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力山海产业协作 筑牢共同富裕之基
2023-01-10王志文
文/王志文
浙江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点在山区26县,山区26县实现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突破点就在于产业发展。通过山海产业协作,提高山区造血能力,实现由输血向造血的转换,筑牢山区共同富裕之基
山海产业协作实现共同富裕
(一)海洋经济是浙江经济发展的增长极,有助于带动山区经济跨越式发展
浙江建设海洋强省具有较好基础。在“八八战略”指引下,浙江海洋经济取得了快速发展。据2020年初步统计,全省海洋经济生产总值9200.9亿元,比上年增长5.3%,占GDP比重为14.2%。2020年,全省沿海7市(杭州、绍兴、宁波、嘉兴、舟山、台州、温州)GDP总量增长至51621亿元,占全省GDP比重由81.9%增长到82.8%。海洋经济已经成为浙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沿海海岸带地区已经成为浙江经济发展的重要区域。在全省域推进共同富裕的大背景下,通过以海兴山、陆海产业协作,助力山区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早日实现共同富裕。
(二)海洋产业与山区产业的耦合度高,有助于实现山区经济持续性发展
产业兴则经济兴,产业发展对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浙江沿海地区利用其丰富的海洋资源、广阔的海域空间、通江达海独特的地理位置,集聚诞生了一批海洋渔业、海水利用业、海洋化工业、海洋交通运输业等多种海洋产业。随着海洋产业快速集聚,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海岸带区域的资源争夺,一方面加剧了行业间的用海矛盾,另一方面也对海岸带产生了巨大的环境压力。海洋产业布局空间亟需由港口-临港-临海-内陆布局转变,由点-轴-面向山区内陆辐射。
同时山区产业发展也有向海发展的布局需求。随着近些年山区26县土地、资源、人才、资金的发展限制,大量利用原材料、土地资源的汽车制造、化纤纺织、生物制药等产业正在逐步向海岸带地区梯度转移。海洋产业具有关联性强、产业链长等特点,可以很好地解决陆海产业协同发展问题,通过打造江海联运、海铁联运班列,缩短沿海与内陆的时间,带动山区经济持续性发展。
山海产业协作现状
(一)山海产业协作机制已经建立
浙江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四带支撑”的海洋经济发展布局,其中“一带支撑”指的就是金衢丽省内联动带,通过山海协作,形成陆海贯通的交通物流、商业贸易、产业创新、生态文化区域新格局。同时,省里出台了《支持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资源布局等方面对山区26县给予了倾斜,目的就在于加强山海协作,共同促进山区人口集聚、产业协同、要素流动。在产业扶持方面,《意见》重点提出,支持山区26县建设以先进制造业为主的“产业飞地”,鼓励省内其他地区到山区26县设置创新科技园、产业合作园等。
(二)“产业飞地”“园区共建”等亮点纷呈
产业飞地经历了单飞-互飞的发展模式。单飞模式以湖州的德清为例,德清县利用靠近杭州的区位优势,在杭州市建立了“莫干·智谷”飞地工业园区,帮助德清县孵化创新创业项目,最终实现高新技术项目和企业在德清县的落户发展。互飞比较集中在甬舟温台地区,比较慈溪-常山为例,常山的产业项目飞入沿海的慈溪,利用慈溪大量闲置的历史围填海区域,落地WIFI智能照明及安防产业等与常山产业发展相关的产业,为两地企业发展搭建更好平台,打造山海协作升级版。
山海产业协作存在问题
(一)山海产业协作管理机制不健全,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
《意见》明确了土地倾斜、资金配套等要素配套政策,但是在具体项目实施中资金投入、利益分配、管理理念等方面还不明晰,突出表现为管理机制存在“水土不服”的情形。产业协作项目由各级政府部门领导直接抓,虽然机制不健全,但是决策程序效率高,可以推进产业快速落地。如果是下放园区管理,飞地经济园区的具体管理执行者,即园区飞地办并未有管理各项事务的实际权力,在具体管理过程中需要到各级政府部门协调,最终会影响飞地经济园区发展。
(二)山海产业协作不够精准、融合度不深
实现山海产业协作的主要路径是产业飞地。一方面,山区26县在产业选择上余地不大,主要还是被动接受沿海转移的低中端产业,协作的产业对带动山区人口就业、收入增加有一定带动作用,但是从山区自身产业生态链系统来讲,不具有持续性。另一方面,飞地经济对沿海和山区的要求很高,飞出地的产业要精准,飞入的山区要接得住,要有产业落地的基础条件。但大多数飞入地(山区)在产业建设方面存在政策、资金、土地等限制,理念也稍显滞后,对后期产业融合维护及更新作业造成困难,影响到飞地经济实施效果。
(三)产业协作越俎代庖,没有实现授之以渔
为加快推进山区26县的跨越式发展,沿海各地均制定了一对一的产业协作目标,签下了军令状。鉴于产业协作涉及时间较长,为缩短帮扶时间,尽早实现帮扶效果,个别飞出地采取了产业越俎代庖的协作模式,产业园的建立、生产技术投入、经营管理、产成品销售等全部自己完成,飞入地(山区)仅仅提供土地入股,直接获得收益分成。虽然短时间山区群众收入增加了,但是飞入地(山区)的人员技能没有提高,也没有学到先进的管理经验,一旦飞入地人员离开,会影响到园区经营。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
相关对策建议
(一)制定相关法律政策,为山海产业协作保驾护航
产业飞地在山海产业协作中扮演重要角色,需要在法律和制度层面有突破,为产业协作保驾护航。从法律层面明确飞地产业园区管理者的主体地位,赋予相应的行政管理权限,保障管理工作的高效顺利进行。在具体运行制度方面,明确协作双方权利义务,通过签订备忘录、意向书等方式确立和强化协作关系,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在要素保障方面,必须强化土地资源利用的引导和政策约束,优先向飞地园区倾斜,也可以将项目落户到沿海大量的历史围填海区域。加大产业园飞地社会保障政策的供给力度,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政策,免除其后顾之忧,从而更好的实现产业融合。
(二)精准筛选协作产业,真正实现山海共赢
山区虽然经济相对落后,但是绿色是最大的财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行”的根本宗旨不能丢。在实施山海协作工程时,“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是前提。山区在选择合作产业时,要制定产业协作负面清单,对高污染、高耗能、低效益、低技术含量的协作产业拒之门外,通过准确界定产业发展的优势和不足,进一步明确当地产业发展方向,选择能够延链、补链、强链的绿色循环产业项目,努力把“生态资本” 转化为“发展资本”“富民资本”,加快打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通道,实现山海产业的深度融合,实现山海两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建立考核督查机制,真正实现授之以渔
从产业互补、带动就业、传授技能、提高社保等角度出发,建立考核指标,将山海产业协作纳入省级部门及沿海地市年度绩效考评体系。每年组织一次督查评估,对山海协作、产业飞地项目实施动态监测,及时跟踪产业协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山海产业协作效率低、投入产出比低的产业园区项目实行退出机制,及时补充新的产业项目,确保协作的项目是山区所需,夯实山区产业发展基础,实现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