水源短缺地区“混合供水”和海拔高差较大地区“分级供水”的供水系统设计模式。黄大卫等[7]针对资金申报,构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补偿工作里的中央与地方政府监管博弈模型,用以监督地方政府的虚报情况。徐佳等[8]、裴瑶等[9]运用不同方式建立农村供水工程运行、消毒设备以及建设后运行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模型。

由以上研究总结可知,学者对于农村饮水安全的重视度逐步提高,但现阶段大多针对的是农村供水设施、饮水安全管理等某一具体问题,国内对于三峡库区农村移民安置区饮水安全的全面调查评价较为匮乏。本文结合三峡库区农村移民的饮水安全,以全面调查为基础,针对三峡库区农村移民过程中暴露出的水源保障能力不高等问题,结合“十四五规划”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期为下一步针对性的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提供参考。

1 研究区域概况

三峡湖北库区包括夷陵、秭归、兴山、巴东4个县区,面积1.15万km2,占湖北省面积的6.2%,占整个三峡库区面积的20.0%。

根据《2019年湖北省水资源公报》和湖北库区调查结果,2019年湖北库区4个区县水资源总量51.163 6亿m3,其中24.145亿m3为地下水;年供水总量3.177 6亿m3,其中地表水3.138 5亿m3、地下水0.038 8亿m3、其它0.000 3亿m3,分别占总供水量的98.77%,0.012%和0.000 01%[10]。由此可见,湖北库区供水主要依赖地表水,但湖北库区主要为高山、半高山地区,具有人口分散、土地分布零星的特点,现有水利工程以蓄水和引提水为主,蓄水能力有限,水资源具有较大的开发利用潜力。

2 研究方法和指标

2.1 研究方法

本文调查对象包括三峡湖北库区夷陵、秭归、兴山、巴东4个县区,148个农村移民安置村,为全面了解移民安置区农村饮水安全状况,调查对象的筛选遵循以下两个原则:① 移民安置村内的移民人数占本村总人数的5%以上;② 移民安置村内含集中居民点(50人以上)、873处集中供水工程和3 450处分散供水工程。涉及农村总人口共352 310人,其中移民人口70 154人,占移民安置村总人口的19.9%。除此以外,根据分散供水工程的调查情况,分散供水工程总计3 450处,涉及65个村,供水总人数21 102人,占所有调查总人口的6%,其中移民人数4 551人,占调查移民总人数的6.4%。

本文所选取的主要方法为现场调查评价法。以大量文献资料为基础,遵循科学规范、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确定调查评价方案。以区(县)为单位,以符合条件的农村移民安置村为单元,采用区(县)、乡镇、村三级座谈、现场查看、入户询问等方法,了解三峡湖北库区夷陵、秭归、兴山、巴东4个县区集中供水设施、分散供水设施情况以及水源地保护的现状,从用水户的供水、饮水安全以及饮水工程管理、水源保护措施等方面进行评价。

对收集的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分析,复核数据的可靠性,对农村饮水安全现状水平进行评价,计算移民安置村饮水的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等,分析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2.2 评价指标选取

依据2018年水利学会发布的T/CHES 18-2018《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并结合入户调查结果,从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4个方面内容对873处供水工程进行饮水安全评价。

供水评价主要从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规模化供水人口比例3个方面进行定量分析,它们能够反映该区域的整体供水情况。其中,规模化供水人口比例为日供水规模1 000 t或供水人口1万人以上的农村供水工程覆盖供水人数占农村供水总人口的比例。

针对饮水工程管理情况,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法。定性评价集中供水工程的“三个责任,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水价核定情况;“三个责任”要求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三项制度”要求健全完善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确保农村饮水工程有机构和人员管理,有政策支持、有经费保障。定量分析集中供水工程的收费收缴率,综合评价移民安置区农村饮水工程管理水平。

水源地保护管理是保证供水工程可持续运行的重要措施,主要评价千人以上供水工程的水源地是否划定为保护区或保护范围,是否设定保护标志和警示牌。

3 调查结果分析与现状评价

3.1 调查结果统计分析

本次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调查,主要从集中供水工程、分散供水工程以及集中供水工程的水源地三方面进行。根据集中供水工程的规模将其分为千吨万人集中供水工程和千吨万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其中千吨万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包括千人工程、百人工程、百人以下工程3类,调查成果如表1~3所示,此外库区集中供水工程水源地保护情况如表4所示。

表1 湖北库区农村移民安置区千吨万人供水工程情况Tab.1 Basic information of water supply project for thousand tons and ten thousand people in rural resettlement area of Hubei reservoir area

表2 农村移民安置区供水工程情况Tab.2 Water supply projects in rural resettlement area

表3 集中供水工程净水消毒设施配套运行情况Tab.3 Supporting operation of water purification and disinfection facilities of centralized water supply project 个

表4 湖北库区集中供水工程水源地保护情况Tab.4 Water source protection of Hubei reservoir area centralized water supply project 个

表1可知湖北库区农村移民安置区千吨万人供水工程数量与设计供水规模基本呈正相关,但兴山县和巴东县的实际供水规模远低于设计供水规模,可能存在资源浪费的情况。从设计供水人口和实际供水人口数量对比可知,夷陵区和兴山县的设计供水人口存在供过于求的现状,而巴东县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存在供不应求的情况。通过对比各区县不同工程的设计供水规模和实际供水规模可知,除巴东县设计供水人口规模小于实际供水人口规模外,其他各区县不同工程的设计供水人口规模满足实际供水人口需求。

表2分析可知,秭归县农村移民安置区千吨万人以下供水工程总数最多,夷陵区千吨万人以下供水工程总数最少,依次为秭归县(343)>兴山县(271)>巴东县(173)>夷陵区(78)。

根据表3,从总体情况分析,千吨万人水厂消毒设施配套运行情况普遍较好,千吨万人以下工程,净化设施设备配套及其正常运行状态的数量高于消毒设备配套及其正常运行的数量。除此以外,调研结果表明百人以下工程普遍缺少净化、消毒设施。

集中供水工程的水源,共556处,从表3~4分析可知湖北库区4个区县水质类型基本优于Ⅲ类,但是仅有部分千人工程及以上工程有划定水源保护区、水源保护标志及措施。该工程的主要类型为水窖、水井、蓄水池等,水源周边皆无污染源,水质良好。

集中供水率为区域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与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供水人口占该区域农村供水总人口的比例。供水人口指区域农村户籍人口或常住人口,取高值;自来水普及率为区域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和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供水到户(含小区或院子)的农村人口占农村供水总人口的比例;规模化供水人口比例为日供水规模1 000 t或供水人口1万人以上的农村供水工程覆盖的供水人数占农村供水总人口的比例,调查结果见表5。

表5 湖北库区供水指标统计Tab.5 Statistics of water supply indicators in Hubei reservoir area %

3.2 农村饮水现状评价

3.2.1 用水户饮水评价

3.2.1.1 饮水安全评价

根据T/CHES 18-2018《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指标包括水量(人均日供水量不低于35 L)、水质(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用水方便程度(未入户取水水平距离不超过1 km,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 min)和供水保证率(无连续70 d以上干旱)4方面内容。

(1) 水量。湖北库区共计4 323处供水工程,总供水人口352 310人,供水水量均达到《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大于60 L/(人·d)的1 387处,供水工程覆盖人口297 478人,占比分别为32.10%和84.44%;供水水量在35~60 L/(人·d)之间的供水工程2 936处,覆盖人口54 832人,占比分别为67.90%,15.56%。

(2) 水质。通过对873处集中供水工程的水质报告(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和pH值5项)进行抽查,共取得检测报告372份,检测结果均为合格。还余下501处集中供水工程和3 450处分散供水工程,通过采取“望、闻、问、尝”的方式对水质进行判断,同样皆为合格。

(3) 用水方便程度。经现场入户调查,所有集中供水工程皆已采取管道输水方式并全部入户。

(4) 供水保证率。经现场调查,湖北库区1 a中饮水不安全天数小于18 d的有3 761处供水工程;饮水不安全天数在18~36 d之间的有562处供水工程。

3.2.1.2 供水指标评价

本次评价的供水指标主要为农村的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规模化供水人口比例。本次调查结果表明,湖北库区集中供水率为95.20%,自来水普及率为93.14%;供水保证率为93.72%,规模化供水人口比例为34.15%,与湖北省的平均水平相比(至2020年底,湖北省农村集中供水率96.8%,自来水普及率94.7%,万人工程供水保证率95%,小型工程供水保证率90%)仍存在一定差距。通过“十五”的农村人饮解困、“十一五”“十二五”的农村饮水安全、“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让农村移民安置村的移民们喝上了自来水,缩小了城乡差距,促进了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3.2.2 饮水工程评价

3.2.2.1 水源保护措施评价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需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问题尤为重要。为切实加强对农村饮用水安全的控制和水源地环境的保护,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按照湖北省环保厅《关于继续开展全省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的通知》,全面摸清全省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和集中供水能力在20 m3/d 以上的集中式水源地现状,补充和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推进防护设施建设和标志设置、建立取水水源监测系统。

本次调查的湖北库区148个移民安置村的59个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涉及58处水源地,划定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的比例为67.24%,区县划定比例范围为36.84%~100%,划定比例小于50%的有3个县,大于80%的有1个县。

3.2.2.2 饮水工程管理评价

(1) “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的落实情况。目前湖北库区千人以上工程“三个责任”落实比例均为100%。区县均出台了农村饮水工程管理办法,明确了运行管理机构,落实了运行管理经费。工程管理责任体系落实到位,夯实了管理基础,促进工程长效运行。

(2) 水费收取、水价执行。在本文所涉及的148个移民安置村中,对于集中供水工程,千吨万人以上制定水价收费处数占比100%,平均水费回收率95%;千人工程制定水价收费处数占比100%,平均水费回收率83.87%;千人以下工程制定水价收费处数占比87.96%,平均水费回收率84%。绝大部分集中供水工程能合理制定水价,进行水费回收,但仍有部分区域水费管理困难。

4 移民安置区饮水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峡湖北库区农村移民安置区已基本建成以规模化供水工程为主、小型集中供水工程为辅、分散供水工程为补充的农村供水保障体系,饮水安全问题基本解决。

依据T/CHES 18-2018《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中的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指标,结合湖北库区4 323处供水工程现场调查和入户调查结果来看,三峡工程湖北库区移民安置区4个区县农村饮水的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均已达标或基本达标。然而,目前供水指标评价,仅是参照脱贫攻坚标准,该标准与“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和小康社会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当前湖北库区移民安置区农村饮水工程还存在一些问题,根据国家乡村振兴的战略规划,农村供水保障水平还需进一步的提高。

调查工作组在现场调查的基础上,对农村饮水现状做了比较全面、系统地梳理分析。目前,三峡湖北库区农村饮水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4.1 水源保障能力不高

本次调查移民安置村148个,水源点存在工程性缺水、渗漏等问题,有待进一步巩固提升的村子为72个,占48.65%。

兴山县大多数区域属于岩溶地貌,具备供水功能的水库仅有3座,高山、半高山区供水工程的水源调蓄能力不足,主要依靠降水,干旱季节水量减少,部分水源甚至枯竭,水源地缺水问题相对突出。

4.1.1 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率低

千吨万人供水工程饮用水源应依法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千人供水工程应划定水源保护范围,设立水源保护标志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千人以下供水工程要有保护措施。但根据调查,仅有部分千人以上工程具有各项水源保护措施,千人以下工程均无水源保护措施,具体数据为:本次调查的湖北库区59个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涉及水源地58个,划定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的水源地39个,占67.24%。

4.1.2 水源地存在污染隐患

本次现场调查873处集中供水工程涉及水源地共计556处。水质类型在Ⅲ类及优于Ⅲ类的水源地有556处。6处水源地周边存在污染源,占集中供水工程水源地总数的1.08%。千人及以下集中供水工程的水源点保护比较薄弱,由于水源规模小、分布广、地处偏远等原因,绝大多数水源点未划定水源保护区范围和设立水源保护标志,多数蓄水池的水源点比较简陋,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个别水源点附近有居民生活污水、畜禽、农田等农村面源污染,以及树叶和枯草等漂浮物,容易造成水源污染。

4.2 运维管护存在短板

4.2.1 管理体制机制不畅

三峡湖北库区农村移民安置区小型饮水工程由于所处地理位置分散,仅配备1~2名专职管水员或由村(组)干部、低保户、生态岗位兼职。缺乏专业化的管理队伍,工程的源水管理、制水工艺、用水输配等都得不到很好保障;报酬较低,管理人员积极性不高,工程运行管护难;村级供水工程管护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和专业水平偏低,对消毒药剂投加操作掌握不足,饮水消毒意识淡薄。有的水厂即使配备了净化和消毒设备,因缺乏操作人员,设备无法正常运行而闲置,药品投放靠人工,计量不准确,药品投放无记录。设备维护不及时,仍然无法保障群众的饮水安全。

4.2.2 信息化水平低

受农村小型供水工程点多、面广、管道距离长的影响,供水工作的管理仍处于以人力为主、被动式响应的状态。从接到村民电话服务要求,到响应,再到现场办结,中间有大部分时间消耗在路上,在有效的工作时间内,人员服务的半径不大、效率不高,同时也影响用户即时获得服务的体验感。由于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过于分散,其水源地水量、取水口、引水管道、蓄水设施、水处理设施、供水管道等区段和关键节点情况复杂,变化较大,而供水公司无有效手段采集复杂状况信息,因此不能做到事先预判、提前准备、准确计算用工和用料、主动实施管理,经常会出现材料积压,材料资金过多占用的情形。

4.2.3 管网漏损严重

三峡库区农村移民安置区为山区丘陵区,边坡容易发生滑移和土体蠕变,造成供水管网破坏。农村居住分散,因此供水管网长且分散。很多供水管网裸露地表,受风吹日晒、人类活动,以及动物啃咬的影响,容易破损;因运行年代较长等原因,管道老化;因山区供水落差大,压力较大,容易爆管,造成漏损。例如秭归县沙镇溪镇母猪洞集中供水工程供水管道输水管网裸露,漏损现象严重,漏损率达50%。

5 移民安置区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对策

虽然“十三五”期间已针对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进行了集中解决,但仍存在部分工程水源不稳定、管网老旧、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根据《全国“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到2025年,要建立完善“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和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基于此,本文结合第3节中的有关调查及评价结果中所反映出来的问题,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针对性地提出以下几点供水保障对策。

5.1 推进水源保护工作

(1) 进一步推进三峡湖北库区农村移民安置区水源工程建设。为解决季节性缺水和工程性缺水问题,首先考虑已有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管网延伸的可能性。对于偏远地区,因地制宜规划新建一批骨干水源工程,优先在季节性缺水、工程性缺水问题突出、覆盖人口多、工程建设条件好、综合效益高的地区兴建骨干水源工程,增加水源调蓄能力。

(2) 进一步加强水源保护和污染源控制。加强水源保护,推进水源规范化建设。重视水源地保护,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明确各级地方政府责任,按照《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2015〕53号),HJ 338-2018《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等要求,着力推进水源保护区和保护范围的划定工作,千吨万人供水工程饮用水源应依法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水源保护区标志和必要的保护措施,千人供水工程应划定水源保护范围,设立水源保护标志并采取保护措施,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式供水工程应设置水源保护标志和必要的隔离保护措施。在人类和自然动物活动易污染水源的地区,加设围栏等隔离保护措施,及时清理水源地周边垃圾、杂物、牲畜粪便等。

5.2 加快管网工程升级改造

(1) 对于供水管网老旧的工程,对老旧管网进行更新改造。特别是2005年以前的老旧供水工程,经常需要维修、影响村民用水的,需要对老旧供水管网进行更换。

(2) 优化设计,合理布局。对水厂制水、供水设计方面存在的问题,要优化设计,逐步更新到位,对管网布设不合理的要逐步调整到位。

(3) 严格审查施工材料与施工质量。在管网更新改造或维修时,管材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严格按规范进行安装。同时健全管线工程更新或检修验收制度,对材料和施工质量不合格的不予验收。

5.3 创新工程运行管护体制机制

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发展方向,分类探索农村饮水工程可持续运营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区县积极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城市供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延伸,推进城乡供水同管网、同水质、同服务。对规模集中供水工程实行企业化管理,农村集镇(场镇)所在地供水工程通过组建或引进供水企业统一运营管理。对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实行专业化管理,小型集中供水工程优先采取“以大带小、以大并小、小小联合”的方式由供水企业运营管理,不具备企业化运营条件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由产权所有者(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组建专业化队伍或落实专人负责运营管理,提高专业化水平。

鼓励以区县或乡镇为单元,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充分利用农村公益性岗位加强农村饮水工程管理,推进农村供水专业化管理和服务。对分散供水工程实行自用自管,落实用水户自主管理责任,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重点在供水设施建设方面给予支持,加强水质安全监测。

6 结 论

依据现场调查结果分析可知,三峡湖北库区农村移民安置区已基本建成以规模化供水工程为主、小型集中供水工程为辅、分散供水工程为补充的农村供水保障体系,基本解决饮水安全问题。移民安置区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总体达到脱贫攻坚阶段国家规定的现行标准。但仍然存在水源保障能力不高,信息化水平低,管网漏损严重等问题。

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本文给出了相应的措施建议,建议加大政府投入、强化资金保障;进一步推进水源工程建设,加快管网改造;强化农村水源保护,持续改善供水水质;创新工程运行管护体制机制,提高管理水平,以期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更好地完善三峡库区农村饮水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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