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特殊儿童与青少年学校教育指南》解读及启示
2023-01-11梅越欧玉琦王琳琳
梅越 欧玉琦 王琳琳
教育指南是引导学生学习和发展方向的指导性文件,是引领教师实践的重要依据。法国是世界上最早发展特殊教育的国家之一,突出表现在盲校、聋校、培智学校的次第兴办以及特殊教育实验的首创,为世界视障、听障、培智学校教育的实践探索作出了重要贡献。[1]2019年,法国国民教育部发布《特殊儿童与青少年学校教育指南》(Guide pour la scolarisation des enfants et adolescents en situation de handicap,以下简称《指南》)。该《指南》涵盖了法国从学前至高等教育全学段的特殊教育,整合了学校、家庭、医院、社会等多种教育支持资源,为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思路,并与相关传媒机构合作印发,以使该指南能得到更为广泛的传播,惠及更多的特殊学生及家庭。
一、《指南》的内容构成
《指南》以为特殊儿童与青少年提供适合的、个性化的教育为总领,内容围绕以下五个部分展开。[2]
第一部分为特殊学生入学的背景支持,包含政策、经费、人力等支持。一是省级残疾人之家(MDPH)的政策保障。MDPH需承担向残疾家庭提供信息和支持、建立并组织多学科评估小组、制订个性化教育计划、设置专门委员会监督等多项任务。二是对家庭的经费与生活支持。包括物质支持(发放特殊儿童教育津贴、残疾补偿金)与生活支持(发放融合流动卡、提供特殊学生接送服务),为其更好地融入学校、适应生活提供便利。三是对教育的人力支持与监测。成立学校监测小组,为每个特殊学生提供完善且定期的支持,并与每位学生的任课教师一同确保学生个性化教育的连续性与连贯性。
第二部分为特殊学生接受教育的不同路径,即回应特殊学生“去哪里学”的问题,主要有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社会医疗机构、医院和远程教育等。《指南》明确了各类特殊儿童均拥有就读普通学校的权利。部分无法在普通班级中持续性接受教育的学生,可在经过改造的特殊班级中就学,即全纳 教 学 本 地 化 班 级(Unités localisées pour l’inclusion scolaire,ULIS),设置局部融合小组,为具有相同障碍类型或需求的学生提供教学,使他们能够参与全部或部分学校活动。当情况需要时,部分学生可能会被转介到社会医疗机构,这些机构有着明确的分类,如感官教育机构、运动障碍教育机构等,以保障学生得到适应性的教育和治疗护理。如果学生需要长期住院或疗养,则会派遣专业教师进行干预,并与原学校保持联系。对于那些因残疾或疾病无法接受常规教育的学生,成立国家远程教育中心,提供适应性解决方案。
第三部分为特殊学生的教育内容,即回应“学什么”的问题。《指南》重申了法律中对于特殊学生受教育权的保护,指出无论学生有何特殊需求,学校都应为其提供适合的教育。《指南》针对不同类别的特殊学生设置了对应的个性化教育项目(如图1所示),包括了指向患慢性疾病学生的个性化接待项目(PAI)、指向残疾学生的个性化学校项目(PSS)、指向对某些内容或能力掌握不足学生的个性化教育成功方案(PPRE)以及指向学障生的个性化支持计划(PAP),涉及学校、医院、社会等多方力量,旨在为所有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和青少年提供适合的个性化教育。
图1 法国个性化教育项目图示[3]
第四部分为特殊学生的教育手段,即回应“怎么学”的问题。《指南》围绕教学材料的提供与考试作出了说明。一是教具调整,提供适当的教学材料,如提供盲文键盘、适用的外围设备、特定软件等;二是教材调整,对相关教材改编进行资助,以满足特殊学生的特定需求;三是考试调整,作出物理调整,如安装考场物理装置、提供机器或计算机设备、安排秘书或人力辅助、调整科目等,以使特殊学生能够在合理便利的条件下参加国家教育系统组织的所有考试。此外,允许特殊考生将考试中获得的成绩保留五年,或将一次考试分散在几场考试中完成;同时,依据现有情况,对部分科目进行调整或免除考试。
第五部分为《指南》的附录部分,包含了与《指南》相关的政策、法规及参考文献,如呈现法国《教育法》《社会行动和家庭法》中与特殊学生学校教育的相关内容;同时《指南》还提供了省级残疾人之家的相关人员信息与联系方式,为残疾家庭寻求帮助提供了咨询指南。
二、《指南》的特点
(一)强调适应性与补偿性的教育原则
《指南》从学生本体出发提出多项教育建议,兼顾了特殊学生教育的适应性与补偿性。一方面,针对特殊学生融入学校生活时面临的挑战,《指南》指出应在环境设置、教育教学、生活配套等方面作出相应的调整,以帮助特殊学生适应学校生活,体现出教育的适应性。在环境层面,学校创建融合氛围,帮助特殊学生适应就学环境,如更新学校建筑、文化与体育措施。在教育教学层面,为学生提供学习必备的材料,如安装相关物理设施,并为无法融入普通班级学习的学生提供适应性教学。在生活配套方面,为残疾家庭申请融合流动卡,为其提供如交通、停车等生活便利。另一方面,考虑到特殊学生的个体差异性较大,《指南》指出应由多学科专业团队评估,依据学生的具体需求,开展以学校为主要场域的个性化学校教育,并依据其自身发展情况做出相应的教学调整以及适宜的教育豁免,以学校课程、知识技能和文化为共同基础进行制定学生个性化的教育目标。[4]
(二)体现学校教育的全程特征
《指南》着眼于特殊学生学校教育的多个学段,涵盖了学前、小学、中学乃至大学阶段的教育,体现了覆盖学校教育全程的特征。在学前阶段,给予早期医疗与社会援助,为六岁以下的儿童提供检查、诊断与康复,根据诊断结果,由社会医疗行动中心的专业人员为其提供护理与康复课程,并对其家庭教育提供指导。在小学阶段,为保障特殊学生的入学权利,提供了普通学校、特殊学校、社会医疗机构、医院以及居家教学等多种安置形式,提供个性化学校教育。在中学阶段,与小学类似,学生会在各自的个性化教育项目中完成学习任务。此外,在中学教育的各个阶段,还会为每名学生提供职业培训课程,并助其前往相应公司实习,帮助其定位、规划自身的职业路径。在高等教育阶段,学生可以延续此前的个性化教育计划进入大学。每所大学均配有专门的特殊学生服务机构和专职人员,协调各方条件,为特殊学生提供无障碍场所(如餐饮、住宿),并给予其相关资源支持(如教学辅助工具、手语翻译、技术支持以及个性化职业发展支持等)。[5]
(三)突破教育环境的时空界限
《指南》指出学校、机构、医院以及远程教育是特殊学生接受教育的主要路径,囊括了实地教学与远程教学两种教学形式,突破了教育环境的时空界限。国家远程教育中心作为一个公共教育机构,通过各种方式为所有不能到校就学的学生提供教育和职业培训,提供从六岁开始的适应性学校课程。远程教学的选择,可以是残疾人权利和自治委员会的定向决定,也可以由家庭向相关部门提出相应的需求。此外,远程教学并不只是特殊学生接受教育的唯一方式。学生可以在接受远程教学的同时,在学校、医疗机构中交替学习,学生在接受远程教学之后,国家远程教育中心会定期将学生的学习成果向其所在学校通报。从而保证了多时空、多场域下学生的学习质量与效果,促进了学生的个人发展。[6]
(四)呈现多元的个性化教育支持体系
《指南》围绕物理空间、人力、经费等,呈现了多元的个性化教育支持体系。物理空间支持主要体现在提供无障碍教育环境,如无障碍就学环境、无障碍考试环境等。人力支持主要体现在政府、学校、家庭服务等,政府支持部门包括省级残疾人之家、残疾人权利和独立委员会等。学校支持人员包括学校校长或主任、多学科评估小组、残疾学生助理、学校监督小组等。家庭服务包括家庭陪伴和早期教育服务、家庭教育和融合教育服务、家庭护理和援助服务等。经费支持主要体现在发放各项津贴与专项资金,如残疾儿童教育津贴、残疾补偿金,划拨专项经费资助购买或租赁教学必备的材料、资助残疾学生的就业安置等;法律政策支持主要体现在国家出台的各项法律和支持性文件,如《教育法》《中小学残疾学生全纳教育的安排》(2015-129号通知)、《残疾学生的培训和职业融合》(2016-186号通知)等。[7]
三、《指南》的启示
(一)构筑指向学生适应性的入学支持环境
特殊学生开启学校生活面临着适应性的挑战,尤其是在融合教育环境下,常规的物理空间与人力配置等很难满足其特殊需要,因此构筑指向学生适应性的入学支持环境显得尤为重要。一是完善环境支持,包含物理环境支持与文化环境支持。二是加强特殊学生入学的生活配套措施,尽可能满足残疾学生与家庭的特殊需求。三是加强学生的入学辅助工作,聘请专业、专职的影子教师。四是给予学生充分的个性化调整与适应性教学。一方面,应依据学生的现实水平,进行个性化教学调整,包括课程安排、学习材料、评价设置等各方面的调整。另一方面,对于部分无法直接进入普通班级进行持续性跟班学习的学生,可先让其参与学校的集体活动,或是在资源教室中接受适应性教育,待其适应学校生活后,再进入普通班学习。
(二)助力我国特殊教育向“两端”延伸
一方面,大力发展学前特殊教育。一是强化学前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加快专业建设,为特殊幼儿提供专业的人力支持;二是优化学前特殊教育政策引领,增强其强制性与可操作性;三是加大学前家庭教育指导,提供康复、教育咨询等专业支持,缓解家长的养育压力;四是拓展通力合作渠道,为特殊幼儿提供早期干预、教育与保健服务。另一方面,重视特殊学生的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一是将就业指导纳入中学教育中,为学生提供职业定位与职业选择;二是创设无障碍环境,建立健全无障碍设施,提供无障碍帮扶,保障学生公平享有接受中学后教育的权利;三是增加特殊学生的实践机会,联动校企合作,做好政策引领与经费支持,以鼓励企业招聘适合其发展定位的特殊学生;四是做好就业转衔工作,给予学生充分的个性化职业发展支持。
(三)完善特殊教育远程平台建设
远程教育平台建设应涵盖学生学习、家校合作以及校际交流等内容,保障特殊学生基本受教育权利,在有限的环境中给予学生同等的教育资源。特殊教育学校可联合科研人员、特教专家等,完善线上教学体系,面向社会征集遴选优秀案例,开发教学资源,建立资源库与案例库,在满足特殊学生线上学习需要的同时,实现优质资源的共建共享。另外,可开发远程教育协同系统,发挥家校教育合力。一是教师可依据学生的现有水平,在平台上发布相应任务,家长上传学生学习成果;二是教师可利用网络连线的形式,提供针对性的指导;三是可基于远程教学平台将学生情况进行归纳与整理,形成个人成长报告;四是开放家长讨论区,家长可就养育问题在平台上提问或分享经验。
(四)构建政府、学校、医院、社区一体的个性化服务体系
特殊学生的个性化服务并不是某方单一的责任,而是涉及学校、家庭、医院、社区等多方的通力合作。第一,政府应出台相关法规、政策文件规范特殊儿童个性化服务的运行,并牵头成立特殊学生个性化服务官方机构。第二,学校应开展个性化教育,组建专业团队,以学生的发展水平为依据,灵活调整教学内容,依据学生的阶段评估结果,进行目标调整、教材调整、作业调整等,制订个性化学习单,并给予其一定的个别指导。第三,医院应为特殊学生提供专业的定点康复支持,实施个别化康复计划,并对康复效果进行持续性的跟踪调查;对部分患有慢性疾病的儿童给予长期医疗支持,制定紧急医疗方案供学校与家庭使用,以防意外情况的发生;对长期住院的学生,联动学校师资,为其提供持续性教育支持。第四,社区应为残疾家庭提供必要的生活支持,并通过残障知识宣传、融合教育宣讲等途径,消除大众对于残疾群体的刻板印象,提高助残意识,共建包容性的社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