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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视野下相对贫困治理的逻辑与机制
—以河北为例

2023-01-09

四川农业大学学报 2022年6期
关键词:生态发展

康 晗

(1.新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乌鲁木齐 830000;2.河北经贸大学商学院,石家庄 050000)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理念目标和相关举措作出部署,明确指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同时,指出着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重大使命任务,未来中国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进共同富裕道路上会集中治理相对贫困问题。在开启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中,治理相对贫困与乡村振兴任务交叠,时序相交,两者在主体力量,构成要素和实施区域等方面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国内学术界围绕相对贫困治理与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关系,研究热点多聚焦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角度进行分析和论述,针对脱贫减贫与乡村振兴两者间逻辑关系[1-2],长效机制[3-4]及衔接路径[5-6]做出充分有力论证,形成较为丰富学术成果,为本探究提供丰富理论基础和有益研究视角。但消除温饱型贫困问题后,在治理相对贫困和乡村振兴共同实施视域下,涉及后2020相对贫困治理与乡村振兴重要机遇期有序衔接及如何推进两者发展文献相对匮乏。文章聚焦后2020贫困治理转轨与乡村振兴深入推进研究热点,系统思考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解决相对贫困问题,既有效回应贫困治理转型新难题也能促进乡村振兴中经济发展、乡村建设及乡村治理多元问题。

1 相对贫困的内涵及治理要求

1.1 相对贫困的内涵

国外代表观点归纳,收入说,彼得·汤森认为缺乏获得食物,参加活动,基本生活和社交条件的资源个人、家庭与群体就是贫困[7]。能力说,阿玛蒂亚·森认为贫困不仅是相较于别人收入低下,把相对贫困理解为“基本可行能力被剥夺”[8]。剥夺说,彼得·汤森以选择他人或群体为参照物所感受剥夺程度作为理解相对贫困依据[9]。

国内代表观点归纳,多维相对贫困,学者认为既要解决基本需要(收入和就业层面)贫困,也要兼顾考量贫困人口社会发展能力(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贫困[10-11];相对贫困属动态范畴,学者认为相对贫困内涵外延突破经济层面界限,延伸到行为结构、社会心态、伦理道德等层面。包含均等教育机会及发展权益、受保障权利及美好环境目标追求等[12]。同时,基于模型及计量曲线相对贫困测定和分解方法,预判相对贫困时空演化、影响因素及其动态趋势[13]。

1.2 相对贫困的特征及治理要求

一是比较性,基于群体及区域差异性,相对贫困人口精准识别需在合理区间内选定可参照样本评判,而此类对比呈现生存保障权利、能力发展诉求或人文情感关怀相对剥夺。二是多维性,相对贫困突破以满足生存性需要衡量标准,将个体资源禀赋、发展能力及相比参照群体产生缺失感纳入相对贫困衡量范畴。三是主观性,相对贫困在满足底线生存需求外,更多指涉个体心理诉求与主观理性共识达成,注重贫困人口主观幸福感、社会参与感及生活满意度感知。四是变化性,审视相对贫困复杂致贫原因,相对贫困对象识别与判断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进步予以动态调整,决定解决相对贫困问题时空多变性。五是长期性,相对贫困要对动态性、比较性和多维性开展综合治理,决定治理相对贫困环境挑战与结构风险,致使相对贫困在一定时期内长期存在。

第一,治理目标,治理相对贫困需要突破单一收入为基础的物质贫困标准转向运用多维需求指标来衡量,表现为在对生命延续合理性满足逻辑起点上解决区域、城乡及资源分配差异性问题,推动治贫目标由生存底线正义向求均衡、实现个体公平向整体发展新跃迁。第二,治理驱动,基于相对贫困内涵不断丰富拓展中,在巩固扩展精准扶贫成果基础上,治理相对贫困驱动引擎由依靠外部扶贫、减贫转向内生防贫、抗贫,增强群众脱贫内生动力成为相对贫困治理设定基本立场。第三,治理主体,依照相对贫困治理所瞄准人口数量规模大和对象主体复杂度深,且相对贫困治理范畴分布广而非集中某一区域,从政府主导且发挥主要责任角色转向社会力量与贫困人口自觉参与,合力构筑解决相对贫困的多主体共治格局。第四,治理方式,区别于大水漫灌式粗放式治理方式,直面相对贫困自身多维性、主观性及多变性特征,要求其在精准帮扶中使用科学管理技术和方法,以实现治理效果最大化与最优化。第五,治理空间,相对贫困治理应对空间要素错配和空间资源分配失序状态,需统筹推进城乡相对贫困治理一体化扶贫布局,建设美丽宜居生态引领乡村高质量发展及满足贫困人口高层次需求。

2 乡村振兴战略视野下相对贫困治理的逻辑

系统观念是统筹“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科学方法。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程中,各种复杂因素交织使相对贫困治理对系统化治理需求迫切。立足后2020相对贫困内涵、特征和相对贫困治理战略转向,确保相对贫困治理有据可循、有效推进,满足贫困人口美好生活诉求与个体全面发展,需要统筹兼顾,系统构建“一核五治”相对贫困治理逻辑。

2.1 坚持党的核心领导逻辑

党能科学认识和宏观把握相对贫困发展规律,发挥总揽全局统筹协调各方关系功能。基于系统目标及功能制定相应政策与制度,确保系统在政策制度允许范围内良好运转,并且围绕社会经济基础与人对美好生活需要变化中调整治理政策与责任。

2.2 构筑产业技治逻辑

加快推进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创新产业科技扶贫新模式。立足区位优势布局和挖掘地域特色产业,激活静态资源要素,集成彰显专业化、系统化、动态化表征产业技术体系,有效提升传统产业科技含量、发展质量。

2.3 探索文化内治逻辑

文化以其先导性为贫困治理提供精神机理、智慧支持和道德滋养。加强文化教育引领,不断培育和提高贫困人口人文素养、知识素养及技术素养,彻底改变导致贫困落后文化观念,从深层次提高贫困主体文化自觉意识和自我发展能力。

2.4 架构社会共治逻辑

依靠集中统一党政机构,通过各项减贫政策安排、鼓励、支持、引导社会各方协同参与治理。统筹推进政府、企业和社会、个体系统性合作,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数字支撑的现代乡村治理机制。其旨在依托多方优势建构均衡化治理举措,全面激发各方发展活力和创造力,以实现贫困治理效果与治理能力最优化。

2.5 深化民生善治逻辑

提高低收入人群收入,作为相对贫困治理的约束性指标。注重完善民生保障,加强民生投入以持续缩小区域间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深入实施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体系一体建设,持续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积极回应相对贫困人口美好生活需要。

2.6 吸纳生态法治逻辑

在贫困治理实践中将绿色生活方式融汇生态法律层面加以调整和完善,贯通于生态立法、执法、司法环节中,使之成为规范、约束和引导全社会进行生产与生活行为准则,促进欠发达地区实现经济社会、人口与资源环境诸要素协调、融合及可持续发展。

3 乡村振兴战略视野下相对贫困治理的河北地方案例

河北发展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经济结构发展不均衡,最大不充分是欠发达地区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发展不充分,尤以“燕山—太行山”连片特困区域为典型,受山多、耕地少、土壤贫瘠等自然因素和人口文化素质不高,农产品商品率低等社会因素双向制约,成为中国城乡差别严重地区之一。太行山农业创新驿站创新协同治理产业科技扶贫模式、有效破解太行山贫困地区资源禀赋不足、产业基础薄弱等制约产业高质量发展瓶颈,其将产业融合发展作为突破口,把科技兴农、生活富裕内嵌于相对贫困治理中提升欠发达地区传统产业科技含量与发展质量,为实现农村农民共同富裕探索新经验。平山县在地理区位中蕴藏生态发展潜力,积极探索革命老区、深度贫困区与生态资源丰富区统筹推进新途径,突破资源、条件制约型贫困。从“一个核心、双轮驱动、三体融合、四重保障”系统全面建立生态旅游扶贫体系,走出一条集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同步提升相对贫困治理新路径,为治理相对贫困实现乡村振兴良好开局奠定基础。

3.1 相对贫困治理案例一:太行山农业创新驿站

3.1.1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下构建相对贫困治理机制

一是组织引领机制,党委、党政府建立党建帮扶工作机制,县级抓镇,科级包村、干部帮助,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帮扶,带动先锋模范作用,建立支委联产业,党员联农户,党员带领群众致富的新模式。依照支部引领,集体带动,党员示范,群众参与方式,通过政府、高校、企业、农民“四方联手”,组建多领域多学科专家团队、建设创新创业基地,实现产业链、人才链、学科链、创新链、服务链“五链合一”,引导农户增收致富。二是政策激励机制,政府、高校、企业及社会把太行山农业创新驿站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等系列政策支持性项目,鼓励科技人员通过技术入股,科技承包、收益分配方式深入欠发达地区开展服务。三是科研保障机制,驿站聚合高校科技,人才,信息等资源,构建高精尖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一批具有地区特色,能显著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功效产业科技示范样板基地逐步建立。同时,组建企业为主导产业创新联盟,开展科技联合协作攻关持续增强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3.1.2 创新产业技治扶贫新举措优化相对贫困治理方式

一着力推动科研赋能,建设院士专家工作者,运营科技信息服务,人才创业孵化平台,产业大数据中心与科技资源统筹中心,深度挖掘科技+产业发展潜力。瞄准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短板和科技需求,制定科技扶贫实施方案,开展高新技术成果转换和应用示范推广。二加强品牌建设,立足现代农业发展实际,太行山农业创新驿站以农业农村特色优势资源为主力,整合统筹科技,市场,土地,劳动力等要素资源,构建农产品品牌发展体系,挖掘品牌文化,创新品牌设计,提升品牌价值,健全农产品品牌体系,持续提高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信息化水平,完善现代农业标准体系。三是强化利益联结,借助专家团队提供技术服务与市场引导,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附加值,有效促进企业发展和扶贫产业提档升级。同时,大力推广“股权激励”分配方式,创新实施资源资产入股、老百姓拿租金挣薪金分股金“两入股三收益”机制,持续完善分配制度,不断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3.1.3 注重培育农民文化教育素质激发农民致富内生动力

一方面太行山农业创新驿站盘活现有人力资源,通过精准培训、科普教育,让村民头脑富裕起来。农业驿站依托专业合作社,通过精准链接农业科技专业资源、信息、技术,使低收入群体获取最新资讯,掌握实用技术,有效激发低收入人口内生动力与持续致富能力。另一方面太行山农业创新驿站通过产业优质化经营促进低收入群体思想意识改变,提高低收入人口学习新技术、新知识的能动性,激发农民参与培训积极性,增强部分低收入群体致富意愿。驿站积极鼓励农民围绕产业创业就业,吸引外出打工人员返乡创业,真正让本地农民成为发展主角与获益的主体。同时,通过吸引农民到企业务工,出租土地,入股村集体经济等方式,充分挖掘乡村本土资源,激发乡村建设的原生动力,打造乡村可持续发展模式。

3.1.4 整合社会各方力量构建相对贫困治理的共治主体

一是坚持基本模式,太行山农业创新驿站打造政府+科研机构+金融机构+企业+合作社+贫困户“六力合一”模式,每个县确定具有优势特色并带动全县域主导产业,明确中小企业或农业园区作为产业承接平台。高校组建一支基于产业链需求专家团队,打造以“人才团队,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平台建设,成果突破”为一体化目标创新团队。同时,采取“点-线-面”学科整体发展思路,通过多学科交叉以及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夯实助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学科基础。深化校企间协同合作,完善校企产业对接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带动产业提升和区域发展。二是坚持核心驿站引领,在持续提升驿站科技成果转化、辐射带动能力基础上,突出核心带动。太行山农业驿站坚持以科技农业、品牌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为发展导向,新产业抓大基地,老产业抓新提升,强产业抓固根基,优化产业布局,统筹结合驿站多方力量,培育特色产业,密切利益联结。

3.2 相对贫困治理案例二:平山县“1234”生态旅游扶贫

3.2.1 一个核心:“山水田园综合体”发展理念激活乡村发展内生动力

平山县重视以打造“山水田园综合体”为核心发展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进村镇建设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提质增效。当地政府依托丰富的红色旅游资源,制定合理的可持续发展规划体系,结合红色文化元素,将文化体验,休闲和文化商业有机融合,满足人们多样文化诉求和生活需求。同时全面加强对革命遗址、红色资源的修复保护和开发利用,实施革命博物馆提质升级,革命文物旧址修缮改造,持续开展革命文物核定公布,促进农业、旅游、红色文化产业深度融合,推动乡村振兴。同时,按照山水田园综合体整体性、系统性及内在规律,坚持统筹推进、整体打造,谋划建设中山文化体验区、太行山水休闲区,驼梁生态度假区,通过以点带面激活全域,不断增强欠发达地区造血功能。

3.2.2 双轮驱动:党的领导下乡村生态旅游扶贫的政策保障

平山县立足山区资源禀赋和绿色生态优势,不断拓展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通道,遵循市场规律,为壮大村集体经济探索具有符合地区实际情况新模式。一方面,平山县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单位共同参与”领导体系,成立旅游发展推进委员会,统筹地区资源禀赋和贫困分布,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合力,依托革命战争传承红色文化资源,把全域旅游作为重点突破口,高标准制定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另一方面,在有效衔接国家层面扶贫政策部署前提下,借助乡村振兴战略释放政策红利,缜密设计集山区旅游,生态减贫与服务京津冀协同推进,在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群众增收等方面,努力培育以生态农业为基础,特色基地为纽带,红色旅游为驱动的发展新业态。高品质打造滹沱河百里画廊,高质量建设中山古城遗址,李家庄美丽乡村项目。

3.2.3 三体融合:农旅—景村—产销一体的相对贫困共治帮扶体系

一是突出包容式发展,交融式共赢,秉持旅游景区、农业园区、生活社区“三区同建”,坚持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联动”,强化“企业、合作社和贫困户”利益联结。深度推进“农旅一体”,改造传统村落,规划村落景观,打造特色民俗等多形式实践融为一体。二是平山县以一村一品引导景区沿线各村庄开发差异化、特色化旅游产品,走集群式发展道路。以创新推进景村一体,按照景区带动、景村共建、景民融合思路,探索建立“旅游景区+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模式,将全村打造成融合自然景色、人文历史、民族特色百美村宿。三是平山县以农业为基础,商业为支撑,文化为灵魂,旅游为平台,积极推进多样性旅游+升级,促进商业、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同时,平山县拓展共享农业、手工制作、特色文化体验、农副产品加工等综合业态,打造乡村旅游综合体,延长民宿产业链,提升盈利空间。

3.2.4 四重支撑:法治化—精准化—智慧化—立体化系统推进相对贫困治理支撑体系

一是环境治理法治化,平山县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生态补偿制度,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等制度相继实施。平山县加强河湖生态修复,在河道管理、水体保护、国土空间规划等方面出台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健全生态法治建设体系。二是监测精准化,平山县整合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执法职能,构建综合监管体系,建立由平山县委、县政府主导牵头扶贫推进,整合扶贫开发职能,建立监管责任清单,实施动态监测。三是服务智慧化,平山县深化大数据应用,通过建立新媒体平台,创建信息共享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全面升级智慧旅游,共同打造出圈吸粉的特色文旅IP,增强产业动能,放大产业价值强力引擎。四是宣传立体化,平山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宣传发动工作融入培训全过程,定期举办生态扶贫政策技能培训辅导班,重点对村“两委”干部扶贫带头人、乡村旅游经营户进行培训教育,确保生态扶贫规范发展。借势各级主流媒体,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平山老区旅游品牌和扶贫成效持续提升。

4 乡村振兴战略视野下相对贫困治理长效机制的建构

4.1 组织推动:坚持党的领导是相对贫困治理坚实保证

首先,强化组织保障和动员能力,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高质量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完善中央统一指导,省委统筹推进,市县全面抓落实项目管理体系。坚持五级书记抓帮扶衔接乡村振兴,建立健全县、乡(镇)党委书记结对精准帮扶工作体系。同时,优化配置基层党组织和干部资源,发挥村两委及村组织作用,激发帮扶干部及培训干部内生动力,提升基层干部管理执行力与职业素养,创新第一书记驻村工作帮扶计划与机制。其次,形成共帮格局,相对贫困问题涉及各级各职能部门是一项系统社会工程,涉及面广、要素多且更为复杂。发挥党在相对贫困治理工作协同各方作用,精准发力,推进形成多主体联动,多利益协调,多部门协作的相对贫困治理格局。充分调动多方力量参与欠发达地区相对贫困治理的路径优化,探索组建由政府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社会组织参与治理的优化配合机制。最后,科学设置乡村振兴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减贫目标成效评估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年度考核监督制度。同时,市县党委和政府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制定可操作相对贫困治理的机制措施,依托减贫目标导向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传导下去,确保提升相对贫困治理工作紧沿党指引方向推进。

4.2 科技创新:助力提高相对贫困产业治理的效能

首先,完善产学研各主体协同合作机制,利用各自优势资源加强主体间联系,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发展,实现最新科技成果转化。政府通过制定科技政策引导产业发展新方向,营造良好市场秩序,企业落实产业科技创新筹措资金,农业科研院所、高校在政府主导下推动消息交流传播,形成以政府为主体搭建合作创新平台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开拓强村富民兴业新路径。其次,优化产业科技创新系统的投入机制,地方政府要加强财政资金及专项资金管理,划拨足够资金向产业基础研究创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高价值专利设计等重点领域投入。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在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时,要加大对大型项目,重点工程,科技产业投资向欠发达地区倾向。同时,充分利用金融机构及其服务,扩宽产业科技创新融资渠道,选择税收政策引导激励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安排,并向该领域汇聚破除产业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瓶颈。最后,重视发展特色产业加强科技应用和人才培养,高校要从本土化发展模式出发完善优化人才培养体系和课程设计方案,构建应用型院校+投资企业+区域试验站+建设示范点+个体农户的创新型人才培养范式,提升人才创新性思维及改革创新能力。鼓励科研技术团队以高质量技术供给或重点项目入股方式与其他组织开展合作,实现科技产业减贫与高质量发展双向耦合。

4.3 内生动力:增强相对贫困治理的主体能动性

首先,传承和弘扬积极进取的优秀传统文化,将中华传统文化与道德规范深度融入相对贫困治理的政策体系与实践路径中,推进治贫理念纳新并充分挖掘相对贫困人口发展潜能。优化贫困“耻感文化”教育软环境,祛除并摆脱贫困户过度依赖“弱者”心理与身份认证标签,重塑贫困户致富信心。其次,扎实推动扶贫和志智双扶相结合,创新帮扶方式方法,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公共文化建设,持续增强其主体意识和自我发展动能。改变依赖外援性动力的被动满足状态,实现基础性物质生存转向发展型能力生存,增强人民群众内生动力支撑减贫。最后,提高居民受教育程度,阻断代际贫困传递,提振贫困户发展信心。一方面,有效防范和避免特困家庭因学返贫、致贫风险导向,保障贫困家庭适龄子女接受高等专业教育机会,助力打通低收入群体发展上升通道,挖掘农村低收入人口发展潜力。另一方面借助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提升可行能力,选择具有发展空间和创新能力培育项目,为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复合型人才奠定基础。

4.4 协同治理:凝聚社会各界参与相对贫困治理合力

坚持党统一领导相对贫困治理工作前提下,强调政府与社会主体基于共同治贫标准、治贫目标及治贫思路形成交互回应、协同耦合、双向规约分工合作,以发挥“1+1>2”带动效应。一方面,坚持政府在相对贫困治理主导地位,发挥政治动员和现有资源整合优势,依托政府制定有利于欠发达地区减贫发展战略和规划,集中统筹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扶贫资源,增强城乡双向力量联合与联动,提高减贫效率和效果。另一方面,拓宽动员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渠道,发挥各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队组织和专业优势,积极倡导企业发挥社会责任,提高社会公益扶贫能力。发挥文化新乡贤、返乡青年、精英群体力量,实现贫困治理和乡村振兴实践主体的扩容提质。如重视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在第三次分配中帮扶功效,在自愿、志愿原则上鼓励企业和高收入人群通过募集、捐赠等方式回报社会,依靠社会力量发展建立健全慈善组织发展体制和慈善信托,构筑政府、企业、社会和爱心人士参与相对贫困治理的扶贫格局。

4.5 收入增长:建立相对贫困治理可持续性保障

首先,改善工资性收入增长环境,推动形成竞争有序、规范高效、双向互促格局。提升壮大县域经济增长的影响力,打造区域特色农产品基地,提升区域农产品产业竞争力,大力吸纳就业扩容能力强的企业,增长就业空间。其次,健全经营性收入增长机制,不断完善土地、保险、信贷政策,加快构建农业经济及农户主体经营体系。鼓励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投资入股企业,实施利润返还,股金分红方式铺筑农民增收致富路。再次,创新农户财产性收入快速增长机制,增加农村居民低收入人口股权,盘活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并以股份配置形式精确至集体组织成员。通过设立公益性岗位方式,搞好资产收益二次分配,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收益权。最后,提高转型性收入保障机制,依法履行政府收入再分配二次调节功能,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生产补贴制度。在增加农业资金投入基础上,建立普惠性农民补贴政策及措施。对深度贫困区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弱势群体,提标提质扩大低保范围,实施综合性保障扶持政策,以重大工程和日常精准性帮扶为抓手,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夯实民生发展基础。

4.6 法律保障:健全相对贫困生态治理法律法规

首先,制定《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法》作为农村生态治理基本法解决相对贫困问题,重点突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生态保护补偿,自然环境修复治理,物种遗传资源保护,生态责任追究等内容相关立法,为乡村经济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法理依据。其次,完善生态治理执行性法规,出台专门针对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执法实施规划、保护规则和程序规范,提升生态治理执法能力与水平。同步建设生态宜居乡村环境,加快生态修复步伐,实现如大气和水环境质量的优化与完善,提升基层生态治理执法工作成效。再次,构建农村交叉领域生态治理单行法体系,以推动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总体框架和理念设计,建立农村人居环境升级和循环经济发展法律法规,完善农产品无公害化、土壤污染等单行法规规定,提高土壤,空气以及水质良好率,乡村绿化率,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提供有力法律制度保障。最后,完善乡村生态环境犯罪的刑事责任追究机制,突出惩治破坏乡村生态罪与污染环境行为,提高乡村环境司法队伍建设能力,增设乡村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援助机构,有效回应民众司法需求,维护乡村地区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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