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关系、企业地位与成本粘性
2023-01-09吕一博
吕一博
(同济大学)
一、引言
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良好成效,但在降成本方面仍然略显不足,2018年的中央经济会议明确提出要在实体公司降成本方面持续发力,将降成本提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中心地位。
传统的成本习性理论根据成本是否随着业务量的变化而改变,将成本划分成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总成本的变动幅度与业务量的变化方向不相关。然而,随着对公司成本性态的深入研究,越来越多的实证研究表明,成本变动幅度与业务量的变动非对称,简单来说,就是成本容易上升却不容易下降。国外学者Anderson、Banker和Janakiraman于2003年首次实证了这一现象,推翻了传统的成本习性理论,将此现象称为成本粘性。
供应商是公司首要利益相关者之一,供应商不仅是交易的对象,也是重要的合作伙伴,供应商关系对公司经营管理的许多层面产生影响。从文献来看,众多学者研究了供应商关系对企业绩效、财务表现、融资约束、公司内部治理、创新性等因素的影响,而与成本粘性相关的尚属少数。因此本文选择了供应商关系这一角度,补充现有成本粘性影响因素的研究。
二、成本粘性成因研究
(一)国外研究综述
国外学者将成本粘性的成因归纳为三个因素:调整成本、管理者乐观预期和代理成本,这也是目前学界的主流观点。
调整成本观认为,公司对投入资源的多少进行调整会产生成本,资源向上调整的成本要低于向下调整的成本。鉴于调整成本的存在,管理者在公司仍有闲置资源时,倾向于不进行减少资源投入的调整,以减少调整成本的产生。
此外,成本粘性会受到管理者对未来经营前景的心理预期的影响。管理者会基于宏观经济情况,公司现有经营状况对未来发展产生心理预期。当管理者对未来发展持有乐观态度时,业务量下滑之际,管理者会认为是短暂现象,而不会对资源投入作出调整,从而产生成本粘性。而当管理者对未来持悲观态度时,会随着业务量的下降对资源进行下调。
代理成本观认为,成本粘性来源于代理问题。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是现代公司制度最显著的特征,两权分离产生了委托代理关系。代理人出于自利动机和机会主义动机,可能更注重自身薪资、个人权利、个人帝国构建等,委托人则追求个人财富的最大化。两者利益的冲突,很可能使得代理人的行为最终对公司价值、投资者利益产生不利影响。而成本粘性就来源于经理人的自利行为,经理人出于自利的因素作出保留未被利用的资源形成了代理成本。
(二)国内研究综述
孙峥(2004)首次将成本粘性的概念引入国内,总结了成本粘性成因的“三个理论”,即契约论、效率论和机会主义论。从内涵分析可以看出,孙峥、刘浩的观点与Banker的调整成本、管理者预期以及代理问题三个成因有异曲同工之处。
契约论认为,公司长期持续经营,会签订长期契约以保证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正常的运转,不会在临近之时无法获取所需资源。而长期契约签订时间长、调整成本较高,签订后短期内不会更改。但契约论只能解释为什么成本不降低,而不能解释业务量与成本之间的不对称变化,换言之,契约论只解释了费用的单向刚性。
效率论从经济波动和管理者水平两个方面解释成本粘性。一方面,经济处于持续波动的状态,某些业务量的微小变动可能是暂时的,出于对效率的考虑,随时随着业务量的变动对资源进行调整会产生巨大的支出。另一方面,公司管理者的水平参差不齐,低水平的管理者缺乏科学合理地调整成本的能力,从而产生成本粘性。效率论对短期成本粘性的存在能够给出合理的解释,对于解释长期成本粘性却缺乏说服力。
机会主义论即ABJ(2003)所提出的代理成本问题,是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立的必然结果。为维持自身所能控制的资源,增加自身薪酬,经营者会在业务量上升时大幅提高费用,在业务量下降时尽量维持资源,减少对自身的影响。机会主义论可以较好地解释成本的粘性问题,也是目前较为流行的解释。
(三)小结
最初学术界对成本粘性的研究多为存在性研究和成因机理探究,其后视角转向了成本粘性的影响因素,范围既包括宏观经济,也深入到微观公司治理方面,对成本粘性进行研究归根究底是为了找出影响路径,控制影响因素,进行成本管理。相较于内部因素,公司很难对公司外部治理机制进行管控,对于这方面的研究文献也较少。
供应链管理作为理论与实务都竞相关注的热点,衍生出诸多议题,供应商作为企业重要的外部利益相关者,对公司财务表现、代理问题、交易成本、内部治理的影响现已存留不少研究成果。然而涉及到成本粘性,国内外研究成果寥寥无几。本文将研究重点放在供应商关系与对成本粘性的影响作用上,首先回顾了成本粘性成因的国内外研究,以此作为本文的理论基础,分析影响机理和路径,然后加入企业地位这一变量,研究股权地位和市场地位的调节作用。
三、供应商关系与成本粘性
国外研究认为,公司成本粘性的存在是源于调整成本、管理者的乐观预期和代理问题,我国学者孙铮、刘浩归纳了契约论、效率论和机会主义论,这两个观点在实质上并不冲突,内涵一致,相互补充、相互说明。
公司成本粘性的重要成因在于调整成本。传统的成本性态理论是管理会计的经典理论,对于事前的成本预算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但是传统成本性态蕴含太多理想化假设,认为在业务量上升和下降同比例时,成本也能以同比例上升和下降,对现实成本状况的拟合程度较低。一般而言,向下调整的成本大于向上调整的成本,在业务量下降时,调整既定资源的投入,如处置厂房和设备、遣散员工,均会产生相应的支出,形成调整成本,管理者作决策是考虑到调整成本的存在,会谨慎作出减少投入的决定,而暂时保留多余的资源,形成了资源的浪费和成本粘性。
公司与交易对手之间的信任程度可以有效降低调整成本。集中而稳定的供应商关系可以形成良好的信息沟通机制,供应商可以便捷地调整公司的材料需求和产品问题,提高自身生产质量,也可随公司的材料需求变化及时调整生产计划,使双方交易契约更加灵活,适应市场需求。从公司角度看,随着对供应商了解程度的加深、信息渠道的畅通,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减少为保证自身生产持续性而预留的资源,预防性成本的减少会有效提升公司生产效率,减少投入资源的浪费,实现更大的价值创造,降低成本粘性。
良好的供应商关系也会影响关系专用性资产,因为一旦双方交易破裂,专用性资产会失去价值,调整这类资产会面临高额的转换成本,造成公司损失,因此供应链上下游就专用性资产会存在博弈行为。若双方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和相互信任的机制,可以对专用型资产联合投资,降低成本,分散风险。造成成本粘性的是已经发生的成本,业务量的下降造成现有的资源配置不合理,进行处理将发生调整损失和支出,留置资源造成冗余资产,因而管理者会谨慎削减成本,造成了成本粘性。企业和供应商的良好合作关系可以减少专用性资产投资,继而降低成本粘性。
代理问题是成本粘性的又一成因。管理层存在保留手中可控资源、建立个人帝国等机会主义动机,现有研究发现,可以通过调整公司董事会结构、增强内部治理等方式抑制管理层自利动机,减少成本粘性。供应商作为重要的外部利益相关者,企业表现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供应商,因而供应商也有动机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束。一方面,供应商会关注下游公司管理层是能否高效利用手中资源为整条供应链的利益服务。另一方面,销售成本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零售商能够通过隐瞒私人信息带来额外的收益,但会损害供应商和供应链的利益。因此,供应商需要关注公司的资源投入和成本管理,更精确地获取销售成本信息,减少双方信息差,使自身在交易中处于有利地位。由此供应商可以承担一部分外部治理机制的作用,减少企业成本粘性。而供应商与企业关系越紧密,供应商越有动机对企业进行监督和约束,另一方面,供应商可以对企业产生更强的影响力和约束力。
从调整成本和代理问题两条路径密切供应商关系可以减少企业成本粘性。供应商与企业关系的紧密度一方面在于供应商的集中程度,另一方面在于供应商的稳定程度。
紧密的供应商关系通过减少调整成本和代理成本两条路径来缓解成本粘性,然而过于集中的供应商使得企业供应链上游缺乏竞争制度的约束,相对于企业呈现强势地位,可能会出现供应商对企业的“控制”问题,比如,使企业承担更多专用性资产投资,倾向于签订长期契约等。因此,我们需要对供应商关系对成本粘性影响的非线性特征加以关注,供应商关系的紧密程度进一步提高可能会加剧成本粘性。
四、供应商关系、企业地位与成本粘性
(一)供应商关系、产权地位与成本粘性
我国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经济体制,特殊的经济体制造就了国有企业特殊的经济地位,产权性质不同的公司在内部治理、社会责任、公司信用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因此,以我国上市公司为研究主体时,许多学者会关注产权差异带来的影响。此外,当涉及到供应商和客户这类外部利益者时,不可避免地要考虑到交易双方的力量对比和市场地位问题。本文借鉴李艳平(2017)的理论,将企业的股权地位和市场地位称为企业地位。
我国特殊的社会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造就了不同经济成分的地位差异。我国企业依据实际控制人性质,可以划分为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股权地位的不同,造成双方在融资层面、经营目标等多方面的差异,拥有政府支持的国有企业,能够获得较多的金融支持。国有企业还承担着解决就业、维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的政策性责任。
相比非国有企业,国有性质的企业享有资源的优先使用权、优惠贷款、税收减免等优惠条件。国家信用的背书和政策优惠使得国有企业在竞争中有较强的垄断力,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对商业关系的依赖,在与供应商的谈判中处于主动地位。而非国有企业为了维持良好稳定的供应商关系,可能要投入更大的精力和交易成本,增加了调整成本,进而强化成本粘性。与国有企业相比,非国有企业面临更大的融资约束、资金短缺问题,供应商在与其合作时会存在较强的防卫心理,双方谈判成本加大。而国有企业良好的信用声誉,使其更容易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稳定的、互利互信的关系,降低企业沟通、谈判、交易成本,由此降低相关调整成本,进而弱化成本粘性。因而可以得出,相对于非国有企业,紧密的供应商关系对国有企业成本粘性的削弱作用更大。
(二)供应商关系、市场地位与成本粘性
除了企业的股权地位以外,企业在产品市场的地位也会影响与供应商的谈判交易。当企业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占据大量市场份额,就意味着较大的原材料需求规模,在谈判中与上游供应商的议价能力更强。在此情形下,企业在双方关系中处于主动地位,更为依赖企业的供应商不得不主动适应企业的行为,以维持双方关系的稳定。关系的不对称赋予企业权力去签订更为灵活的契约,确定由供应商承担更多关系资产投入,由此降低企业的调整成本,进而削弱成本粘性。在产品市场竞争中居于领先地位的企业是供应商销售收入的重要来源,供应商会对主要企业加以重点关注和监督,减少双方信息不对称现象,维护自身和整体供应链的利益,此举对企业而言可作为外部治理机制,有助于监督管理层为公司利益服务,削减代理成本引起的成本粘性。所以,相对于市场地位低的企业,紧密的供应商关系对高市场地位企业的成本粘性的削弱作用越大。
五、结语
我国成本粘性研究最初在国外理论体系的支持下进行了“本土化”探索,就供应商关系与成本粘性这一议题,国外鲜有文献,这为我国学术界提供了新的研究契机,也带来了挑战。在中国供给侧结构化改革的背景下、在降成本的目标下,我国学者更应该结合国情、企情,细化行业,为中国公司提出一条行之有效的成本管理路径。供应商与成本粘性的研究尚不成熟,两者关系仍不明晰,本文着眼于此研究领域,以期为成本管理作出理论贡献。通过理论分析发现,从调整成本和代理问题两条路径,紧密的供应商关系可以减少企业成本粘性,但过于紧密的供应商关系可能引发“控制”问题,即供应商关系的紧密程度进一步提高可能会加剧成本粘性。相对于非国有企业和市场地位低的企业,紧密的供应商关系对国有企业和市场地位高的企业的成本粘性的削弱作用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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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简称“同济”,位于上海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高校;入选国家“珠峰计划”“强基计划”“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中美“10+10”计划,首批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全球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大学合作联盟主席单位,环太平洋大学联盟、21世纪学术联盟、国际设计艺术院校联盟、卓越大学联盟、中俄工科大学联盟、中欧工程教育平台、国际铁路联盟、中国绿色大学联盟、国际绿色校园联盟、同济—伯克利工程联盟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