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2023-01-08蒋丽张俊
蒋丽 张俊
(成都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已成为大学生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在为大学生学习生活带来极大方便的同时,也对大学生的思想意识、价值取向、道德观念及行为方式等产生了深刻影响,引发了一系列网络道德问题。高校肩负着立德树人的重要职责,长期以来,广大德育工作者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开展了网络道德教育的积极有益的探索,但与快速发展的网络技术相比,与日益复杂的网络环境相比,与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强烈愿望相比,与培养时代新人的国家重任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迫切需要寻求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破解之道。
一、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主要做法与成效
(1)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观念进一步更新。党和国家历来都非常重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党和国家更是高度重视利用新媒体进行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十九大报告中,“网络”一词出现了9次,“道德”一词出现了7次,彰显了党和国家对加强网络社会治理和道德建设的高度重视。这些都对高校进一步转变网络道德教育观念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引领作用。目前,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观念进一步更新,主要表现在:认识到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是高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认识到网络道德教育与现实道德教育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认识到要坚持网上教育与网下教育相结合。有些高校搭建了专题德育网站等教育平台、不断丰富了网络道德教育的内容、尝试开设了一些网络道德教育课程、制定出台了本校大学生网络道德规范等等,体现了高校网络道德教育力度在加强、观念在不断更新。
(2)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手段进一步多样化。选择恰当而丰富的教育方式方法,使其相互配合,实现优化组合,能够使网络道德教育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目前,很多德育教育者已经意识到单一教育手段对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效果的不良影响,进行了很多积极的探索,使教育手段进一步多样化。在以理论教学为主要手段的基础上,教育者也开始利用网络创新教育的途径和方法。通过网上交流、网上调查、贴吧讨论、虚拟情境等方式观察、了解、跟踪大学生的网络行为,进而获取其思想道德信息,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引导。其次,校园网络文化活动也是有效的教育手段,通过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校园文化活动,让大学生身临其境去体会,其效果是传统思想教育手段无法比拟的。
(3)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成效初步显现。经过长期的不懈的努力和探索,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成效初步显现。其一,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资源逐步完善。以社会、高校为主的教育主体加强网络技术研发,对网络息进行有效的管理与监控进而不断优化网络环境;积极搭建和丰富各种网上平台,促使网络在德教教育中的应用,以更好地开展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其二,高校道德教育的工作效率有所提高。教育者利用网络的高效性、即时性、共享性、全球性等优势,加强了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生动性和吸引力,使德育工作更加形象化,也更具有效性。其三,大学生网络道德素养有所提高。大学生的网络道德自律意识不断增强,网络行更加规范。近年来,大学生网络黑客、网上不文明等网络道德失范现象呈下降趋势,也表明了当代大学生的网络道德素养明显提升。
二、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存在的不足
(1)对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重视度仍然不够。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效果不理想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更多的体现在国家层面和高校层面。从国家层面讲,目前国家对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尚缺乏统一明确的标准和要求。为了加强网络管理,规范大学生网络行为,国家有关部门相继颁布了《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校园网络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对促进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开展有积极推动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些文件的内容显得还不够全面和具体,特别是对于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具体实施,未提出明确且有针对性的意见,制约了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有效开展。从高校层面讲,目前有不少高校德育工作者在思想上缺乏对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正确认知,在行为上缺乏开展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自觉性。主要体现在,对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不够;对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特点把握不够准确,不能创造性地开展大学生网络道德实践教育活动;对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缺乏科学的评价,评价机制的不健全影响了网络道德教育效果。
(2)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方式仍然滞后。有研究者认为,思想政治教育低效性的关键在于方法滞后,其根源在于难以走进学生的内心。[1]当前高校网络道德教育方法单一、效果不佳的问题比较突出。一方面,主要通过有关课程对大学生进行网络道德理论知识的传授,教育者灌输的痕迹很明显,千篇一律,忽视学生的内在需求和自我教育,而且网络道德实践活动比较缺乏,德育教育往往流于形式。另一方面,未充分发挥新媒体技术在网络道德教育中的作用,如有的高校将网络道德教育内容简单地放在校园网上,未利用网络开发创造出灵活多样的方式展开教育;有的高校官方微博、微信等网上平台内容单薄,缺少互动,针对性不强,无法激发学生思想上的共鸣;有些本应履行教育职能的网站如学工部网站、校团委网站,很少涉及网络道德教育内容,这些都直接影响了网络道德教育的效果。
(3)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协同仍然不力。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事物要素之间的优化组合有助于其发挥整体功能。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要注重发挥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合力的作用,相互联系,相互协同,才能使网络道德教育取得最大成效。但是当前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尚未形成最大合力,学校、家庭、社会之间的协同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学校内部主体协同不利。普遍错误的认知是两课教师和辅导员是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主力军和实施者,而专业课教师和管理人员则与此项工作关系不大。所以,专业课教师往往只注重专业知识的传授,而忽视了网络道德教育引导,更谈不上与两课教师、辅导员沟通和合作;学校负责管理和服务的部门往往把教育和管理割裂开,学校内部难以做到整合,未能形成一个整体的教育合力。
学校外部主体协同不利。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目前高校未能很好地和其他教育主体达成协作。其一,家庭教育缺失。大学生在外求学,父母对他们的学习、生活情况知之甚少,当然更不会关注其网络行为,所以,家长对于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相对缺失。其二,学校与社会各方面教育力量协同不力。学校的教育时空和力量还不能很好地延伸到社会教育中去,社会教育的各方力量在教育方向、教育要求、教育方式上也不能很好地与学校衔接和配合。
三、加强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对策
(1)高校、家庭、社会协同,实现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全员化。众所周知,学校作为最重要的教育主体,在学生整个成长过程中,发挥着主导作用。相对学校而言,其他教育主体的作用未得到充分的体现和发挥。因此,在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过程中,要明确各自的职责,相互联系,相互协同,实现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全民化。
从学校来讲,应根据网络和道德自身规律以及大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丰富和整合网络道德教育内容。其内容应尽可能包含传统道德教育、网络心理健康教育、网络道德规范教育、网络法制教育、网络文化教育、网络安全教育等模块。还应结合时代的发展融入新内容,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等。增设网络道德课程并将德育教学内容融入课程之中。当前国外部分高校开设了《网络道德修养》《网络技术与网络道德》等与网络道德教育直接相关的课程,大学生们受益匪浅。在我国某些高校也做了一些尝试,如在思想政治理论课、计算机相关课程中增加网络道德内容,拓宽大学生道德教育的领域,通过课程教学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网络道德观念,帮助大学生规范健康地使用网络。
家庭是大学生的心灵港湾,对大学生道德观念的形成具有其他教育主体不可比拟的优势。父母要经常与子女沟通和交流,了解他们的思想和生活情况,主动关注其网络行为的动态,一旦发现其网络行为出现偏差要及时引导,可以及时采取一些积极有效的措施杜绝不良网路行为的发生,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网络道德观念。要充分发挥家庭的主体作用,家长首先要高度重视自身网络道德素养的提高,规范自己的网络行为,为子女作出良好示范;此外,家长还要注意与学校经常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大学生网络道德情况并配合学校进行教育。
社会各方面教育力量对于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但要有效地发挥各方面力量的功能,需要建立相应的沟通协同机制,为规范大学生网络行为提供制度保障。媒体要发挥社会舆论的引导作用,积极宣传正面典型,用鲜活的案例影响人,使良好的网络道德意识逐步深入人心;非政府组织、企业等要运用自身的优势与高校合作,为大学生提供道德实践的平台和机会。
(2)改进模式、拓宽阵地,实现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方法的多样化。教育方式是实现教育目的的重要环节,对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成效具有重要影响。我国现有的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方法略显单一,仍以传统的理论教学为主,要解决教育方法单一的问题,必须在传统教育方式的基础上,创新网络道德教育的方法和手段,提高网络道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改进课堂教学模式。在教学方法上,教师要灵活多样,将案例式、启发式、演讲式、辩论式、探究式等多种教学方法融会贯通,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的育人主渠道作用;在教学内容上,教师要结合学生的需求和实际,精心选择和组织课堂教学内容,尽可能从大学生学习生活的实际中挖掘道德教育的素材和契机,有的放矢,以激发大学生接受网络道德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网络道德教育的成效。[2]
加强网上教育法。相关机构可以建立网络道德教育专题网站,使其成为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重要阵地,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网络道德意识。网站在坚持教育性原则的基础上,应注重趣味性和生动性以增加网站的吸引力。建设交互沟通机制。德育教育者可以利用大学生常用的QQ、微信等即时交流工具组织网上学习、开设网上座谈会等,进行网络道德宣传和平等交流与沟通,通过自媒体平台,如微博、博客和论坛等引导网络舆论,规范学生的网络道德。
发挥社会实践的作用。各高校可从大学生实际出发,开展以专业实践和技能训练为主的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实践活动。通过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开展“红色游戏”(《地雷战》《红岩》等)PK大赛,对大学生加强革命传统教育有着深刻的意义;开展高校网络安全知识竞赛,学习网络道德规范,增强网络道德意识,倡导依法文明上网;开展大学生网页设计大赛,提高专业学习兴趣和动力,让大学生更好地学习了解互联网的相关知识等。
(3)强化大学生道德自律,实现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自主化。马克思曾深刻地指出:“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3]网络道德与现实社会的道德相比,更加强调网民的自律。在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过程中,要注重大学生道德自律教育的引导 ,促进大学生网络道德素养的内化和自控,并在实际生活中自发地践行这种行为。培养大学生网络道德自律,要开展网络认知的学习,通过让大学生客观了解网络的特征、优势与不足,促使大学生辩证看待网络的优势与不足,认识到网络社会和现实社会一样,也需要道德的约束,进而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网络道德判断和选择能力,使其有能力、有觉悟地自觉规范其网络行为。在此基础上,还应培养大学生的“慎独”精神,加强自我修养,增强自制力,使大学生做到道德自律。在教育过程中,决不能单纯依靠理论知识的学习,要尽可能的结合大学生的实际生活,通过实践活动引发大学生道德情感的共鸣,真正提高大学生的道德意志和道德自律,并引导其掌握自我教育的方式与手段,最终通过有效的自我教育和持续的“内化”过程,实现网络行为的自我约束,提升自我网络道德素养。
(4)加强立法与监督,实现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环境净化。马克思说:“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4]十九大报告也特别指出,要“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当前网络环境极为复杂,思想意识工作面临新情况,有些不怀好意的国家利用网络进行思想意识的渗透,给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必须净化网络环境,促进网络和谐发展,为大学生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加快网络立法进程,完善有关法规。随着网络飞速发展,当前我国网络立法工作相对滞后且不完善,缺乏针对大学生的专门法律,且已有的网络立法在总体上操作性较弱。今后网络立法要不断适应社会、网络的发展,与时俱进,以人为本,而且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只有不断加强网络立法,在立法机关的主导下,才能使互联网发展得更好,才能为大学生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完善网络道德监管制度。在监管主体上,除了政府的主导角色外,要充分运用其他组织和力量,如学校、行业协会、媒体等;在监管手段上,除了行政手段之外,要注重法律、经济、技术等其他手段,特别是依靠网络技术来辅助人力监管,以达到网络监管与政治自由的平衡。此外,高校在网络道德教育中的主体地位不容置疑,因此,高校应大力培养校园网络管理人才,建立校园网络管理制度和追踪机制等。
强化社会舆论的约束力。社会舆论的作用虽然不像法律那样带有极大的强制性,但却有着广泛的辐射性和互动性。党和国家要主动加强网上思想舆论阵地建设,掌握网上舆论主导权,利用互联网形成的公共领域和特点,整合网络、广播、电视、图书等传播媒介,合理运用新技术新方法,加强对网络环境的正确舆论引导,发挥网络对大学生网络道德构建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