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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再造与秩序重构:农村互助养老的运行逻辑与生成机理
——基于上海市奉贤区“四堂间”的经验观察

2023-01-17纪晓岚刘晓梅

关键词:养老老年人空间

纪晓岚, 刘晓梅

[华东理工大学,上海 200237]

一、问题的提出与文献回顾

在现代化转型过程中,农村老龄化问题是多种要素相互叠加耦合的产物,具有中国农村社会人口结构和社会结构视角下双重老龄化的特征。(1)陆益龙:《后乡土中国》,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第182-195页。这给农村养老治理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一方面,农村社会家庭结构的核心化造成家庭养老功能式微,传统的“反馈式”家庭养老方式遭受巨大冲击,来自家庭的代际精神支持和生活照料匮乏;(2)王飞鹏、王君玲、林琴波:《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困境及对策研究——以重庆市潼南县Z村调查为例》,《西北人口》2013年第1期。另一方面,由于政策忽视、经济资源紧张等导致农村养老服务社会化供给不充分,(3)汪沅、汪继福:《制约农村养老社会化发展的因素分析》,《人口学刊》2008年第3期。社会养老服务发展滞后。无论是传统的家庭养老机制还是社会养老机制都难以支撑农村养老服务的充分供给。在各地探索突破农村养老困境的实践中,以农村幸福院为典型的互助养老模式逐渐兴起并被认为是农村养老的理性选择。(4)向运华、李雯铮:《集体互助养老:中国农村可持续养老模式的理性选择》,《江淮论坛》2020第3期。

互助养老实践的兴起引发了国内学者对互助养老的关注,并积累了丰富的研究成果。基于组织视角,学者们发现农村社会具有互助养老服务的生产条件。农村互助养老是在村庄内部养老需求、文化传统等内在条件和外部环境推动双重影响下产生的 ,(5)李俏、孙泽南:《农村互助养老的衍生逻辑、实践类型与未来走向》,《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1年第10期。村集体土地制度、熟人社会的互助文化、村党委引领的组织主体和国家倡导的政治赋能构成了互助养老的生成基础,(6)王进文、刘琪:《迈向老年群体本位的农村互助养老:何以可能与如何可为》,《理论月刊》2021年第7期。尤其培育村庄信任、认同感、归属感等社会资本的村庄文化建设更是互助养老的关键。(7)贺雪峰:互助养老:《中国农村养老的出路》,《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5期。学者们认为互助养老在农村社会具有可行性。作为农村养老服务的一种形式,学者们也对互助养老的功能定位进行了诠释。基于功能—结构视角,相关研究聚焦于互助养老与家庭养老、社会养老等模式的关系并形成了功能互补说、功能替代说和功能从属说三种观点。功能补充说认为互助养老结合了社会养老和家庭养老的优势,对传统养老模式能进行有效补充,(8)张志雄、孙建娥:《多元化养老格局下的互助养老》,《老龄科学研究》2015第5期。可被视为社区服务养老、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之外的第四种养老模式(9)朱传一:《开拓互助组合养老的新模式》,《中国社会工作》1997年第1期。或养老服务的“第三条道路”。(10)杨静慧:《互助养老模式:特质、价值与建构路径》,《中州学刊》2016年第3期。根据这种观点,互助养老是一种与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并行的养老模式。然而,功能替代说认为互助养老是一种家庭养老现代转型的过渡形式或是社会养老的阶段性模式,未来可能在延续“互助”理念下发展成为规范化和专业化的社会养老服务。(11)杜鹏、安瑞霞:《政府治理与村民自治下的中国农村互助养老》,《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3期。在这种观点看来,互助养老的产生是正式养老服务保障体系不发达下的一种策略性应对。与上述两种观点不同,功能从属说则将互助养老视为实现社会养老的一种方式,并不独立于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之外,(12)刘妮娜:《农村互助型社会养老:中国特色与发展路径》,《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1期。它既是社会养老的初级形式,又是家庭养老的延伸。(13)韩振秋:《浅析农村养老新模式——“互助养老”的特点》,《理论导刊》2013年第11期。无论将互助养老视为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并行模式还是社会养老的一种实践形态,这些观点都揭示了互助养老对重塑农村养老服务秩序的重要影响。

作为乡村治理的重要内容,互助养老对促进乡村振兴有重要意义。但互助养老发展十多年来,学者们也觉察到互助养老实践面临着诸多困境,包括认知困境、组织困境和规制困境。(14)钟仁耀、王建云、张继元:《我国农村互助养老的制度化演进及完善》,《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1期。一是模式定位不清。(15)杨立春:《农村空巢老人参与互助养老的现实困境与实施路径》,《农业经济》2019年第8期。目前我国养老服务模式包括村庄和家庭主导的自主模式、政府主导的福利模式、企业主导的市场模式和社会组织主导的公益模式,形成了多主体参与的多元治理格局。但在实践中,政府与其他主体的责任分工边界模糊,社会认知不一,这是导致互助养老定位模糊的主要原因。二是组织资源匮乏。资源是互助养老持续运行的前提,但互助养老在组织化过程中面临资金缺乏可持续性、服务内容供需不配、(16)丁煜、朱火云、周桢妮:《农村互助养老的合作生产何以可能——内生需求和外部激励的必要性》,《中州学刊》2021年第6期。主体参与不足、公共性缺失(17)罗晓晖:《乡土公共性建构:破解农村互助养老发展困境之道》,《长白学刊》2021年第4期。等资源受限的巨大瓶颈。三是制度保障滞后。制度化是互助养老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然而农村互助养老最早始于村民自发组织,发展历史也较短,在管理上和运行上组织化程度低,制度化不足,面临法律规范缺乏、政策支持滞后等问题。(18)金华宝:《农村社区互助养老的发展瓶颈与完善路径》,《探索》2014年第6期。

这些问题成为以农村幸福院为典型模式的互助养老可持续发展的桎梏。事实上,互助养老实践具有多样性和地方性。2014年开始,上海奉贤区探索出一种与幸福院模式不同的互助养老新模式——“四堂间”(19)“四堂间”是指利用集体或者村民闲置的宅基房屋,在政府牵头、社会赞助、村委负责、老人自愿的机制下,为本宅基独居高龄、困难等老年人,打造吃饭的饭堂、聊天的课堂、学习的学堂以及议事的厅堂,实现农村老年人家门口快乐养老。互助养老。这一模式发展至今已实现农村社区全覆盖,2020年点位数量达到500个左右,产生了显著的社会影响。其突破互助养老困境的经验对推动和完善互助养老模式具有重要意义。

空间营造是奉贤四堂间模式与幸福院模式最明显的区别。我国提出构建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已蕴含着空间对于养老服务的重要意义。空间首先是作为实践活动的形式而存在,既是行动的对象,也是行动的结果。空间产品具备二重性的特征,在空间生产中表现出使用价值的空间产品和社会关系的空间产品。(20)孙江:《“空间生产”——从马克思到当代》,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2页。社会行动赋予了空间社会属性,透过空间的社会属性,我们能发现社会关系的生成,观察社会行动的逻辑,能透析行动主体以及他们的生活世界。

由此可见,空间可作为透视社会的重要因素。已有的互助养老模式研究却忽视了其依托的空间的社会属性。从空间维度上看,农村幸福院是一种通过空间建构实现“集中居住”的机构养老方式,“去家庭化”的空间重构和社会关系网络重塑是老年人参与动力不足的主要原因,而奉贤四堂间互助养老保留并拓展了原居养老的物理空间和关系网络,这契合了国际上倡导“原居安老”(aging in place)的理念。互助养老的核心是通过老年人的自助与互助建构以老年群体为本位的服务秩序。为了使互助养老适应转型中乡土社会的技术和制度环境,实现可推广、易复制、可持续的发展,我们必须明确互助养老为何而存、何以可能以及何以可为等问题。基于此,本文将从空间的社会属性视角,通过以上海市奉贤郊区农村四堂间互助养老实践分析为案例,揭示互助养老从空间中的事物生产到关系生产的过程,透析互助养老模式的生成机理和运行逻辑,在此基础上探讨农村互助养老如何通过空间生产形成多元主体的互动关系并形塑村社共养的农村养老秩序。

二、空间挤压与秩序陷落:农村互助养老兴起的归因

在社会转型期,农村社区的养老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并逐渐出现了一些不利于养老服务发展的表征。第一,农村老年人养老空间边缘化。在新农村建设中,土地被征收,农民失去了土地附着的收入资源,老年人的生计空间被挤压。(21)卢义桦、陈绍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村老年人养老的变迁、困境与对策》,《湖北社会科学》2018年第8期。另外,居住空间重组改变了农民传统的生活方式和社会交往圈子,原来村落里的公共空间在城市化进程中得以瓦解,老年人遭遇养老空间挤压、生活空间边缘化的困境,(22)刘超:《城镇化中的空间排斥与老年人地位的边缘化——基于山东省M镇“村改居”社会学考察》,《学习与实践》2017年第3期。面临老无所去的境地。第二,农村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农村传统的养老模式是家庭养老,由家庭成员来满足老年人的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和情感支持等服务需求。但后乡土社会的大流动性使建立在血缘和地缘关系基础上的“熟人社会”逐渐走向“无主体熟人社会”,(23)吴重庆:《从熟人社会到“无主体熟人社会” 》,《读书》2011年第1期。传统的代际反馈模式被打破,传统乡土文化的约束功能式微,家庭规模的小型化和现代化因素等使农村家庭养老功能弱化,老年人无法充分获得来自家庭成员的支持。第三,农村社会养老服务内卷化。为缓解农村养老需求的迅速扩张,我国各地农村也尝试扩容增量,扩大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建设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但总体上,我国农村社会养老服务水平仍然较低,农村养老服务建设重设施建设轻体系规划、养老机构重床位数量增长轻结构调整,(24)吴玉韶:《养老服务热中的冷思考》,《北京社会科学》2014年第1期。床位数量快速增加,但缺乏相应的配套服务,导致农村床位大量空置,普遍存在资源闲置与养老服务需求难以满足的矛盾,养老服务出现内卷化趋势。家庭养老式微和社会养老不足已成为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掣肘,农村养老秩序日渐陷落,(25)李俏、李久维:《回归自主与放权社会:中国农村养老治理实践》,《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3期。亟待建立一种新的养老秩序来实现农村养老中供与需的平衡。

养老秩序是社会秩序的一种类型,包括主体、行为和规范机制等内涵。一般而言,从农村养老主体性视角出发,我国的养老方式主要包括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也有学者提出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和自助养老三种模式。(26)穆光宗:《家庭养老面临的挑战以及社会对策问题》,《中州学刊》1999年第1期。总体而言,农村地区养老秩序经历了传统的“抚养—赡养模式”、公平交换的家庭养老模式、唯经济的理性养老秩序和社会与家庭共养的养老秩序四次大变迁。(27)李国珍:《村庄家庭养老秩序的变迁研究——湖北某村李氏家族盛衰变迁为例》,《南方人口》2013年第6期。养老秩序的建构在一定程度上由养老资源的获取来决定,与村庄社会结构有着直接关联。在传统社会,社区情理即社区内成员在养老主体、养老实践及养老规范所达成的共识规训“反馈模式”的村庄养老秩序。(28)狄金华、钟涨宝:《社区情理与农村养老秩序的生产——基于鄂东黄村的调查》,《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2期。随着社会现代性的发展,原本家庭承担唯一照料主体的“反馈模式”的养老秩序遭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家庭根据各自的劳动力配置、家庭结构和家计模式等情况进行家庭内部的代际资源整合,并重塑家庭责任,从而形成一种不断调适的养老秩序。(29)张曦:《转型期实践性养老秩序形塑机制研究——基于家庭与市场关系视角》,《兰州学刊》2019年第11期。事实上,在农村广泛存在一种建立在以土地为保障基础上的自我养老秩序。但是,土地流转政策的逐步推广抽离了老年人以土地为依托的经济基础,土地保障功能减弱,农村自我养老秩序也遭到破坏。(30)纪芳、王冰:《从自养到他养:土地流转与农村养老秩序刚性化——基于皖西南Y村的经验调查》,《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21年第2期。因此,老年人自养能力下降、子代个人主义的张扬等因素导致由个人、家庭承担的村落养老最终要向个人、家庭和社区多元主体共同承担的村社养老秩序转变。(31)齐燕:《从村落养老到村社养老:撤村并居背景下农村养老秩序的转变——基于鲁中三吴村的调研》,《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第12期。互助养老是一种基于农村社会的非正式网络,通过政府、村集体组织、社会组织、企业等多元主体组织村里以老年人为主的村民为老年人提供互助服务的社会养老新模式,(32)刘妮娜:《中国农村互助型社会养老的类型与运行机制探析》,《人口研究》2019第2期。其形塑的多元合作的养老秩序正顺应了农村养老秩序转变的发展趋势。

三、空间再造和文化促成:农村互助养老生成的奉贤实践

奉贤区位于上海的东南片区,属于典型的远郊地区,该区域以农村社区为主。随着城市化的进一步推进,农村年轻人及其核心家庭逐渐搬迁至城镇工作和生活,留守在村中的多为老人,空巢化现象日益严重,纯老家庭、独居老人的规模不断扩大,农村养老困境亟待破解。为此,奉贤区探索出一种互助养老新模式——宅基睦邻四堂间(下文简称四堂间)。该模式以农村闲置的村民住宅为空间载体设立饭堂、学堂、客堂和厅堂四个功能空间,以老年人自愿参与、自我管理、同辈互助的形式,由健康低龄老人为所在村民小组的独居、高龄等困难老年人予以生活照料(助餐)、文化娱乐、健康促进、社会参与等服务供给,让农村老年人实现不离乡土的原居养老。

(一)老房新用:互助养老的空间依托

1.以闲置宅基房为依托的空间再造

服务场所是互助养老得以运行的基本载体,其空间主要通过利用村民闲置的宅基房和废弃厂房、仓库等村集体资产建构,其中宅基房的老房新用是主要模式。依托农村闲置的住宅,依据相关标准并结合本村人口和经济情况从空间面积、服务范围、设施配置等方面对其进行适当改造和配置,为本宅基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农村人口的大量外流导致农村大多房屋因无人居住而长期闲置下来,村两委在推动养老服务发展时充分盘活这些闲置资源,大大降低了养老设施建设的投入成本。

2.以村民小组为核心的地域覆盖

传统乡土社会的互助是以地缘为基础的,地域相近的邻里互助是最普遍的互助形式。“地域相近”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的有效供给提供重要的合作条件。地域上空间相依容易形成共同的价值诉求和信任资本,有利于互助养老的合作活动,使合作模式的互助活动产生可能。边界以内的社会圈子里彼此是熟悉的、信任的、联合的关系。农村互助服务应该以熟悉和信任为基础,故在地域相近的自然村落甚至更小的单位——村民小组范围内能更好地达成互助。

当前我国农村开展的一些互助养老服务大多是以自然村为单位,有的也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实际上都是结合本村情况追寻一个适度的地域范围。四堂间对其服务范围也有大致的规定,每个四堂间的服务须覆盖两至三个村民小组。范围太小,难以形成一定规模的实际需求和服务效应;范围太大,农村居住空间的分散又不利于老年人的出行安全。

(二)互助互信:互助养老的文化基础

农村互助行为需要置于村庄的社会环境去理解,将其置于村庄的社会信任等文化条件下进行。尽管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乡村文化受到较大的冲击,但传统的乡土特性并没有完全被取代,为互助养老服务提供了强有力的文化基础。

1.百善孝为先:农村养老的敬老文化

一是孝亲敬老文化。孝亲敬老文化是传统的伦理基础和道德规范,强调家庭成员及社会对老年人的责任感。孝亲敬老文化直接体现在村干部和村民们对待老年人的态度和责任意识上。首个四堂间便是在村干部为村里老年人创造美好生活环境的责任意识下产生的。孝亲敬老文化推动了四堂间的产生,同时四堂间的活动又塑造了更好的敬老文化,让老年人得到重视。

二是乡贤文化。“奉贤”之名蕴含着“敬奉贤人”之意,该地域具有推崇儒家思想、信奉贤人的历史文化传统。在现代农村,新乡贤被认为是乡村治理的重要力量。新乡贤主要指一些令村民尊敬和信赖的本地人,包括不少当地的企业家。他们乐于回馈生于斯长于斯的家乡,或为村里四堂间提供自家的宅基房,或通过自己的力量为村里四堂间募集资源、提供赞助,缓解村里建设四堂间的物资困境。在乡贤的示范引领下,村里爱老敬老的公共意识也日益增强。内含“孝”道的“乡贤”文化为互助养老提供了价值支撑。

2.守望邻相助:熟人社会的养老共识

互助行为自古有之,“互助共济”思想为当前农村互助养老实践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村民遵守“恪守信义、尊老爱幼”等道德规范,在邻里之间,形成“出入相友、守望相助”、“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社会共识。人们之间因为彼此熟悉建构了相互依赖的关系,给互助养老服务赋予了道德上的支持。(33)胡博、郝文帅、李平:《基于情感治理视角下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可行性分析》,《河北农业科学》2020年第1期。乡土社会是熟人社会,是彼此信任的熟人。基于信任基础上的情感是维护乡土社会秩序的重要纽带。这种不假思索的信任也是互助养老得以产生的基础。

3.制度相挚:互助养老的规则促成

一是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养老保障包括社会或家庭为老人在经济和服务等方面提供相应的支持。在经济保障方面,村里老人的收入以“农保”或“镇保”为主。这可以保障健康老人的基本生活,但却无法保障其购买市场养老服务的经济能力。在服务支持方面,村庄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居家养老服务和长护险。但是这两项服务在制度上具有较强的选择性,大部分老年人则被排斥在外。普通老年人只能在老年活动室、图书馆、生活驿站等公共设施开展活动。事实上,除了经济需求外,老年人最需要的是生活照料、精神支持等服务。在经济能力有限和保障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老年人没有能力购买社会服务,抱团互助便成为一种可行的服务替代。

二是土地流转制度。村里的土地大都流转给专业户规模经营,这将大量的农村老年人从土地劳作上释放出来。一方面,老年人的闲暇时间催生了文化娱乐、社会参与等需求,同时健康的老年人也可在互助养老服务的人力资源方面进行有效补充;另一方面,土地流转也为村里老年人补充了经济收入,为老年人支付助餐服务提供了经济支撑。

(三)基于需求:互助养老的空间表达

四堂间是老年人活动的空间(见图1)。空间具有消费化趋势,空间消费成为空间生产的起点。(34)孙江:《“空间生产”——从马克思到当代》,第214页。养老空间应当是基于老年人的需求而建构。老年人的养老需求维度包括经济供养、医疗需求、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价值实现等方面。针对实际需求并结合乡土实情,村集体组织在四堂间设立饭堂、学堂、客堂和厅堂四类功能空间,由健康低龄老人为空巢、高龄等老人提供助餐、学习、娱乐和议事等服务。

图1 四堂间互助养老服务的运行模式

1.建饭堂“搭小灶”,让老年人老有所养

“饭堂”是四堂间的关键功能,提供日常“食”方面的生活照料服务。在设施落后、交通不便的农村,“食”是农村老年人生活亟须解决的问题。解决农村老年人的吃饭问题、提供就餐服务是互助服务产生的主要初衷。助餐服务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老年人的个人支付和村集体的经济补贴。各村根据具体情况对不同年龄段的老年人实行阶梯式收费。四堂间通过提供助餐服务,让老年人在家门口解决了无人照料的吃饭问题,保障了老有所养。

2.立学堂“明事理”,让老年人老有所学

针对农村老年人的特点,四堂间设立“学堂”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安排丰富多彩的课程学习,包括健康养生、惠民政策、安全防范、法律知识讲座等。此外,依据本村的学习资源和文化,村庄结合当地老年人的兴趣和爱好来开展特色课程学习。通过学堂里的各种活动,老年人能充分感受学习的乐趣,满足了老年人实现自我提升的学习需求,促进了老人的身心健康发展。

3.创客堂“齐欢聚”,让老年人老有所乐

在农村社区,文化设施和文化服务比较落后,针对老年人的文化娱乐活动非常匮乏。留守在村里的老年人居住分散,邻里之间的交流不方便,在精神上缺少情感支持,长期面临着孤单寂寞的困扰。四堂间设置聊天和娱乐的“客堂”,为老年人提供了一个稳定交流的公共空间。通过常态化的互动交流,邻里关系更加融洽,也缓解了空巢老人的孤单情绪。另外,文娱大使、社会组织等立足四堂间为村里老年人输入唱歌、舞蹈等文化娱乐服务,拓展了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内容,实现了老有所乐。

4.设厅堂“共议事”,让老年人老有所为

此外,四堂间还开设具有议事功能的“厅堂”。村委会干部在四堂间组织包括老年人在内的村民讨论村庄公共事务,如土地征用方案、老年人津贴发放等问题。同时,四堂间为村里的调解工作提供了一个便利的平台。针对村里的邻里纠纷、土地拆迁问题等,村干部就近在四堂间开展调解工作,及时化解村民之间的矛盾。

在传统的乡绅社会,老人具有较高的威望,在家庭和家族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对于村里事务有较大的发言权。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村民思想观念的变化,传统的父权思想受到冲击,老年人的地位开始动摇,甚至在一些事务处理过程中被边缘化。四堂间的议事厅堂让老年人有机会参与村里事务的协商,为老年人通过社会参与,实现自我价值提供了一个重要平台,同时重塑了老年人的权威和主体性。

四、内生外嵌:农村互助养老的组织化运行

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产生了社会化养老的思路,倡导服务主体的多元化与扩散化。“政府引导、村委负责、社会参与、老人志愿”是四堂间互助养老运行的组织保障,行动主体从单一的家庭拓展到政府、企业、村集体组织、社会组织、老年人等多元主体组成的互助共同体(见图2)。

图2 四堂间互助养老的支持网络

(一)政府引导:农村互助养老中的制度安排

在四堂间的创建和运行中,政府的角色也在不断调整。根据相关文件显示,“政府主导”的角色定位转变为“政府引导”。政府主要为四堂间发展提供前瞻性的战略规划、引导性的政策环境和支持性的经济资源,而将养老服务的具体供给权力主要交给村集体,形成了以村委会为责任主体的行动架构。政府赋权社区的价值观念得到充分体现,政府仅扮演统筹者、引导者和监管者等角色。

1.制度引导:从创建到运营

制度规范是互助养老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政府通过制度引导四堂间创建和运营的规范发展。自2015年以来,上海市、奉贤区政府为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不断出台和完善四堂间发展的相关指导意见,从组织运行、建设标准、运营标准、补贴规范、评估方案等方面进行精细化规范,为各村建设四堂间发挥了重要的政策指导作用。政府的制度引导使农村互助养老的碎片化发展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组织化。

2.经济支持:从统一到分层

资金来源是互助养老可持续运行的基本前提,政府的经济支持为四堂间互助养老提供了重要保障。政府对四堂间的经济支持主要包括创建补贴和运营补贴。项目运作初期,政府实行平均主义模式的补贴,无论空间大小、服务多寡均采用统一标准对各个四堂间进行补贴。但实际运行中,不同的四堂间因创建和运营的具体情况不同而产生了不同的成本,这种平均主义的补贴方式隐藏着不公平,无法体现投入与产出的实际效益,更不利于推动村委和村民参与的积极性。基于此,奉贤区民政局于2018年制定评估标准并开始要求第三方组织对四堂间进行星级评价,依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效益导向的差异化奖励措施激发了村集体、社会组织等主体发展互助养老服务的积极性。

(二)自主供给:农村互助养老中的服务自治

从历史的实践来看,养老服务的农村自主供给模式一直存在。传统农业社会里发挥了重要作用的家庭养老、宗族养老和集体经济时期的社队集体养老都具有自主供给的特征。在四堂间互助养老模式中,村集体组织、各类乡村能人和志愿者发挥整合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资源的能力,在村委负责和老人志愿的架构下,充分展示了养老服务自主供给、自我供给的特征。

1.村民服务:互助行动的自我发展

由本村健康低龄老年人组成的运营团队服务其他老年人是四堂间互助养老的实现方式,其根本性质是老人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一种自主供给模式。

一方面,建设服务运营团队、提升老年人的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能力是该模式持续运行的重要举措。通过推荐或自荐方式,由村里健康的低龄老年人担任堂主、健康大使、文娱大使和自治大使,共同组成运营团队,负责四堂间的管理和服务配送活动。堂主是志愿服务的主要负责人和核心人物,全面负责四堂间的运营管理和各类活动的开展。各类大使配合堂主安排课程,并开展服务配送。健康大使针对学堂功能配送老年群体最为关注的常见疾病预防、健康生活习惯养成等主题活动;文娱大使针对客堂功能配送老人们喜欢的歌曲、舞蹈、手工艺品制作等活动;自治大使针对厅堂功能配送“垃圾分类”等时事热点、“政策宣传”“居家安全”等村居相关议题的活动。运营团队的老年人定期参与学习和培训以提高服务和管理能力,保障互助服务活动的持续运行。

另一方面,各类老年精英的志愿参与是互助养老服务自我供给的不竭动力。低龄老人当中不乏具有热情和知识丰富的技术能人,包括退休的村干部、教师、企业会计、乡村医生、能歌善舞的文娱达人等。这些具有奉献精神和专业素养的志愿者发挥各自专长,志愿为村里老人提供场所管理、养生知识讲座、唱歌、舞蹈、健身操等服务。随着四堂间服务内容的拓展与服务对象的增加,这些低龄老年志愿者已成为互助养老服务供给的重要力量。老年能人的志愿参与也为村庄积极营造了“我为人人服务,人人为我服务”的睦邻助老氛围。

2.村委负责:服务自治的组织引领

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是一种村级组织引领下的集体行动,是农民组织化的生动体现。目前四堂间的运营模式有两种:一是村委会运营,二是村委会委托社会组织或引入社会组织运营。无论哪种模式,村委会均为四堂间建设和运行的责任主体,组织和引领本村互助养老服务的发展。第一,村委会负责统筹建设,包括需求调查、点位选址、功能定位、空间改造等。第二,村委会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主要包括建设资金和助餐补贴等,以保障互助养老服务的正常运行。第三,村委会因地制宜地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如四堂间的使用管理制度、食堂管理制度等,推动互助养老服务的规范化运行。

总体而言,从四堂间的选址规划到日常运营,村委会均具有主要的决策权。村委会干部既了解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也熟悉村里的社会资本,能有效引领村民开展互助服务,促进养老资源与养老需求的适度契合。

(三) 社会组织嵌入:打通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社会组织具有非营利性、非政府性以及公益性的基本特征,发挥着资源动员、社会服务等重要功能。社会组织凭其自身的组织特点和专业优势,可以弥补政府和市场在养老服务供给中的缺陷。

在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的发展中,通过四堂间的运行,基层政府尽可能地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重视培育和扶持社会组织,让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各种功能。社会组织介入四堂间互助养老服务有两种路径:一是从本区外部引入专业性比较强的社会组织;二是培育本区内的草根社会组织。引入的外部社会组织具有专业性的优势,能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的适老化服务。培育的本土社会组织与村民比较熟悉,容易了解村民的需求并获取村民的信任,具有较强的资源动员能力。这两类社会组织共同协同政府、村两委组织推动互助养老服务运行。

上海新途社区健康促进社(下文简称新途)是奉贤区为推进四堂间发展引入的一家专业社会组织,是互助服务链上的重要枢纽。自2017年起到2020年,奉贤区政府已委托新途社会组织协助全区7镇1街道中的150个四堂间开展服务活动。

新途主要为四堂间提供运营与管理技术支持,帮助四堂间获取各类资源和提升互助能力。第一,开展能力建设。社会组织在村民中动员和招募有公信力、有责任心、具备现代化信息沟通能力的老年人担任堂主和大使,指导每个四堂间组建一支运营管理团队,并对团队开展培训以提升团队服务能力。第二,打造特色服务。通过了解地方老人的日常生活习惯、兴趣喜好等,社会组织结合当地的风土人情有针对性地为四堂间规划健康养老、文娱活动和自治活动等特色服务安排。第三,制定运营工具。为规范四堂间的运行,社会组织为运营团队制定了一套运营工具手册,包括运营管理记录手册、每日工作流程、运营管理指导手册、健康工具包、文娱工具包和自治工具包及其使用说明等,使运营团队的服务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和可操作化。第四,实现资源链接。社会组织具有较强的资源动员和整合能力。新途通过动员区、镇的一些社会组织与四堂间合作,为老年人配送服务,如大型文娱主题活动、大型健康义诊活动等,成为四堂间与社会资源链接的枢纽。基于此,不断提升自助和互助能力是互助服务持续发展的源源动力。新途社会组织帮助村庄建立了一套本土化的互助服务自主运营体系,通过培育能自我运行的本土化运营团队,促进老年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增强老人的自助、互助能力,使互助服务在社会组织退出后能自我正常运行。在新途的支持下,四堂间的自我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即使在新冠疫情期间,老年人也能通过线上“云四堂间”的形式享受文化娱乐、情感交流、健康促进等服务。

社会组织参与四堂间互助养老服务,协同政府、村两委和村民成为公共养老服务的主要供给者,弥补了养老场域中子女脱域带来的“家庭养老”的不足,不仅减轻了村委会的工作压力,而且使农村养老服务逐步迈向社会化、规范化和专业化。社会组织的参与疏通了农村养老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更重要的是,社会组织帮助农村老年人的自助和互助能力得到提高,促进老年人从被动的赡养者向主动的服务者转变,提升了老年人的主体性。

五、共治共在: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的秩序再生产

四堂间为老年人提供了一个在地化的、开放的和自由交流的公共空间,老年人依托这个公共空间通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互帮互助满足养老服务需求。空间是社会行动交往的产物,这意味着空间具有共在性特征。四堂间是个多元主体共在的空间。在这一场域内,政府、社会组织、村集体组织和老年群体等多元主体依照多重逻辑进行互动,实现了老年人生活空间及其关系网络的重塑与拓展,进而形塑了一种村社共养秩序。

(一)依托在地化的组织环境,培育村庄公共养老意识

互助养老服务的长效运行与可持续发展首先离不开一定的组织环境。村级组织是四堂间空间生产的核心要素,也是其各种养老功能依托的载体与基础。因而,村庄社会提供的在地化组织环境是互助养老维持自身正常运转的重要基础。

第一,互助养老依托作为村集体资产的宅基地运作,并由老年人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熟人社会中的老人之间对彼此基本情况、能力、喜好和特征等都比较熟悉。这不仅便于互相帮助,更有利于从老人中间推举和选拔管理人员,形成更强的共同体意识。其建立在熟人社会基础之上的在地化特色,是与普通养老机构的重要区别。此外,村级组织作为村集体资产支配和使用的决策主体,在四堂间的日常管理和运行上,村委会主要发挥监督和指导作用,为互助养老提供重要的组织支持。

第二,村庄的组织文化环境与养老服务行动相互影响。养老秩序的重构依赖于养老文化环境的塑造。以各种文化形式或活动形式来孕育的村庄精神文化,需要以一定的行动者和空间为载体,并通过人与人之间的互动与交流形塑而成。养老服务的空间生产过程其实也是一种建构以老人为主体的村庄文化的过程。(35)杜姣:《乡村社会空间福利的再造——基于鄂中H村老年人协会的考察》,《社会工作》2015年第3期。四堂间互助空间的生产有利于养老文化的复归,有利于养老秩序的重构。村庄养老服务行动嵌入一定的社会结构和规则约束中。作为社会结构的村庄文化环境引导和约束着行动者的行动,但文化环境又是人们通过日常实践行动而营造的一种社会情境。文化环境与村民行动通过互构相互影响。四堂间互助养老模式的形成离不开当地的“孝贤文化”,反过来,它又通过集体行动发挥了重塑孝道文化的作用,形塑了一种集体养老的村庄公共意识,使养老服务被认定是一件集体关注的事情。

(二)建构生活化的场景体验,营造群体“类家庭”情感

在熟人社会中,基于地缘关系的长期交往形成了老年人内心的情感牵绊,并产生一种精神上的情感共鸣。社会巨变中,老年人的生活空间逐渐重构与拓展,呈现出从家庭—社区到社会的物理空间变迁。老年群体的养老需求与价值观念也随之重塑,呈现出从物质需求到精神需求的文化空间变迁。

四堂间互助养老之所以深受老年人欢迎主要在于其提供的生活化的情感依托空间。基于老年人的照料需要、情感需要、价值需要建立的四堂间是互助养老模式的物质载体。以村民小组为服务单元的四堂间在选址、服务和管理上采取的均是熟人社会导向的情感管理。在村民宅基地上建成的服务空间,兼具了家庭私人领域的特性,在这里避免了社会排斥感,老年人不仅互相陪伴,也能使他们在其中有着在家庭一样的自由自在感。在四堂间互助模式中,他们彼此需要和相互依赖,通过生活化的场景体验,让老人在原来熟悉的社会圈子里生活,延续和还原老人在原来家庭中养老的生活方式和氛围,营造一种亲人般的“类家庭”关系和情感。这种关系纽带将原子化的个体整合成相互需要和相互依赖的集体,激发和增进了村民在集体价值情感和生活共同体方面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三)打造共同化的合作平台,形塑村社共养秩序

从社会学意义上看,公共空间是社会已存在的社会联结方式以及人们社会交往的结构方式,为农村社会建构社会秩序提供一个重要的平台。社会行动者是建构社会秩序的主体,社会秩序是社会行动者通过互动关系达成合作行动而促成的。社会行动者通过空间中的互动活动达成合作行动的能力是建构和维持社会秩序的重要社会基础。(36)曹海林:《村落公共空间与村庄秩序基础的生成——兼论改革前后乡村社会秩序的演变轨迹》,《人文杂志》2004年第6期。社会秩序和社会整合离不开行动者之间的相互合作关系。

四堂间为政府、社会、村集体和老年人等养老服务多元行动主体之间的互动与合作提供了一个载体。在养老服务供给中,政府发挥引导作用,村集体组织自主供给,社会组织参与管理和运营,老年人自我服务和相互帮扶,企业和志愿者提供资金或服务资源支持,形成了一个自下而上的自主供给与自上而下的制度安排相结合的多元合作的农村老龄社会治理结构。

四堂间还逐渐成为一个不同公共事务治理的共同空间,与“党建微家”“妇女微家”进行整合,村级组织利用此平台开展党建工作和妇女工作。四堂间也为老年村民提供了参与村域公共事务的共同空间,发挥老年村民的自主权和参与权,使老年人得到更多的关注。四堂间互助养老服务模式中的合作行动可以增进养老服务的公共性构建,使生活在社会中的个体超越对自身利益的狭隘关注,共同关注养老问题,形成村社共养的养老秩序。

结 论

依据实地调查的分析并结合文献资料,本文从空间的社会属性探索了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生成机理与运行逻辑,并对其产生的影响予以分析。养老空间的挤压和养老秩序的陷落抑制了老年人的主体性呈现并改变了老年人与家庭、邻里及社会的关系,迫切需要生产新的养老空间来改善老年人的社会关系。互助养老通过依托在地化的组织环境、凝聚共同化的合作行动、建构生活化的场景体验,重塑了一种以老年人为本位的多元主体共治共在的养老秩序。不同于传统的家庭自助养老,互助养老通过整合社会资源网络拓展了老年人的关系网络;也不同于机构化的社会他助养老,互助养老营造了以老年人为本位的“类家庭”情感,并赋予了老年人的主体性展现和自我价值感。

互助养老服务作为人类实践活动离不开空间载体,空间的社会属性不容忽视。空间作为社会结构对行动者具有约束与制约作用。(37)杨君:《空间结构与社会整合:人口流入型社区分类治理的研究进路》,《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1年第8期。在四堂间的发展历程中,早期基于村民需求自发形成的四堂间主要作为村集体组织为老年提供助餐服务或聚集聊天的空间而存在,服务主体单一,服务内容简单。同时,行动者对社会结构也具有能动性。随着政府、社会组织、市场等主体的介入和行动,服务空间功能日渐增加,互助养老服务的结构和规范也日臻完善。行动者的行动在一定程度上能形塑社会结构,改变养老服务的结构与制度。

互助养老的价值在于通过空间建构重塑了主体间的社会关系和以老年群体为本位的服务理念,实现了从空间中的生产到空间的生产的转向。四堂间从农村公共空间中区隔出来,成为老年人养老活动的场所,但它不仅是物理意义上的客观存在,也是老年人在现实生活中获取社会服务资源的策略与社会关系建构的生动镜像。在互助养老过程中,老年人并非完全被动接受服务的个体,而是追寻符合自身需求的养老服务,开拓养老服务空间并能动地加以选择,成为超越结构羁绊的主体。因此,互助养老是一种社会对主体塑造的过程,是老年人作为服务生产者的“自我”生成过程,这是一种主动获得主体性的策略性表达。

互助养老的价值还在于为农村养老服务的多元参与提供了平台,实现了农村养老从家庭养老向多元主体合作的互助共养养老秩序转变。碎片化、原子化的村庄养老资源通过在地化的村庄内部组织环境和政府的制度输入实现了存在内部的整合。(38)杨君、周自恒:《治理过密化:理解乡村社会中国家联结个人的一种方式》,《公共管理评论》2022年第2期。政府借这一空间实现政府发展养老服务战略,使其成为社区治理的平台、增强社区凝聚力的纽带和社会资本交换的场域。社会组织通过此空间平台整合社会资源,为村庄和老人增能以提升其自助和互助能力,同时也实现了组织的社会价值。因此,农村互助养老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村庄自主供给和自上而下的政府制度安排相结合的产物,形成了多元主体合作共治的行动格局。养老服务不再仅仅以家庭为单位,而是在利用家庭—村庄的原有组织体系的基础之上,建构了老人、村庄、社会组织和政府共在共治的互助共养新秩序。

诚然,在四堂间互助养老的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限制需要突破。一是吸纳家庭深入支持互助服务。目前,在互助养老场域中,老年人家庭成员的参与明显不足。家庭成员尤其子女的脱域限制了互助养老的规模拓展和深度发展。倡导互助养老并不意味着家庭养老的撤退。家庭始终是老年人的情感支柱,应吸纳家庭成员,让老年人家庭参与互助养老服务,为老人支付助餐费用或提供志愿服务,这不仅可以减轻老年人的负担,也可以改善代际关系。打造家庭、村集体、政府和社会组织等互助共同体将是今后互助养老模式持续发展的有效策略。二是鼓励发展村庄慈善文化。充足的人力资源和资金资源是互助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资源不足是互助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困境。要拓展资源获取渠道还需要重塑乡村公共精神,培育乡村慈善文化,撬动更多的村庄和社会资源汇入互助服务,共促农村养老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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