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时代下国家与乡村关系的嬗变与重塑
2023-01-16王鹏,陈潭
王 鹏,陈 潭
(1.广西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5;2.广州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
一、引言
国家与社会关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基于中国基层的乡土特性[1],国家与乡村的关系是影响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变量。进入21世纪,数字社会的兴起对经济活动和国家治理产生了全面而深刻的影响。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将构筑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作为提升国家治理竞争优势的战略选择,推动生活、生产、治理领域的信息化、数字化与智慧化,尤其是加强了数字技术在农业农村的应用扩展,为实现中国式农村农业现代化注入了智技动能。在数字乡村建设热潮之下,乡村场域的生产、生活与自治方式发生了巨变,其愈发成为影响国家治理函数的关键性变量。基于此,研究数字化语境下国家与乡村关系的变迁既有助于促推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亦有益于国家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函数体系构建。
“国家-社会”二分框架是目前学界用于分析国家与乡村关系的常规理论范式。从理论角度看,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实质是“失衡”与“制衡”的组合张力,依据此组合张力,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大致分为以国家强力控制[3]和“最弱意义上国家”[4]为二分结构的单一论,以国家与社会并列、国家附属市民社会为特征的对立且同一的辩证论[5],以及以相互共变、相互制约、相互依赖、相互发展为特征的互构论[6]。互构论注重探讨独立主体间的互构共生关系,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单一论与辨证论所蕴含的对立关系,强调尊重国家与社会之间差异性、可交换性与可平衡性,对本文阐释国家与乡村平等互利的“数位关系”具有一定的理论指导意义。从实践沿革看,国家与乡村关系的本质是“政权”与“村治”的组合配对,依据此组合配对,国家与乡村关系形成了古代“弱政权-强村治”的“皇权不下县”共治机制[7],清末民初的“硬政权-软村治”国家经纪型体制机制[8],新中国成立之初“强政权-弱村治”的全能主义国家结构[9],以及偏工业化与城市化建设的“软政权-弱村治”农村治理结构[10]。城乡二元结构推动着国家与乡村“悬浮”关系的萌生、演变和固化,并衍生了诸如“空心村”[11]、村庄政治冷漠[12]、国家政权对农民的粘合性降低[13]等国家与乡村关系症候。在数字技术泛在应用的基础上,原有的国家与乡村“悬浮”关系和城乡二元结构体制被赋予数字意义,推动数字鸿沟的衍生与扩散,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国家与乡村的间隙运作,阻滞着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推进。
既有理论争鸣与实践沿革虽为巩固和拓展国家治理乡村成果提供了指引与参照,但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从研究视角看,无论是理论探讨还是实践探索,关于国家与乡村关系的研究主要从自上而下的国家政权建设出发,鲜有从自下而上的乡村建设微观视角窥察其关系变迁;从研究逻辑看,虽有学者已从互联网的视角研究国家与乡村互动方式的嬗变[14],但未对具体关系特征和结构进行深入探讨,尤其是未将“悬浮”关系症候与数字语境进行延伸论证;从研究理论看,鲜有利用互构论解释国家与乡村关系。对此,本文以互构论为理论指引,以数字乡村建设过程为分析视角构建国家与乡村关系嬗变与重塑的分析框架,以期拓展窥探国家与乡村关系的微观动态视角,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乡村”关系体例,为实现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理论参考和实践指向。
二、理论分析框架:基于数字乡村建设过程视角
基于文献梳理与反思,本文尝试从完善研究视角、研究逻辑与研究理论出发,构建数字乡村建设视角下国家与乡村关系的理论分析框架。在新技术革命的条件下,国家与乡村之间的传统物理空间更多为数位空间所替代,乡村社会资源禀赋、自治内生力不断被挖掘和激发,国家权力延展能力、乡土合法性整合能力持续增强和扩张。对此,驱动国家与乡村关系变迁的动力机制、底层逻辑、载体构建和发展导向已然从单向的政权作用向复合的“政权-智技”作用转变。从政策赋值看,《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和《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均指出:数字乡村是伴随网络化、信息化和数字化在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用,以及农民现代信息技能的提高而内生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和转型进程,也是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抓手,更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和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从学理探讨看,许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数字乡村”进行阐述,主要存在三个方面:一是数字乡村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如夏显力等[15]指出“数字乡村”是能通过激发农业发展潜力、强化农业科技创新、赋能农业要素市场和优化政策评估机制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农村新产业、新模式和新业态。二是数字乡村与城乡关系。如易君和杨值珍[16]认为,治理城乡数字鸿沟应基于共建共治共享原则和系统扁平精细思路,以补齐乡村数字发展不足的短板为重点,矫正城乡数字失衡关系,构建新型数字治理生态。三是数字乡村的国家逻辑。如邢振江[17]认为,防控乡村返贫,推进数字强国进程,实现乡村振兴的国家战略是数字乡村建设国家逻辑的价值取向。因此,数字乡村既是对乡村数字技术扩散的应用,也是对城乡融合发展的顺承,更是对国家与乡村技术衔接的具象描绘。
结合数字乡村政策指引和学理探讨,本文将通过构建数字乡村建设过程分析框架探究国家与乡村关系的演变特征,即分别从作为建设动机的“数字惠民”、作为底层逻辑的“数字下乡”、作为载体构建的“数字乡村”和作为发展导向的“乡村振兴”的逻辑理路论证国家与乡村关系的嬗变动力与逻辑、重塑表征和现代化体例,并以互构论为理论基调,提炼数字时代下国家与乡村关系重塑的三种形态(见图1),以期优化国家与乡村的运作结构,实现数字乡村建设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该分析框架重点解决以下问题:第一,悬浮或非对称性互惠的国家与乡村关系是否会在数字技术下延续并愈演愈烈?第二,在数字乡村建设热潮之下,国家与乡村关系的嬗变和重塑有何特征,从互构论出发如何解释?第三,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面向数字技术话语的国家与乡村关系发展如何?
图1 数字乡村建设过程视角下国家与乡村关系的分析框架
三、“数字惠民”:国家与乡村关系变迁的动力机制
在数字共同富裕与数字鸿沟扩散的矛盾运作下,围绕如何用“数字”服务大众的战略方针——“数字惠民”工程成为驱动国家与乡村关系变化的重大变量。由国家与乡村的“悬浮”关系所产生的“数字鸿沟”致使城乡疏离态势显著,从而加剧了国家与乡村的运作间隙。从互构论看,“悬浮”既是互构双方界面摩擦和冲突的表现,亦是双方互构共变的阻动力基础。在“数字悬浮”的语境下,国家大力建设“共同富裕”社会与城乡数字鸿沟之间愈演愈烈的矛盾张力为重塑国家与乡村关系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契机。
(一)“汲取式悬浮”的数字延续
国家作用乡村的场景变化与“汲取式悬浮”的交叠演绎将引发国家与乡村关系的新症结。国家政权的上收和经济的有限激活对焕发乡村生态活力,构建充满动力的乡村自治机制具有重要的意义[18],但也产生了以政策缺位、权益错位、群众脱离、服务空位为特征的“汲取式悬浮”[19]。“汲取式悬浮”是指在城乡二元结构的作用下,国家权力开始从乡村撤出并不间断汲取各种资源为服务城市建设的一种状态,不利于农村持续发展、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权益维护。随着数字技术的跃进,原始政治产出、经济生产、社会互动的场域发生了巨变,赋予“汲取式悬浮”原始意义的物理场域被以跨界、交互、即时为特征的虚拟场域取代,“汲取式悬浮”继而转化为“数字悬浮”,即互联网红利政策、信息技术、智能服务和数字人才在乡村社会的缺位与错位。伴随数字概念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越加显著,“数字悬浮”状态的存在会进一步引发乡村社会的数字化危机,从而加剧城乡或不同乡域之间的非均衡性发展。换言之,“数字悬浮”在与社会经济成分、价值观念和社会结构作用的一定周期内会演化为数字鸿沟,而“数字鸿沟”是数字时代信息技术在乡村社会衍生出来的非对称与非均衡化现象,具体包括数字生产鸿沟、接入鸿沟、应用鸿沟和知能鸿沟[20]。由此,“汲取式悬浮”向“数字悬浮”的演绎体现的是国家作用乡村的场景转变,而“数字悬浮”向“数字鸿沟”的演变折射出信息分化的迭代。
(二)面向“数字鸿沟”的运作间隙
伴随着新兴技术的渗入和以城市为中心的体制的惯性延续,虽然现代信息技术一方面促进了数字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但另一方面也加剧着国家与乡村之间的间隙。从“结构-过程”视角看,催化国家与乡村关系间隙的背后逻辑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传统的城乡生产结构性危机升阶为城乡数字性结构问题。由体制因素和发展阶段共同决定的城乡二元结构仍是目前我国面临的主要结构性问题之一[21]。在向信息社会迈进时,由“悬浮”导致的城乡信息投资差距、设备差距、消费差距和能力差距使得城乡数字鸿沟进一步扩大,加速了城乡贫富的分化和乡村社会的边缘化[22],而作为国家经济结构的一般性特征,城乡关系的失衡势必冲击乡村的结构性发展,终将加剧国家与乡村关系的紧张态势。另一方面,从公民权利看,面向共同富裕现实要求,乡民数字权利的缺失将深化社会基本矛盾。在迈向社会5.0的境况下,乡民对美好数字生活的向往与乡村社会数字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张力贯彻于社会基本矛盾运动之中,乡村数字鸿沟的扩散使得乡民无法与城市共同享受由数字社会发展产生的红利。进一步而言,实现数字共富要求与乡民共享数字成果权利缺失之间的张力,在一定程度上将深化数字社会的基本矛盾,从而加剧国家与乡村社会的运作间隙。
基于上述分析,面向“数字鸿沟”的国家与乡村运作间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农业对国民经济的驱动效应降低。作为国家经济结构的构成面向之一,农业经济在实现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21》的数据表明:从绝对值增长看,农村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已从1952年的50.5%锐减至2020年的7.7%,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中国经济质态的跃迁、产业结构的持续优化和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但也反映出城乡经济鸿沟的愈演愈烈。二是农民对数字服务享用类型的减少。囿于乡村数字接入鸿沟(互联网、通讯设备等)存在和知识鸿沟的固化,乡民无法较好地享受“网络支付”“云旅游”和“数字金融”等数字红利服务。三是国家对农村治理的敏捷性降低。及时、精准且有效的信息在一定程度上能提升治理的敏捷性。在乡村数字鸿沟加剧的情形下,一方面,乡村的基本情势数据未能全面且系统地传输至上级政府组织;另一方面,国家的治理理念、政策福利未能广泛且精准地下沉至乡村片区,从而引致国家响应乡村治理需求的速率和精准率降低。
(三)面向“数字惠民”的国家在乡化
作为数字共同富裕建设的产物,“数字惠民”工程的贯彻实施促使国家在乡化,为推动国家与乡村关系运作间隙的弥合提供了契机。“数字惠民”是信息惠民工程深入推进的阶段性变化。2014年,面对人民对物质生活的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张力,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等十二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旨在构建公平普惠、方便快捷和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信息体系。伴随数字技术语境的扩张和社会矛盾的转型,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张力推动国家不得不考量“数字贫困”“数字生存危机”等对共同富裕社会建设的影响。本质而言,“数字鸿沟”是不平衡不充分数字生产在乡村发展的结果,尤以城乡数字间隙最为突出。基于此,国家开始围绕“数字惠民”部署规划“数字下乡”,以实现国家在乡化与乡村全面振兴。为有效弥合数字鸿沟和推进“数字共同富裕”工程,国家在乡化的目标和内容体现在以下方面:
1.以数字包容政策的赋值为保障点
作为数字社会福利配置的工具整合,数字包容政策为优化国家与乡村关系结构提供了规范性指引。在现阶段,由于城乡数字发展不平衡、农村数字发展不充分是国家与乡村关系不稳定的驱动因素,因而制定和实施数字包容政策便成为弥合国家与乡村间隙的基点。数字包容政策是对城乡数字鸿沟界面的有效回应。立足具有数字包容性的城乡共同体政策制度,致力于激发新技术革命下数字乡村和智慧城市的潜在力量,既益于推动数字城乡的融合发展,亦利于国家与乡村关系的黏合。数字包容性的制度政策不仅囊括传统意义上民生服务、市场竞争、资金投入的“一体”与“融合”,也包括数字技术的“赋值”与“增益”[23]。
2.以数字技术的赋能增值为驱动点
在新技术革命条件下,国家与乡村传统的物理空间将更多地为数位空间所取代。数字技术打造了基于物理空间、人文空间和数字空间的三维立体场景,虚实空间的结合压缩了国家与乡村之间的交流空间,国家借以多集成、泛链接与广交互的数字技术在乡村搭建数字平台和孵化数字产业园,不仅能为实现农村产业要素积聚、产业结构优化和产业效能增加提供动能,也益于国家惠农政策的无边界覆盖和价值规范的无感传播。
3.以数字红利的共享利用为回归点
归根结底,国家重新回归乡村社会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城乡数字共同富裕的实现。拆解数字围墙、破解数字孤岛、分化数字威权成为数字红利人人共享的重要抓手。通过对“互联网福利”和“数字红利”的在乡利用,有益于增加农户个人资本积累,从而提升农村资本和社会资本。对此,扩大红利共享的范围与利用深度既是乡村振兴、数字乡村战略实施的着力点,亦是在数字鸿沟语境下,国家回应乡村社会的价值回归点。
四、“数字下乡”:国家与乡村关系的多重嬗变
在数字技术话语下,数字下乡成为国家巩固基层的强力手段。沿循中国与乡村互动的历史实践发现,“政权下乡”“政党下乡”“政策下乡”是国家为加强与乡村社会链接而采取的必然策略。为推进数字惠民工程和建设数字中国,数字下乡则成为数字时代下国家政权链接乡村的必要补充。从互构论来看,丰富且有效的资源交换才能促使主体间产生互构动力和效能。数字技术的兴起和发展有效促进了乡村社会资源的挖掘、放大和增效,例如“数字经济+产业布局”的规模效应和积聚效应推动了农村休闲游乐、休憩空间、民风民俗、农耕文明等优势与城市科技魅力、现代风范等特征互补互促。为此,在数字下乡的过程中,国家与乡村之间的关系经历了由点向线延展,由线向面扩散的递进嬗变,主要表现在衔接节点、沟通交流、服务供给和治理路径等方面。
(一)数字设备通村:国家与乡村社会衔接的零距智能
伴随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老旧设备的数字化改造,城乡数字设施设备的接入鸿沟逐渐弥合,链接国家与农村关系的方式也随之改变。作为撬动农村经济发展和产业优化的支点,数字设施设备的通村入户始终被当作重点工程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继续把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持续加大投入力度,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具体而言,数字设备通村中国家与乡村关系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国家与乡村生活衔接的无缝化
无缝化是国家与乡村生活关系在数字设备通村中的新变化。在新时期,国家主要通过政权和政策与乡村生活链接,实现“一体双权”的现代国家政治生活共同体图景[24],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村民和农村党员的流失使得国家链接并加强乡村生活统合面临风险[25]。同时囿于复杂地势区隔,国家意识形态未能全面覆盖散布的村庄。在此背景下,国家重点开展“互联网+”“数字×”等普惠农民的基础性工程,推进以无感链接、泛化感触为特征的生活类数字设备的通村入户,从而实现与乡村生活链接的无缝化和无阻化。据《数字乡村发展报告(2020)》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初,农村宽带接入用户数达1.39亿户,同比增长8%,农村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98.84%,农村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99.19%,同时交通运输部持续推进农村公路数字化改造,建立了超800 G的农村交通电子地图数据库。在数字设备通村入户工程的持续推进下,国家与乡村生活衔接的物理场域特性日趋式微,数位空间特征日渐强化,这既有助于国家政权与政策在乡村的无感延伸与泛在塑造,亦有益于农户生活权益表达渠道的向上拓展。
2.国家与乡村生产衔接的智能化
智能化是国家与乡村生产关系在数智装备下乡中的新变化。在安全与发展统筹的总基调下,有序稳定与增能增产是农业安全生产的必然要求。农业具有显著周期性和抗风险能力弱等特点,囿于农户生产技术和知识水平有限,加之市场价格波动不定,亟需国家实时指导和精准调控。在此需求下,国家借实施“数智生产装备”工程的契机,通过“实时监测”“远程指导”的方式精确且全面掌握乡村社会生产现状、生产风险和市场价格,实现了对乡村的“非接触式经济干预”,夯实了国家农业安全生产基础,形成了与乡村生产的智能衔接。据《数字乡村发展报告(2020)》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9月底,1.2万农户购置了农业用北斗终端1.5万台,0.5万农户购置近1万台植保无人机,同时已有28个垦区2.16亿亩土地完成了建库上图数字化处理,初步形成农垦土地资源大数据库。在数智装备下乡的过程中,“智能衔接”为国家与乡村实现协同联动生产提供了技术支撑,国家对乡村的“非接触式经济干预”得以可能,有益于夯实国家农业安全生产基础。
(二)数媒平台下移:国家与乡村社会沟通的跨界多元
在数字接入的基础上,数媒平台的下移标志着链接国家与乡村关系的载体发生了变化。作为智技的系统性集成,涉农数媒平台为现代要素进入农业、普通农户进入现代农业产业链提供了载体[26],在国家与乡村之间建立了以服务和管理为半径、以云边协同为轴的“虚拟生态圈”,农村可在平台上完成与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跨边界沟通与协作,实现跨区域的农产品售卖、寄卖和跨地域的文化对话、交流。具体而言,数媒平台下乡中国家与乡村关系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国家与乡村组织沟通的多元化
多组织对话是国家与乡村组织沟通在数媒平台下移中的新变化。在数字下乡过程中,国家通过资金支持、技术推动和政策引导推动乡村组织的服务汇聚,从而构建综农服务平台,如为农服务中心、农业科技超市、扶贫超市等,而且该平台服务的提供主体既有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传统农业服务组织等本土组织,也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涉农服务企业和涉农基金会等村外专业组织。从“国家-社会”角度看,综农服务平台的构建使得乡村除了能与代表国家意志的行政组织产生联系,也能与嵌入国家结构的各种社会组织形式开展公益经济、公益服务和公益产业对话,从而实现组织的跨界式互利共赢合作。
2.国家与乡村贸易活动的跨界化
跨界交易是国家与乡村贸易活动在数媒平台下移中的新变化。为推动农村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和实现城乡经济融合发展,农村电商建设是重要抓手。来自《2021全国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水平评价报告》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国有40.1万个行政村已建有电商服务站点,覆盖率为78.9%。涉农电商平台是以现代信息技术(互联网、云计算、多媒体)为支撑,为涉农经营主体提供农产品销售、购买、电子支付和运输的网络交易平台,电子商务的跨地域特性能够帮助农村经济打破以往的有形市场的局限[27],并助力农户与乡村外的各经济类组织开展虚拟贸易。同时,本地政府官员能联合农户,通过“政务直播+助农”的交易模式推动本地特色农产品在全国范围内售卖[28],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国家与乡村的贸易活动由地域特性向跨域特性转变。
3.国家与乡村文化传播的交互化
文化传播的双向性是国家与乡村文化交流在数媒平台下移中的新变化。数字新媒介的建设,不仅为乡村文化传播在渠道拓展和效能提升方面开辟了广阔的空间[29],也为国家民意整合与认同整合提供载体。从“国家-社会”角度看,一方面,数媒传播使得文化扩散呈现“去中心化”的趋势,每位村民都变成乡村文化的代言者、建设者和传播者。譬如杭州市紫荆村村民们借助“云上村晚”平台,向全国各地展现了紫荆村文化的独特魅力[30]。另一方面,国家以虚拟平台代替组织嵌入向乡村社会输入国家意识、先进管理理念、运营手段和现代文化,以实现与乡村的无感沟通交流,进而消解封建乡村文化对现代社会主流文化的抵触,巩固民意基础。
(三)公共服务下沉:国家对乡村福利供给的精准延展
随着数字技术的迭代升阶和公共服务下乡,国家与乡村福利链接方式发生了改变。公共服务下沉是指公共服务通过“条条传递”“块块协同”或“条块联动”的途径向下输送至群众的过程,从要素内容看,常伴随医疗、教育、社保、治安等领域的服务下沉。具体而言,公共服务下乡中国家与乡村关系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国家对乡村福利供给的网格化
网格化服务是国家对乡村福利供给路径在数字技术迭代升阶下的新变化。作为管理与服务并重的治理方式,网格化已成为国家治理基层社会的重要政策手段[31]。依托泛化的数字技术,网状结构的管理优势得到了强化,国家借此可通过公共服务网络分包的方式精准且及时对接每一片村庄和每一位村民。譬如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托网格化、信息化和大数据管理的优势,将珠海122个行政村划分为61个网格,实现“治安管家”通村入户的目标。截至2021年底,数字城管共巡查处理农村生态环境案件64454宗,结案率96.46%[32]。可见,国家通过搭建立体式、多功能、广覆盖的数字网格载体实现了福利供给路径的精准精细,也使得国家以低成本、高效率、高收益的形式巩固了其合法性治权的群众基础。
2.国家对乡村福利供给的末梢化
末梢化供给是国家对乡村福利供给路径在数字平台下移中的新变化。Ansell和Miura[33]提炼了数字平台链接、扩展、中介、动员4类功能,其中数字化平台链接、动员所蕴含的“集聚化”逻辑和“零距化”逻辑有效解决了公共服务的碎片化分布、区隔化应用,为国家畅通乡村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提供了技术性系统保障。例如甘孜藏族自治州聚焦农村残障人士、老年客户等特殊群体“到店难”的金融服务痛点,创建了“限时受理、台账管控、逐一上门、依规办事”的服务模式,借力科技产品“移动营销PAD”,把“暖心柜台”搬到了农户家中,满足了老年特殊群体的金融服务需求[34]。
(四)乡民权利赋能:国家与乡村治理关系的横向协同
在数字设施设备通村、数媒平台下移和公共服务下沉的基础上,乡民权利的赋能隐喻着国家与乡村治理关系发生了嬗变,标志着国家权力的在乡化和乡村权利的扩散化。随着数字下乡的推进,广覆盖、无边界、泛时序的数字链接打通了由时空固化的乡土边界,拓展了乡村信息收集的范围和压缩了国家与乡村之间信息传递的空间,并增强了乡村社会权利网络的韧性。具体而言,乡民权利赋能中国家与乡村关系的变化主要表现在:
1.乡村向国家反馈诉求的扁平化
民意反馈扁平化是国家与乡村治理关系在民主协商层面的新变化。囿于信息在科层结构逐级传递而产生的反馈模糊和衰减,作为行政体制的末端,乡村自下而上的民意反馈通道被“闲置”或“堵塞”,无益于全过程人民民主和自治体系的建设。在新技术革命的条件下,具有超链接功能和泛节点结构的数字空间能压缩信息传递的纵向空间,并无限延展信息共享的横向空间,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同一层级的信息节点,拓展了上级与更多下级交换信息的空间,从而削弱了中间层级传递和解释信息的作用。从“国家-社会”来看,乡村民意反馈扁平化的蕴意主要体现在:一是村民可通过数字身份认证的方式跨层级反馈对村务村事和基层治理的意见建议,并实时与国家管理人员进行互动,如村民可通过“我向总理说句话”互动栏目与国务院建立联系;二是将纷繁复杂的基层政府工作和千头万绪的群众生产生活融入平台上进行扁平化管理,不仅有助于减少村庄事务管理层级和提高基层事务透明度,也使得村民能随时随地参与公共事务决策过程,从而织密党群和干群关系网。在数字技术助推乡民权利赋能的过程中,村民紧紧抓住“国家搭台”的契机,以数字公民身份通过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服务等方式自下而上地传递农情和反映民意,从而促推村民诉求渠道“由曲化直”,确保国家与乡村的双向良性互动。
2.国家与乡村监管事务的协同化
协同共管是国家与乡村治理关系在乡民权利可视化基础上实现的新变化。集体事务是国家与乡村社会利益联结机制发挥作用的重要载体,利用数字技术的聚类、可视和泛连技术可将涉及集体事务的管理、决策执行、反馈监督等关键环节施以数据化、图表化和数模化处理,并将多元治理主体重新汇聚在同一治理空间中,使得国家与乡村共管共治集体事务成为可能。如浙江省平湖市在乡村基层推出囊括善治积分、集体分红、善治贷款、积分商城、巡查拍照等7个服务板块的“善治宝”,农户可随时随地上传巡查详情,查询积分加减明细,了解资产建设情况等[35]。国家通过网络平台的下移推动乡村“微权力”的建设、“微需求”的满足和“微事务”的化解,在缓解治理负担和激发基层活力的同时,也增强了乡村对国家权力嵌入的合法性认同。
五、“数字乡村”:国家与乡村关系的多维重塑
伴随“数字鸿沟-数字惠民-数字下乡”的数字乡村建设实践过程演变,掺杂着国家与乡村关系动态构织过程的“数字乡村”概念便孕育而生。数字乡村的建设打通了旧时国家宏大叙事逻辑与乡村日常叙事逻辑的壁障,从互构论看,数字乡村建设从技术互构、结构互构、组织互构三个方面促推国家与乡村关系的重塑。
(一)技术叠加:国家与乡村的“现代-传统”关系
Postman[36]指出:“一种新技术并不是什么东西的增减损益,它改变着一切。”新旧技术的更替反映到具体的社会治理过程,则表现为脱然于过时、僵化、单一程式的流程或结果。我们将国家治理乡村的技术分为 “现代技术”和“传统技术”,特指推动国家与乡村关系变化的工具集合。“传统技术”是指相对粗放、僵化且具有强制力的治理技术,“现代技术”是指相对先进、灵活、精密且具有柔性的治理技术。
从技术变迁的角度看,数字时代下国家与乡村关系夹杂着传统技术与现代技术的持续交叠更替过程和结果。自国家建制以来,意识建权与实体制权成为撬动国家与乡村关系变动的杠杆。如封建王朝时期,以儒士经典为代表的意识桎梏维系着皇权对乡村的控制;改革开放时期,国家通过“放权”和“包产到户”的手段减轻了国家行政负荷,激发了乡村自治活力。“传统技术”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国家控制乡村的力度,但简单粗浅的道德治理和制权治理技术将限制社会的发展,从而给国家带来巨大治理困难[37]。伴随数字乡村建设工程的推进,撬动国家与乡村社会关系变化的关键变量也随之发生改变。以万物互联、边缘计算为基础生成的智能平台实现了去地域化,延展了政权嵌入的深度,有助于国家依据数字化、实景化、可视化数字器物对乡村生态做出理性决策。在“传统-技术”交叠过程下,国家与乡村的关系表现出相对“渗透”的状态,即国家基于数媒平台在尊重村庄“恒定”行为逻辑的基础上与乡民沟通交流、交换意见,同时村民也可通过数媒平台即时向上级表达利益诉求。在此过程中,生动体现了国家强制性权力和基础性权力的此消彼长。国家通过服务下乡、技术下乡、平台下乡、权利赋能等途径强化了其基础性权力在乡村社会的建设,实现了国权的世俗化、亲民化和零距化。与此同时,国家的强制性权力伴随着村落数字民主自治的崛起而渐次被削弱,由此突显了国家的去魅化。
虽然以数字技术为代表的“现代技术”弱化了国家强制性权力在乡村的建设,或者说削弱了国家对村庄的操纵和统治力量,但其强化了国家基础性权力在乡村外溢广度与深度,拓展了乡村政策反馈、民主表达和多元共治的空间。质言之,作为新时期撬动国家与乡村关系重塑的关键变量,数字技术为国家与乡村社会关系的建构与互动提供了一种“可计量的规则”、可视化的操演,以及民主扩散的数位空间。同时,“传统技术”与“现代技术”的交替互补也有益于促使国家围绕乡土性和农民共性需求通过统一且强有力的体系、规则和建制巧妙地渗入乡村社会,强化村民对其权力的合法性认同。
(二)结构扁平:国家与乡村的“模糊-具体”关系
Giddens[38]将“结构”视为“左右”社会实践模式转换的规则与资源,对个体行动和社会发展具有制约性和使能性。从结构重塑的角度看,在信息畅联互通的法则下,国家与乡村关系凸显出一种“模糊-具体”的扁平化结构。信息是行动策略实施的缘由,亦是权力集中的方式,及时、准确且有效的信息流通是推动国家与乡村关系结构重塑的基础。零壁垒、泛覆盖、即交互的数字技术在打破传统官僚体制层次与幅度之间的平衡,实现组织扁平化的同时[39],也畅通了上级节点与下级节点相互交换信息的渠道,国家与乡村之间信息传输的“中间机制”被重组,错位的衔接方式被纠正,繁杂的信息传输层次被简化,从而促成扁平化信息输送形态的生成。质言之,由张弛有度的信息传输机制构筑的平行对话空间促使国家与乡村之间管道式关系结构向扁平关系结构转化。扁平关系结构表现出国家与乡村之间信息传输范围的无限性、政务服务下沉渠道的拓宽性与乡村管理的协同性,具体凸显为政策传导即时化、服务传递零距化和监管协同化。
1.政策传导即时化
数字技术塑造了介于物理空间与人文空间的“虚拟空间”,“虚拟空间”这一隐喻其实暗含了信息流动时间的压缩,流动空间区隔的打破。通过“虚拟世界”这一介质,国家能将政策信息及时且精准地推送到散落分布的村庄和村庄里的每一位村民,使村民能时刻悉知党中央发布的最新益农政策和最新的会议精神,从而有助于增强乡土社会对国家行动战略的支持和认同,进而实现国家与乡村战略行动的同步。
2.服务传递零距化
在智技下移和平台下设的过程中,乡村的基础设施正步入智能化、数字化和交互化的快车道,通过对国家与乡村终端的拼接能实现政务服务向乡村的快下沉和广覆盖,使得数字红利漫入乡村的每个角落,畅通服务传递的“最后一公里”。
3.事务监管协同化
在数字孪生技术的作用下,数字田园涵盖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乡域实况,加之数据流的弥散效应,有关农情、农景与农田的数据能一览无余地呈现。在掌握海量数据的条件下,国家政权能在尊重乡域独立性的基础上自适应嵌入,并与乡村自治组织共同决策、联合行动和协同监控乡村的每一角落。
总而言之,在数字时代的语境下,扁平化关系结构使得国家与乡村之间产生了一种“治理边界模糊”与“治理场景具体”的交互关系。“治理边界模糊”是指在各类经济、文化、政治、生态等要素的跨时空、跨领域流动的作用下,国家与乡村之间的物理边界日渐式微,并逐渐被数字空间所替代的关系形态。“治理场景具体”是指在泛链接、广扩散和可视化的数字技术作用下,乡村场域的情势被实时动态采集、分类、整合和分析,其数据毫无保留地通过数字平台推送至上级政府,从而使国家能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灵活性的政策方针和行动策略来建设乡村的关系形态。“治理边界模糊”与“治理场景具体”的双向交叠既有助于重构乡村自组织资源与力量结构,亦能强化国家对乡域秩序的整体性治理。
(三)组织交互:国家与乡村的“嵌入-协同”关系
将政府的意志和目标嵌入社会组织,重新强化自身的治理能力,是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的重要表现[40]。在实践中呈现为将乡村社会纳入国家整体进程之中,在组织载体层面和现代治理规则层面整合乡村[41]。从组织建设角度看,近代以来国家政权嵌入乡村社会的方式主要有3种[42]:一是在县与村庄之间建立了“乡”这一新的行政单位;二是在党政制度建设的背景下,通过政党下乡的方式来领导乡村治理和建设乡村秩序;三是通过“选择性行政化”的特定策略和“村干部行政化”的治术来改造和治理乡村社会。基于此,乡村组织资源获取渠道单一,供给主体主要为党和政府下设的行政机关,资源的行政化依附不免会使村干部和村组织陷于“代理人”与“当家人”双重角色表达之中[43],从而产生乡村组织“自治虚弱化”与“自治行政化”的矛盾张力。例如关于解释中国与社会关系模式的甄别性吸纳[44]和团结型吸纳[45]的实质正是通过充分发挥政府行政优势为乡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资源。
数字乡村是国家项目式治理蕴意的彰显,也是对上述矛盾张力的一种实践回应,突出国家组织和行为在乡村场域的“嵌入式协同”。在数字下乡与数字乡村建设的过程中,国家与乡村的组织交互逐渐向多元结构转变,乡村社会组织不仅能与行政单位进行信息交流与意见交换,亦能与嵌入在国家中的非政府组织,如企业、社会组织和慈善组织,甚至是国际社会组织开展资源互通和管理方案共享,由此呈现出国家与乡村组织交互的开放化、多元化和场景化的特征。
1.在“数字网络”的重塑下,国家与乡村组织关系凸显开放特征
政治生态论指出,忽视或遗漏外部环境作用的政治体系或政治网络圈是低效率和无效的[46],由此,开放性是政治系统所应具备的首要特性。随着市场经济制度的渗透和数字媒体的下设,以血缘和地缘为纽带的熟人关系渐次转变成以“网缘”为特征的虚拟关系,处在不同时空的个体、群体、组织或系统都能借助虚拟网络链接各个角落和各块片区。为此,国家与乡村的组织交互过程已然革除了旧时封闭孤立的茧区,在实现无缝隙式上传下达的同时,也引入了外在力量的作用机制,如城市社会组织与乡村社会组织的跨域业务协同。
2.在数字平台的赋能下,国家与乡村组织关系呈现交互的特征
数字平台在治理方面的功能与影响总结归纳为“集聚化”逻辑、“零距化”逻辑和“节点化”逻辑3个方面。“节点化”逻辑将平台各参与主体视为数字网络中的一个信息枢纽点,为网络共同体的形成提供了前置条件;“聚集化”逻辑为乡村组织链接和吸引城市社会组织、行政化机构提供了交互式载体;“零距化”逻辑拉近了党和政府组织、社会组织与乡村组织资源交换、要素流动和人才交流的距离,以此放大并拓展了平台中各参与主体的作用。在此意义上,外部力量(城市社会、社区组织和社区居民等)通过空间的压缩和节点的分离与乡村组织建立起了衔接线,形成了相互交叉的非规则性互动关系,既益于拓展乡村组织资源获取渠道和破解乡域组织“自治弱化”困局,亦助于构建多方参与、多元联动和多方协助的社会治理格局,开拓国家权治与社会自治的良性交互点。
3.在数字孪生技术的推动下,国家与乡村组织关系呈现场景化特征
乡村的实然生态以量化虚态的形式标刻在与国家和社会组织的交互过程中,并在可视化技术的基础上构建了乡域治理场景动态感知与乡情决策研判交互的动态模型,从而实现乡域建设“预想”与实际场景研判的动态切换。关于乡域实然情势能通过数字虚拟平台有效地传输至各个主体,使得国家和社会组织都能在尊重乡情实况的基础上进行建设和改造,并与乡村组织共同监视、协同计划、联合行动。
由此,在数字乡村建设过程中,国家与乡村的组织交互并非单向运作,而是由乡情民意自下而上传输、国权国策自上而下渗透和第三方力量由外而内嵌入构筑的多向连续统。此时,国家与乡村的组织交互凸显出“国家政权建设内嵌”与“多方社会主体协同联动”交替叠加的关系。
六、“乡村振兴”:“强国家-韧乡村”关系体例的产生
在新技术革命条件下,国家与乡村之间传统的物理空间将更多地为数字空间所取代,数字空间所蕴含的开放性、去中心化和互构性正在引发“未来国家与乡村关系体例如何表现”的讨论。自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乡村事业建设蓬勃发展。在二十大提出的中国式现代化的语境下,国家与乡村关系衍生了新范式。乡村振兴既是对乡村未来美好生活的政策性、战略性与制度性想象,亦是对城乡失衡关系和国家与乡村间隙关系的一次系统性修正。由乡村振兴战略衍生的数字乡村建设为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引入了数字技术这一变量。但此时乡村并未能完全脱离国家而独立发展,而仍需依附国家的在乡化。对此,结合“国家-社会”理论,本文将用“强国家-韧社会”概括面向未来的“国家-乡村”关系体例,并将其作为“强国家-弱社会”向“强国家-强社会”过渡的理论指引。在此有必要指出“强”是指国家统合社会经济、政治、服务的能力强,“韧”是指在国家统合能力之下,乡村社会发展的产业强度、民主参与广度和福利服务下沉深度。由数字乡村建设演进过程可知,数字时代下“强国家-韧乡村”的关系体例可通过以下结构函数关系加以表示。
(一)国家经济统合能力强与乡村产业发展强度足
从经济视角看,国家对社会经济体量、质量调控能力的强化与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度构成“强国家-韧社会”的结构函数之一。经济治理方式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系统化和有序化的过程,在经济治理的大系统中,子系统内部必须高度协调,子系统之间必须严格适配,从而形成一个结构关联耦合和功能差异协调的高效、善治的效能结果[47]。本质而言,国家经济统合能力的提高在于对“数量”与“质量”之间的把控,尤以经济质量控制的能力为重。如果说经济数量控制要求规模治理能力的提升,那么经济质量控制就要求精细治理能力的增强。
在数字平台“节点化”逻辑的主导下,泛物理空间的产业体量精准控制和产业质量精细优化便成为了可能,极大缓解了幅员辽阔的地域现实与经济质量精细治理需求之间的张力。一方面,借助大数据可视分析与趋势分析技术,国家能通过“实时监测”“远程指导”等非实体干预方式保障农业安全发展基础与平衡乡村生产的数量与质量参数,其经济统合能力得到增强。另一方面,伴随数字设备和数字平台下乡,农业智慧生产、冷链智能物流和农村电商经济等概念在乡域广泛落地,推动了“靠天吃饭”的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向“产销耦合”的数字农业生产经销模式转型[48],加深了农业生产经营数字化。在数智技术赋能与国家“经济虚态干预”增强的前提下,乡村产业的自研发、自生产、自流通、自销售的能力得到大幅提升。质言之,国家精细化生产管理能力的提高与乡村生产自主性、独立性提升这对关系组合将有效促推经济视角下“强国家-韧社会”关系体例的形成。
(二)国家政治统合能力强与乡村民主参与范围广
从政治视角看,国家自上而下的政治动员能力与自下而上的民主参与能力的提升构成“强国家-韧社会”的结构函数之一。作为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双层结构要素,“代表制民主”与“民主自治”的完善与拓展有益于国家政治整合能力的增强[49]。从政治系统更新来看,信息的有效创新与广泛传播是提升政治组织能力、动员能力和整合能力的基础要件。作为信息采集、存储、分类和整合的载体,数字技术为民主扩散和政治整合能力创新撑起了无限的想象空间。在新技术革命的条件下,国家基于大数据、云计算与人工智能搭建的数据智库实现了不同类型、不同格式、不同区域的社会数字资源无缝链接,并基于此形成一种跨平台、跨区域和跨内容且具有集成检索功能的新兴信息资源体系。
基于无感的信息推送和信息检索功能形成的信息流通规则,国家一方面能向偏远的乡域传播民族共同体意识和统治阶级的意志理念,另一方面能把控乡村社会舆论趋势和掌握乡民的共性需求和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有益于国家政治组织和动员能力的强化。在国家政治统合能力增强的条件下,乡村居民并非一味地承接并内化国家决策意志,而是会基于扁平化的数字平台结构就乡域发展情势与上级行政机关开展磋商、讨论和博弈,也会借助数字媒介的社会外溢效应争取社会广泛的支持与帮助,倒逼国家在部署战略和决策规划时不得不考量乡域实情。此外,信息交流的扁平化会进一步推动乡村“微组织”之间的合作治理,实现乡民“微需求”“微事务”与乡域“微资源”之间的匹配。一言蔽之,面向数字时代的乡村民主参与强度与广度并未因国家政治渗透能力的增强而被削弱,反而呈现出一种向国家争取权益的“讨价还价”行为和依托下乡资源开展“微治理”“自治理”的民主自治现象,折射出政治视角下“强国家-韧乡村”的关系表征。
(三)国家政策统合能力强与乡村服务普惠程度高
从政策视角看,国家政策的统合能力与乡村普惠性服务丰富且覆盖广构成“强国家-韧乡村”的结构函数之一。政策统合能力是指国家、政党或政府对各类政策所具有的协调与配置能力。按照层次划分,政策分为中央政策、地方政策和“乡政策”。在政策实施过程中,除了中央政策以外,地方和基层为了解决各自面临的突出问题,也会制定适应当地需要的政策。这些“小政策”或称“土政策”经常会与中央或者上级的“大政策”不一致,甚至产生冲突,即所谓“政策打架”[50],此现象无益于乡村公共服务供给结构优化,无助于乡村生活质量的提升。
数字时代的到来为解决这一困境提供了技术变量。从某种意义上说,政策统合过程就是信息流动与转换的过程。国家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搭建的数据信息系统,不仅能实现对乡村散漫信息的过滤性收集和加工处理,也能拆解区域信息传输围墙,化解信息流通阻滞,从而畅通乡村与国家的对话与交流,进而益于强化国家的政策统合能力。另一方面,在国家政策统合能力加强的条件下,乡域与国家的利益分歧得到了有效缓解,嵌入国家层面的社会组织、福利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也能为乡村提供非制度资源保障,由此乡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和内容亦日趋多样性,有效提升了其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概而言之,国家政策统合能力的提升并非意味着政策取向的单一性和政策执行的简单化,而是糅合了多方主体的利益诉求和政策主张,其在优化政策执行的同时,也益于乡域生活的普惠性发展。如“乡村振兴”战略既彰显了中央政策对乡域情势的包容,亦体现了乡村社会未来发展趋向,更反映出党和政府政策统合能力愈发增强。
七、余论
当前在数字革命浪潮的拍打下,国家与乡村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剧烈的变迁,并逐渐演变为“强国家-韧乡村”的关系范式。从数字乡村建设过程来看,数字技术的零壁垒、泛边界、广交互的属性助力国家的信息整合、资源整合和组织整合突破了原有场域空间的地理限制,推动国家信息轨道、资源轨道、组织轨道在零碎化、原子化乡域的铺设。与此同时,乡村的自主性和能动性也通过虚拟化、交互化、数字化平台得到了极度释放,在国家下乡的同时,乡村社会并非被动地承接自上而下输入的资源、资本、资产、技术与政策,而是通过以跨界、交互、即时为特征的数字技术与国家展开平行空间的对话和民主协商,以自下而上的方式放大本地的优势与特点,主动抓取由数字技术带来的互联网红利和数字红利,并借此构建和谐、美丽、富足的乡村社会。
诚然,互联网和数字技术把超脱的、不成熟的“乌托邦社会”整合成了虚实结合的“数字空间”,换言之,“数字空间”是“乌托邦社会”的翻版或新版,撑开了学术界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无限想象。就国家与乡村关系而言,“强国家-强乡村”既代表着国家与乡村的理想型关系,也隐喻着国家与乡村之间存在着一种恒定的制衡机制。这种类似韦伯式的理想型看起来离我们甚是遥远,但站在新兴技术发展的前沿上看,看似不可能的事件却成为了可能,对此,将“强国家-韧乡村”作为“强国家-强乡村”体例实现的过渡何尝不是一次对未来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畅想。概而言之,数字技术为乡村创设了超脱时空束缚的利益表达机制和生产生活机制,也为国家政权的全面延伸和渗透提供了虚态介质,更为社会组织、福利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嵌入国家与乡村关系运作过程提供了契机,这种自上而下的高位驱动、自下而上的低位牵引与由外而内的协同嵌入将成为新时代国家与乡村关系的制衡机制,共同描绘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宏伟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