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开拓性成就
2023-01-09褚国建
褚国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结合新阶段党的建设和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特点,创造性地提出“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强调要坚持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构建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标志着我们党治党管党认识的一次新的飞跃。同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将“形成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强调“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历史使命、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从而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明确了战略思路。
进入新时代以来,我们党推进党内规范制度建设的力度明显加强、步伐明显加快,顶层设计、整体谋划的意识更加清晰,其开拓性成就可以概况为“六个首次”:首次组织开展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经过两轮的集中系统梳理,摸清了党内法规制度的“家底”;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首次建立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首次编制印发了《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2013—2017年)》,提出“到建党100周年时全面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明确了党的制度建设的目标任务与重点工作。此后又于2018年印发第二个五年规划;2015年成立了党的历史上首个中央党内法规联席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了全党党内法规工作的统筹协调能力;2016年12月24日至25日,在北京召开了历史上首次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会议通过了全党首个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专题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努力形成以“1+4”为基本构架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经过加快建设,到党的十九大为止,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基本形成,我们党总体上解决了有规可依的问题。十九大以后,进入了聚焦完善规范体系和执行体系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