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新部署新要求,推动江苏特殊教育普惠融合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解读
2023-01-11陈金鑫
陈金鑫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要求,持续推动全省特殊教育普惠融合、高质量发展,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2022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由江苏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健委、省残联联合制定的《江苏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在“十三五”全省出台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关于加强普通学校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重要文件的基础上,《计划》以国家文件为依据,以问题解决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从提高特需学生教育普及程度、规范特殊教育管理机制、提升特殊教育内涵发展水平、建设特殊教育专业化师资队伍、加大特殊教育保障力度等方面全面系统地部署江苏省“十四五”期间特殊教育改革发展要求,阐明了形成公益普惠、高质量融合的江苏特殊教育发展模式的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和重要任务,为“十四五”期间江苏特殊教育的改革发展提供了政策指引。
一、9类特需儿童列入特殊教育服务对象
江苏省教育厅顾月华副厅长在南通市通州区专题调研特殊教育送教工作。
《计划》首先对2018年江苏省确定的特殊教育9类对象进行了重申,即“特殊教育主要是面向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以及神经发育障碍(含注意缺陷多动障碍、特定学习障碍等)、情绪行为障碍等有特殊需要的儿童青少年(以下简称特需儿童或特需学生)提供的教育”。9类对象涵盖了《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的6类对象(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和精神有特殊需要),新增的3类是在2018年《关于加强普通学校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凝练,用“神经发育障碍”涵盖了“发育迟缓”,增加了目前发病率较高的“注意缺陷多动障碍”(多动症),强调了“特定学习障碍”。服务对象的调整将特殊教育由狭义特殊教育拓展为广义特殊教育,改变了特殊教育即残疾人教育的窄化认知,保障了特殊需要儿童青少年平等接受适合的教育的权利。需要强调的是,特殊教育不仅仅面向特需儿童,也要覆盖遭遇意外变故、特殊疾病、疑似辍学的困境学生,让特殊教育的功能价值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
二、明确“十四五”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计划》对特需学生的义务教育入学率、学前入园率和高中入学率提出更刚性、更明确的目标,即“实现适龄特需儿童义务教育入学全覆盖,3至6岁特需儿童入园率达到85%,特需学生高中阶段受教育率达到80%”。
《计划》提出“赋予学校基于个体需求实施课程改革的责任和自主权”,这既是对特殊教育学校提出的要求,也是对普通学校提出的要求。要让每个孩子都能充分而有个性的成长,学校必须有权利根据孩子的特殊需要合理调整国家课程来确保课程实施的质量;同时,也有责任和义务挖掘课程资源、开发校本课程来促进每个学生全面发展、充分发展。特需学生的个别化教育方案、个别化教育评价等是特殊教育的精髓所在。为此,《计划》提出要“建立基于循证的因材施教专业服务体系和支持保障体系”,即要求学校结合医学诊断和教育评估来确定课程实施内容和教育策略,确保适合特需学生的需要。“十四五”江苏将以构建“公益普惠和高质量融合的特殊教育发展模式”为努力方向,力争“让每一位特殊需要的儿童青少年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三、强调加快提高特需学生教育普及程度
提高特需学生从学前到高等教育直至终身教育的普及化水平是构建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的基本要求。
一是普及学前教育。《计划》要求特需儿童就近入园,普通幼儿园对服务区内的特需儿童应收尽收、应融尽融。学前教育融合资源中心有义务服务好本乡镇(街道)特需儿童,康复机构有义务协助解决特需儿童学前教育问题。
二是巩固义务教育。省级将建立特殊教育信息通报制度,对各地义务教育入学率和巩固率定期进行通报。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需学生安置不出设区市要求,按照普校为主、特校为辅、送教上门为补充方式进行合理安置。严格控制送教上门学生比例,超出5%部分纳入失学或辍学统计。此外,《计划》明确要求“到2025年,各设区市及常住人口达20万人的县(市、区)均要建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各地应积极提供15年一贯制的特殊教育服务。
三是扩大高中阶段教育。推动特殊教育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为特需学生参考提供合理便利。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让特需学生掌握一技之长,将来更好地融入社会,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是发展高等教育。突出开放性,推动更多的高等学校(包括开放大学、成人高校)接纳特需学生,为特需学生搭建多元便捷的高等教育“立交桥”。
四、全面规范特殊教育的管理机制
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离不开科学、高效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一是完善特殊教育管理架构及职能。充分发挥省市县三级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的枢纽作用,加强区域特殊教育工作的统筹和推进力度。进一步推动特教学校转型升级,使其成为区域特殊教育的专业服务高地,成为区域特殊教育对象评估中心、课程教学研究中心、特需儿童康复中心、融合教育管理中心、发展研究中心、师资培训中心。进一步落实普通学校的主体责任,普通学校重点要配备专职特教教师,专职特教教师是落实特需学生发展支持中心功能的关键,也是省融合教育示范校评定的必备条件。“专职”是指经特教指导中心和普教学校共同认定,该教师特殊教育工作量占所有工作量的2/3。《计划》要求在普校中增加内设机构“特需学生发展支持中心”,负责学校融合教育工作的规划管理、教育教学科研、法律政策咨询、评估工具应用和师资培训课程等专业服务。此外,《计划》特别提出开展常态化“跨地域和跨领域集体教研”,打造教研共同体,发挥教研引领带动作用,为区域特殊教育发展赋能。
二是健全教育康复管理体系。《计划》要求学前融合教育资源中心要加强康复能力建设,支持特教学校和学前融合教育资源中心积极创建定点康复机构。学前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创建为定点康复机构将作为2023年融合教育示范区评选的重要条件。考虑到普通学校的情况,《计划》明确被认定为定点康复机构的普通学校,不设置学校服务人数下限。不具备康复能力的学前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可与定点康复机构开展教康合作。
三是严格教育评估和个别化教育程序。教育评估是循证、课程调整、教材选用、实施个别化教育方案等环节的基础和前提。《计划》要求,各地统筹医疗、教育资源,不断完善教育评估的内容、形式和流程,确保为特需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同时,在学校和班级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中应将个别化教育质量的成效作为必要内容。特需儿童的教育质量评价将列入中小学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等各类质量评价。
五、多措并举提升特殊教育的内涵发展水平
提升特殊教育内涵发展水平是建设高质量特殊教育服务体系和支持保障体系的应有之义。
一是促进医康教融合。教育、卫健、民政和残联等部门要推动数据互通、服务共享,共同认定区域特殊教育对象名单。要进一步发挥医疗机构作用,在做好信息保护的前提下,将儿童发育障碍的内容纳入学生入园入学的体检报告。医学诊断报告是特需学生教育评估的重要依据,教育和卫生健康部门将联合提供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清单。医疗机构也应向特需学生家长提供各地优质融合教育学校名单,引导家长理性选择学校。此外,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与定点医疗机构的交流,每月至少组织1次双方共同参与的医教结合活动。
二是注重因材施教。普通学校应为特需学生配备导师,全程跟踪关注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特教指导中心要加强和教研部门的合作,不断提高实施个别化教育及其评价的水平和质量。学校要关注特需学生的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的成效将直接决定特需学生的出路,也是确保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效的重要途径。
三是实施特殊教育专项工程。首先,教育、卫生健康和残联等部门将联合推动农村学前教育康复机构建设,将之作为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内容。其次,实施以融合教育示范区、融合教育示范校、特殊教育示范校、特需儿童教育研究基地为重点的特殊教育发展工程。第三,通过设立特殊教育研究课题,推动特殊教育瓶颈问题的解决。此外,将依托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建设特需儿童青少年教育评估与个别化教育研究大数据平台,基于大量实际案例的数据,实现依据特需学生的基本行为特征提供诊断评估建议和个别化教育策略等功能。
江苏省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在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揭牌。
六、大力加强特殊教育专业化师资队伍建设
一是重视特殊教育师资的培养培训。坚持特师特培,继续推动特殊教育专任教师持双证(普通教师资格证和省级教育部门特殊教育专业考核合格证或特殊教育专业毕业证书)上岗。探索实施特殊教育公费师范生培养。推动在师范教育中普遍开设特殊教育必修课,同时把融合教育纳入全体教师继续教育的必修内容。二是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配备。坚持特师特配,将普校融合教育资源中心专职教师达标率、县级特殊教育教研员配备情况作为省级通报的重点,推动各地配足配齐专职特教教师和专任特教教研员。鼓励区域内重点特殊教育装备和专职特教教师县配校用、灵活调剂。三是落实对特教教师的津贴补助。坚持特师特补,区域内普通学校专职特教教师的特教津贴和特教学校教师的特教津贴一致。特教学校和承担特殊教育工作的普通学校可以按比例核增绩效工资总量。融合教育资源中心特教师资的绩效考核由特教学校和普教学校共同实施。四是健全激励机制。坚持特师特奖,推动建立和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体系平行的特教教师职称评价体系。教师表彰奖励向特教工作者倾斜,激励特教工作者忠诚党的特殊教育事业,深耕特殊教育教学。
七、持续加大特殊教育保障力度
坚持优先发展、特教特办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特殊教育事业特别的爱。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特殊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立场,落实政府责任,形成多部门工作合力,特殊教育既要作为政府履职考核指标的重要内容,也要纳入对学校和校长的年度考评。二是加大经费投入。坚持特教特办,经费投入应向特殊教育倾斜。继续落实特殊教育全学段免费政策,继续落实同级普通学校8倍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不得降低现有标准。统筹使用各部门教育、医疗、康复等经费,实现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通过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的方式,突破中小学、特教学校属于公益一类而无法申请康复预算的障碍。三是强化资源保障。积极推进学校无障碍环境改造,实施辅助器具进校园工程。特教学校应按需、按人配备硬件装备,避免千校一面而造成浪费。《计划》提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各类组织要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总人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这既是落实《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的相关规定,也是落实江苏省委组织部的文件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应率先执行,通过特教学校订单式培养等模式,提供适合的岗位解决残疾人就业。
立足第二个一百年新发展阶段,推动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建设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是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在实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目标下,特殊教育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今年是实施《“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关键之年,江苏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的新部署新要求,以全纳融合适宜的理念,努力推动江苏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继续走在全国前列,让每一名特殊需要的儿童青少年都有人生出彩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