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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治理视域下中国共青团自身建设的百年历程与逻辑

2023-01-08胡献忠

中国青年研究 2022年4期
关键词:治团共青团中央团组织

□ 胡献忠

人类社会是由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组织构成的,不同组织的组织目标、组织结构、组织关系各有区别。任何一个组织要达成其预设目标,都需要通过设计、维持组织内部结构和相互间关系而实现有效运转,这一过程被称为组织治理。良好的组织治理要具备三个基本要件:一是组织成员要遵循共同的制度和规则;二是确定各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职责及相互关系,激励全体成员为实现组织目标努力工作;三是根据业务发展和环境变化调整组织结构。作为超大规模青年组织的中国共青团,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一百年来生生不息,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加强自身建设的成效,而组织治理是研究这一政治社会现象的重要视角。

查阅现有文献,“团的自身建设”概念最早出现于1982年12月共青团十一大,报告文本明确指出:“加强团的自身建设,提高团组织的战斗力”[1]。1983年7月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在转发团中央书记处《关于当前机构改革中团省、市、自治区委领导班子情况的报告》时又明确肯定这一概念。2018年6月,共青团十八大报告再次重申了这一概念。而且,团的相关历史文献多次提到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政治建设,以及基层组织建设、团干部队伍建设、团员队伍建设等概念。2022年1月,团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团实施纲要》,集中完整地提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一套概念,表明共青团自身建设已经自觉融入党的建设整体格局。

加强自身建设作为共青团组织治理的重要措施和载体,不同历史时期各有提法和侧重,现阶段是以“全面从严治团”来统领。根据组织治理的原理和共青团实际,团的自身建设需要在以下方面着力:一是培养组织成员的政治认同与理论认知(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二是构建科学组织体系,打造坚强基层堡垒(组织建设);三是打造以团干部工作作风为主体的优良作风(作风建设);四是以团章和各项规章制度为遵循,形成良好工作规范和纪律框架(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在此基础上,不断优化内部结构、运行机制、资源配置和管理流程,从而持续增强共青团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进一步提升在党的事业发展中的贡献度。

一、在严峻复杂的革命环境中,处于成长阶段的共青团探索组织治理时更多强调共识、忠诚与纪律

任何组织的有效运行都毫不例外地强调两个基本点:一是共识;二是纪律。共识是组织形成的前提条件,纪律是组织运作的刚性要求。经历五四运动洗礼的先进青年,在繁芜复杂的思潮中选择了马克思主义作为改造社会的思想武器。这些确立了马克思主义信仰的先进知识分子日益与工人运动相结合,成立了新型无产阶级政党——中国共产党,随后组建社会主义青年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力量。1920年在地方青年团创建过程中,为尽快壮大声势,集结力量,上海、广州等地青年团曾与一些无政府主义者结成联盟,后来不得不加以清理。1921年11月,在中国共产党的直接领导下,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临时中央局重新整顿恢复各地社会主义青年团,强调本团是信奉马克思主义的团体,并把“团的纪律”写入临时团章,对团员的相关规定非常严格。比如,“凡团员违背本团宗旨、章程或议决时,得由该地方团大会到会过半数之议决开除之;不看本团纲领、章程、决议案及机关报者,团员离开或来到某地而不通知该地方执行委员会者,要受到留团察看处分”[2]。又如,“凡团员三个月不交团费,及三次无故不到会者除名”“凡团员对于团务进行不力,经地方执行委员会警告不改者,得由各地方团到会大多数议决开除之”[3]。

1922年全国青年团员总人数达到5000多人,青年团一大确认“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为中国青年无产阶级的组织”,从政治理念上厘定组织属性,同时颁发团证以增强身份认同感和组织归属感。建设组织严密的无产阶级青年团组织,并以严明的纪律来维护团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团一大通过的团章重申了临时章程中有关纪律规定,而且规定了“巡视员制度”。邓中夏、林育南等担任巡视员职务,分别对北方、南方的地方团组织进行巡视,主要是调解内部矛盾,化解成员纠纷,整顿组织。

在急剧变化的时代,组织治理需要根据具体历史场景及时调整方略。为了适应轰轰烈烈的大革命,共青团中央局总书记任弼时特别注重在社会运动中发展组织,利用运动掀起的激情和社会氛围,吸引勇敢的青年加入组织,“吸取新同学之条件不要太严。对于工人,更绝对不可以明白马克思主义为介绍之入校标准,只要他诚实勇敢,能活动而服从纪律者即可。就是对于学生,亦应较前从宽”[4]。1925年1月团员人数为2191人,到1925年9月五卅运动后增到9000多人,扩张了四倍多。针对团内存在的取消主义、先锋主义等问题,1927年11月,共青团中央局扩大会议通过的《政治纪律决议案》指出:“严密的政治纪律,是无产阶级的团在最剧烈的阶级斗争中,整饬队伍增厚战斗力量的最要条件。”在《组织问题决议案》中强调“凡在组织上政治上违背纪律的分子,应施以无情的处罚”,“凡破坏秘密组织纪律的,应立刻停止他的工作直到开除。”同时指出“团在组织上重要缺陷之一,便是基本组织的支部始终没有强健起来”,所以明确提出要“建立真正产业性质区域性质的支部,支部应当做成群众的核心,有经常斗争工作,一切同志归到支部来,参加支部生活。支部无论在何种环境之下应当执行经常组织工作”[5]。

组织成员的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组织属性和功能实现。1928年2月,共青团中央要求团员成分工农分子占80%,各级执行委员中“工农成分绝对占半数以上,并且要担负实际指导工作”[6]。同时坚决洗刷一切动摇、犹疑、妥协分子。平素发现某一个同志有机会主义的倾向,应即解除职务,如有意不改变这种错误倾向,可无顾忌地开除其团籍。在严峻复杂的政治斗争中,对团干部的纪律要求比团员更加严格。1928年12月,共青团中央发出关于团员自首与叛变的通告,号召全团同志注意这一严重的问题,认清这一批自首叛团的分子,从积极方面努力消灭造成这种现象的团内原因。

借鉴大革命后期的教训,土地革命时期,入团标准相当严格,入团誓词与党完全一样:“严守秘密,服从纪律,牺牲个人,阶级斗争,永不叛党。”共青团当时被称为“少共”,有比较健全的各级领导机关,有比较完善的内部机构,为巩固和保卫苏区红色政权、发展苏区经济作出重要贡献。在国民党统治区,由于过于强调先进性,共青团“越搞越狭隘”[7],“门愈关愈紧”[8],最终成了孤家寡人。1936年1月下旬,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指出:“团组织发展迟缓的原因是有第二党的倾向”,“应该看到团与党的不同”,提高团员“尊重自己的观念,勇敢的、大胆的投到工作中去”。

现代组织理论认为,变动性与稳定性在组织发展中体现为辩证统一,有效的组织必须根据自身功能和环境特点保持适当的变动性和稳定性。共青团1937年接受改造,1946年迎来了重新建立的重要机遇。重建青年团在于“青年积极分子需要有一个单独的组织以满足其工作与学习的要求,并成为党团结领导广大群众的核心”[9]。在重建过程中,团员的数量与质量问题成为常见的一对矛盾。1947年,刘少奇在全国解放区青年工作会议上指出:“应当制订一个青年工作纲领,使大家能够根据它来进行工作。青年团除纲领外,特别重要的问题是作风问题”“必须坚持团的先进性,不要追求数目字,首先要求质量”[10]。为了培养重建青年团的骨干,中央青委决定由各地保送一批青年干部参加团干部训练班,要求学员“立场坚定、成分好、作风正派、不沾染坏作风、年轻活泼有点文化”[11]。1949年1月,中共中央《关于建立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的决议》强调:“应当绝对防止在发展团员的工作中采用强迫办法,随便拉人入团的办法和简单地追求团员人数众多等项错误的作法与急性病。在建团工作中,一方面必须保持团在政治上的纯洁性,同时也要防止狭隘性”[12]。从1946年11月开始,各地认真贯彻党中央的建团方针,稳步推进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组建工作。到1949年4月,共有19万名经过严格遴选的积极青年先后加入了各地的团组织。至此,为青年团在新的环境下实施组织治理、实现组织功能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在中国共产党开始全面执政的环境中,共青团组织治理特别注重团员的质量和结构,以适应全新的形势任务与发展空间

在工业化时代,对于多数组织而言,结构变革几乎成为一种常态。新中国成立初期,为适应推进各项社会改革运动和巩固新生人民政权的需要,同时配合1951年5月开始的为期三年的整党工作,1951年8月青年团中央颁发的《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暂行办法》规定了对团组织、团员处分的种类以及执行手续,并指出:“执行团的纪律处分时,应以高度的负责态度慎重对待,不得轻率从事。在决定处分前,必须详细研究错误的性质,犯错误的具体情况及其对错误之认识等,弄清各种事实之后,再决定给予恰当的处分。同时,必须恪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以防止惩办主义的偏向”[13]。这充分体现了组织治理的辩证原则,对团员的处分既严肃又慎重,既重视纪律处分更重视纪律教育。

根据变化的形势,组织治理的策略需要不断调适。针对新中国成立头几年团的工作没有完全放开手脚的情况,刘少奇于1952年指出:青年团的组织是要发展的,过去发展一下巩固一下,是对的。现在要大发展,不要怕多。多一点是好的。但也不要一下子发展到收不了场,而是有步骤有计划地去做[14]。他同时强调,青年团要在斗争中当好党的助手,在斗争中教育青年。1950年底全国党员已发展到580万人,而团员在1952年6月才达到545万人。1953年,经过整党后全国党员共有630多万人,青年团员猛增至900万人。为了加强剧烈扩张后青年团员队伍的管理,1953年10月,青年团中央书记处印发《关于执行“留团察看”处分几个问题的通知》,对于犯有严重错误的团员给予留团察看的处分,“其目的在于考察和教育他们,给以最后改悔错误的机会”。同年12月发布的《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团员入团誓词》,内容包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主张、努力学习、积极工作、锻炼身体、遵守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紧密联系群众等。1954年12月,青年团中央强调凡青年团员违犯国家法律和法令,经法院依法判处刑事处分者,一般应开除其团籍,对情节较轻的“可考虑不开除其团籍”,但须给予纪律处分。

质量、数量、结构是长期困扰组织治理的重要因素。从1955年秋季开始,农村各地团的组织结合建社整社建党整党全面开展整团工作。普遍组织团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和报告,提升社会主义觉悟;清洗混入团内的不良分子,纯洁团的组织。广东、陕西、黑龙江、浙江等省共开除团籍5873人,占4省团员总数的1.28%;受其他团纪处分的团员1.5万人,占4省团员总数的3.18%。1955年全国团员总数为1680万人(1956年全国党员总数为1073万人),占青年总数的14%。农村团员1000万人,占全国团员总数的60%,占农村青年总数的10.5%;厂矿、基建领域共有团员171万人,占全国团员总数的11%,占行业青年总数的45%;高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共有团员111万人,占全国团员总数的7%,占学校适龄青年的43%[15]。1956年,鉴于青年团员已经发展到相当规模,邓小平提出明确要求:不能放松入团的标准,“青年团不要去追求团员人数,不要以为多就好,稳步搞可能比较好”“总的原则是不要追求数量,要提高质量”[16]。

在情况相对复杂的社会环境中,组织的生存空间取决于其是否能够守住最基本的价值底线。鉴于中共中央发起整风运动后出现的复杂情况,1957年5月,邓小平对团的组织生活作出明确指示:“团不同于党,党要更严一些,团不能像党那么严,但是,一定要过组织生活,也要有一定的纪律。要教育团员懂得这个道理”[17]。9月,邓小平再次强调:“共青团组织最大的问题是领导核心的政治素质”[18],应该有计划地让团的干部去参加实际的劳动和斗争锻炼。1958年2月,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在整风、整团中处理犯有各种错误的团员的规定》,明确指出:“共青团是先进青年的组织,对犯有各种错误的团员,应该参照党对犯有各种错误的党员的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对于政治上的敌对分子,必须坚决地把他们清除出团;对于其他犯有错误的团员,应该是按照‘思想批判从严,组织处理从宽’的精神,进行处理,大力地诚心地帮助他们认识错误和改正错误”[19]。1959年3月,邓小平又严厉指出:“共青团犯一千条错误都没有关系,但有一条错误不能犯,就是脱离党的轨道。”这一著名论断澄清了某些错误认知,在思想领域夯实了共青团的政治底线。1959年,共青团中央接收团员特别强调应是工人、贫农、下中农出身的,坚决拥护党的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的青年积极分子。对于富裕中农青年申请入团,审查必须严格。当年全国团员人数2500万人,占全国青年总数的19%。农村团员1400万人,占全国团员总数的56%,占农村青年总数的15.5%;工业、交通、基本建设领域团员500万人,占团员总数的20%,占本领域青年总数的38%;高校学生团员人数48万人,占团员总数的2%,占大学生总数的60%[20]。

保持团的先进性是这一时期共青团组织治理的重要出发点和落脚点。1960年共青团北京市委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一些团组织存在忙于会议,处理报表、事务,深入实际和联系群众不够;事务多,学习少,个别团干部存在浮夸作假和强迫命令。1961年12月,共青团中央提出“六级团委办支部”的建议,通过基层团支部建设,达到“加强团的队伍,提高团的战斗力,保持团的先进性”的目的。其主要内容是抓好一个班子,恢复和建立一套必要的、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逐步开展三项活动(生产活动,政治、文化、技术学习活动,文娱和体育活动),贯彻两个原则(团内一切活动,要实行民主集中制;团外一切活动,要发挥支部的组织作用和团员的模范作用)。到1963年,全国共有基层团组织130多万个,团员人数2400多万人,在农村有20%的支部还处于涣散状态。在加强团的建设过程中,共青团中央又发起“四好团支部”(政治思想好、“三好”活动开展好、组织生活健全好、联系群众作风好)创建活动,并时常注意两个根本问题:一是保持团的先进性,不论在思想方面或组织方面,正确地贯彻“紧一点、严一点”的精神;二是不断加强团和青年群众的联系。在具体路径中特别强调加强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保证团的阶级质量。

在新的政治形势下,1964年6月,共青团九大明确提出“为我国青年革命化而斗争”的目标。由于1961年以来全国新党员(尤其是青年党员)增加很少,到1964年全国党员总人数为1900万人,占全国人口的2.55%,党中央因此提出要有领导、有控制、有重点地接收新党员。其实,1964年初全国团员人数为2200万人,其中超龄团员约为200万人至250万人。邓小平分析道:“团的队伍应该扩大,现在团员的数量太少了,除掉一部分超龄的,现在还不如党员多”[21]。共青团中央意识到超龄团员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团的战斗力,需要一面整顿一面发展。但随着“文化大革命”的发起,共青团系统遭受重大冲击,对组织治理的有效探索陷入重重困难之中。

三、在改革开放的时代潮流中,共青团尤其强调组织整体功能发挥,在重大社会变革中不断创新思路和机制

对于曾经出现重大变故的团队来说,整个工作框架恢复之后,要重新实施组织治理,必须从最基本的微单元和个体成员入手。“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在全国尚存的197.5 万个团支部和4763.4万名团员中,有半数以上的团支部工作内容单调,活动不经常,组织作用不突出;还有30%的团支部处于松散、瘫痪状态。1980年,共青团中央推出组织治理的一系列举措:1月团十届二中全会通过《关于开展创建先进团支部活动的决定》,4月印发关于工矿企业共青团工作方法、农村共青团工作方法和学校共青团工作方法三个试行草案,10月相继召开会议讨论如何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如何把创建先进团支部的活动深入下去和在全团普遍进行做一名合格共青团员教育的问题。同时,印发《关于对团员进行纪律处分有关问题的规定》《关于积极地有计划地做好发展新团员工作的意见》。经过多方持续努力,基层团支部建设得到不同程度改善,团员质量有所提升。

基层组织向来是共青团组织治理的重点之一。为了破解改革后基层团组织出现的新问题,1983年5月,共青团中央提出全团动手,治“散”治“瘫”,集中整顿农村基层团组织。1985年12月,团十一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工作到支部,全团抓落实”工作方针。1986年,累计有8900多人次下基层抓落实。同时,在1986年农村整党过程中加强团的建设,该年度全国农村新增加团支部近10万个,农村团员入党达23万人。1990年2月,共青团中央提出团的基层整体化建设的思想,“以支部为基础,以团委为主导,以阵地为依托,以活动为联结,全面建设团的基层”。1991年9月印发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建设纲要(试行)》,初步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团的基层建设的基本经验。

1988年开始的共青团体制改革,要求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主要克服团的干部和领导机关的“官”气和行政化倾向。1989年12月,共青团十二届二中全会通过《关于加强团员队伍建设、提高团员素质的决定》,决定从1990年开始各地团组织要从实际出发,进行一次以团员意识教育为中心的思想整顿。1990年3月,团中央借鉴全党正在进行的民主评议党员的做法,向全团提出《关于开展教育评议活动的意见》,提出在教育活动中要认真贯彻“热情爱护、严格要求”的方针,按照学习、实践、评议、表彰先进与组织处理的步骤进行。

要实现组织与环境动态适应的目标,调适组织结构和运作机制是重要举措。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深化,1994年11月,共青团十三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加强团的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强团的建设与开展团的生活紧密结合,决定把团的建设重点放在基层,并把服务青年作为加强团的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1995年4月,共青团中央发出《关于在加强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中实施“共青团服务万村脱贫致富奔小康行动”的意见》,按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的要求,通过“服务万村行动”,开展农村基层团组织三年集中整顿和建设,共整顿松散团支部15万个,在67万个新经济组织中建立了基层团组织。1995年7月,团中央出台《关于加强新经济组织团的建设的意见》。面对新的情况,为了加强基层组织治理,促其更加积极主动、行之有效地工作,1998年12月,团中央印发《关于创建“五四红旗团委”活动的方案》,决定从1999年开始在全国基层团组织中开展创建“五四红旗团委”活动,其标准是“班子建设好、主题活动好、支部建设好、活动阵地建设好”。2000年,中组部、团中央联合召开全国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会议。会议认为,基层“党建带团建”根本在“建”,关键在“带”。党组织要通过从思想上带、组织上带、作风上带,改进基层团组织的工作内容和活动方式。

为了破解全国团员总数出现大幅度下降的问题,1993年5月,共青团十三大报告强调在坚持团员发展标准的前提下,大量吸收先进青年加入团组织,注重在生产和科研一线发展团员。同年12月,团中央下发《关于加强发展团员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试行)》。到2003年,全国团员数量达到6986万人,比1998年增加115万人。团青比例为22.6%,出现一个少见的峰值。为了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团员的管理,1995年7月出台的《流动团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流动团员外出前主动向原所在团组织报告外出的事由、去向、时间等,外出后及时持团员证与外出所在团组织联系,申请参加团的活动,自觉接受外出所在团组织的教育管理。1999年3月,团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团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围绕坚定信念、服务青年、艰苦奋斗、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五个方面,重点抓好团的领导机关和领导班子建设。

进入21世纪,市场化、全球化、网络化的交互影响不断加剧,共青团组织治理面临新的挑战。2004年12月,共青团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紧紧围绕和服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总体要求,积极适应青年变化和社会变革,切实增强共青团的服务能力、凝聚能力、学习能力、合作能力,而能力建设的成效,从根本上取决于团的自身建设。同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提出建成一大批“五个有”(有一个好的班子特别是一个好的带头人、有一支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团员队伍、有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并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活动、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有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必要经费和阵地)团组织。在此基础上,创建“四个好”(班子建设好、主题活动好、支部建设好、阵地建设好)的“五四红旗团委”。

历史经验证明,没有一成不变的组织形态。一个理性的组织,常常根据内外部情况的变化,有目的、有计划地改变其组织的内在结构、行为和运作流程,促成某种新的平衡状态的形成,从而适应客观发展的需要,更好地实现组织目标。自2003年开始,共青团中央相继推动“青年中心建设”、乡镇街道团组织格局创新、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全方位加强各类基层组织的治理。

2006年10月,中组部、共青团中央、国资委党委联合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共青团工作的意见》。从2008年开始,部分省、市、县级共青团在劳务输出集中地建立共青团工作委员会,利用乡情因素联系、服务农民工,连续三年共建立省、市、县三级驻外团工委98个、862个、3757个。2009年12月,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意见》。2011年11月,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又联合出台《关于加强中学共青团工作的意见》。2010年9月,中组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召开全国基层党建带团建暨共青团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座谈会,会议总结了2000年以来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经验。同年12月,中组部、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

从某种意义上讲,组织治理的成功依赖于组织成员观念和行为的变革。根据中共中央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关精神,结合共青团工作实际,2005年7月,团中央下发《关于在全团开展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此活动涉及全团近300万个基层团组织、7000多万名团员(覆盖面达到88.7%),是改革开放以来全团范围内开展的人数最多、规模最大、涉及面最广的一次集中教育活动。各地共青团针对团员在地域和职业间的流动日益频繁的情况,积极探索加强流动团员管理与服务的工作机制,按照“证档分离、交叉覆盖、动态管理”的原则,构建流出地与流入地团组织有效衔接、密切配合的流动团员管理体系。

四、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共青团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强化组织治理,系统推动团的改革和全面从严治团

组织发展是一种基于行为科学研究和理论的、有计划有系统的组织变革过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青团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历史方位,积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部署,在全力推进共青团改革进程中,实施以全面从严治团为总体要求的组织治理,其目标在于不断增强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着力提升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

应该说,“全面从严治团”工作概念的提出有一个过程。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从严治团”概念来源于“从严治党”。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一直以来加强自身建设的基础工程。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强调:“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22]。这样,“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一个完整概念首次提了出来。2015年1月,共青团十七届三中全会在提出十个方面工作时强调:“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大力推进从严治团”[23]。这是“从严治团”的首次表述。2017年1月,共青团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大力推进从严治团的决议》和《关于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团的规定》,把从严治团纳入整个工作规划并置于重要地位。2018年1月,共青团十七届七中全会召开,其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改革攻坚,抓实从严治团,努力把共青团锻造成为新时代党的有力助手和可靠后备军”。2018年6月,团十八大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团”作为专章论述,并明确提出加强各级团组织的革命性锻造。同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明确指出:要切实落实从严治团要求,政治上要严,团的干部队伍建设要严,团员队伍建设也要严。2022年1月,团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团实施纲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会议对全面从严治团作了专题部署。至此,从“从严治团”到“全面从严治团”,形成一系列重要工作部署。

根据组织学原理,组织设计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作过程,组织结构设计是其最主要的部分。新时代共青团组织治理始终伴随着共青团改革的进程,以强“三性”(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去“四化”(行政化、机关化、贵族化、娱乐化)为目标,不断推动各级团组织转观念、转机制、转作风。2017年1月,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团的规定》,从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从严管好团干部队伍、从严管好团员队伍、从严管好团的组织、严明团的纪律五个方面做出明确规定。2018年6月,团十八大通过的团章把“坚持从严治团”纳入团的建设的总要求,再一次把“团的纪律”单列一章,凸显对纪律建设的高度重视。对全面从严治团进行细化分析,可以有纵向横向、制度机制等不同视角。从承载对象来看,全面从严治团有三个明确的指向目标:团组织、团干部、团员,这恰恰也是共青团组织治理的重要对象和载体。

基层组织是组织治理的基本骨架。2017年5月,共青团中央制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一课”实施细则(试行)》,对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和团课进行细化规定,严肃团内政治生活。2019年2月,团中央发出《关于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的意见》,聚焦提升团的组织力、育人根本任务、忠诚干净担当,达到明显增强团组织作用、团员先进性、团干部素质的目标。2019年6月,共青团中央出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把“维护和执行团的纪律,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团员”纳入团支部的基本任务。为了加强对不同领域团组织的治理,共青团中央针对城市街道、互联网行业、非公经济、农村、普通中学、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等行业领域的团组织分类施策。

共青团干部是组织治理的关键少数。2014年4月,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团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主要对象和方式,提出要加强团干部教育培训基础能力建设。适应群团工作特点,改革干部制度,建设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机关干部队伍。改革工作方式,团的领导机关干部直接联系服务青年实现制度化。同时,大幅提高基层一线团干部、团员在各级代表大会、委员会、常委会中的比例,对团的领导机关的部门、人员进行必要的优化组合,以适应新环境、新任务和新要求。2018年7月,团中央出台《关于提高政治站位改进工作作风的六条规定》,要求团中央书记处同志、团中央委员会成员、团中央机关全体干部、团中央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带头反对官本位思想、宗派主义、脱离青年、漂浮作风、以公谋私、庸懒散漫等不良作风。

广大共青团员是组织治理的神经末梢。2016年3月,共青团中央出台《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严格入团标准、保持团员队伍适度规模和合理结构、强化团员教育管理、发挥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等要求。2017年7月,团中央印发《关于保持和增强团员先进性的意见》,要求团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发挥作用、执行纪律等方面都要保持先进。2020年12月,团中央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在第六章“团员监督和组织处置”中,明确了“团组织应当明确团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以及对团员予以“除名”的五种情形,同时重视对团员进行纪律教育,发现团员有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团组织负责人要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五、理性认知共青团组织治理规律,进一步提升加强团的自身建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组织治理的最终目标,是使组织功能发挥到最大限度。尽管时代与社会环境是复杂多变的,但任何组织治理都有一定规律可循。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历史方位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提升对共青团组织治理规律的理性认知,增强共青团自身建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显得越发重要。

第一,不同历史时期共青团组织治理的侧重点不尽相同,与当时的形势任务、党的要求、团的实际密切相关。也就是说,在百年历史长河中,团的自身建设有一个发展过程,各个时期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当外部环境比较严峻、险恶时,共青团更多地强调成员对组织的忠诚度以及纪律性;当团员的规模发展与先进性体现发生一定抵牾时,往往选择质量优于数量的策略。

第二,从严治团始终是团的自身建设的鲜明主题,特别是在重大历史关头,共青团总能比较自觉地强调严格纪律、严格组织、严格作风。共青团是政治性很强的群团组织,绝不能变成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车马店”,要体现出应有的凝聚力和强大的战斗力。组织治理需要有制度、机制做保障,当然制度也是靠人去执行的,认识不到位,制度就会落空。因此,组织共识优先原则完全适用于共青团自身建设。

第三,准确把握共青团的群团性质和特点,在组织治理过程中既要自觉融入党的建设整体格局,又要避免机械地照抄照搬党的做法。要结合党的总体要求、各级团组织的实际、新时代团员的特点,实事求是、创造性地提出对策措施。在某种意义上讲,共青团的创造性增多一分,组织治理的成效就厚重一层。

第四,精准把握组织治理目标,注重组织内部各要素相互协调和总体发力。要着力提高政治站位,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始终恪守“党旗所指就是团旗所向”,全面加强团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各方面建设,采取整体推进和急用先行相结合原则,做好整合和协调工作,上下联动,集中发力。

第五,当前正在开展的全面从严治团,在团的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要全面把握,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对于团干部、团员的严格管理,是全面从严治团的题中应有之义和基本前提,但又不限于此,全面从严治团的核心目标在于共青团总体功能的实现和整体形象的提升。因此,检验全面从严治团的标准,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增强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是否有利于提升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贡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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