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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传统“文史哲”对罪犯改造的实践探索

2023-01-08朱本瑜

中国监狱学刊 2022年2期
关键词:罪犯监狱文化

朱本瑜

(山东省运河监狱 山东微山市 277606)

2021年5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给《文史哲》编辑部的回信在社会上引发热烈反响,习近平总书记在回信中指出,“增强做中国人的骨气和底气,让世界更好认识中国、了解中国,需要深入理解中华文明,从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角度深入阐释如何更好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回答好这一重大课题,需要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共同努力,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1〕这一思想对监狱教育改造罪犯工作有着深远的指导意义和强大的现实实践意义。

一、中华传统“文史哲”及其教化价值

中华传统“文史哲”是指自上古流传下来的文学、历史、哲学思想著作和近百年来中国社会主流文学、历史学、马列主义中国化发展成果。中华传统“文史哲”中的经典著述是为世界所公认,有极高成就的思想学术及文化成果,是在历史长河中千淘万漉流传下来的思想精华,体现着中华民族对宇宙自然、社会人文、历史地理的观察思考;传达着中华民族天人合一、顺天应时、阴阳和合、道法自然、革故鼎新、修齐治平等生活智慧;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彰显着中华民族的生活智慧;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文明基因;强有力地塑造着中华民族品格气魄、性格特征、精神风貌、美德风范;维系着中华文明一脉相承、生生不息;奠立了中华民族宇宙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的基础,天然地具有正向影响力,即教化力。教化,即教育感化〔2〕。通俗地讲,教化是指当政者采取多种形式,既向人们正面灌输道理,又注意结合日常活动,潜移默化,使人们在不知不觉中达事明理,思想意识、行为习惯符合社会发展的规范要求。因此,自古以来政治家、教育家都十分重视教化的作用,把教化当作扬美德、正风俗、治国家的重要国策。

二、监狱在罪犯中开展“文史哲”知识教育的现实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一)监狱在罪犯中开展“文史哲”教育的现实必要性

1.近年来,具有典型独生子女特征的罪犯进入监狱

这类罪犯大多娇生惯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受不得委屈吃不得亏,典型特征就是自我意识较强、团结协作意识差。这类罪犯对中国传统美德相对了解较少,对中华传统“文史哲”知识的学习仅仅局限于教材上零零星星的古诗文、古典小说片段,对传统文化中为人处世哲学接触甚少,知之甚少。

2.市场经济社会的异化产物“四涉犯”进入监狱

所谓“四涉犯”是指涉黑、涉恶、涉毒、涉枪类罪犯。此类罪犯犯罪以贪图享乐为生活目标,以暴力恐怖形式为犯罪手段,犯罪案情重大,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大,舆情影响恶劣。深入了解这类罪犯,大多不识中华“文史哲”中的仁、义、礼、智、信等思想精神为何物,是未被中华优秀“文史哲”知识的阳光雨露润泽到的荒漠地带。

3.“义利观”扭曲的“三类犯罪”人进入监狱

“三类犯罪”是指:贪污贿赂类犯罪、渎职类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三类犯罪”的主体一般情况下均是有一定职权和社会地位的人员,此类犯罪分子大多是见利忘义、私欲熏心,逆中华优秀传统意义上君子美德而行的品行不端之徒;大多缺少“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3〕的深沉思想,缺少“肃肃宵征,夙夜在公”〔4〕的家国情怀。

4.低文化程度罪犯与高智商低德商罪犯进入监狱

根据笔者的调研,截至2021年5月底,某监狱押犯文化程度分布情况如下:文盲半文盲的占比4.62%,小学文化程度的占比26.9%,初中文化程度的占比46.37%,高中(中专)文化程度的占比14.56%,大学文化(含专科)程度的占比7.43%,研究生文化程度的占比0.13%。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罪犯占在押犯总数的77.89%,且占比46.37%初中文化程度的罪犯多数学习成绩较差。占比7.56%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罪犯智商虽然较高,但是德商较低,而且这类罪犯人数呈强劲增长趋势。

监狱开展“文史哲”教育的实质是在为服刑罪犯补课。一是补家庭教育缺失课。一些家庭,如事务较多而无暇教育孩子的家庭、外出务工丢下留守儿童的家庭、宠溺孩子的家庭、不懂家庭教育的家庭等,缺失家庭教育,往往只提供物质上的满足,看不见精神上的贫瘠。二是补学校教育缺失课。学校教育缺失的基本表现有:校风、教风、学风环境不正,教书不育人型重智育轻德育的教学环境,学生本身厌学、叛逆期遭遇挫折等导致学生健康思想意识及道德品质上的缺失因素。狱内服刑罪犯的扫盲班、小学班、初中班等教育形式就是标准地为罪犯补文化知识和育人教育的课。三是补社会教育缺失课。罪犯身处的与自身关系密切的不良外部环境,包括不良文化环境、日常密切接触的不良品行人的影响,不良邻里关系、不良社区环境氛围、不良舆论环境等。

(二)监狱在罪犯中开展“文史哲”教育的现实可行性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

“我国历来就有德刑相辅、儒法并用的思想。法是他律,德是自律,需要二者并用。如果人人都能自觉进行道德约束,违法的事情就会大大减少,遵守法律也就会有更深厚的基础。”〔5〕德从何来?德从圣贤先哲的思想著述中来,从博学大儒的示范中来,从道德楷模的榜样中来。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全社会道德建设提供了强大的思想力量和理论支撑。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全社会道德水平,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了保障。2019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印发了《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的印发对监狱改造罪犯提升罪犯思想道德改造质量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支撑、制度支持和保障。

2. 文化自信的落地生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源自于中华民族5000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熔铸于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创造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6〕“我们生而为中国人,最根本的是我们有中国人的独特精神世界,有百姓日用而不觉的价值观。”〔7〕2017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第一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专题阐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新时代社会背景下,中华优秀传统“文史哲”所蕴含的精神,必将绽放出奇异的光彩,必将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增劲助力。

3.突出监狱职能的时代呼唤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3条规定,“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这是中国监狱的基本职能。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十分重视政法工作法治化建设,特别是对监狱工作多次批示,强调监狱工作要强化监狱内部管理,坚持严格依法、科学文明管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监狱管理工作……①为监狱工作健康发展、科学发展、实现监狱职能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为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文史哲》编辑部的回信精神,山东省监狱管理局于2021年5月26日下发了《关于在罪犯中开展“文史哲”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文史哲”能够促进罪犯人文教育,培养罪犯人文精神,提高罪犯人文素养,推动监狱监管教育改造工作高水平发展。

4.监管教育改造工作的规范化要求

新时期以来,监狱工作紧紧围绕罪犯的监管教育改造工作进行了大量的探索与实践,初步形成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良好局面。在教育改造理念上形成了“变刑期为学期”“车间课堂化”“监舍课堂化”的基本共识;在教育改造模式上形成了“5+1+1”模式的基本共识;在教育改造策略上形成了系列特色文化活动,如具有山东风格的“育新”系列特色文化活动。

5.浩如烟海的“文史哲”经典

五千年中华文明积淀了博大精深的优秀传统文化,卷帙浩繁,丰富多姿。经史子集、说唱戏曲、风俗餐饮,无不展现着中华民族的思想智慧之光,无不表达着中华民族顺天应时、热爱生活、爱好和平的美好情怀,无不传承着中华民族吃苦耐劳、与人为善、知行合一的道德品质。撷取经典之一句能终身践行者,即非圣贤,至少不至于犯罪。比如:《论语》有“吾欲仁,斯仁至矣”“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8〕《易经》有“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9〕

三、监狱在罪犯改造工作中开展“文史哲”教育的实践探析

(一)监狱在罪犯改造工作中开展“文史哲”教育的路径探索

1.必修科目的精读感悟

传统意义上的“文史哲”经典首推“四书五经”,学习“文史哲”首先应将“四书五经”列为必修科目,教授罪犯精读研习,反刍回味,品读深思,明理悟道,格物致知,最终实现知行合一。或者原原本本地教授学习原文,或者精选其中的格言警句,内化于心,化育品行。“四书五经”尤其“五经”,较为深奥,针对大部分罪犯文化程度较低这一现实情况,可以《弟子规》作为“药引子”,引导罪犯进入学习“文史哲”经典的境界,如山东某监狱就是充分利用罪犯教育日开辟“文史哲”专题课堂,辅之“晨读晚论”课组织罪犯熟读成诵、探讨体会。

2.选修科目的熟读成诵

古圣先贤编著的哲思类著述对修养身心很有借鉴价值和促进意义,是“文史哲”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内容,体现着独特的中华风格和文化特色,隽永耐读,开悟启智。其中优美的语言文字、精准的观察揣摩、深邃的哲学思考、美好的情感表述,给读者以无以言表的审美享受。比如:《菜根谭》《围炉夜话》《小窗幽记》《了凡四训》《千字文》《三字经》《弟子规》以及家训格言类等著述就是这样的经典,可以鼓励罪犯充分利用个人时间开展学习诵读。

3.兴趣科目的特长研修

优秀传统“文史哲”著述浩若烟海、博大精深,每一个人有每一个人的爱好,每一个人有每一个人的视角,罪犯可根据个人的兴趣爱好特长自主选择研修重点,或选择诵读研习古诗词歌赋,或选择辩思研习传统哲学思想著述,或选择读史悟道研习中华文明史或“四史”,或选择其他某项“文史哲”专题潜心专研等等,以此陶冶品行,培育善念,丰富审美,提高认知能力、辨别能力、感悟能力。

4.公共课堂的拓宽思维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教育人、塑造人为基本理念。以近年来山东监狱系统举办的政治教育大讲堂和在罪犯中开展“文史哲”专题教育为代表的大讲堂教育为基本模式,契合时代氛围,适合罪犯改造实际,实现了讲解与聆听相匹配,灌输与接受相契合,大众化、灵活性、针对性、实效性均创佳绩。题材的宽泛性尤其适合押犯的复杂性和押犯接受力、领悟力的差别性特点。

(二)监狱在罪犯改造工作中开展“文史哲”教育的实践状况

1.开展《弟子规》专题教育活动

《弟子规》内容涉及生活起居、饮食衣冠、言行礼仪、品格修养、为人处世等,在人的德育、智育修养方面有着积极的实践效果,世所公认。前文提到要将《弟子规》作为监狱组织罪犯开展“文史哲”教育的“药引子”,也是罪犯进入学习“文史哲”状态的催化剂。山东某监狱从监狱层面集中开展《弟子规》专项教育活动,制定周密的活动方案,时长3个月,最后环节为考核验收,检验背诵、领悟、践行等学习成果。其后,将《弟子规》融入罪犯改造生活之中,巩固学习成果,比如:出收工行进途中以齐声背诵《弟子规》代替齐唱《规范歌》作踏步节拍,教育日组织罪犯集中诵读《弟子规》,文体活动表演《弟子规》情景剧等,效果良好。此即开端,之后新入监罪犯按此模式进入服刑改造生活,激发其学习“文史哲”知识欲望,实践效果较好。

2.充分释放现代新媒体教育功效

以狱内广播电视播放系统为媒介,以教育日课程配档为主要平台,以罪犯茶余饭后就寝前时段为辅助平台,以罪犯监舍为单位,实现“监舍课堂化”,开展“文史哲”知识教育宣讲。一是充分释放狱内视频直播系统的教育时效,组织罪犯召开大会、举办讲座、播放文化片视频教育等方面实时、高效、灵活、覆盖面大;二是充分释放狱内广播系统的教育时效,将广播喇叭安装到监舍楼层,其突出优势就是开展政策宣讲、下达通知、强调纪律、播放“文史哲”教育音频、播放轻音乐等工作方便快捷。现代新媒体教育功效最大的优势就是能够不受时间空间条件限制,全面、优选度大,及时、无障碍地将知识信息传达到全体罪犯。

3.保障“文史哲”教育活动条件

“文史哲”教育活动需要一定条件保障,这样才能产生良好效果。山东某监狱自2021年罪犯违纪率明显下降,2020年罪犯违纪93起,2021年罪犯违纪70起。分析原因:一是疫情期间“监舍课堂化”反映到教育改造工作方面的红利,罪犯学习“文史哲”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技术知识的时间得到充分保障,特别是增加“文史哲”教育学习课时,举办专题讲座(音频视频播放、民警讲授等),充分实现文化润心、以文化人实效,教育效果得到提升,罪犯精神面貌得到改善;二是疫情发生以来,监管模式推行“三联号板块化移动”模式,罪犯日常生活程式化、秩序性、规范化程度极大增强,促使罪犯能“坐下来”“听进去”,稳得住心神安心学习。

(三)监狱在罪犯改造工作中开展“文史哲”教育实践的分析与思考

1.客观看待两个现实

一是要客观看待罪犯的理解力现实状况。以笔者前述调研监狱为例,当前押犯的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下水平的罪犯占在押犯总数的77.89%,罪犯理解力和领悟力参差不齐且理解感悟能力普遍水平较低,所以,在开展“文史哲”教育过程中要注意这一现实。我们不是在向高校的学生做学术报告或上课,我们面对的教育对象绝大多数是只具有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且理解力有限的群体,所以要注重化繁为简,深入浅出,防止对牛弹琴,避免拔苗助长。二是要客观看待罪犯刑期参差不齐的现实状况。以某监狱2021年5月数据为例,当前押犯刑期构成现状为:原判刑期1年以下的占比0.67%,1~2年(含)的占比5.29%,2~4年(含)的占比13.18%,4~7年(含)的占比14.73%,7~10年(含)的占比7.43%,10~12年(含)的占比9.74%,12~15年(含)的占比11.04%,15~20年(含)的占比8.48%,20年以上的占比2.14%,无期徒刑的占比14.44%,死缓的占比12.88%。押犯刑期不同,剩余刑期有差异,影响到接受教育时的学习心态有差异,教与学的质量和效果就很难衡量和保证。

针对以上现实,建议监狱在开展“文史哲”教育工作中,统筹规划教育内容、编排设计教育方式,尽可能地做到教育内容既难易有别又覆盖均匀,教育方式既满足文化程度较高罪犯的理解力又贴近文化程度较低罪犯的接受力;既考虑长刑期罪犯的刑期时间编排相应的教育内容又照顾短刑期罪犯的现实亟须编配精选内容,防止旱涝不均,防止劳而无功。

2.教育理念上返璞归真,教学方法上借鉴私塾模式

利用“文史哲”经典教育改造罪犯,必须实事求是,返璞归真,切实促进优秀“文史哲”知识内化到罪犯的灵魂深处。中国自孔子兴办私学以来,私塾教育持续了两千多年,时至今日,那些名目繁多的补习班、培训班等都有古代私塾的影子。古代私塾为中华民族整体文化知识的普及和文化水平的提升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监狱组织罪犯开展“文史哲”教育工作,应当借鉴私塾教育的有益经验:一是借鉴高水平私塾教育不仅传授知识更注重学生品行塑造,即教书的终极目标是培养“仕”“君子”“士”或者至少是应具有良好修养的“书生”这样一个教学理念。二是借鉴私塾教育与人才选拔相匹配的运行机制,比如研究设计罪犯“文史哲”学习与实践知行合一的能力水平考核,将考核结果用之于罪犯减刑假释相关联的运行机制。三是借鉴私塾教育使用教材恒定性的有益经验,中国古代私塾使用的“开蒙教育”“四书五经”等教材,千年以来一以贯之,有志之士心无旁骛,专心攻读。四是借鉴私塾教育与知识内化的基本规律相契合的学习方法,斯金纳的行为主义学习理论重视“强化”的作用,认为人们对知识的掌握有赖于能否反复练习和得到及时的反馈〔10〕。私塾教育重视反复诵读,培养语感、语言理解力和语义的领悟力,强调死记硬背,以此积累知识、内化知识,感悟思想,反刍消化升华对知识的理解。外部知识内化到心中形成个人思想中的知识基因,除了朗诵、背诵、强化记忆外,没有捷径可走,这一现象完全符合艾宾浩斯记忆规律曲线。五是借鉴私塾教育教学基本模式。通过传授知识阐述“道”,答疑解惑,润物无声,教书育人,化人于无形。

3.科学设计运行机制

促进“文史哲”进监狱、进监区、进监舍、入囚心,绝非说说议议就轻轻松松完成的,而是需要研究设计一整套科学合理的运行机制。还要通过广大监狱工作者辛勤努力,为着一个共同的教育改造目标,疏通堵点,打开关节,使得“文史哲”知识的传授与学习过程畅顺,才有可能实现预期的目标。第一,设置入监监区、出监监区十分必要也十分重要。选取针对性较强的教学内容,在入监教育阶段做到“将规矩立在前头”,在出监教育阶段做好刑释前的规劝和警醒,为社会把好“入口关”,为监狱把好“出口关”,使监狱的“文史哲”教育开花结果。第二,对待服刑罪犯,根据刑期确立相应的诵读篇目,建议采取强制学习的办法,“文史哲”教育考核不合格不予提请减刑。第三,以刑期为基本条件,确立服刑改造期间应知应会应背诵的基本篇目。要求罪犯就应知应会应背诵的基本篇目,谈感想、谈体会、谈感受、谈启发、谈获益、谈志向、表决心,在古代这叫“清谈”,扬弃“清谈”、联系生活实际的“清谈”可以碰撞出思想感悟的火花。第四,“大水漫灌”与“精准滴灌”相结合。学习时间和学习条件上有效保障,让罪犯整个身心都浸润到“文史哲”知识氛围之中。固定的“文史哲”专题学习时间和专用教材,考核验收的专门方案(检查或考试背诵、阐释、体会、感悟、实践),促使罪犯对“文史哲”知识入脑入心,继而外化于行。第五,需要一支热衷于对罪犯进行“文史哲”教育的民警教师队伍。监狱有视频直播授课系统,每所监狱拥有3~5人的热衷于该项工作的民警教师足够,如果能有更多地热爱这项工作的民警参与效果会更好。

通过施行以上策略,有效解决罪犯服刑熬日子、混刑期的流弊;有效解决为全社会、被人民群众诟病已久的部分罪犯狱内服刑期间思想道德无所提升、言行举止无所改变的状况。当“文史哲”精神的阳光雨露泽被到每一名罪犯的心田催生出“善”的幼苗时,我们的监狱宗旨就可以说得到了有效的实现。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11月26日在山东考察时所讲到的,“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强盛,总是以文化兴盛为支撑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以中华文化发展繁荣为条件。对历史文化特别是先人传承下来的道德规范,要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有鉴别地加以对待,有扬弃地予以继承。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必须加强全社会的思想道德建设,激发人们形成善良的道德意愿、道德情感,培育正确的道德判断和道德责任,提高道德实践能力尤其是自觉践行能力,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形成向上的力量、向善的力量。只要中华民族一代接着一代追求美好崇高的道德境界,我们的民族就永远充满希望”〔11〕。

注释:

①此处引用习近平总书记的批示指示,主要是在有关会议聆听的上级传达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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