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四个转变”推进党委议事协调机构运行优化
2023-01-08陈耀辉
●陈耀辉
襄阳市把优化党委议事协调机构运行机制、加强市县两级党委对重点领域重大工作的总体谋划和统筹协调能力作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点课题,通过转变思维模式、运行机制、工作方法和人员配置,优化党委议事协调机构运行。
设立党委议事协调机构,加强党对相关领域重大工作的统筹领导是2018年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坚持完善党的全面领导的有力举措。近年来,湖北省襄阳市坚持把优化党委议事协调机构运行机制、加强市县两级党委对重点领域重大工作的总体谋划和统筹协调能力作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点课题,深入开展调研,并针对调研中发现的党委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职能定位不明确、作用发挥不充分、工作力量待加强等问题,坚持“四个转变”思路,优化党委议事协调机构运行,进一步完善党对重点领域工作领导制度体系。
一、转变思维模式,由“机构”向“机制”过渡
“处大事、立小组”是党和政府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提升治理能力的一种有效工作方法。议事协调机构旨在加强跨领域、跨部门重要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对党政机构的人员和权力配置进行“重组”,在管理体制、组织架构、运行方式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体制优势。但在实际运行中,由于议事协调机构涉及领域的覆盖面较广、部门较多,传统的“实体化机构”思维不利于打破部门间的壁垒。党中央要求严控议事协调机构设置。襄阳市把党委议事协调机构机制建设作为重点,将机构的设立作为运行机制长期性建设的保障,探索构建机制为主、机构保障的议事协调基本模式。
一是健全机构设置。2019年机构改革中,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和湖北省委批复,襄阳市在市县两级分别设立了11个党委议事协调机构,市本级,除市委网信办、市委外办、市委编办单独设置外,其余办事机构均设在相关市直部门;各县(市、区)结合工作实际,参照市级设置。二是完善运行机制。完善议事协调机构的议事流程,议事协调机构成立后,及时召开会议明确领导人员与成员单位,审议出台议事规则与工作细则,建立成员单位弹性纳入机制,根据阶段性工作需要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结合所涉及领域的工作特点,以召开会议、制订政策、转化成果、督办落实、考核成效等为核心,不断推进其在运行模式上的转型。三是定期清理规范。除机构改革中设立的11个党委议事协调机构外,市县两级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对职能定位交叉、功能重叠的临时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规范、精简整合。临时设置的议事协调机构,其具体业务经办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相关单位抽调,不单独核定编制及领导职数。
二、转变运行机制,由“包揽”向“总揽”过渡
议事协调机构对重大工作的领导是总揽而不包揽,重点是要提高议事能力和协调水平。在成立初期,部分党委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将工作重心放在具体业务经办上,弱化了对党委在相关领域谋大事、议大事、抓大事工作的服务协调作用。襄阳市委编办探索转变运行机制,协助市县两级党委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找准自身在重点领域工作中的定位。
一是运用好政治优势。襄阳市县两级11个议事协调机构,除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本级党委分管领导担任外,其他10个均由本级党委书记担任主任或组长。市县两级党委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议事协调机构领导赋予了其一定的政治优势,在议事决策、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过程中,能够将“政治势能”转化为“治理动能”,协调各方凝聚共识、合力推进中心工作。二是协调好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自身在统筹协调方面的优势,针对不同成员单位的类型,赋予不同工作职责,细化目标任务,以“工作责任制”的形式激发成员单位参与专项工作的积极性,配合议事协调机构开展工作。
三、转变工作方法,由“协助”向“协同”过渡
在党委议事协调机构中,襄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8个办事机构设在相关市直部门。设在相关部门的党委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与所设部门之间一般业务联系更为密切,议事协调机构所牵头负责的项目也基本为所在部门的重点工作。
在运行过程中,襄阳市委始终坚持“一盘棋”的工作思路,将市直部门“协助”办事机构推进工作转变为全部门“协同”推进。一是资源共享。及时将本部门掌握的最新政策、外地做法、工作情况向本级所涉的议事协调机构报告,办事机构在传达部署议事协调机构决策决议时,也充分考虑本单位职能定位,科学分解任务,做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确保工作有效协作,形成合力。二是人员统筹。探索人员统筹使用机制,将本单位内部工作人员打通使用,采用轮岗等方式促进本部门干部尽可能地参与到服务议事协调机构的中心工作中来,在一定程度上化解阶段性任务过重时人手紧张问题,同时提升本部门干部对议事协调机构具体承办工作的参与感和认同感。三是加强指导。完善市县两级党委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的沟通、指导、衔接机制,经常性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对下级党委议事协调机构的沟通指导。对于县级层面“议事需求”不强的领域,做到“上下”有别,将工作重心放在“协调机制”的建设上,提升配合上级完成阶段性任务的能力,切实增强协同意识,做到政策信息及时传达、工作实情及时反馈、矛盾问题及时解决,推动党委中心工作落实落地。
四、转变人员配置,由“专职”向“专业”过渡
在襄阳市本级的党委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中,除单独设立的外,设在相关部门的办事机构普遍设有1~2个科室(每个科室有3名左右工作人员)承办日常业务工作。但在县级层面,受编制限制等原因,“一人股”比较普遍,具体负责同志因“身兼多职”而导致“分身乏术”,影响工作效率。党委议事协调机构所涉及领域工作的专业性较强,对参与决策的领导干部以及办事机构中承办具体业务的工作人员要求较高。襄阳市把专业能力建设放在突出的位置,推进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是增加“外脑”参与决策比重。在重大政策制订过程中,适当增加相关领域专业机构、政策研究咨询机构、高校专家教授、基层群众代表等“外脑”参与程度,避免决策出现“闭门造车”“不接地气”的情况,切实提高党委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二是加大专业人才的使用力度。坚持事业为上、量才适用,适当增加专业性较强领域的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高层次专业人才的招录、引进比例,不断充实专业化干部队伍、大胆启用专业化人才,用专业力量解决专业问题,满足新时代重点领域的工作需要。三是注重干部专业能力培养。通过政治历练、专业训练、实践锻炼等多种渠道全方位提升干部的专业能力,推动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的干部都能够成为本领域的行家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