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入CPTPP的机遇与挑战
2023-01-09陈颖洪
陈 鑫,陈颖洪
(福建警察学院 法律系,福建 福州 350007)
2020年11月20日,习近平主席在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七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表示,中国将积极考虑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简称CPTPP)。2021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政府报告时强调,要积极考虑加入CPTPP,深化多双边和区域经济合作。而在2021年9月16日,中国商务部发布消息称,中国商务部部长王文涛向CPTPP保存方新西兰贸易与出口增长部长提交了中国正式申请加入CPTPP的书面文件,并就中方正式申请加入的有关后续工作进行了沟通。由于这两年来中国对加入CPTPP一向保持着积极态度,加入CPTPP成为了国内的热点议题,众多学者从各自角度对中国加入CPTPP进行了颇具深度的探讨。张宇(2020)对CPTPP的现状、问题与前景进行了分析,但认为短期内中国不具备加入CPTPP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彭磊等(2021)讨论了中国加入CPTPP的可行性,认为中国加入计划很可能因为地缘政治及规则上的阻碍而搁浅,为此提出了“中国版”跨太平洋自贸协定的替代方案。但周汉民等(2021)、田云华等(2021)、封安全(2021)和常静(2021)等多数学者认为中国加入CPTPP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且提出了中国加入CPTPP的相关策略。尽管这些既有的研究对中国加入CPTPP都进行了详实论述,但中国能否最终加入CPTPP仍然无法预估,因此单一地认为中国加入CPTPP具有可行性或不具有可行性均流于片面。在中国对加入CPTPP保持积极态度并已提交加入申请的背景下,下文深入探讨中国加入CPTPP的重要意义,全面分析中国加入进程所面临的有利条件及挑战性因素,并提出中国加入CPTPP的策略,及未能加入的应对方案。
一、中国加入CPTPP的意义
(一)CPTPP的先进性
1.CPTPP的发展现状
CPTPP是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简称TPP)为基础重新谈判后生效的高水平贸易协定。美国主导下的TPP在遏制中国的主旨下设计了很多中国无法接受的原则,但同时也被认为是新一代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模本[1]52。2017年11月11日,在美国退出TPP后日本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发布联合声明,宣布将TPP更名为CPTPP,并宣布原TPP各国代表将于2018年3月8日在智利首都圣地亚哥举行CPTPP协定的签字仪式[2]。参与CPTPP签署的国家有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智利、新西兰、新加坡、文莱、马来西亚、越南、墨西哥和秘鲁,该协议于2018年12月30日正式生效。
CPTPP协定在整体上保留了TPP的核心内容,沿用了TPP协定关于关税减让、市场准入、国有企业改革和环境保护等主要规则,冻结了美国极力倡导的劳工标准和知识产权保护等22项条款,大幅提高了发展中国家对接CPTPP的现实可能性。所冻结的条款约占原来条款的5%,明显降低了原有的经贸标准,但CPTPP仍然是代表着21世纪最高水平的自贸协定。CPTPP文本共计30个章节,对当今国际热点经贸领域都给予了关注,对劳工权利的保护、经贸制度的透明度、环境可持续发展及政府监管等诸多方面均做了详细规定,并沿用了TPP有关数字贸易等新型国际贸易形态的经贸规则。
2.CPTPP与RCEP的比较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简称RCEP)是近年来我国参与的一个重要经贸协定,该协议于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是迄今为止涵盖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现代的、全面的、高质量的、互惠的大型自贸协定[3]。CPTPP与RCEP相比,主要存在以下区别。首先,CPTPP协议涉及的经贸领域比RCEP更广。其经贸规则不仅覆盖了RCEP所有章节,还涵盖了环境、劳工和国有企业等领域,这些领域是近年来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议题,同时也是国际贸易组织(简称WTO)无法解决的遗留问题。其次,CPTPP自由化水平比RCEP更高。CPTPP关税减免的程度和范围均高于RCEP,CPTPP对于服务贸易市场的准入采取了全面负面清单准入规则,在投资领域纳入了投资促进及便利化规则,这些规则体系让CPTPP比起RCEP有着更彻底的开放格局。此外,CPTPP原产地规则在总体上比RCEP更为先进。CPTPP提供了价格法、扣减法、增值法和净成本法等四个公式计算区域价值成分(RVC),而RCEP仅采取了两个公式。CPTPP不仅与RCEP一样对原产于某个缔约方的原产货物或材料进行累积,还比RCEP增加了对非原产货物的加工增值进行累积的方式。相比之下,CPTPP原产地规则的计算方法更为灵活,自主性更高。从上文分析可以看出,RCEP与CPTPP的经贸规则存在一定的差距,这使得RCEP无法替代CPTPP的功能效应。
(二)中国加入CPTPP的必要性
1.有助于中国经济发展
经济效益是中国决定是否加入CPTPP的关键性考量因素,而加入CPTPP将有望推进中国经济进一步增长。当前中国经济步入了新的阶段,经济发展重心逐步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按照既有的发展路径,中国经济发展速度必然放缓,不太可能重现之前的经济增速。如果中国加入CPTPP,将加深中国与亚太地区其他国家的经贸联系,相对于RECP90%的关税减免比例,CPTPP高达95%的关税减免覆盖率对于中国经济发展十分有利。根据经济学者的研究和测算,加入CPTPP能给中国GDP、出口和进口分别带来0.74%、4.69%和5.34%的增长[4]。CPTPP拥有更高标准的投资保护条款,加入CPTPP将为我国构建国内国际经济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供更加广阔的外部市场,方便中国企业以更低的成本参与到国际产业链的分工当中[5]。我国正处于产业升级、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历史阶段,亟需消化产能、优化供需结构,加入CPTPP将有助于突破这一发展瓶颈。
2.有利于国内经济体制改革
CPTPP被称为21世纪最高标准的自由贸易协定,加入CPTPP能够为中国国内经贸体制的深层次改革与完善提供契机。当前我国到了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攻坚阶段,一些根深蒂固的问题亟待解决,这一改革进程既需要参照物,更需要动力。以加入CPTPP为导向,将有利于我国参照CPTPP经贸规则规范市场监管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CPTPP协定对于国有企业、知识产权、政府采购和竞争政策等领域的高标准规则,能够倒逼国内“深水区”的经济体制改革,激发国内市场活力。参照CPTPP标准深化改革,还有利于我国建立与国际主流规则接轨的市场体系,实现《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所提出的“建设开放型经济强国”的改革目标,并从容应对各类国际经贸规则的挑战。
3.避免亚太地区经贸的边缘化
CPTPP致力于构建区域零关税贸易圈,区域内的贸易成本明显低于区域外,这将使得区域内贸易链条形成某种程度的虹吸效应,CPTPP成员间的进出口贸易将更多地局限在区域内运行。CPTPP降低了投资壁垒,并提供了更加公平、透明和可预见的投资保护规则,区域内的投资将更为便捷,外国投资者的权利更大,这将促成CPTPP区域成为投资“洼地”,让资本更多地向CPTPP区域转移。CPTPP在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等其他方面的高度自由化规则也为各成员提供了更为广阔的海外市场。上述这些因素将使CPTPP成员在获取生产要素和市场方面拥有更多的机会。加入CPTPP能够让我国通过深化与亚太地区的经济联系,逐步主导亚太供应链和生态链,巩固我国在亚太经济的核心领导地位[6]。但如果我国未能加入CPTPP,则将可能被排除在亚太地区价值链之外,甚至于可能因此面临国内价值链向CPTPP区域转移的被动局面。
4.提升经贸规则的话语权
WTO无力推进农业、服务、知识产权和环境等众多议题的谈判,在多哈回合后长期陷入停滞状态。但经济全球化进程没有因此而结束,而以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态继续向前推进,CPTPP就是其中的成功典范。CPTPP开创性地引入“规制一致性”,标志着全球规制进入了深度的制度整合[7]35。CPTPP涉及众多新兴领域的规则构建,且其经贸标准代表着当前全球的最高水平,将对全球经贸规则起到引领作用,成为经济全球化走向的风向标。我国加入CPTPP,相当于主动提升规则接受和适应能力,有助于我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8]提升我国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经贸规则制定的话语权。
5.缓解中美贸易摩擦
中美贸易摩擦的成因是多个方面的,但中美经贸规则的差异必是其中的重要因素。我国既有的经贸体制使得我国当前的消费市场、投资市场和金融服务市场的开放程度有限,国有企业、政府采购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规则未能与美国等发达国家接轨。美国主导下的TPP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推行所谓的公平贸易和对等开放,从而推广美国标准和美国规则[9]。CPTPP作为TPP的“继任者”,延用了TPP协议95%的条款,我国加入CPTPP将意味着我国主动降低贸易、投资壁垒,在国有企业、知识产权、政府采购及金融服务等领域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也意味着我国的经贸规则与美国趋同。我国加入CPTPP后,美国将失去在经贸领域攻讦我国的理由,中美贸易争端将由此缓解。
二、中国加入CPTPP面临的有利条件与挑战性因素
尽管中国加入CPTPP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但中国对于CPTPP的加入申请将面临着复杂的形势,其中既具备有利条件,也有着显著的挑战性因素。
(一)中国加入CPTPP的有利条件
1.谈判方面的优势
美国退出了由其主导的TPP,短期内并无重返的意向,为我国加入CPTPP提供了重要的窗口期。在没有美国的参与下,CPTPP冻结了部分条款,降低了经贸规则的标准,且排除了美国作为CPTPP成员的影响力,我国更容易把握谈判主动权。CPTPP协议规定新增成员的加入需要征得所有缔约方的同意,从当前的国际形势看,我国将获得CPTPP多数成员的支持。在CPTPP的11个成员中,与我国签订了双边自贸协定的国家有5个,正在谈判双边自贸协定的有1个,除了智利、秘鲁、加拿大和墨西哥外,CPTPP的其余成员同我国均参与了RCEP协议,有着密切的经贸合作关系。尚未启动与我国签署双边自贸协定计划,且不是RCEP成员的唯有墨西哥。但随着中墨经贸关系的不断推进,可以预见,墨西哥将能为我国加入CPTPP增加助力。作为当前CPTPP唯一的经济大国日本,在近年来与我国的关系得到了持续改善。日本是外向型经济国家,十分需要我国庞大的消费市场,我国加入CPTPP将为区域经济的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在经济的层面上将受到日本的欢迎。
2.CPTPP多数规则契合中国国情
经过了WTO的入世谈判,以及多年来在WTO体制下的经贸实践,我国已经建立了一整套适应国际经贸活动的制度体系。近几年我国加入了RCEP,参与《中欧全面投资协定》(简称CAI)谈判,达成了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并签署了中韩FTA,我国涉外经贸协议的相关标准正在不断地升级,接受高标准经贸规则的能力也在稳步提升。CPTPP作为迄今为止经贸规则标准最高的自贸协定,无疑会对还处于发展中的我国形成巨大压力,但多数规则不会对我国造成明显冲击。与中韩FTA相比较,CPTPP在市场准入、贸易便利化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等诸多领域有着几乎同等程度的高标准,中韩FTA的免税配额和贸易便利化规定的标准甚至高于CPTPP规则。
在不适合我国现状的CPTPP条款方面,有相当一部分条款与我国改革目标相向而行,并在逐步地缩小差距。当前我国对于部分出口产品不实行减税措施,例如农产品、原油、机电产品、乳制品和部分汽车等。但CPTPP95%的关税减免覆盖率相对于RECP90%的关税减免比例并非天壤之别,对于CPTPP的要求并非不可达成。近年来我国参与了RCEP及CAI的谈判,对于国际投资规则的参与能力已得到了显著提升,相信可以就CPTPP资本流动和投资保护等领域的规则分歧找到应对之策。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较为薄弱,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尚不完善[10],但我国在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中已着重关注了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正在加紧完善知识产权方面的国内立法。在环境保护方面,我国已将生态文明载入宪法,并相继出台了《环境保护税法》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等环境法制,接纳高标准环境保护条款的能力也在稳步提升。
(二)中国加入CPTPP所面临的挑战性因素
1.谈判的阻力
我国加入CPTPP首要面临的困难是CPTPP所有缔约方的同意。尽管短期内美国重返CPTPP的可能性不大,但美国对于我国加入CPTPP的谈判仍然具有巨大影响力。鉴于我国加入CPTPP所带来的好处,将我国视为战略竞争对手的美国将可能从中干预。作为CPTPP成员的加拿大和墨西哥,同是《美墨加三国协议》(简称USMCA)的成员,USMCA存在一项“毒丸条款”,规定USMCA成员不得与“非市场经济国家”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美国至今尚未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我国与加拿大和墨西哥的CPTPP谈判可能激活“毒丸条款”。CPTPP成员澳大利亚与我国的经贸联系较为紧密,但澳大利亚是美国的重要政治盟友,其外交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也受到美国的钳制。
我国凭借超大规模的市场,加入CPTPP对于CPTPP区域的经济发展有着重大利好,将受到多数成员的欢迎。但相比之下,美国庞大的国内市场更具吸引力,作为当前主导CPTPP的国家日本,更期待美国重返CPTPP。如果美国表达加入CPTPP的意愿,我国的加入进程将可能因此被搁置。与此同时,我国拥有比日本更大的经济体量,更为强劲的经济发展形势,我国的加入势必稀释日本的话语权。从大国博弈角度看,日本长期将亚太地区视为根基和命脉,并不乐见CPTPP中出现一个足以和其争夺亚太主导权的身影,[1]59因而日本是否支持中国加入CPTPP仍然会是个变量。
2.经贸规则障碍
CPTPP作为高标准的自贸协定,对于依然处于发展阶段的我国存在规则衔接上的巨大压力。除了谈判外,我国加入CPTPP的第二重阻力即源于我国经贸体制与CPTPP在国企地位、政府采购、数据流动和劳工等领域的较大分歧。甚至可以说,加入CPTPP的真正难点并不在如何解决国别矛盾,而在于我国如何消弭规则差距及实现规则对接[11]。
CPTPP为确保竞争中立原则得到贯彻,对国有企业的非商业资助行为给予严格限制。所限制的事项包括国有金融机构对于国有企业的贷款,各级政府的隐性补贴,廉价的地租,货物或服务优惠等等,国有银行对于国有企业的贷款将可能被认定为补贴。在政府采购方面,我国《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等法律制度存在不协调的规定,未将国有企业纳入政府采购的主体,且监管透明度和监管机制不完善[12]。我国尚未达到WTO政府采购协议(简称GPA)的要求,而CPTPP的标准高于GPA,因此我国政府采购政策相比CPTPP的要求相去甚远。为促进数据的跨境流动,CPTPP禁止数据本地化要求和对软件源代码的披露。但我国缺乏系统性的跨境数据监管与保护体系,同时我国的《网络安全法》基于安全考虑对于关键信息提出了本地化要求[13],这使得我国与CPTPP在数据流动领域的规则存在较大差异。CPTPP劳工保护规则对于我国也是个挑战,主要体现在集体谈判权和公民自由结社权等方面的工会制度,及劳工权益条款。当前我国的工会组织受到中华全国总工会的统一领导,工会制度明显区别于CPTPP劳工规则,社会保障体系也与CPTPP龃龉。
三、CPTPP背景下中国的因应之策
中国加入CPTPP具有一定的有利条件,但更面临着加入谈判的不确定因素与经贸规则上的显著分歧。为此,中国对于CPTPP的加入不可一味抱着乐观态度,在积极争取加入的同时,也应当客观检视加入CPTPP的现实可行性,并做好在未能加入CPTPP情形下的应对方案。
(一)拟定加入 CPTPP 的谈判方略
CPTPP来自于TPP,为了照顾发展中经济体而冻结了部分条款,降低了规则标准。但如果美国在我国加入CPTPP之前重返,将可能激活被冻结的条款,提高进入门槛。因此,我国应当利用美国重返CPTPP之前的窗口期,尽快推进CPTPP的谈判进程。与此同时,美国是否激活“毒丸条款”,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加拿大和墨西哥是否同意我国加入CPTPP的申请,澳大利亚是否会阻挠我国加入CTPPP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美国的态度。基于美国对于CPTPP成员的巨大影响力,我国不得不将美国作为重要因素加以考虑。我国应当与美国加强经贸对话,保持良好的沟通,尽可能修复中美关系,避免美方对我国加入CPTPP横加干预。
当前CPTPP缺乏大国支撑,难以在区域内部形成闭环的供应链,严重依赖区域外的原材料和消费市场,其功能效应大打折扣。我国是世界第二大的经济体,最大的贸易大国,第二大的消费市场和投资市场,我国的加入将会扩大区域合作的规模和影响力,更好地发挥贸易的乘数效应以及区域贸易的溢出效应[11]。我国可将上述经济优势,尤其是超大规模的内需潜力及一些尚未完全开放的市场领域作为谈判筹码。CPTPP成员依然有部分是发展中经济体,由于发展阶段的不同,有着不同于发达经济体的规则诉求,我国加入CPTPP的谈判还可以此为出发点,力争CPTPP发展中成员的支持。此外,韩国政府曾于2021年1月表示,将积极考虑加入CPTPP。在中韩FTA生效后,中韩贸易结构日趋互补,我国可考虑与韩国一道就加入CPTPP建立协商机制。与韩国在谈判方面共进退,将有利于我国取得部分主动权。
(二)对标CPTPP规则加快国内制度建设
CPTPP协定为确保经贸规制的一致性,对于各成员经贸政策,从WTO协定要求的国际透明度向国内透明度转移[7]38。因此,依照CPTPP要求完善国内法律法规,是加入CPTPP的必要条件。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所面临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前所未有,如产业结构不合理,高端科技创新不足,现代市场体系不健全等等。CPTPP在制定规则的过程中顺应了国际经贸新趋势,参照CPTPP相关条款重塑我国的相关制度,不仅为了加入CPTPP,也是倒逼国内经济体制改革之所需。
基于前文论述,笔者认为我国应当积极推进如下制度改革。首先,对于与我国改革目标相向而行但存在一定分歧的领域,应当进一步完善国内相关制度。我国应当借鉴他国在农业、能源和工业等领域面对市场开放的一些有益做法,在加入CPTPP前尽快构建一套确保国家经济安全的防御性体系。积极研究论证CPTPP投资规则在我国的适用性,加速建立配套性投资制度。对接CPTPP中的知识产权规则,推动国内知识产权法制的更新,积极优化国内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环境。完善国内生产经营活动的环境保护法律,并加大环境保护的执法力度,将环境保护政策落到实处。其次,对于与CPTPP协议存在较大分歧的领域,应当尽快研究对策,尽可能缩小规则差距。我国应当参照CPTPP对国有企业提出的要求,深化国有企业所有制改革,构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立足于竞争中立原则,逐步取消各类显性或隐性的政府补贴。对于CPTPP政策采购规则的挑战,我国应当梳理、整合政府采购方面相关法律制度,建立符合CPTPP标准的监管体系。在数据跨境流动方面,我国应当完善数据跨境流动规则,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数据治理体系与监管制度,缩小与CPTPP规则的标准分歧。在劳工保护方面,应当结合CPTPP的要求,加快研究适应我国国情的工会体制,并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三)在经贸实践中检视我国对于CPTPP的适应力
我国加入CPTPP的重要目标在于促进我国经贸发展,但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终极标准,加入CPTPP后是否能如愿实现经贸发展仍然会是个未知数。CPTPP在关注发展中经济体的诉求上远不如RCEP协定,过高的经贸标准不一定适合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阶段。加入CPTPP之后,我国不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将失去保护,有可能因此失去升级产业结构的机会而让我国的产业结构趋于固化。不仅如此,不契合本国实际情况的开放甚至可能危及我国金融和粮食等领域的经济安全。如果加入CPTPP后才发现CPTPP不适合我国国情,我国将无法全身而退。因而,我国加入CPTPP之前,亟需进行经贸实践的“试点”检验。
在这方面,我国可利用自贸试验区(Free Trade Zone,简称FTZ)检验CPTPP规则在我国的契合性。自贸试验区的开放性和自由化水平明显高于国内的其他区域,试行CPTPP规则的阻力较小,适合将自贸试验区的规则建设作为对接CPTPP规则的前沿阵地。通过在自贸试验区试行CPTPP规则,可以校验我国经济体制应对CPTPP的抗压性[14]。如果发现CPTPP根本不适合我国国情,应当及时止损,搁置加入进程。如果发现切实可行,对试行中的问题积极寻求解决对策,提前制定应对措施,而后由点到面逐步推广,则可以有效地避免加入CPTPP后因经贸规则的适应问题引发的“阵痛”。
(四)做好备选方案
中国加入CPTPP在国际层面上需要面对大国博弈,加入谈判可能遭遇阻碍。在国内层面上则面临着经贸规则的适应问题,如果发现CPTPP切实不适合中国当前的发展阶段,加入CPTPP的计划同样面临搁浅。不论出于何种情形,中国均需同时做好应对准备,抵消未能加入CPTPP情形下的不利局面。
首先,通过“一带一路”倡议深化国际经贸合作。“一带一路”是一项开放包容的区域合作倡议,旨在促进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动、市场深度一体化,及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经济政策协调[15]。“一带一路”的合作伙伴具有多元性,不仅包括发达经济体,还包括众多的发展中经济体,其经贸合作的广度不是CPTPP所能比拟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中国的产业结构有着较强的互补性,且有着较为友好的地缘政治,有利于我国深耕沿线经贸区域,足以成为我国扩大国际经贸合作的一个重要桥头堡。因此,为避免未能加入CPTPP对于中国经贸环境的不利影响,中国应该进一步推行“一带一路”倡议,拓宽中国同国际社会的合作道路。基于“一带一路”的重要意义,即便加入CPTPP,也应当将“一带一路”作为与CPTPP并行不悖的经贸发展战略。
其次,积极探索高水平的经贸合作路径。随着CPTPP区域经贸联系的逐步加强,CPTPP所带来的生产网络和供应链的重新布局是不容忽视的。CPTPP的显著优势在于其为国家间的经贸合作提供了高标准规则,畅通了资源的流通渠道,从而为各国经贸的深度合作搭建高水平的自由化平台。CPTPP是区域经贸合作的典范,却不是唯一可行的深度合作模式。如果我国能够升级既有的自贸协定,并与多个国家达成高标准的自贸协定,同样可以畅通经贸合作的渠道,搭建高水平的自由化合作平台。从这一层面看,CPTPP对于我国并非不可或缺。当前我国处于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为抵消在未能加入CPTPP情形下的不利影响,我国不仅应当追求国际经贸合作的广度,还应当重视国际经贸合作的深度。我国应当参照CPTPP关于国有企业、竞争中立、政府采购、劳工和环保等代表着国际主流趋势的经贸规则,加快升级RCEP及其他既有的FTA和BIT等经贸协定,并积极推动与其他国家高标准自贸协定的双边或多边谈判,由点到面逐步打开局面,打造我国面对全球的全方位、高质量的经贸开放体系。
四、结语
当前全球化的结构与形态发生了变化,但是基本的方向与趋势并没有改变[16]。申请加入CPTPP实则是在我国加入WTO之后,第二次顺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迈出了从被迫改变到主动适应的重要步伐。也如加入WTO一样,在短期内加入CPTPP难免会遭遇适应规则的“阵痛”,从长远来看将有利于提升我国在国际经贸规则中的话语权。但CPTPP的加入进程首要征得CPTPP所有缔约方的同意,更面临着我国与CPTPP在经贸规则衔接上的瓶颈。为此,我国应当拟定加入CPTPP的可行性谈判方略,对标CPTPP规则加快国内制度改革,但同时也应当在经贸实践中预先“试点”,客观检视CPTPP规则之于我国现阶段的契合性,并做好备选方案,尽可能避免在未能加入CPTPP情形下的被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