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产业产学研融合模式的创新实践与发展建议
2023-01-08王世汶张佳莹
王世汶 杨 亮 张佳莹 常 杪
“产学研融合”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环节,是促进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发展的重要途径。在生态环境领域,随着“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改善目标与“双碳”目标的确定,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迎来了新的发展阶段,作为生态环境领域重要支撑的环保产业,其发展面临新的挑战。如何通过加速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实现创新驱动、创新引领,促进环保产业的健康发展与持续升级,成为重要课题。
“十四五”时期对生态环境领域的发展提出更高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已上升为国家战略。进入“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的要求被明确列入202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体现在考核目标的升级、攻坚战的升级等方面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需求,全链条绿色发展、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等方面的“高质量发展”需求,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目标下的“低碳发展”需求等,对我国生态环境领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与此相对应,我国的环保产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经过3 0 余年的发展,我国环保产业已经形成了覆盖全污染治理领域的较健全的产业体系;在各主要细分领域,已经从发展前期的“引进、消化、吸收”阶段逐步走向自主创新、引领创新阶段,发展重点也逐步从污染末端治理为主转向服务于国民经济绿色化改造的新阶段。
在新的发展需求下,加强相关领域产学研协同发展,构建与完善符合我国环保产业发展特点的创新机制、创新体系成为当务之急。
我国环保产业创新发展面临的瓶颈问题
现阶段我国环保产业虽然已初具规模,但总体创新能力尚有待提升,新技术创新与应用仍存在诸多瓶颈问题。
(一)中小企业众多,创新能力不足。目前中国的环保企业虽然数量众多,但其中约90%以上为小微企业,产业总体“小而散”的特点尚未得到根本性改观。近年来,部分优秀环保企业得到较快发展,同时部分大型国有企业以资本优势跨界进入环保领域,省级、市级的区域性产业平台企业陆续成立,使环保产业领域大型企业数量有所增加,但具备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仍相对较少。总体而言,受企业规模、资金、人才、市场等因素制约,企业层面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尚待提升。
(二)基础研发不足,原创性技术较少。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在除尘、烟气脱硫脱硝、垃圾焚烧等领域的技术装备已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但基础研发能力较弱。原创性技术相对较少,部分关键技术、核心材料仍然依赖进口,部分技术“卡脖子”问题等仍制约着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
(三)科研机构的成果转化不足。近年来,我国环保企业的研发能力有了长足发展,但科研机构在人才储备、科研能力等方面较之企业依然具备明显优势。现阶段我国环保科技的主要科研力量仍然来自专业科研院所与高校,但优秀技术成果产业化尚未形成有效的机制,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欠缺使新的科技成果往往难以在短期内实现转化。
(四)国际先进技术引进难度加大。我国环保产业起步相对较晚,国际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模仿、本地化微改良,长期以来是我国环保企业的主要技术获取方式。近年来,随着我国环保产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其与发达国家在环保领域已逐步呈现合作与竞争并存的态势,先进技术尤其是尖端技术的引进壁垒逐步增高,长期以来被广泛采用的“以市场换技术”“以市场换投资”的模式已不适合当前的发展需求,引进难度加大。
环保领域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模式与实践
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是推动我国环保产业技术创新的必由之路。近年来,在不断增长的环境治理需求市场的驱动下,政府、企业、高校、产业园区等各相关层面开展了大量有益尝试与实践。
(一)环保治理企业:构建企业自身的创新能力
在我国环保产业发展前期,基于特定的需求目标,以研究课题等形式,由企业出资、高校或科研院所提供科研支撑是环保企业普遍采取的产学研合作模式。随着环保企业的发展壮大,这一模式已无法有效满足大型企业的发展需求。近年来,多数环保领域头部企业结合自身发展战略,通过专家引进、与科研院所共建等模式搭建起企业自有研发平台,以多种形式聚合科研资源,从企业的创新决策、技术研发甚至管理运营等多个方面为企业发展提供支持。企业在形成自身研发平台、具备一定研发能力后,产学研合作需求导向更为明确,其与科研院所的合作更有针对性,在合作形式上更为多样。如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在企业内部搭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引智模式;如中国科学院——中国石化碳中和绿色技术联合研发中心、济南水务集团——山东建筑大学水技术合作研发中心、凯龙高科——山东大学绿色低碳能源利用技术联合研发中心等,则采取在科研院所与高校内建立联合研发机构的协同研发模式。此外,企业积极与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战略协作关系,如碧水源与北京工业大学、广西博世科与广西大学、中环环保与合肥工业大学等通过战略框架协议的形式,在共同开展技术研发基础上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在中小企业层面,较之大型企业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领域面临更多的发展短板,但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小型环保企业的创新意愿更为强烈,多数企业在积极探索适合本企业发展特点与需求的创新模式。在本研究开展的针对江西省萍乡市大气环保产业3 7 家中小企业的调研结果显示,对象企业中的60%建立有独立的研发部门,超过70%的企业以不同形式与包括昆明理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南昌大学、天津大学、中国建材院等专业科研院所或高校开展了包括人才引进、技术支持、联合开发等内容的产学研协作。其中,部分企业还开展了专家团队的柔性引进、与高校共建企业研发中心、技术入股等实践,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萍乡市虽然不是我国环保产业传统聚集区,但其实践在一个侧面反映出中小企业在产学研领域的迫切需求与探索。
(二)科研院所与企业的产学研平台:主动出击、靠前站位
我国的科研院所和高校在生态环境领域的科技创新具有先天优势,是主力军。但长期以来,如何实现科研成果与一线需求的有效衔接、提升成果转化率等问题始终未能得到有效解决。近年来,专业科研院所与高校对此采取了多项积极探索与尝试。
成果转化模式不断优化。以成果转化的重要途径——技术入股模式为例,中科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知名科研院所、高校针对科研成果估值技术难度大、手续繁琐、科技人员奖励兑现难等问题,逐步完善技术入股细则,积极推进优秀技术的产业化。如北京大学在2 0 1 9 年出台《北京大学技术入股管理办法》,从管理制度层面上规范相关工作。
积极建立产学研平台。近年来,部分优秀科研院所、高校开始打破“围墙”,以团队形式深入环保产业发展一线,与区域政府协同构建本地化产学研平台。如清华大学与苏州市政府、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共建的“ 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 、南京大学与盐城市政府共建的“南京大学盐城环保技术与工程研究院”等产学研平台,聚焦环保产业发展基础好、潜力大的产业聚集区,结合区域环境治理需求、环保产业发展需求,通过与产业聚集区辖区政府的协同,搭建研发平台、成果转化平台与“双创”平台。在为本区域龙头企业提供技术支撑、开展联合研发的同时,打造众创空间与孵化加速平台,直接推进优秀技术成果的产业化。
(三)政府部门主导的平台建设:聚集资源、创新机制
在环保产业聚集区域或以环保产业为支柱产业的环保产业园区,建立产学研协作机制、搭建产学研协作平台,是推动区域环保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具体措施包括通过优惠政策、设施建设等措施间接鼓励企业进行点对点产学研协作和直接参与产学研协作平台建设等。前者多由园区按一定标准为产学研合作的参与方提供资金、场地、小试中试等公共研发设施支持,通过优化资源环境、促进企业与科研院所和高校积极开展合作等方式鼓励企业创新发展;后者则由园区以不同的形式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为企业和科研院所和高校的有效对接提供便利,并通过平台为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提供资源保障。
现阶段,建立多元参与的产学研合作平台成为各地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的趋势。尤其在江苏省宜兴市、盐城市,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等优势环保产业聚集区,政府部门已不满足于停留在“搭台”的阶段,而是结合已有的产业聚集优势,通过科技资源整合进一步提升区域技术创新能力,形成产学研融合创新平台,以优势科技资源为企业“引智”提供支撑,以优秀企业的聚集发展为技术成果转化提供平台,形成技术研发、技术产业化、企业孵化、融资服务、产业链构建的创新链条,加速产业聚集,推进区域产业升级。
(四)重大科技专项:加大企业参与度、激励企业发挥作用
在我国的环保领域中,各级政府科研重大专项的开展,是我国集中力量突破共性技术装备难题、推进产业升级发展的重要手段。长期以来,科研院所与高校是这类重大科技专项的主要承接单位,企业的参与度相对较低。近年来,随着拥有技术研发能力的优秀企业不断涌现,在国家重大专项中,尤其是在技术装备工艺研发与产业化等应用型项目中,企业参与项目的比例逐年增加。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设立的“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水专项”)为例,“十二五”中后期以来,在“水专项”框架下的产业化相关项目中,专业环保企业作为项目的牵头方组建多方参与的项目联合体,承担重大研发任务的模式已较为普遍。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设立的“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重点专项”(以下简称“大气专项”)中,在“十三五”时期仅2016年至2019年新设立的且由企业作为牵头单位的项目就有21项。此外,企业作为项目中子课题、子任务承担单位形式的参与度同步上升,如在2016年至2021年期间实施的“大气专项”下“大气环保产业园创新创业政策机制试点研究”专题的3 个项目中,有超过2 0 家企业直接承担了相关研发与推广任务。
(五)产业联盟:促进多主体联合创新
由产学研用各方参与的专业领域产业联盟,是近年来得到较快发展的产学研协作的重要模式之一,通过联盟聚合特定领域优秀产学研各方参与,在重大技术课题攻关、新技术推广应用、人才培养等方面均取得了积极成效。
“十二五”时期,在“水专项”框架下,聚焦“水污染治理先进技术和装备”“水污染治理产品和材料制造”“水体生态治理产业技术及环境保护服务业”等四个重点领域,开展了建立产业联盟的试点工作。在大气污染治理领域,近年来烟气污染治理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 O C s)减排与控制技术创新联盟等各细分领域相关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也相继成立。 其中,部分由大气污染治理行业龙头牵头的大型联盟发展较快,如烟气污染治理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先后承担了国家、地方重大专项及多次参与编制国家行业标准等,对推动行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进一步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环保产业发展
环保产业是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产业,技术创新是产业发展的命脉。“十四五”时期,我国环保产业发展面临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我国环保产业发展。结合发展现状,应加大以下工作的开展力度。
(一)完善市场导向下的技术创新机制。环保产业是典型的政策主导性产业。新时期生态环境领域发展需求升级,“蓝天”“碧水”“净土”环境治理三大攻坚战的深入,“双碳”目标下低碳发展相关要求的明确,新污染物、海洋环境污染等新治理工作的启动,数字化转型目标带来的产业升级发展等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需求扩大等,均要求政府主管部门完善相关顶层设计,明确并细化目标、要求与路径,以标准体系的建设先行,为相关主体的技术创新活动指明方向。通过相关优惠政策以及试点示范工作的开展,鼓励新技术产业化应用,让先行先试的企业有更多机会获得市场先机,增强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的动力与信心,完善市场需求导向下的技术创新机制。
(二)推动企业创新机制的建立。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的作用,鼓励龙头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通过对优秀科技资源的整合,以企业研发中心、企业工程中心等形式强化企业自身的研发能力。发挥环保领域中大型国有企业、政府主导的发展平台型企业的特有优势,有效聚集外部资源形成合力。从资金、信息、人才等角度,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研发活动的支持力度,培育具有独特竞争力的企业。
(三)完善科研院所与高校的成果转化机制。科研院所与高校应通过明确管理制度、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构建全链条综合性服务机制等措施,逐步完善技术成果披露制度、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专利成果技术入股管理模式、科研工作者参与创新创业的促进机制等,推进科研院所和高校与生态环境相关优秀技术成果专利等的产业化应用。
(四)支持产学研合作促进平台的建立与推广。鼓励环保专业园区、环保产业聚集的行政区建立专业的产学研协作平台。平台建设可采取政府主导、科研院所主导、企业主导等多种形式,政府部门应在平台建设硬件支持、人才团队引进政策、成果产业化资金扶持、投融资渠道等方面给予支持。支持政产学研用多方参与的细分领域专业产业联盟的建立与发展,形成技术创新合力。
(五)强化政府重大科技专项的赋能作用。环保领域重视技术工艺的适用性、稳定性、成本性,新技术成果由于缺少长期的实际工程验证,难以实现快速推广。此外,新技术产品在实现从小批量试产到规模化生产时存在技术、资金等多重瓶颈。重大专项的开展尤其是在应用型研究领域,应进一步加大产业化示范类项目比例,鼓励企业参与专项。在“十四五”环保相关重点专项中,应基于治理需求、产业发展需求结合技术成熟度及产业化潜力评估,适度扩大针对优秀技术成果的工程示范类、产业化项目比例。以示范工程的实证效果为优秀技术的推广提供背书。加大企业的参与力度,鼓励龙头治理企业作为项目的牵头企业,鼓励优秀中小型专业企业参与。
应积极促进具有研发实力的污染排放企业参与重点专项研究,发挥排污企业在本行业工艺、污染排放特征等方面的专业性优势,结合企业的实际治理需求,促进技术的突破与创新,同时推进成果应用及示范工程的顺利开展与应用。
结合国家及省市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等机制,筛选优秀技术成果,采用“揭榜转化”、协议后补助等形式,鼓励企业针对具体成果开展产业化应用。
(六)强化金融工具的应用。资金是实现技术商业化的重要保障。政府层面应积极推进用于支持产学研平台建设与运营、人才团队引进、企业研发成果奖励、重大科技专项配套等的专项科技资金,推动环保技术创新。推动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相关业务。促进社会资本以项目融资、股权融资等形式积极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助力优秀企业发展,构建政府、企业、社会资本等多元投融资机制。与金融机构协同建立环保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环保产业并购基金,促进区域环保产业的发展。
(七)强化效果评估,试点“后补助”机制。针对各类政府资助的产学研合作促进类项目、合作技术研发类项目等,应加强针对合作效果、技术研发效果、成果转化效果的后评估。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领域建立基于效果评估的“后补助”机制,避免合作流于形式,促进参与各方通过切实有效的产学研协同合作达到预期协同创新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