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加强交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
2023-01-13郑晓利
郑晓利
温州市交通工程管理中心,中国·浙江 温州 325000
1 引言
交通工程是中国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按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交通工程建设迎来了新一轮发展机遇期,但越来越多的项目处于深水大跨桥梁、长大隧道等高难度施工环境,呈现出投资规模大、施工难度高、工期要求紧等特点,在源源不断的工程上马后,如何实现有效监督,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是每一位交通工程监督人的使命,这份使命促使我们勤于思考、善于谋划、敢于担当、深入研究,构建有效的监督体系,为交通大建设砌筑坚实的质量屏障。
2 现阶段行业监督工作中面临的问题
2.1 交通建设处于改革转型发展期
城市的发展,交通无疑是先导和支撑。交通格局从以前的“通道型”走向“枢纽型”“综合性”。但是总体来看,很多城市大交通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综合交通深度融合不够,交通网络“网而不密”、交通运输结构“散而不强”、公路港口航道“通而不畅”、多种运输方式“全而不联”、交通发展体制“合而不顺”,各种要素保障和机制体制不够完善,补齐短板、转型发展任重道远。
2.2 规范建设市场行业管理形势严峻
随着交通建设的高速发展,建设市场管理遭遇瓶颈:施工监理企业存在非法转包、违法分包、非法挂靠、投标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低价抢标等不良行为,项目经理和总工的变更率高,而且一线施工人员大多是农民工,没有形成一支具有高素质、专业化的产业工人队伍,质量意识较差、专业素质较低、流动性较强;监理企业自有人员不足,队伍素质整体低、工资待遇低、管理地位低、流动频率高,而其在与业主的关系中又处于弱势地位,监理工作很难得到有效开展;试验检测市场中上规模、竞争力强的机构不多,等级试验检测机构发展不均衡,工地试验室标准化程度不一,给监管带来困难。且现有的市场诚信体系也不够完善,难以满足管理需求,规范市场行业管理形势严峻。
3 如何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3.1 强化制度保障
3.1.1 建立完善的监督执法工作制度
研究制定《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交通建设工程监督执法行为暂行规定》;认真落实《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规则》等,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流程、各层级的监督权限和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进一步进行明确;对施工现场质量检查范围、内容、方式、程序、整改反馈、复查核实等都作出明确规定,规范监督行为,增强监督执法的威慑力。
3.1.2 建立监督检查和快速反应机制
对工程质量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相关职能科室立即联动、无缝对接。同时立即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汇报,阐明违法违规事实,适时启动执法程序,遏制责任主体继续违法违规。
3.1.3 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资格标准》(交公路发〔2001〕583 号)组建质量管理机构并配齐人员,明确建设单位在质量管理工作中的龙头地位,紧紧抓住项目建设法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关键人的“牛鼻子”。一是坚定不移地完善质量责任体系建设,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促使参建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质量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质量岗位责任制。二是实行质量责任登记制度,不断深化项目建设单位的质量安全意识,明确质量责任人。三是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重点检查施工单位自查、监理日常检查、业主定期督查等内容的落实情况,通过内业资料与施工现场的对比,切实增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有效性。
3.2 创新监管机制
3.2.1 实施差别化监督
认真制定落实交通工程质量差别化监督管理办法,综合分析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段质量管理状况,对管理混乱、质量较差、安全隐患较多的施工合同段采取差别化管理,加大检查频次和监管力度,对于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必要时予以曝光,并启动相应处罚程序,将整改、处罚结果等通报抄送其上级总公司,促使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通过差别化管理合理分配资源,提高监管效能[1]。
3.2.2 实施隐患清单管理
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和交通主管部门相关要求,监督检查工程建设项目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工作。施工企业作为责任主体,要制定生产事故隐患管理清单制度,并建立项目隐患治理台账和隐患库。施工企业法人单位、工程项目监理、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清单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对工作开展不到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约谈、挂牌督办、列入重点名单以及行政处罚等相应措施。
3.3 多措并举,实施精准有效监督
3.3.1 明确监督对象
第一,抓好人的管理。工程质量的创造者是人,控制者也是人,建设过程中管理主体的素质是实现工程优质高效稳定的核心。在监督过程中,把质量管理体系中的项目法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总监作为有效落实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保证,强化工程质量主体责任的落实。第二,抓好关键部位的监督。将关键工序、重要部位、特大型桥梁、复杂结构物、高边坡、高挡墙、预应力、软土地基、大型码头桩基等结构性工程和隐蔽工程作为监督重点,确保质量可控,安全平稳。第三,抓好失信行为的监督。强化工程建设市场监管,严格合同管理,充分利用信用评价、行政执法等手段,提高失信或违法违规行为的成本,促使建设市场逐步减少失信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3.3.2 注重监督方法
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管理体系,大力推进智慧质监信息化建设,引用“智慧质监+互联网”技术,实行交通工程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和质量监督检查过程远程监控系统的应用,实现对重特大桥梁隧道、高边坡、重要节点工程监督情况的实时传输。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加强关键领域的排查,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不留死角。尝试成立工程服务专家库或向第三方购买质量安全监督服务的新模式,进一步补充桥梁、隧道、铁路等工程的日常监督力量,使质监人员逐步将重心转移到重点项目、重点部位以及工作制度等方面的定向监督,全面提高监督实效。
3.3.3 打造全过程公开透明的检测市场
工程检测是把握工程质量的眼睛,如果检测数据不靠谱就像瞎了眼抹黑干,肯定是干不出好的工程品质,为了规避检测结果因为人为因素掺水,反应不了真实情况,检测除了加强对检测公司和检测人员的管理外,从取样到检测打造公开透明的检测过程。取样时对原材料或者试块分别进行编码,检测试验时全过程拍摄,编码前后对应,检测过程可以追溯,做到检测是否规范、公平公正、一目了然。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把检测的全过程数据和视频凭证逐一编码且跟信息平台建立对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管单位在统一的平台上按各自的账号和权限可以随时查看,实现数据及时共享,杜绝试验数据作假,把握工程质量的重要一环。
3.3.4 提高监理行业监管,深化约束机制
作为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项目往往点多面广,平时对建设项目很难做到全方位和全过程无死角的监管,而监理单位不同,他是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委托,一项目一委托,可以弥补监管单位在时效上的不足,而又起到跟监管单位相同的监管作用。相关法律法规也对监理单位的职责也做了明确的规定,信用评价系统更是把监理单位跟主要从业人员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所以在工程的监管中加强对监理单位跟监理人员行为的管理,利用现在信息技术及时考核监理人员的到岗情况,项目监督检查时突出对监理工作的检查,对没有履职尽责的行为及时对接信用考核系统,提高约束效力,推进监理工作效果的提升。
3.3.5 加强工程交竣工质量评定环节的监督
实行业主责任制,是一个趋势,很多地区已经实行交竣工质量评定由业主组织,监督单位对评定过程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制度,突出了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评定环节的监督包括验收小组成员的资格、组织形式、验收程序、监督抽查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的完整性和功能性检测结果的合格情况、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测、对观感质量进行核实,对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和强制性条文的,责令改正或要求整改后重新评定,并做好督促整改和复查工作。确保工程建设最后一关的质量符合验收规范要求[2]。
4 结语
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的核心,是所有工程项目的生命线,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促进工程质量的不断提高[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