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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谈:突出普遍价值命题下的中国考古学话语建构

2023-01-14

中国文化遗产 2022年6期
关键词:考古学世界遗产遗产

关键词:突出普遍价值;考古遗址;价值特征;对比分析;遗产价值;世界遗产名录;公共性;全球考古学

考古遗址的对比分析研究

陈同滨(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历史研究所 北京 100120)

李 敏(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历史研究所 北京 100120)

“世界遗产视野下的考古遗址价值解读”,作为命题强调了两个概念,一是“世界”,一是“遗产”。所谓“世界”,便是要求打破本国本民族的界域,拓展到人类文明与文化的研究视野。所谓“遗产”,便是打破纯学术探究的概念,引入了社会发展的“资源”概念。特别是针对后者,本命题可以理解为是对《实施<世界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有关价值标准认定方法的关注,内容主要涉及了两个方面:世界遗产价值标准的评估和经由对比分析予以确立的技术路线。

考古遗址属于文化遗产,在世界遗产的价值解读方面主要涉及世界遗产的价值标准的i—vi条,如若遗址环境还涉及到非同一般的景观观赏价值,还可以对标价值标准vii。这一部分的研究往往由于考古遗址承载的信息量特别丰富,有关遗产的价值解读往往涉及多学科知识与理论,其研究结论多取决于价值解读的切入点——不同的学科理论和知识可以解读出不同的遗产价值特征,只要不脱离考古遗址物质材料的支撑范围与可信度即可。诸如考古学、人类学、历史学以及各种专门史,如建筑史、城市史、科技史、交通史、军事史等等,均可对考古遗址的价值解读作出贡献。至于解读的结果是否达到国际视野的水平,则需要视其采用的研究理论是否属于或达到国际水平相关。但,仅仅靠多学科研究对遗产价值的多方位发掘与解读,达到的是价值研究的世界水平,不等于将其置入到了“世界遗产视野下”。自1977年第1版开始,《操作指南》就提出对比分析要求,以后各版逐步完善深化,规定遗产价值的特征认定(即解读)必须经由充分的“对比分析”,才能真正将遗产置于完整的“世界遗产视野下”予以判断与评估。具体而言,唯有对遗址的各项价值特性(attributes)开展国内外同期同类的充分对比分析,才能为考古遗址迅速建立起一个以全人类文明视野为背景框架的参照坐标系,以利于在不同文化背景下更加清晰、准确地辨识考古遗址的价值特征。这是一种不同于我国学界以往纯学术研究的技术路线,并在当下越来越获得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的关注和强调,也是真正将考古遗址价值解读置入世界遗产视野下的不二途径。

在此,笔者對《操作指南》的相关要求作一简要介绍,而后回顾一下草原都城“元上都遗址”和史前城市文明“良渚古城遗址”这两项考古遗址类的申遗项目在申遗文本第三章“列入理由”中有关对比分析的编撰简况,说明我们对“世界遗产视野下的考古遗址价值解读”的应用实践。

一、《操作指南》关于对比分析的要求

《操作指南》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提名文件明确要求必须要有“对比分析”(comparative analysis )的内容。该项要求初衷在于确认提名遗产所代表的价值特征具有独特性,而不至与已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遗产重复。从准备申报之初,就要求“将该遗产放入更广阔的区域或全球背景下进行初步的对比研究”(《操作指南》2021版第120条),与类似的遗产展开对比分析。《操作指南》第132条申报条件中明确指出:

“应提供该遗产与类似遗产的比较分析,无论类似遗产是否已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是国内还是国外。比较分析应说明申报遗产在国内及国际范围内的重要性”。

在《操作指南》的附件5关于世界遗产提名文件的阐释中,进一步阐明对比分析的目标和对比对象:“该项遗产应与类似遗产(无论是否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进行比较。比较时应该概述该项遗产与其他遗产之间的类似点,说明该项遗产之所以突出的原因。比较分析旨在解释申报遗产在本国及在国际上的重要性为目标。应在特定的地理—文化区域(文化遗产)或全球范围(自然遗产)内,与提名遗产价值主题相同的同类遗产进行比较。比较分析所依据的价值和特征的组合必须与第3章其余部分所述提名遗产的突出普遍价值关键内容相匹配”。

2021版《操作指南》增加了遗产申报的“预评估”程序(preliminary assessment),对预评估文件的格式和内容要求中,同样包括比较分析研究。与正式提名文件的不同之处在于,预评估阶段的比较分析重在研究框架的建立和思路的整理,为此《操作指南》还给出了比较分析方法(对比角度、因素)、与类似遗址比较、系列遗产内部选点比较、对于填补现有《世界遗产名录》缺口的意义等方面的提示。

二、对比分析方法实践案例

1.元上都遗址案例

在2012年申报成功的世界遗产“元上都遗址”中,我们从城市史和建筑史的学科角度,提炼出上都遗址的初步价值特征,然后据此遴选同期同类的遗址特征展开对比分析研究。

元上都遗址的遗产类型属于在某种程度上拥有一定“文化景观”价值的考古遗址;在时空范围上涉及13—14世纪蒙古高原东南缘的亚洲北方草原地带;在“价值主题”上属于游牧与农耕两大文明体系在草原都城规划上的融合典范,并因此涉及亚洲东部地区历史悠久、分布广泛的汉地农耕文明及其北方游牧文明。据此,我们从国外(世界、亚洲)游牧文化、世界各地蒙古族及其政权中心、国内游牧文化等三个方面的遗产进行比较,比较重点包括:1)与世界遗产鄂尔浑河谷文化景观比较;2)与蒙古帝国首都哈剌和林城遗址比较;3)蒙元帝国的三个都城系列(元中都、元大都等)比较;4)与中国历史上北方其他游牧民族建立的都城(金中都、辽上京等)比较。对比分析的角度主要从不同民族在城市规划方面呈现的空间特征切入,同时结合元上都遗址的交流价值、见证价值、典范价值和关联价值标准进行[1]。

该项对比分析的思路和结果显然达到了研究目标,ICOMOS针对元上都遗址提名文件中的对比分析研究,作出高度评价和肯定,并进一步认定:“上都(a)清晰地展示了蒙古游牧民族和中原汉地农耕文化的交融和冲突以及对全球文化的影响;(b)见证蒙古族的文化传统随着时间的推移,无论从物质形式还是生活方式上的进程;(c)展现了元代生活方式和特点;(d)深刻地影响了欧亚大陆的城市性质和功能”(WHC-12/36.COM/8B)。

2.良渚古城遗址案例

五千年前的良渚古城,是目前所知新石器时代长江流域、中国境内乃至整个东亚地区规模最大、年代最早、功能最复杂完整的早期城市文明(Urban Civilization)。按照ICOMOS于2005年發布的“GAP Report”(《世界遗产名录填补空白——未来行动计划》)所倡导的新的时空框架(Chronological-Regional Framework),本项遗产所在地属于亚太地区(Asia and Pacific),编年上属于“早期人类演化阶段”(Early Evolution of Humans)[2]。

考虑到良渚古城遗址经由长期考古工作所发现的丰富的重要成果,在进行对比分析对象的选择之前,需要对良渚古城遗址的特殊性质再次予以强调:一方面,良渚古城没有文字(只有刻划符号)和青铜技术,当属史前新石器时代,需要与世界其他新石器时代同类遗址进行比较;另一方面,良渚古城展现出来的典型“城市”特性及其所揭示的社会组织与物质文化的发展程度,又无疑属于东亚地区早期国家的城市文明典范,需要纳入世界城市文明的范围内,与其他重要的早期文明代表性城市进行比较——无论该城市属于新石器时期还是进入历史时期;因为从人类发展史来看,当一个社会复杂程度足以称得上一种文明的时候,是否具备“文字”并没有表现出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因此,为了更为清晰地辨析出良渚古城遗址的价值特性,良渚古城遗址的对比分析对象依然按照“同期”与“同类”的概念进行选择。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同期”以“新石器时代(晚期)”为标准,对比分析在3个层面展开:一是良渚文化的同期遗址,二是中国新石器时代(晚期)具有区域代表性的遗址,三是东亚地区的新石器时代的代表性遗址。“同类”则以早期国家和“城市文明”为标准,对比分析的展开层面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中国境内的长江流域城市文明对比黄河流域城市文明;二是以世界六大古文明为线索,分别比较古埃及的尼罗河流域、古印度的印度河流域、美索不达米亚的两河流域和美洲的同期代表性早期城市。

鉴于此,良渚古城遗址的对比分析以《世界遗产名录》《世界遗产预备名单》和中国的第1—7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为主要比对对象遴选范围,依据“区域性早期国家”和“城市文明”两项价值基本属性,结合地理区域框架,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比较:1)与良渚文化范围内已发现的遗址比较;2)与中国境内早期涉及文明起源的主要城址比较;3)与东亚地区同期的城市遗址比较;4)与全球范围内早期文明起源地的重要城市遗址比较。

良渚古城遗址的对比分析研究同样获得了成功,在ICOMOS的评估文件中几乎完全重述了申遗文本、即提名文件的相关论述,并明确指出:“ICOMOS认为对比分析证明了将此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合理性”(WHC/19/43.COM/8B)。

三、结语

由上述两个案例,以及笔者多年对于考古遗址的研究与申遗实践可知,《操作指南》提出的“对比分析”虽然是为了进一步廓清遗产的价值及其特征,以便从数量众多的申报项目中评判其是否符合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条件,但却为我们将考古遗址纳入世界遗产的框架体系进行价值解读,提供了行之有效的研究工具——经由对考古遗址的价值展开全时空的充分对比研究、发现异同,不仅可令我们找到或明确遗址的独特价值、辨析基本属性,进而确定其在整个世界文明发展体系中的地位;亦可经由对比分析,大大提升我们的研究视野,有如天眼、远观世界,致广大而见精微;甚至可助我们逐渐发现并建立起不同考古遗址间的关联与体系,揭示出我国考古遗址所承载的历史信息对解释我国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中的独特贡献,讲出中国故事。

旧石器时代遗址价值的国际视角

高星(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 北京 100044)

世界文化遗产是目前公认的对人类起源与演化和文化发展具有重大学术与社会价值的遗址,它所具备的普世性、学术性、审美性、真实性、完整性等禀赋,成为对考古遗址做价值评判以及对其进行保护、管理的标准和导向,对旧石器时代遗址的价值认定和阐释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旧石器时代遗址的特点

旧石器时代是人类演化最漫长的时段,占人类历史的99%以上。在整个旧石器时代,人类生存的地域不断扩张,可供生存的角落皆留下先祖的遗物与遗迹。该阶段人类不断迁徙流动,不同人群及其文化的碰撞、交流经常发生,致使远古文化的关联性很强。在生产力低下的原始社会,人类生存高度依赖自然环境中赋存的资源,工具制作受制于自然材料的特性,可施展的技术有限,文化遗存具有高度普遍性和趋同性。这些因素,导致旧石器时代遗址及考古学文化的共性很强,普遍的价值认同及研究理念和方法放之世界各地而皆准。因而,旧石器时代遗址的学术和遗产价值,更适合以国际视角做关联性挖掘、评估与阐释。

中国经发掘和记录的旧石器时代遗址目前超过2000处。这些遗址是人类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勾画人类演化、迁徙的世界版图和追溯东亚人类的起源与发展不可或缺。其中周口店北京人遗址是我国首批世界文化遗产(1987年),其价值得到充分的阐释并获得国际学术界的广泛认可。现在我想谈谈另外两处遗址(群):华北泥河湾盆地和宁夏水洞沟遗址群,尝试从国际视角诠释它们的重要学术与遗产价值。

二、泥河湾盆地

泥河湾盆地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和山西省大同市域,迄今盆地内已发现数百处旧石器时代遗址,出土丰富的石制品和动物化石,涵盖旧石器时代的各个时段并向新石器时代、历史时期延伸,被誉为东方的“奥杜威峡谷”。

这里目前发现年代最早的遗址是阳原马圈沟地点,包含多个文化层位,在距今约166万年的文化层中出土用简单技术生产的石片工具和大象留下的骨骼和足迹,一些象骨上保留石器切割的痕迹。该层位之下还有更早的文化遗存。阳原小长梁遗址出土大量距今约136万年的小石片制品,开启了华北小石片石器技术体系的先河。阳原东谷坨、岑家湾、麻地沟、飞梁等遗址年代测定结果为距今120万年—100万年之间,出土丰富的石制品和动物化石。阳原马梁—后沟遗址群则构筑起距今80万年—30万年的文化序列,与早期文化一脉相承。(阳高)许家窑—(阳原)侯家窑、阳原新庙庄、阳原板井子等遗址记录了距今20万年—4万年间先民生存演化的历史,出土古老型智人化石和不同时期的石制品及动物化石,体现出在早期文化传统的基础上有所创新的发展趋势。而距今4万年的蔚县下马碑遗址出土先民研磨赭石颜料和将小石片镶嵌为复合工具的遗存,早期现代人行为得到明确的标记。距今3万年—1万年前的阳原油房、西沙河遗址和虎头梁遗址群则埋藏了以细石叶工具为利器的高度流动人群的文化体系。

泥河湾盆地意义重大、普遍被认可的遗产价值在于其罕见的漫长人类历史记录,长尺度的环境变化记录和早期人类适应环境生存的物质文化表现,丰富的石制品记载了东方古人群石器技术的发展过程、特点并反映了旧大陆古人类文化与行为的多样性。该盆地连续、深厚的湖相沉積和上覆的黄土地层及丰富的古生物化石在国际地质界是确定第四纪的起点,是划分第四纪地层和记录第四纪环境变化的支撑体系和最重要的信息载体。这些文化与自然遗存被封存在巨厚的沙土层中,保留了完整、真实的科学信息。盆地内沟壑纵横、错落万象、如梦如幻的奇异景观和火山口、叠层石、雅丹地貌等自然造化,使这里具有独特的自然之美,在学术价值之外又增添了审美价值[3]。

泥河湾的遗产价值得到国际学术界的高度认可。该盆地的早期科学探考是桑志华(Paul Emile Licent)、巴尔博(George Brown Barbour)、德日进(Pierre Teilhard de Chardin)等西方学者启动的,其后中外学者不断前来考察研究,取得大量的考古发现和研究成果,很多学术著述发表在国际期刊上,书写了人类演化历史的重要篇章。

三、水洞沟遗址

宁夏灵武水洞沟遗址群坐落在苍茫的毛乌素沙地和滔滔东流的黄河之间。这里分布着12处旧石器时代遗址,埋藏着技术特色鲜明、发展序列明晰、学术价值重大、被国际学术界高度关注的史前文化系列[4][5]。

水洞沟遗址于1923年由法国学者桑志华、德日进发现并首次发掘,其后又经历一系列发掘与深入研究。这里的旧石器时代文化始于4万年前,出现带有勒瓦娄哇(Levallois)遗风的石叶技术遗存,在中国、东亚罕见,与欧亚西部和西伯利亚旧石器时代晚期初段(IUP)的遗存属于同一体系,被认为是早期现代人的文化标识,这使该遗址成为研究旧石器时代东西方人群迁徙、融合与文化交流及东亚现代人起源的一方热土。与其相邻的第2地点则显示截然不同的文化面貌,这里在始于距今3.7万年的多个文化层里出现用石片制作的小型刮削器、尖状器等工具类型,回归华北长期流行的小石片文化传统,但一些石器加工得规整、精细,说明技术与文化在发展和跃变。该地点还出土少许磨制骨器和逾百枚用鸵鸟蛋皮制作的经磨圆、穿孔、染色的串珠,保留热处理、营地火塘等复杂的用火遗迹。在传统的小石片文化体系中出现精致的石器、磨制骨器、装饰品、复杂用火等被看作早期现代人文化标记的遗存,表明这里本土的古人群也已演化入现代人的行列。

而水洞沟第12地点已在迸发着文明的火花。该地点出土约1.2万年前的丰富文化遗存,包括技艺精湛的细石叶制品、精美的磨制骨器、骨柄石刀、石磨盘与石磨棒等。骨质梭形器的出现表明当时的先民已会织网,以此捕捉飞鸟走兽;石磨盘与石磨棒在后期的农业遗址中常见,表明农业的种子已在这里种下。这里的先民还使用石煮法烧水熟食。这些遗存使我们得以管窥旧石器时代向新石器时代过渡期历史进程的流光溢彩:狩猎—采集生计在向农业转型,文化在快速发展,社会在加速复杂化……

水洞沟遗址的重大学术价值在于它保留了中国—东亚旧石器时代晚期肇始的记录,书写了早期现代人群沿着北方路线迁徙、扩散、交流、融合、适应、发展的历史篇章。该遗址在国际学术界具有重大影响力,是最早被推向西方学术界、宣告中华大地在遥远的旧石器时代就存在人群生存和文化发展的遗址,也是最早得到国际学术界关注并将中国、东方与西方世界紧密链接在一起的珍贵文化遗产。该遗址得到妥善的保护和阐释、利用,成为我国唯一一处以史前遗址为核心的国家5A级景区。保护、研究与利用有机结合及政府与企业分工合作、互益共赢的“水洞沟模式”也十分契合世界文化遗产的认定标准与发展理念[6]。

四、须提升对旧石器时代遗产的重视

目前中国已有56项世界遗产,其中有37项是文化遗产,但旧石器时代遗址仅有周口店北京人遗址1处。在这一问题上中国并非孤例,《世界遗产名录》上的旧石器时代遗址凤毛麟角,成了历史时期遗产的点缀。人类共同拥有漫长的旧石器时代历史,这是将肤色不同、语言迥别、文化各异的现代族群凝结在一起的历史根基和纽带。远古遗址埋藏在自然堆积中,不像后期建筑那样恢宏可视,且多位于偏僻荒芜之地,旅游吸引力差。这些因素导致旧石器时代遗址普遍不受重视,被提名为世界遗产的机会很低。世界遗产委员会数度举办专题研讨,力图改变《世界遗产名录》的不平衡性,希冀史前遗址得到更大的关注。旧石器时代遗址埋藏着人类的根脉,研究、保护和管理好先祖的家园是我们的神圣使命。将它们中条件成熟的遗址推荐为世界文化遗产,会体现出我们的视野、价值取向和对人类遗产负责任的态度,以此无愧于祖先的艰辛付出和慷慨馈赠。

考古学的进步与人类遗产价值认知的提升

曹兵武(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 北京 100029)

随着殷墟、良渚等重要考古遗址先后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有更多的考古发现也已进入申遗预备名单。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代表其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拥有更大的国际影响力。这些通过考古学家的手铲重见天日的世界遗产地,是考古学对社会的重大贡献之一。

对于文物和遗产价值的判断,有一个不断发展和提升的过程,《世界遗产公约》《世界遗产名录》以及由之引发的世界性遗产自觉,正是人类对历史与遗产探索、认知的一个突出的体现。拿考古学自身来说,考古发现与研究对文物价值的认知,是文化遗产这个行业对文物价值判断最基础的一个方面,但实际上考古学本身对文物价值认知也是有不同发展阶段的,是与考古学的发展历程,尤其是面对的学术问题、学术目标、学科理论等密切相关的。早期考古基本上就是“挖宝”。英国的大英博物馆、法国的罗浮宫等能成为世界性的博物馆——它们自己在面对原属国的文物返还要求时也以普世性博物馆自居,就是因为当时那些探险家到成为帝国殖民地的早期文明中心比如两河流域和古埃及等地参与盗掘的结果。此时的考古也有了解历史的兴趣,但主要还是一种猎奇和挖宝思想在起作用。如果说这还是属于萌芽阶段的考古学,那么,后续的考古阶段关注点就有很多新变化了,考古学家更希望通过考古发现复原人类历史,探索一些未知的历史和科学问题,但是不同阶段他们面对的问题又是不一样的,这本身就是看待文物价值的角度与水平的变化。因此,挖宝阶段过了以后进入经典考古学阶段时,考古学家最关心的是出土文物和古遗址的年代问题,要建立各地文物乃至考古学文化的时空框架,构建地区性历史年表、文化谱系乃至人类文明史的框架,此时的考古地层学、类型学和科技手段主要都是围绕断代这个问题发展的。到第三阶段即新考古学或者过程主义考古学的时候,考古学家研究兴趣又转变了,他们更关心出土文物和遗迹如何体现人的生产生活方式,即人的行为及其背后的驱动力,比如人们怎么制造它,怎么使用它,最后怎么把它废弃而成为考古发现时的遗存。对原材料、技术、社会组织、观念等人类行为相关方面的关注,都希望从考古遗存中去看个究竟。因此我们说,因为新考古学更关心人的行为,关心行为背后人的组织行为方式与社会结构,关心有没有一些抽象的宗教的精神因素制约人的行为,面对同样的出土文物,考古学家看东西的角度和价值与从前已经大不一样了。这一阶段关于人的行为的最重要的几个问题是所谓的“三大起源”:人类的起源、农牧业的起源、文明的起源。起源问题是高度综合性的人类行为,这里边藏着人及其文化本质的一些关键性线索。

按照考古发展史,现在应该是第四阶段考古学,也称后过程主义考古阶段,这是目前最流行并影响到其他学科看待文物及人类遗产的态度的。后过程主义考古学更关心的是面对人类的古代遗存时,考古学家为什么作出如此这般的解释,其他人会有什么样的解释,哪种解释更合理,社会各方面对文物有什么权利等等。比如在一些土地私有的国家里,判断一处遗址该不该发掘,需要跟原住民、跟土地所有者商量,不能考古学家想挖就去挖,政府让挖就去挖。美国的一些印第安原住民就曾公开表明,考古学家的解释和他们原来的认识完全不同,可能也不是他们需要的解释。后过程主义考古学倡导围绕文物、文化遗产的多维度对话,倡导相关各方共同去发现文物和遗产的多重性价值和意义。

在上述学科的发展过程中,为了揭示文物和遗产的多重性意义,考古学不断发明一些理论和方法,概而言之可称为是“中程理论”。比如关心年代问题时要用地层学、类型学、科技测年等理论和方法;关心人的行为时会用到考古埋藏学、微痕分析技术、实验考古学、社会考古学等;关心遗存的各种不同角度的价值与解释模式时,可以借助民族考古学的现代民族志调查和观察方法等;此外还包括进行考古宣传普及,开放考古工地,和公众共享、交流发现的公众考古学,等等。所以说,考古挖出了文物,既是考古学的研究对象,也是相关学科共同的研究对象;而文物进到博物馆,遗址变成遗址公園乃至申报世界遗产等,就是所谓公共考古的内容之一了。出土文物经过原来的考古流程之后,摆在博物馆展厅里面,就是公共考古开始了,这个文物开始面向社会和大众,被观赏、被讨论,展开更加广泛的交流对话,它所荷载的信息不仅是考古学等相关学科的研究资料,也是公众进行文化实践、文化与文明交流互鉴以及社会发展的宝贵资源。对考古发掘过的遗址进行保护、建设遗址公园甚至是申遗这些后考古工作,同样离不开考古学的参与。

从前考古学家做考古工作,希望碰上“好”的遗址;发掘之后,希望写出好的报告,好的文章;考古学家苏秉琦先生曾希望再建设一个好的工作基地、标本库,和同行乃至社会共享。今天,可能还会考虑到能否入选重大发现、列入保护单位、建设考古遗址公园,甚至能否申遗。考古学牵连出更多的社会关怀,也希望给社会包括后代留下更多的遗产,那么,考古学就应该积极主动地发展后过程的考古学,包括公众考古学与公共考古学,在这个不断延展的链条上让文物和古迹遗址能够永续利用、不断增值。

现今的考古学已经不完全是传统意义上考古学家的考古了。每个文明化的现代人似乎都有必要对自己祖先及其历史遗产或深或浅地走一遍考古探源的心路历程。

突出的普遍价值、全球在地性与全球考古学

徐坚(上海大学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 上海 200444)

《世界遗产公约》开宗明义地界定,无论是文物、建筑群,还是遗址,必须具备突出的普遍价值(Outstanding Universal Value,OUV)才有可能被认定为文化遗产。所有跃跃欲试的考古遗址都不得不面对这个拷问:一个或者一组具有特定的时间、空间和文化特征的遗址如何具备超越自身,超越区域和国家的价值。寻找“突出的普遍价值”并不是强赋新词的额外任务,而是考古学在走出文化—历史范式的逼仄空间,面对新考古学的科学化倾向和中程通则而不免犹疑之际,自然而然浮现出来的问题。“突出的普遍价值”之问使中国考古学中早已出现的代际更新走向更为明晰,也遥相呼应了雏形初具的全球考古学。

中国考古学在价值阐释上的困惑由来已久。一方面,如果遵循传统的文化—历史范式,考古学的意义止步于物质文化编年。在考古学的第一个百年里,世界各地的考古学都以编辑历史文化编年的马赛克拼图为追求目标。从学科基因上看,考古学是启蒙思潮和国家主义的产物,以最简单直白的“物即是文化”甚至“物即是人”的方式建构区域历史的物质文化版本。由于先天性地植入了殖民主义和传播论观念,文化—历史考古学面对超越区域或者国家的地理尺度时,无论是代表性器物编年谱系图,还是空间分布图,都只是区域史的扩大版。新考古学崛起之时,文化—历史考古学自然被贬为地方性知识,只有文化“继承者”和“拥有者”才甘之若饴,而与文化以外的人毫无瓜葛。

另一方面,中国考古学已经自觉地意识到,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适通则与中国考古学实践之间存在显而易见的张力。1960年代以来的新考古学以人类学倾向排斥历史学倾向,以中程理论替代器物的马赛克拼图,以科学化扭转地方知识格局。被柴尔德式考古学命名为“革命”的人类历史上重大社会变革和转型在新考古学崛起之前已被提及,只是在挣脱了一元中心观和传播论的桎梏后,包括中国考古学在内的不同传统才会关注普适通则与本土实践之间的匹适关系。作为国家文明崛起的门槛的城市革命一直是中国考古学的热门话题。如同在其他国家的考古学一样,柴尔德的文明十项要素也被援引作为基准线,因此也出现了中国考古学实践与柴尔德文明要素之间的磨合和校正。柴尔德标准可能被简化,某些要素,比如青铜、城市和文字,比别的要素得到更多的强调。某些要素甚至被改写,比如以城墙替代城市。普适通则和本土实践之间的张力广泛见于世界各地的考古学传统之中,作为应对方式,普适通则可能面临从细枝末节的修补,到改弦更张,甚至颠覆性推翻。柴尔德标准也是如此,从反思城墙是否意味城市,到以社会复杂化进程替代国家的出现,甚至建立多元化国家文明类型。但是,解决普适通则与本土实践之间的张力,绝不能退回到地方性知识,重弹文明独特性的老调。

“突出的普遍价值”之问的提出正当其时。这正是超越文化—历史范式,反思新考古学范式之际,中国考古学面临的问题。因此,我们也就能从考古学学科自身的发展趋势上寻找思路。作为对全球在地化的回应方式的全球考古学也就呼之欲出了。

什么是全球考古学?全球考古学不是世界各地的考古学的简单叠加,形形色色的地方性知识的总和本质上仍然是反全球化的。全球考古学是附丽全球史而出现的,是依照全球视角重新组合的考古学体系。具体而言,康拉德(Sebastian Conrad)提出全球史的三个类型:作为万物史的全球史,作为互联史的全球史和以全球整合概念为基础的全球史。在万物史中,全球史以跨区域、跨边界的物为核心,在超大规模的时间或者空间尺度上采取鸟瞰视角写作。从动植物物种到广泛分布的人工制品都可以采用这种写法方式。互联史则切换到以人类活动为中心,关注物、人口、疾病和思想的流动。不过,康拉德认为,这些显而易见的全球主题和全球流动并不是全球史的全部,甚至连精髓都算不上。真正具有范式价值的全球史是作为研究视角、历史进程和比较研究的全球史。全球视角将要求打破西方中心观念,采用平等而多元的视角。全球进程将要求平等地对待非西方经验,并置分别基于西方和非西方实践的通则。无疑,这是最有前景,最值得追求的全球史。

诸家总结的全球史主题也表达了类似主张。本特利(Jerry Bentley)将“传统”与“邂逅”视为全球史两大主题,康拉德则总结成为“平行”与“纠葛”,而其他诸家则以“互动”和“网络”丰富“纠葛”的内涵。“互动”“网络”“纠葛”等等指向全球物质和全球互联,而“传统”则指向全球视角和全球经验。

全球史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来自于后者,历史学可以全球吗?如果历史学根植于启蒙运动和西方智识传统,它真的能够实现价值中立吗?仅仅增补非西方内容,甚至提出反西方中心主张,但不触及这个学科的术语和理论基础,就能实现全球化吗?这个问题同样也会出现在全球考古学里。

值得庆幸的是,全球考古学并不是全新的观念,早在数十年前就已经预埋伏脉。亚柯(Peter Ucko)率先系统地提出全球考古学理念,组建有别于国际史前和原史联盟的世界考古大会,编辑One World Archaeology考古学系列。文明采用了复数形式,无论是柴尔德文明要素还是其他表述都不再是严苛戒律,也不再能用这些标准去衡量任何遗址或者文明类型“适用”与否,亚洲、非洲和大洋洲的考古学经验成为提出抗衡性通则的基础。

在思考中国考古学如何贡献于世界考古学时,张光直先生也提出了符合全球考古学范式的范例。在對从野蛮社会向文明社会的转型的研究中,张光直先生发现,与西方考古学揭示出来的突破性进展不同,古代中国采取了连续渐进的方式,在器物和技术没有突飞猛进的情况下实现了社会转型。古代玛雅也采用了类似路径。因此,他以“连续型”和“断裂型”的两分关系说明西方式和非西方式道路之别,西方式道路不是唯一的路径,甚至不一定更优化。

作为非西方考古学阵营的重要成员,中国考古学在建设全球考古学范式上大有可为。无论是不符合大河流域文明类型的石峁遗址和良渚遗址,还是有别于平地或者平原文明的以西南土司文化遗址为代表的山地文明,以及以沿海地带的贝丘遗址为代表的海洋文明,都有可能提出多种适应性策略的考古学和文明理论。因此,基于在地经验,提出可以广泛验证和修正的通则的全球考古学之路正是当下的中国考古学可以追求的。

国际视野下的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如何超越西方考古学的标准?

陈胜前(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考古文博系 北京 100872)

近年来“公众考古”与“公共考古”的概念受到考古学界的关注,甚至引起一些争议。考古学界鼓励考古学人与考古成果走入公众,但很难接受公众参与到考古学中来,也不知道公众如何能够参与到考古学中来。溯源Public Archaeology一词的原义,会发现其含义正处在“公众考古”与“公共考古”之间,而很难找到一个与英文概念正好对应的中文概念。不过,这一点倒是并不重要。不论是“公众考古”还是“公共考古”都有存在的空间,两者甚至并行而不悖。公众考古的概念很容易理解,即强调考古学服务公众,主要指科普活动,信息流动的方向是从考古学界到公众。这项工作其实由来已久,只不过,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与国家的富强,在规模与品质上有了新的要求。这里侧重要谈的则是另外一个概念,公共考古,有关它的歧义更多,也更难理解。但是它与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休戚相关,也是我们超越西方模式的基础,首先从这里开始探讨是比较合适的。

公共考古的核心在于“公共性”。西方考古学的Public Archaeology中的public不论是译为“大众”还是“公众”,在当代西方政治语境中,都是不同利益群体的总和。其首要目的是要区分出不同利益,于是有性别利益之分,女权主义成为其中的代表;有种族利益之分,有色人种需要得到关注……沿着思路细分下去,还有宗教、地方、阶级、甚至是学科内外(考古学家与大众)的利益区分。这种思路就像当代西方政治一样,政治正确的方向就是无限分下去,结果反而失去了整体性,也就是失去了公共性。这可能是西方倡导公共考古的人所没有预料到的,公共性被不同利益的博弈取代了。公共性应该是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灵魂,也是这项工作的指导方针。在社会主义的中国,公共性就是“人民性”,即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是为了满足人民的文化生活的需要。确立以公共性为中心的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有助于我们超越西方考古学的公共考古概念。基于整体性的公共性实际上一方面可以追溯到中国思想文化传统,扎根深远;另一方面它可以得到社会主义制度的支持。

如果二十年前我们提出这样的观念,恐怕只能是纸上谈兵,而今随着中国的发展,这样的观念可以落实在具体实践领域了。在西方考古学中,公共考古是伴随着后过程考古学理论的兴起而走上学术舞台的,虽然它本身并不是新鲜事物。后过程考古学强调多元叙事、平权对话,反对考古学家垄断物质遗存的阐释,主张让公众参与到阐释过程中来。如后过程考古学的主要代表人物伊恩·霍德(Lan Hodder)在发掘土耳其的加泰土丘遗址时,就邀请当地民众参与讨论。发掘成果及时上网,大家都可以参与讨论,发掘者会根据讨论的结果及时调整发掘方案。这一工作的技术前提是互联网的兴起。当时互联网在中国还是新鲜事物,而今中国已经走在了互联网应用的世界前列,尤其是在移动互联网上。各种自媒体平台极大地降低了公众参与考古学讨论的门槛,其中参与者不乏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士,学术权威垄断话语表达的可能性几乎完全丧失。就每一个热点话题都会有众多参与者加入讨论,多元叙事、平权表达以实时交流的方式极为便利地展开。从技术条件来说,公众参与已经没有什么约束。

移动互联网带来了另一个前所未有的好处,由于公众的广泛参与,由此形成了从前特别缺乏的及时反馈。在此之前,考古信息的传递基本都是单向的,由专家学者以著述的形式传达给读者,虽然有广播、电视、甚至是早期的电脑互联网,但没有改变单向传递的基本模式。公众处在被动接受的模式,公众的反应缺乏表达的途径,而且也非常零散,很难为专业研究者与决策者所知晓,导致一些出于良好目的的建设脱离实际,不接“地气”。移动互联网能够提供及时的反馈,这种去中心化的传播模式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但是它还是会集中表现为一些关注热点。对于专业群体与决策者而言,不能只是简单处理热点关切,还应该深入到热点的背后,看到更深层次的问题并进行预先处理,充分利用及时反馈所获得的宝贵信息。移动互联网深刻地改变了中国人的生活,让中国成为新技术革命的引领者,它也必然会影响到文化领域,影响到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

除了互联网应用上的技术优势,中国还有一个西方没有的条件:人气。准确地定义“人气”是困难的,它既指客观上人群的数量与集中度,也指主观上广泛的吸引力。要利用好文化遗产,必须要有充足的人气。一处人迹罕至的文化遗产是很难保护与利用的。保护与利用是辩证的关系,没有保护就不可能利用;反过来,没有利用的话,保护的成本就难以承受。中国是一个人口高度聚集的国家,有超过14亿的潜在观众人群,而且聚集在较小的范围内,这就使得投入有可能获得充分的回报。长期以来,我们都把人口看作负担,把聚集看成资源紧张的表现,但是表现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却是一项重要的有利条件。聚集的人气能够产生更大的效益,能够有效地降低成本,这就像中国发达的快递业一样。文化遗产的保护往往需要巨大的投入,尤其是遗址类不可移动文化遗产,常常还涉及到拆迁,但是有人气的地方,高投入能够带来高回报。例如杭州良渚、武汉盘龙城、成都金沙、无锡鸿山、西安大明宫等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都分布在大城市核心区,人气和区位优势明显,因此对这些考古遗址公园的巨额投资都获得了相应的社会效益乃至经济效益。

在大规模建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过程中,不难发现我们拥有一项体制优势,那就是集中力量办大事(如大明宫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和良渚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中艰巨复杂的企业和居民搬迁工作)对于重点文化遗产、保护难度大的文化遗产,需要发挥我们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属于公共文化事业,是政府可以发挥主导作用的领域。

尽管这是个公共领域,但是要长期运作,保持效益,避免成为公共财政的陷阱,则需要民间资本的参与。这其实也是“人气”中所包含的内容。改革开放的一项重要经验,就是采用混合经济制度,发挥不同制度的优势,在不同问题的处理上,因地制宜,灵活处理。当前我们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上的成功经验就是利用了这种混合制度的优势,具体经营上采用了市场化方式,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其中,在东部地区取得了较好的综合效益,获得了重要的实践经验。这个模式可以在有条件的中西部地区推广,实现多方面共赢的效果,从而更好地为公众服务。

当然,这里讲超越西方考古学的标准,并不意味着西方考古学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方面没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正相反,在这个方面我们是后来者,在许多方面仍然需要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尤其是中层理论方法上,包括在设计、建设、管理、服务等具体环节上,西方考古学的经验教训是值得借鉴的。我们强调的整体意义上的公共性是具有超越性的,但是落实到具体实践上,特别需要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考虑到作为个体的人从生理到审美心理的具体需求,在这个方面,以个体为中心的西方文化确实有不少值得取法的地方。

目前我们对西方考古学的超越还只是刚刚开始,要真正做到全面的超越,还需要特别注意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定文化自信与道路自信。如果我们不能肯定自身文化的独特价值,不能肯定社会主义在服务人民利益上的意义,也就失去了工作的方向。另一方面是要实事求是,尊重实际情况。要尊重中国人自己的生活现实,深入调查研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要贪大求洋。如果我们能够坚持这两个基本立足点,那么我们的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就有了精神支柱,就一定能够让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更好地服务于公众,服务于国家发展,服务于全人类的共同利益。

考古发掘和研究助力科潘遗址的保护利用

李新伟(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北京 100101)

2015年,中国考古队(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组建)开始主持洪都拉斯科潘(Copan)遗址8N-11号贵族居址发掘项目。该居址属于除科潘王宫以外的最高等级居址,主体是一处封闭的方形院落,内部庭院边长约35米,四面均为石砌高台建筑,外缘边长约50米,南侧中部有通道;庭院周围分布着20多处小型建筑。田野工作至2019年结束,发现大型墓葬,精美雕刻和其他重要文物,第一次从贵族家庭发展演变的角度,验证了此前主要依靠科潘王宫区资料获得的科潘城邦兴衰的认识。在科潘遗址的考古工作中,我们最深的感受是,考古类世界文化遗产的活力,来自持续的考古工作与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和利用的有效结合。只有这样,才能不断认识和提升相关遗产的价值。

科潘是玛雅文明著名城邦,位于整个玛雅文明分布区的东南部,其控制范围大致包括洪都拉斯的科潘河(Rio Copan)流域及危地马拉的牟塔瓜河(Rio Motagua)流域中部。科潘遗址是城邦的都城所在,位于洪都拉斯科潘省科潘墟(Copan Ruinas)镇东北约1千米,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由仪式广场、金字塔、球场和王宫组成的核心区;二是位于核心区西南的贵族居住区艾尔波斯齐(El Bosque);三是位于核心区东、被称作拉斯塞布勒图拉斯(Las Sepuhuras)的贵族居住区。科潘城邦控制了玛雅世界唯一的翡翠矿,又远离城邦林立、战争频仍的中心地区,经济繁荣,文化昌盛,建筑雄伟,雕刻精美,被称作玛雅世界的雅典。

科潘遗址在1980年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成为玛雅文明最负盛名的旅游目的地。回顾科潘遗址的申遗过程,突出普遍價值的认定和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和利用,持续的考古发掘和研究发挥了最重要的作用。

科潘遗址的发现和研究历史颇为悠久。1576年,西班牙探险者帕拉西奥(Diego Garaciade Palaeio) 递交给西班牙国王菲利普二世的报告中就有对科潘遗址的描述。1839年,美国外交官和探险家斯蒂芬斯(John Lloyd Stephens)与英国画家卡瑟伍德(Fredrick Catherwood)详细考察了科潘等遗址,并于1841年出版插图精美的考察游记,科潘遗址遂成为公众和学界关注的焦点。1885年, 美国学者马乌德斯累(Maudslay)对遗址进行了测绘、拍摄和发掘,获得第一批系统而准确的资料。1891年,哈佛大学碧波第博物馆(Peabody Museum)与洪都拉斯政府签署l0年协议,开始正式考古发掘。但在当时方兴未艾的玛雅考古热潮中,科潘遗址的工作并不突出。

1970年代,科潘考古工作开启了崭新的阶段。在哈佛大学任教的戈登·威利(Gordon R. Willey)应邀制订科潘遗址的长期工作规划。作为聚落考古学的重要创始者,威利组织了对科潘河谷的系统调查,并引入了多学科综合研究的理念,极大拓展了科潘考古视野和内容。威利将核心区以外的遗址分为四级,清晰描述了聚落等级分化情况。正是在考古工作蓬勃开展的背景下,科潘遗址的独特价值才日益凸显,成功申遗。

1985年,在哈佛大学费什(William Fash)教授的领导下,开启了“科潘马赛克项目”(Copan Mosaics Project),对科潘建筑上马赛克式的雕刻进行全面修复,约28000余件雕刻部件被拼合起来,极大促进了对科潘王室和贵族建筑的深入研究。1988年,费什主持开展“科潘卫城考古项目(Copan Acropolis Archaeological Project)”,对遗址核心区的金字塔建筑进行解剖,发现大量早期建筑,使得科潘文字中记录的早期历史成为信史。此后,科潘遗址的发掘和研究持续进行,使之成为资料最丰富、被研究最充分的玛雅城邦之一。科潘遗址公园也成为最著名的玛雅文明旅游目的地之一。

洪都拉斯文物主管部门清楚地认识到考古工作对于科潘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和利用的重要性,非常重视对最新考古成果的宣传和利用。重要考古发掘之后,建筑和雕刻都及时得到修复,尽快向公众开放。例如,日本金泽大学考古团队主持发掘的仪式大广场西侧建筑群,也在田野工作结束不久,就以现场建立简易展室的方式,对公众开放。

哈佛于大学主持发掘的拉斯特若宏贵族居址,田野工作2008年结束,2012年完成修复后开始现场展示(此前在1996年,科潘遗址公园内建成雕刻博物馆,集中展示遗址发现的重要雕刻,内容不断更新。拉斯特若宏的精彩雕刻也在发掘不久就在博物馆中进行了复原)。

2015-2019年中国考古队在科潘遗址发掘过程中,始终保持对当地民众、尤其是对中小学学生和原住民的开放。发掘人员经常在各种场合,就遗址和考古发掘等相关问题进行解释。项目还定期从当地原住民人群中吸收人员参与各种工作,实现当地人与文化遗产工作的良性互动。田野工作结束后,在进行室内整理的同时,也完成了建筑的修复和保护,雕刻的拼合等工作,并协同当地文化遗产管理专家,设计了现场展示和参观路线。目前正在积极实施相关建设,近期即将对公众开放。

考古新百年和世界遗产“下一个五十年”

——在历史节点上谈考古遗址价值阐释

秦岭(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 北京 100871)

今年是中国考古新百年的开始,同时也是《世界遗产公约》50周年的纪念。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Next 50(下一个五十年)”倡议,提出世界遗产保护的任务与挑战;中国发布的《“十四五”考古工作专项规划》,则明确将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作为行业长期工作目标,提出2035年要使中国考古成为国际文化遗产保护的一支重要力量。在这个历史节点谈世界遗产视野下的考古遗址价值问题,很有承上启下的意义和必要。

世界遗产“下一个五十年”的挑战,放在中国的语境中、考古的维度下,如何从考古遗址的“突出普遍价值”阐释中去作出回应,有所体现?中国考古新百年的总目标,又如何与之结合起来,从遗址的发掘研究开始,就与遗产保护利用建立更为密切的共生关系?站在一个考古研究者的立场,笔者由彼及此,浅谈陋见。

一、世界遗产三大挑战和考古遗址价值提炼

世界遗产“下一个五十年”的三个主要挑战分别为代表性(Representativeness),可及性(Accessibility),和可持续性(Sustainability)。理解全球视角下提出这三点的核心内容,对我国考古遗址“突出普遍价值”的选择和解读也相应提出了新的要求。

1.代表性

站在全球视角下,《世界遗产公约》已经有194个缔约国,其中有167个国家1154项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这本身就体现了公约的“代表性”。而这次“代表性”挑战的提出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地理区域上的不平衡,比如非洲大陆仅占世界遗产总数的9%;一是利益相关群体的代表性还不够,尤其是当地居民(原住民)在遗产提名管理中的参与程度。

由于目前每个国家每年仅能申报一项文化遗产的限制,我国的考古遗址在申遗中如何充分去体现这个“代表性”,从申遗文本的要求出发,主要涉及“价值标准”的选择和“对比研究”的论述这两项内容。

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中的神木石峁遗址为例,在选择和论述遗产特征(attributes)时,对遗产价值“代表性”的解读大概有几个方面可以展开:其一是突出石峁遗址在中国史前区域文化中的“特殊性”,这是从文明多样性层面上去讲它的“代表性”;石峁遗址所代表的河套地区早期文明依托特殊的地理条件,利用特定的物质资源(石城、玉器等),表现形式不同于中国黄河、长江文化传统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复杂社会。因此它的“代表性”也能同时回应地区不平衡性的问题。其二是突出石峁遗址体现欧亚草原和东亚农耕社会的这种“融合性”,这是从文明丰富性层面体现的“代表性”;石峁既是基于粟黍農业为基础的生业经济,又利用外来物种特别是牛、羊等家畜,并且利用模式不限于肉食资源,还包括手工业生产(骨器)和礼乐仪式活动(口簧);石峁使用了源自于海岱地区的用玉传统、西北地区的玉料资源和长江中游的玉文化母题,同时又将这些“东亚传统”与草原文明特有的石雕艺术融合在一起。

从“对比研究”方面,在对考古遗址学术价值充分解读的基础上,要有针对性地选择比较对象,有针对性地去体现遗产的“代表性”。以三星堆遗址为例,就要通过“对比研究”展示这项文化遗产同殷墟遗址的不同,强调三星堆与已有《世界遗产名录》中殷墟的差异,由此来体现东亚青铜文明的多样性和丰富性,这是一种“代表性”。再以石峁遗址为例,则适合利用“对比研究”去展示人类文明的“普遍性”,通过比较石峁遗址同西亚文明、哈拉帕文明这些西方学界熟知的城市文明的相似性,来阐释人地关系在人类文明普遍性中的作用——这是中国其他早期考古遗址并不具备的特点和优势。

总之,就世界遗产“下一个五十年”提出的“代表性”问题,中国考古遗址本身的丰富性和价值的多重性,既是我们从容应对的潜力,也是遗产研究和价值阐释的新问题。

2.可及性

“下一个五十年”的第二个挑战是可及性。世界遗产的突出普遍价值是为全人类认可和共享的,在“可及性”方面,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强调了共享(sharing)和传播(transmission)两个支柱。共享强调的受众是年青人(‘Sites are truly accessible to everyone, and in particular to the youngest’),传播强调的则是数字化(‘New tools made available by digital technologies’)。从考古遗址突出普遍价值论述的角度出发,我们也应当自觉地把共享与传播作为“遗产管理与保护”中的重要内容。在中国考古实践中,“可及性”伴随着公众考古的发展和社会的需求,实质上的变化和成效是飞速且显著的。在良渚遗址申遗的时候,“可及性”并不是管理与保护章节的重要内容,甚至也不是ICOMOS专家评审提出的问题。然而2019年申遗成功后短短几年,关于良渚文化的各类出版物(如系列绘本、童书)、纪录片和综艺节目(如“考古大会”)异彩纷呈,这些都是遗产“可及性”的充分体现,并且这其中无论作者、撰稿人还是嘉宾,扮演主角的仍然是考古工作者。再比如目前围绕三星堆遗址发掘开展的各种“可及性”的共享与传播,都可以作为中国考古遗址管理与保护的经验和成果,成为以后申遗文本中包含的内容。

就笔者粗浅的体会来看,西方发达国家在遗产“可及性”上的发展主要是下沉式的,更加强调在地社区和原住民的主动性和能动性,这种自下而上的特点一方面符合以人为本的(people-based)时代精神,但另一方面在共享和传播,尤其是数字化传播方面,却并没有提供全球化视角下的应对策略和普遍价值。中国考古遗址的“可及性”发展,不可否认是自上而下的,但也不可否认满足了更大范围的社会公众需求。甚至在疫情影响下,数字化传播反而走出一条新路,考古遗址发掘保护的直播、各类学术专业讲座的公众关注程度,都是考古遗址今后阐释“突出普遍价值”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3.可持续性

“下一个五十年”提出“可持续性”的挑战,主要基于濒危遗产和目前遗产地面临的两大可持续问题:气候变化和过度旅游。相对而言,气候变化主要是自然遗产面临的严峻挑战,甚至是不可逆的;而以过度旅游为代表的城市发展、资源开发、环境污染乃至战乱灾害等,则是文化遗产“可持续性”所面临的问题。

就考古遗址普遍价值的可持续性而言,在申遗文本中对遗产的保存状况、保护管理特别是影响因素监测方面,都需要回应这一挑战。而对遗址现有保存状况的认定,保护措施有效性的判断,以及遗产监测标准的制定,这些都需要有考古学家的参与,并不只是文保专家的工作或地方政府的职能。

另一方面,考古遗址这类遗产历经千万年的留存,尤其是各种物质成就的持久性和人文传统的延续性,本身就是人类文明“可持续性”的见证,值得在今后考古遗址突出普遍价值的解读和阐释中有进一步的探索和拓展。今天遗产濒危所面临的挑战,恰恰在保护遗产的同时,可以从遗产本身价值的阐释和解读中得到启发。比如良渚古城遗址大型水利系统和湿地稻作经济的发展是今天江南水乡文化景观的源头;桂林兴安灵渠沟通长江珠江水系,促进南北民族文化融合和岭南地区发展的两千多年历史;又比如丝绸之路、万里茶道通过一个个考古遗址串联起人类文明在欧亚大陆连绵不绝的交流与互鉴。这些已经申遗成功或正在申遗的考古遗址,本身就体现了“可持续性”的突出普遍价值。

二、考古新百年的“中国”目标和世界遗产

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的考古学,这是中国考古新百年的目标。这一目标是否太“中国”?是否与世界遗产的“突出普遍价值”背道而驰呢?我想这也是处于历史节点、作为考古学者必须提出和讨论的问题。

首先,放到整个世界遗产发展50年的历史脉络中看,遗产保护的对象、内容、理念和优先性原则都随着时代发生变化。而中國遗产保护利用本身就具有“中国特色”,并不完全反映当下的国际趋势,也不需要面面俱到地去回应国际普遍问题。在纪念《世界遗产公约》50周年之际,国际学界对世界遗产现状有所反思[7]。提出目前的挑战是既要面对日益强化的全球化,又要回应区域化(regionalization)和地方化(localization);当下遗产保护的主体,也从以往国家为主,变为由非国家组织、社区、原住民等等呈现出的复杂性和内在利益的冲突性[8];当下世界遗产保护面临的严峻危机,大多来自于地区冲突、战争和气候变化。而上述这些具有普遍性的国际变化趋势,却并不是我们面对的突出问题。所以说,不仅考古学有自己的“中国”目标,遗产保护利用现状也同样如此。

其次,考古遗址是文化遗产领域具有鲜明特征的一个类型。尽管随着社会环境和遗产理念的变化,遗产概念的外延逐步扩大,对其价值的阐释也已经不再完全属于学术研究和专家学者独有的“权利”。但如果回到考古遗址这类文化遗产的范畴,这些理念和边界的变化趋势并不会从根本上产生很大的影响。因为考古遗址本身,需要通过考古调查发掘才能得以确认、揭露,并通过专业的技术手段才能开展科学研究。因此,在考古遗址的价值阐释方面,考古学家无疑是主导力量。

如果把建设“中国”的考古学理解成是服务于国家战略的宏大叙事,那么每一个考古遗址的发掘与研究,就是中国目前所有考古一线工作者正在构建的“地方性知识”。面对自上而下的国家文化建设需求、地方政府发展需求,以及自下而上的在地社区参与和认同需求,考古学起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中介作用。

考古学具有能够研究人类过去所有方面的学科特质,同样,对考古遗址价值的阐释本身具有多重性和不同的维度。“文明探源”“考古中国”是国家层面上对考古遗址价值的认定;“千年看北京、三千年看西安”则是通过众多考古遗址构建的一部地方史;而当下随着考古遗址发掘保护建设的一大批遗址博物馆,体现出在地政府、社区与考古遗址之间的直接联系。不管是何种尺度下对考古遗址价值的认定与阐释,都来自于考古发掘与科学研究。

遗址价值也并非一成不变,还需要通过不断的发掘研究给予验证、补充甚至更新,这才是遗产保护利用的本体基础,是遗产监测的动态依据,是遗产共享传播的核心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讲,对考古遗址价值的阐释,表面上是考古学在往外推送,起到对上对下进行传播的作用,但其内核却是一个自我赋能(empowerment)的过程。

在以往的遗产研究和申遗过程中,考古遗址的发掘研究是基础,也常常被当做是工作的起点。因此考古遗址的发掘研究者往往只是充当材料提供者的角色,或在后期作为“专家”审校和把关考古类的学术性内容,并非贯穿和参与遗产研究保护利用的全过程。世界遗产“下一个五十年”的挑战,中国考古“新百年”的“中国”目标,在对考古遗址突出普遍价值研究提出新要求的同时,也对考古工作提出更多需求:需要考古学者不仅仅在遗址价值的学术阐释中发挥主导作用,在考古遗址“代表性”的研究中体现出国际视野;也需要考古学者在遗产的“可及性”发展中更为主动地扮演传播者,并在共享中得到反哺;还需要考古学者站在文化遗产可持续保护利用的立场去规划制定考古遗址的发掘研究和保护方案,并从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去揭示考古遗址的突出普遍价值,应对人类社会当下与未来的各种挑战。

《世界遗产公约》系列纪念活动除了提出三个挑战,也积极正面地提出了新的口号:世界遗产是适应力(韧性)、人文精神和创新性的源头(World Heritage as a source of resilience, humanity and innovation)。诚然,这是面对人类社会当下问题的美好愿景,也可以理解为是世界遗产委员会寻求和巩固《世界遗产名录》公信力和影响力的依托。中国考古学并不要为此背书,但我们对考古遗址的发掘、研究和阐释,倒是能充分揭示和体现遗址在这一主题下的价值所在:中国早期各区域文明在各种自然环境下和谐共生的适应力(resilience);通过信仰和仪式活动承载和延续的人文精神(humanity);从东亚特有的稻粟农业、玉器手工业体系到外来技术转化再造为中国特色的青铜礼容器技术体系等体现出来的创新性(innovation)——这些是良渚、石峁、二里头、三星堆等等考古遗址能够申遗成功或正在成为世界遗产的核心价值,也是中国考古学在新百年将会持续不断提供给世界的普遍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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