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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改革背景下物流公司税务筹划的思考

2023-01-08曹蓉楼

中国储运 2022年8期
关键词:新税法节税优惠政策

文/曹蓉楼

本文对我国财税改革背景下对物流公司税务筹划工作造成的一些影响做出了一些探讨,指出在如今财税改革背景下物流公司应当如何做好税收成本的把控,对物流公司在税务筹划中的避税措施所存在的风险管理问题相对可行的解决对策进行了初步的讨论。

一、物流公司税务筹划的含义

各个物流公司的税务筹划,其工作内容和含义主要是讲物流公司在相应的税法条款的法律约束下,合法地采用一系列的税务管理方法来减少各自所需要缴纳税务的金额,由此来达到避税以及节省税务的目的。所以能够发现,物流公司的税务筹划是物流公司税务管理工作中的一种比较特别的工作环节。

物流公司税务筹划中的避税以及节税的办法和一些违法的逃税偷税的办法有着根本性质上的差别,物流公司的税务筹划是在税法条款的法律允许范围内来做出筹划的,其中并不会用任何违法的手段和方式来进行避税和节税,必然不能触碰法律法规的底线,要以合法的手段来进行节税避税的方案筹划。

二、财税改革背景下对物流公司税务筹划产生的具体影响

物流公司的税筹划主要包含了资本弱化的筹划方式以及转移定价的筹划方式两种,并且我国颁发的新税法对物流公司的这两种筹划方式的改变都产生了较多的影响。

1.新税法对转移定价方式筹划产生的影响。我国的许多物流公司往往会以转移定价的方法来做出税务筹划,这种方式在各个物流公司的避税节税方式中略为常见。转移定价的形式其根本目标就是让整个物流公司所能获得的利益获得最大化提升。以降低企业税负为目标,物流公司在进行各种物流交易的过程中把交易的价格定高一点或者将其价格定低一点,这样的方式可以把交易的利益直观地转换到物流公司。在物流公司和其他企业产生交易的过程中,提供劳务、提供无形资产的转让和企业资金融通等一系列操作都是企业的转移定价的方法。目前我国大部分的企业产权关系还不够明确,站在引入外资的方面来说,我国的部分物流公司还缺少对外资完善的审核和管理环节,从而造成了各个物流公司之间,投资人和物流公司之间,各大金融机构和物流公司之间都会产生一定的债务和股权等联系。这些较为繁杂的相互之间的联系同时也帮助跨国企业的转移定价造成了较为优异的条件。有一些国外的投资人会利用中国与之合作的一些内资企业不太了解国外对于其产品的市场需求的具体状况,然后再利用国际避税地所建设的相关企业来进行转移定价的操作,并且许多的外国投资人都会把一些内资企业当成跳板来进行这样的避税节税操作[3]。

2.新税法对资本弱化方式筹划产生的影响。资本弱化的方式其表示的是部分跨国的企业将来减税额采用贷款的办法来替代股权投资方式来开展投资和融资的一系列操作。其被投资的企业和参加投资的企业将来达到税收待遇并用贷款的形式来进行融资,进而让参与投资的公司所产生的负债远远比其资本更高的状况。像上面这样经过与之关联的公司的资金融资来让其利益做出转移的方法,主要是出现于各个公司和与其相关联公司之间所产生的无偿贷款的现象。跨国的企业采用资本弱化的方法来使其公司的税负能够进一步降低。并且参与投资的企业还能够利用资本弱化的方法来向被投资的企业收取其借贷的利息和本金,以此来提升企业的利息支出,并降低应税所得,由此最大化提升了本次投资所能产生的利益。其以资本弱化的方式来筹划避税的内容关键在于纳税企业自己借助贷款和其债务所产生的利息在纳税之前将税收扣除,并且借助财务杠杆的原理来将自身企业的投资收入和利润增加,以此来完成对于税务的避税和减税的操作。现如今我国的新税法对于转移定价的税收制度做出了全面的调整和改动,第一步就是要求关联方所进行的交易必须能够符合独立交易的原则,也就是应当符合其在相似的状况中从事相似交易的过程中所创建的财务关系。第二步就是要求各个公司向相关的税务机构需要给出其与关联一方之间的产品交易的计算方式和定价原则,然后通过和关联一方企业进行商谈过后对商品预定的价格得以确定,也就是需要其遵守预约定价的原则,让关联一方的交易得以预见和其税收环境能够稳定创建。第三步就是现在的新税法引进了成本分摊的规则,新税法中要求各个公司与其相关联的一方应该一同受让无形资产,而且双方要同时向对方提供劳务和接受对方所提供的劳务,遵守独立交易的规则,将对应税所得额得以分摊,并且将与其关联一方的企业所生成的成本花费也一同分摊。并且我国的新税法还要求各个公司从关联一方所接受的权益性质的投资和债权性质的投资的比例超过新税法条款所限定的利息支出范围的时候,不能在计算需要缴纳税款所得额的时候把它扣减掉。这种制度对资本弱化税制加强了法律法规对其的保障程度,让我们的反避税手段更加完善,让各个企业的纳税筹划也能够更加合法,进一步降低了避税节税的空间[4]。

3.新税法对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所产生的影响。我国的新税法对国内的各个物流公司的规范制度进一步地进行了加强,还对纳税人做出了区分。其中对我国居民企业的含义给出了制定,其主要是指在我国国内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建立的合法公司,而相对的非居民企业就是指根据国外的法规建立的但是对其进行管理和安排的总公司没有建在中国,只是在我国的国内建有一些分物流公司或者设施场所的公司。我国对于以上所说的居民企业以及非居民企业的纳税规章制定也有所不同。其中居民企业需要承担更加全面的纳税责任,对于其所获得的全方面收益都应当进行相应的税务缴纳;对于非居民企业他们需要承担的缴税责任便会稍微少一点,只需要将他们在国内所获得的收益按照中国税务法律来进行缴纳税务。我国的新税法对于纳税人的认定标准的进一步规范表示我们的相关税务机构能够利用国际税收经验里的控制以及管理去制定企业税收居民地。

4.新税法对内资物流公司和外资物流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产生的影响。目前新税法对我国的外资物流公司和国内的内资物流公司的各自税收优惠政策做出了一些调整,税法以前对于中西部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得到了留存,把以地区优惠为重心的局势变成了以产业优惠为重心的全新局势。自从我国新税法实施以来,各个物流公司都需要对我国的税法优惠政策进行仔细地了解。其中第一步,新税法将税收的区域限制进行了拓展,对一些新兴的创业公司的优惠强度进行了提升;第二步,我国的新税法对经济技术的开发区以及经济特区等一系列的国外投资物流公司实行了减半征税甚至是免税的政策。并且将地方性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取消。第三步,我国新税法根据目前的条款让一些享有定期减免纳税优惠政策以及低税率政策的传统物流公司能够享有五年的过渡期,让这些物流公司能够顺利从以前的税率平稳过渡到新的税率当中,保护他们不会因为税率改变的巨大冲击而使这些企业受到过多的损伤[5]。

三、财税改革背景下物流公司税务筹划的思考

1.需要合理地利用企业形式。我国新税法要求在我国国内没能具有法人资格的内资企业能够将其所得税进行汇总缴纳,但是在其旗下拥有了独立法人的其他企业就必须将其所得税分别缴纳。并且那些享有税法优惠政策的经济特区企业和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被允许在另外的区域建立子公司。并且赋予这些企业五年的税率过渡期,保护他们不被突如其来的税率变更所击倒。由此这些公司就可以利用新税法的条款法规来把一些履行高税率的公司合并到低税率的总公司中,在用总公司和子公司将所得税汇总进行缴纳,以此来减少子公司的亏损。

2.需要合理利用国际税收的协议。我国的新税法对于非居民企业的所得税缴纳法规的制定,对于一些利用外国避税港并在我国国内进行发展的公司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影响。所以我们应当合理利用国际税收的协议,比如非居民企业就可以合理利用其他低税率国家的税率协议来进行合法地避税节税。一些我国的非居民企业就能够把自己企业的商标注册到一些税率较低的国家以此达到合法避税的操作。

3.需要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我国的新税法对于传统的税收优惠政策做出了些许的调整和变化,其大体上以遵守产业性优惠为主要的优惠策略。可是新税法所更新调整的优惠政策想要完全实施必然需要不少的时间去履行,所以我国的有些地区的部分公司还依旧采用的以前的优惠政策。比如一些特定的经济特区都还在采用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所以那些与其他区域产生了税收优惠差别的特定地区也为企业风险的管理提供了一些帮助。

结束语:

总的来说,财税改革为我国物流公司的税务筹划工作带来了全新的改变,只有对其新税法政策了解清楚并对税务筹划做出进一步调整才能够保证各个物流公司的经济效益获得有效保障。

引用出处

[1]王欢欢.对财税改革形势下物流公司税务筹划的探索[J].中国储运,2022(03):121-123.DOI:10.16301/j.cnki.cn12-1204/f.2022.03.061.

[2]苗琬宁.新时期物流企业税务筹划技巧的若干思考[J].中国物流与采购,2021(12):65.DOI:10.16079/j.cnki.issn1671-6663.2021.12.034.

[3]陈芃宇.浅谈物流企业税务管理中的问题及应对措施——以xx速运公司为例[J].中外企业家,2020(17):21-22.

[4]孟琳.财税改革形势下物流公司税务筹划工作探讨[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9(15):181+186.DOI:10.13768/j.cnki.cn11-3793/f.2019.2206.

[5]甄晓光.对财税改革形势下物流公司税务筹划的思考[J].现代经济信息,2019(11):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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