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资源 增强能力构建简约高效乡镇(街道)管理体制
2023-01-08南昌市委编办
●南昌市委编办
江西省南昌市紧紧围绕城市基层治理的特点,以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为契机,通过优化机构设置、整合条块资源、重构权责体系、强化便民服务、推进综合执法,着力构建简约高效的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推动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优化机构设置,提升行政效能
乡镇(街道)组织架构不优、职能分散交叉是制约基层治理效能提升的重要因素。南昌市立足乡镇(街道)工作特点和便民服务需要,聚焦基层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的主责主业,坚持从优化机构设置、增强组织架构与乡镇(街道)发展的贴合度入手,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打破行政事业机构设置壁垒,将乡镇(街道)党政内设机构和原有的“七站八所”综合设置为“5+N(N≤4)”个职能机构,明确必设机构和选设机构。全市各乡镇(街道)统一设置党政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社会治理办公室(综治中心)、党建办公室5个必设机构,从机构职能上引导乡镇(街道)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党的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上来。此外,乡镇(街道)可根据常住人口规模、管理对象数量和区域面积,结合主体功能定位和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在规定限额内因地制宜设置N个特色机构。其中,以管理城市社区为主的街道,职能机构控制在5个以内;常住人口5~8万的乡镇(街道),职能机构控制在8个以内;常住人口8万以上或设有开发区等各类功能区并实行“镇区合一”的乡镇(街道),职能机构不超过9个。通过改革,全市乡镇(街道)党政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从原来的平均10.7个精简为7.5个,其中精简幅度最大的由20个精简为9个,精简率达55%。改革后,各乡镇(街道)的机构职能更加贴近群众需求,机构运行更加扁平高效。
二、整合条块资源,充实基层力量
乡镇(街道)人员编制力量严重不足是长期困扰基层、影响基层工作效率的一个难题。一方面,乡镇(街道)自身力量薄弱,一人多岗、一人多责现象较为普遍;另一方面,县级部门在乡镇(街道)的派驻机构却是单兵作战,力量分散,条块“两张皮”现象较为突出。南昌市从解决乡镇(街道)“人少事多”、条块“两张皮”问题入手,通过下划人员编制、创新用人用编制度、推进基层网格管理,整合条块资源,充实基层力量。一是下沉力量,人员编制“应划尽划”。除公检法司、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上级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按照应划尽划的原则,将县(区)直部门设在乡镇(街道)的财政所、人社所、农技站、村建所等机构的人员编制成建制下划至乡镇(街道)“属地管理”,全市共下划县(区)直部门派驻乡镇(街道)人员编制843名。其中,有的县(区)还以“减上补下”的方式,为乡镇(街道)核增了行政事业编制。二是创新举措,用人用编壁垒“能破则破”。在用编方面,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推进人员岗位化管理,提高编制使用效率。在用人方面,着眼于拓宽事业干部晋升渠道,激发事业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吸引和留住人才,明确担任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的事业干部可高配为副科级。同时,不断加大从优秀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简称“三方面人员”)中选拔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和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选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的工作力度。2016年以来,先后从“三方面人员”选拔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250人,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公开选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110人。三是多网合一,网格管理要素“应全尽全”。推行“党建+治理”“线下+线上”“管理+服务”网格化治理模式,将网络化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推进城市管理、社会服务、社会治安等“多网合一”,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治理一张网,打造“全要素网格”。全市共优化调整网格426个,划分为社会治理网格9052个,实现地域无缝隙、空间全覆盖。统筹整合基层各类服务力量,推进服务管理力量下沉。按照“1+N+N”(1名网格员+多名部门办事员+多名平安志愿者)模式配备网格工作力量,因地制宜组建网格队伍,打造“全科网格员”。全市9052名网格员及2821名基层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办事员落到网格内,组团服务,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三、重构权责体系,增强统筹能力
权小责大、有责无权、权责脱节是乡镇(街道)治理面临的普遍性问题,也是导致乡镇(街道)疲于应付、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南昌市坚持从解决乡镇(街道)“权责不对等”问题入手,通过赋权、强能、减负,重构乡镇(街道)权责体系,增强基层统筹协调能力,强化乡镇(街道)在基层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一是依法精准赋权。按照“应赋尽赋”的原则,由乡镇(街道)根据自身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需要,在省政府制定的98项赋权清单范围内“看单点菜”,成熟一批,下放一批,力求做到既实事求是又相对统一,确保同一县(区)各乡镇(街道)的赋权事项基本一致。同时,聚焦乡镇(街道)履职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业务短板,采取线上教学与线下培训、微视频与现场讲学、巡回宣讲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赋权事项和审批服务执法程序培训,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二是强化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能。赋予乡镇(街道)党(工)委对上级职能部门派驻乡镇(街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涉及由县区统筹开展的人事考核等事项,须征求乡镇(街道)党(工)委意见。县(区)职能部门派驻人员的评优评先、选派学习、挂职锻炼和参加中心工作等事项,事先须征得乡镇(街道)党(工)委同意。乡镇(街道)党(工)委对派驻乡镇(街道)机构负责人的人事任免具有建议权。同时,强化乡镇(街道)对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权、街道规划参与权和落实街道综合管理权,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街道综合管理权的实施办法》《关于落实街道对区域内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议权的实施办法》《关于落实街道规划参与权的实施办法》《南昌市基层综合执法案件协调协作工作暂行办法》等扩权赋能制度,推动街道有权责、有能力整合职能部门力量,统筹优化基层治理和服务。同时,完善与权责相适应的考评机制,赋予街道对职能部门的考核评价权,增加基层评价权重,由县(区)党委组织乡镇(街道)对市直机关的工作绩效和为民服务进行定性评价。三是建立职责准入制度。在全面梳理乡镇(街道)权责清单、重新编制《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目录》《乡镇(街道)权责清单事项表》的基础上,建立乡镇(街道)职责准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级部门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委托或交由乡镇(街道)承担的,必须充分听取乡镇(街道)意见,经合法性审查后,由县(区)党委、政府审批。
四、强化便民服务,推进综合执法
着眼于破解乡镇(街道)企业群众“多跑路、办事难”顽疾和基层行政执法错位、监管缺失难题,强化便民服务,推进综合执法。一是加强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建设。统一建设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将乡镇(街道)所有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上级部门派驻机构的业务窗口以及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水电气等服务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对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涉及具体面向企业群众办事服务的岗位一律到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实行“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同时,选取了11个常住人口规模较大、承接审批服务职责较多、任务较重的重点镇(街道),设立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以“赣服通”南昌分厅一体化平台为依托,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二是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整合乡镇(街道)现有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设立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乡镇(街道)名义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同时,加强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执法检查、受理、立案、调查、审查、决定等程序,确保行政执法权力不被滥用。各乡镇(街道)还切实加强了对综合行政执法硬件设施的建设,在开发使用综合行政执法指挥系统的同时,整合接入12345热线、市综治信息平台、全国雪亮工程综治视联网平台、公安天网视频监控等多个平台,依托天网、高清视频监控,捕捉问题线索,开展执法监控,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效率,规范行政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