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方标准《蔬菜基地建设技术规范》解读
2023-01-17徐明飞周佳燕孙彩霞胡美华
徐明飞,周佳燕,孙彩霞,胡美华*
(1.浙江省农业科学院 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研究所,浙江 杭州 310021;2.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浙江 杭州 310004)
在推进浙江省蔬菜生产技术标准化、基地规模化、组织产业化、销售市场化的进程中,蔬菜基地建设是产业的基础,也是投资的重点所在。基地建设相关知识涉及农业、土建、材料、水利等多学科相关知识,每块都需要专业设计又要实地无缝衔接[1]。蔬菜基地排涝能力弱、易受淹、布局不合理、易受灾等问题,影响了基地生产能力和项目建设成效的发挥,尤其是在近年来的台风、大雪等自然灾害中,因抗灾能力达不到要求,大棚设施被风摧毁、大雪压塌的情况发生频繁,因此,提高建设标准并做到正确防范是实现高产高效助农,提高防灾能力的保障。基地建设的沟、渠、路、栽培设施等硬件建设投资大,且后期调整、改进难度大,建设的科学性就尤其重要。灾害后蔬菜基地建设技术规范问题受到了迫切关注,希望有相关标准指导。为此,本制标组组织专家经调研、多轮研讨、征求意见、审评,同时结合标准化文件规范要求制定了DB33/T 2484—2022《蔬菜基地建设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本文阐述了《规范》制定的必要性和主要起草过程,介绍了《规范》中涉及实际操作的具体指标确定的依据,将标准进行操作性解读,以期为指导浙江省蔬菜基地标准化建设、提升综合生产及防灾减灾能力、促进产业提质增效提供理论支撑。
1 制定《规范》的必要性
1.1 浙江省蔬菜基地建设步伐加快
《浙江统计年鉴》数据表明:2020年,浙江省蔬菜播种面积0.659万hm2(其中设施蔬菜约0.12万hm2),总产量1 945万t,实现产值553亿元,出口3.68亿美元。浙江省蔬菜基地建设经历了“菜篮子”基地、农业两区基地、保障型蔬菜基地、标准园创建、“放心菜园”示范基地等项目建设,蔬菜基地的设施等也随着社会进步有较大提升。近年浙江省实施“两进两回”(科技进乡村、资金进乡村,青年回农村、乡贤回农村)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商资本回流农村投资蔬菜基地建设增多,因建设程序、规范、标准不一导致效益巨大差异的案例越来越多。
1.2 浙江省气象灾害频发
浙江气候总的特点是:季风显著,四季分明,年气温适中,光照较多,雨量丰沛,空气湿润,雨热季节变化同步,气候资源配制多样,气象灾害频发。浙江年平均气温15~18 ℃,极端最高气温33~43 ℃,极端最低气温-2.2~-17.4 ℃;全省年雨量在980~2 000 mm,年日照时数1 710~2 100 h。据王可欣等[2]研究,近50 a来,浙江省年降水量整体呈现波动上升趋势,气候倾向率为37.07 mm·(10 a)-1,年际波动较大。一般降水(<20 mm·h-1)在杭州西南部、衢州、金华、丽水北部等地是高发区,杭州西南部发生频率达99.2%以上;短时强降水(20~50 mm·h-1)最易发生在沿海地区(温州、台州、宁波地区)及天目山区;短时特强降水(≥50 mm·h-1)在嘉兴、宁波、台州、温州的沿海地区是高发区,但金华、湖州、绍兴等的个别地区也有分散性特强降水发生。短时强降水在15:00—20:00降水最活跃。2021年6月,诸暨市姚江祝园最大雨强达到95.8 mm·h-1。
1.3 蔬菜基地主体多样
浙江省蔬菜基地主体多样,有集体、工商资本、组团、个人等多种投资主体组成形式,团队中栽培与销售人员一般都提前有配备,但基地规划、建设、管理等在组建之初就容易被忽视,给后期基地的运行埋下隐患。近年,蔬菜基地建设问题和突发灾害天气等叠加引起经济损失的基地越来越多,损失越来越惨重。部分基地经营者除直接损失外更多的是小损不断,最后失去持续经营的信心。
1.4 蔬菜基地建设相关资料查询难
蔬菜基地的建设包括沟、渠、路、管理房、水、电、生产设施、农用机械等各方面,需要建筑、材料、气象、农田水利、电力工程、机械等多学科的知识,每个学科都需要具有灵活实用的水平,相关资料查询齐全需要具有一定的知识储备和时间成本。
为解决蔬菜基地建设中的盲目性,生产中应对各种突发情况的无序性,持续生产信心不足等问题,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牵头制定《蔬菜基地建设技术规范》,以规范基地建设,提升蔬菜基地硬件标准化水平及抗灾能力,促进蔬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2 标准主要起草过程
《蔬菜基地建设技术规范》由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提出,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共同起草、制定,浙江省种植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标准编制人员由蔬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技等多学科或生产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编制小组主要成员在全省11个地市、近50余个规模化蔬菜基地开展了广泛调研和建设参数收集工作,包括选址布局、土地整理、基础设施、生产设施和配套设施等,着重突出蔬菜基地抗灾稳产能力。送审前组织蔬菜栽培、农业标准、水利灌溉等方面的专家会商讨论、逐条修改完善。2021年9月18日专家审评会通过,进一步完善后,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
3 《规范》主要内容解读
3.1 总体要求
《规范》要求:基地规划符合县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发展和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适度规模”原则,规划和建设坚持“整体设计、分步实施、有利生产管理”原则,路渠电网等基础设施配套,生产设施完善,抗灾稳产能力较强,适宜机械化生产。
本部分参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22)、《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GB/T 33130—2016),强调选址要符合当地的农业、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规划和建设程序规范,基础设施注意配套使用、提升抗灾稳产能力、适宜机械化发展。
3.2 选址布局
选址首先是质量安全方面符合《无公害农产品 种植业产地环境条件》(NY/T 5010—2016)、《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15618—2018)、《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等标准对蔬菜产地的要求,其次是从栽培、生产便利角度给予指导。布局强调立足现有条件,减少不必要的大建大挖;充分考虑大风、雨雪、干旱、洪涝等灾害风险;以节约用地、方便生产、宜机化、适度超前为原则,一次性全面考虑后进行布局规划。新建基地宜在土地流转前初步规划好,并与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协商,避免后期部分建设与当地规划不符等难题。
3.3 土地整理
土地整理包括两块:一是田、路、沟、设施的高程设计与控制;二是土壤改良。这块工程量较大,且基地建好后难以更改,最好是基地建设前一次性规划、机械化施工。
3.4 基础设施
3.4.1 生产道路
《农业机械田间行走道路技术规范》(NY/T 2194—2012)中对田间道路建设施工程序、技术参数有详细的规范,其中道路的宽度及路肩等应按要求与公共通行行驶速度匹配,如基地内部道路可以结合实际调整,内部道路涉及基地外公共通行则需报相关部门并按标准建设。
基地生产道路建设要求一是主要功能区通达率100%;二是道路宽度与使用机械宽度要匹配,且拐弯处机械宜行走;三是道路硬度要能承载所需;四是通过道路的管、涵洞要大且牢固。建设过程中机耕路尽量利用原有路网基础,结合实际材料情况建设实用、牢固地生产道路;操作道主要指基地内部新建道路,一般不允许直接硬化,建议以水泥预制板等铺设,宽度与生产需要匹配即可。
3.4.2 排水设施
排水基本要求是10年一遇(频率10%)最大降雨量能够及时排出,参照浙江省11个地市、65个区县国家气象站1981—2015年最大降雨量数据(http://data.cma.cn/),各市、县(市、区)常用重现期(年)日(24 h)最大降雨量为111.9~234.6 mm,其中150 mm左右最多;浙江省1 a重现期的最大降雨量为44.7~93.7 mm。鉴于以上参考资料,制定了日降雨量50 mm以下,田间不积水、旱生蔬菜地下水位60 cm以下等最低标准。基地建设中还可查询当地更精准的雨量数据,使设计更科学。
表1 排涝模数推荐范围
表2 基地设计流量参考值
表3 坡降1∶2 000的渠道(距形渠道)排涝能力计算
表4 坡降1∶1 000的渠道(距形渠道)排涝能力计算
20年一遇(每天暴雨量约200 mm)每天排出的排涝标准下,所需的排涝流量计算公式:
Q排=qF。
(1)
式(1)中:Q为排涝流量,m3·s-1;q为排涝模数,m3·s-1·km-2;F为排水沟汇水面积,km2。
渠道断面尺寸按下式复核:
(2)
(3)
式中:Q为渠道设计流量,m3·s-1;A为渠道过水断面面积,m2;C为谢才系数,m1/2·s-1;R为水力半径,m;i为水力比降;n为渠道糙率系数,取0.014~0.025。
3.4.3 桥、涵、闸
桥、涵、闸、坝等因各基地情况差异大,有些基地只需简易铺设,而有些过载重车的则需要专业设计施工。考虑本标准以蔬菜基地中建设简易桥、涵、闸、坝等为主,故未作详细推荐,因此,只作了总体配套、经济适用、安全性强等要求。具体建设中需结合生产与实际使用所需进行建设。
3.4.4 电网
模块功能逻辑结构设计采用典型的三层解耦架构,将功能逻辑横向分为三个层次:展现层、业务逻辑层、数据连接层。
电网由国家电网负责主线安全,建议基地内部主线根据最大需用电量和农田用途申报建设。田间临时用电考虑安全性控制距离100 m以内,采用符合《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2007)指标的电缆、防雨插座、空气开关、电箱等。
3.5 生产设施
3.5.1 大棚
钢架大棚是浙江省蔬菜生产的主要设施,主要分为单体钢架大棚、连栋钢架大棚、玻璃温室等,建设中以单跨宽度和拱杆直径来区分型号。推荐大棚南北向为主,棚间距为棚高的30%~40%,有利于光照均匀和通风。从大棚造价成本、风险发生概率、发生风险后处置效果等考虑,本标准推荐:单体大棚整体承受风荷载≥10级、雪荷载≥200 mm;连栋大棚整体承受风荷载≥11级、雪荷载≥200 mm;玻璃温室整体承受风荷载≥12级、雪荷载≥300 mm。建设中参照《农用单体钢架大棚安全技术规范》(DB33/T 865—2012)选择国标Q235A及以上的热浸镀锌钢管及配件,确保牢固耐用。实际建设中可根据不同作物和不同栽培季节多层保温、遮阳、机械进出等具体需要进行改进,但要保证基本强度和配件质量,搭建操作规范。
生产大棚除按标准建设外,日常管理中应关注各地天气预报,提前做好防灾措施。浙江省除沿海乡(镇)、县、市外,10 级及以上大风天气预报极少,龙卷风每年损害许多钢架大棚设施,但因气象局不对龙卷风具体位置出具级别评判,钢架大棚质量问题维权气象证据难以获得。另外大棚在使用中由于管理人员技术和材料差异,以及是否支撑、压膜线是否拉紧、大棚是否密闭、是否顺风向等问题也导致大棚抗灾能力差异较大。
3.5.2 灌溉
基地灌溉输水以管网为主,主管网埋于地下40 cm以下(避免耕作损坏),出水微灌化,田面灌水量误差小于10%,宜水肥一体协同灌溉。输水管网、蓄水池、微灌器和过滤器质量可靠,性能稳定,根据生产管理要求合理划分灌溉小区,管网建设可参考《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 20203—2017)、《微灌工程技术标准》(GB/T 50485—2020)等标准建设。灌溉系统需要包含首部枢纽(泵房)、蓄水池、输水管网,泵房能够稳定提供清洁水源、水压能够保证灌溉均匀。
标准中推荐排灌分开,但泵房可以与排水出口相近,电和部分设备可以排灌两用,旱灌涝排两用。部分基地地下水位高,还需要设强排井,首部枢纽的灌排两用更重要。
输水管网的耐压力是保证喷灌、滴灌及以后生产可能用到的灌溉方式的保证,主管道需要耐压力强、弯道少、阀门少;喷滴灌带耐压力与供水压力一致,保证灌溉质量又要在管道耐压范围内。
蓄水池的设计据茅和平等[3]研究,浙江省露地灌溉用水量为4 870~6 233 m3·hm-2;灌溉用水量是设计蓄水池大小的重要依据,天然水源便捷的蓄水池可以小一些,无天然水源或无法保证的,需增大蓄水池。按每次灌溉相当于中雨(1 d降雨量10~25 mm)1 h水量计算,浙江省设施蔬菜每667 m2需水量0.28~0.69 m3,根据补水难易情况设计蓄水池即可,标准中规定每6.67 hm2配建100~300 m3。
3.6 配套设施
根据需要建设集约化育苗、农机设施装备、废弃物回收处理设施、智能化控制系统等配套设施,除基地自用外,可按照“区域覆盖、整体布局、高标准建设、专业化服务”的要求,建设农机作业等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满足专业化育苗、资源化利用、机械化智能化作业等需求。
该部分作为蔬菜生产的配套设施,推荐结合各基地实际全面考虑设计,因各基地情况差异较大,本标准只提到原则性要求。
3.7 综合区域
宜根据基地生产发展所需,建设农资存放、配肥配药、产品检测、农机库棚、采后商品化处理与储藏、冷库等附属综合设施。
大中规模基地中该部分是基地管控核心区域,小规模基地则较为简单,本标准难以统一规范。本标准推荐结合各基地实际全面考虑设计建设,规模到一定程度的还得按各地相关工程管理要求进行规范设计施工,本标准只提到原则性要求。
3.8 其他
3.8.1 基地保护
大中规模基地的安全防护、生态防控等可以多方面结合进行设计建设,小基地明确边界即可。
3.8.2 基地标识
基地标识主要是一定规模,多人从业时避免混乱则需要增加标识量及显示度。小规模基地也要明确重点需提醒或易忘记的注意事项的标识、标牌。
3.8.3 建设档案
档案主要是用于基地后期备查,对于维修、安全、责任纠纷、经验积累等处理具有重要意义。
3.8.4 管护制度
建立基地管护长效运行机制,落实管护责任。该部分对于小规模基地往往就是业主责任,但对于大中规模基地形成制度性的规范则是生产可持续性的重要保障。
4 小结
《蔬菜基地建设技术规范》从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需要出发,对规模基地规范建设要点进行全面规范化,对中小规模基地建设具有直接指导意义;从建设程序、要点、部分指标、可持续性管理等方面,对大规模或超大规模基地建设具有重要引导意义;鉴于各地受规模、经济基础等不同而导致的实际情况差异大,建议在标准的基础上以保障可持续生产为第一目标,重点是大棚、排灌水等基地防灾抗灾标准化建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