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VOCs 减排控制行业发展评述及展望
2023-01-07栾志强王喜芹李京芬
栾志强,王喜芹,李京芬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废气净化委员会,北京 100037)
1 2021 年行业发展评述
1.1 主要政策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推进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有效遏制O3浓度增长趋势,加快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综合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十四五”期间要降低10%以上。2021 年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要求各地以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合成树脂等石化行业,有机化工、煤化工、焦化、制药、农药、涂料、油墨、胶黏剂等化工行业,涉及工业涂装的汽车、家具、零部件、钢结构、彩涂板等行业,包装印刷行业以及油品储运销为重点,并结合本地特色产业,组织企业针对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卸、敞开液面、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废气收集、废气旁路、治理设施、加油站、非正常工况、产品VOCs 含量等10 个关键环节,认真对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证、相关排放标准和产品VOCs 含量限值标准等开展排查整治。
生态环境部发布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用手册(第二版)》,更新了政策标准,扩展了涉VOCs 排放的行业和领域,聚焦VOCs 治理存在问题的10 个关键环节,给出了更为细化的指导方案,用于指导各地VOCs 治理帮扶检查工作。《“十四五”全国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方案》要求持续加强VOCs 组分监测和光化学监测能力建设,加强污染源VOCs 监测监控,加快VOCs 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排放口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联网工作;对已安装的VOCs 自动监测设备建设运行情况开展排查,达不到《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要求的企业将被督促整改。
2021 年10 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与部分地方政府共同发布《2021—2022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和汾渭平原城市基础上,增加河北北部、山西北部、山东东部和南部、河南南部部分城市,要求2021 年10 月底前,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及油品储运销为重点,结合本地特色产业,组织企业针对VOCs 排放的10 个关键环节完成一轮排查工作;加强涂料、油墨、胶黏剂、清洗剂等产品VOCs 含量限值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021 年11 月2 日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提出要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夏秋季臭氧污染,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以石化、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安全高效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完善挥发性有机物产品标准体系,建立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标识制度。完善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和排放量计算方法,在相关条件成熟后,研究适时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
国家和地方管理部门、行业协会陆续发布实施相关标准规范。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江苏省发布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上海市发布了《燃煤耦合污泥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1291—2021)、《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1288—2021)。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和安徽省发布了首个长三角区域统一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310005—2021、DB 32/4042—2021、DB 33/310005—2021、DB 34/310005—2021)。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包装印刷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1163—2021)、《纺织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1177—2021)、《涂料油墨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1179—2021)、《家具制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1180—2021)、《汽车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1181—2021)、《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指南》(HJ 1230—2021)。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发布了《旋转式沸石吸附浓缩装置技术要求》(T/CAEPI 31—2021)等产品性能标准。
1.2 行业发展
1.2.1 源头替代与清洁生产
推行工业涂装企业使用低VOCs 含量原辅材料,选用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要求的水性涂料、粉末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等环境友好型涂料和符合要求的(高固体分)溶剂型涂料。在绿色油墨、胶黏剂、清洗剂等其他领域逐渐推广使用低VOCs 含量原辅材料,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黏剂等使用量逐渐下降。
石化、化工等行业应采用清洁生产工艺,提升生产装备水平,采用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管道化等生产技术,推广采用油品在线调和技术、密闭式循环水冷却系统等。工业涂装行业重点推进使用紧凑式涂装工艺,推广采用辊涂、静电喷涂、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超临界二氧化碳喷涂等技术,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减少使用空气喷涂技术。包装印刷行业推广使用无溶剂复合、共挤出复合技术,鼓励采用水性凹印、醇水凹印、辐射固化凹印、柔版印刷、无水胶印等印刷工艺。
1.2.2 降低过程泄露
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加强含VOCs 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做好VOCs 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的管理。生产应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原则上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m/s。石油炼制、石油化工企业严格按照行业排放标准要求开展泄漏检测修复(LDAR)工作;其他企业VOCs 物料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大于等于2000 个的,开展LDAR 工作。
1.2.3 高效末端治理
企业新建治理设施应采用低碳高效治理技术,在化工、制药、农药、软包装印刷等行业鼓励进行溶剂回收,在恶臭治理领域鼓励使用绿色环保的生物净化技术,对现有大量的低效治理设施根据新的治理要求实施提标改造。应结合VOCs 产生特征、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要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
1.2.4 第三方服务
第三方服务工作得到快速发展,咨询和培训业务量增长迅速,“一市一策”“一行一策”“一厂一策”等治理方案的编制需求成为VOCs 治理行业的有效支撑,检测与数据管理、治理设施运营服务成为行业发展趋势。国家政策鼓励积极推进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建设涉VOCs“绿岛”项目,统筹规划建设一批集中涂装中心、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溶剂集中提纯回收中心等,实现VOCs 集中高效处理。
1.3 关键技术
VOCs 末端治理技术以吸附技术、焚烧技术、催化技术、冷凝技术、生物治理技术等为重点,相关技术得到不断发展和提升。吸附技术重点在于活性炭类、沸石类、树脂类吸附材料的性能提升和优化改性,以及吸附回收工艺和吸附浓缩工艺的优化。高温焚烧技术重点在于高效节能结构设计及高热容量的陶瓷蓄热体的研发。催化燃烧技术重点在于高效节能结构设计以及广谱/高选择性催化剂的研发。冷凝技术发展深度冷凝、多级冷凝技术,研究热点主要集中在冷凝系统的稳定运行和节能优化设计上。生物净化技术研发重点在于细菌/真菌复合生物菌剂、三维骨架填料和两相分配生物反应器研发等方面。此外,液体吸收、低温等离子体等技术在除臭等领域亦得到了一定的发展。
为实现VOCs 深度治理要求,克服单一技术的局限性,降低末端治理成本,在大部分行业的VOCs 治理中一般需采用多技术组合工艺,如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吸附浓缩+高温焚烧、吸附浓缩+吸收、冷凝+吸附回收、低温等离子体+生物降解、活性碳纤维+转轮多级吸附回收等,针对不同行业的VOCs排放特征,相关的组合技术得到了快速发展。
废气的预处理技术越来越受到重视,相关处理工艺得到不断发展和完善,如漆雾/颗粒物的多级干式过滤、强化喷淋吸收、冷凝降温除湿、沸石转轮吸附除湿、静电吸附油雾净化等。
2 行业发展展望
“十四五”期间,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思路是PM2.5和O3协同控制、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着力打赢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 年VOCs 污染减排的工作方向与“双碳”目标紧密结合,从含溶剂产品的使用等源头着手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减少过程无组织VOCs 的逸散与排放,采用资源回收利用等技术实现资源循环利用等。在源头减排方面,着重推进产业的绿色转型,鼓励清洁生产工艺改造,鼓励低VOCs涂料、油墨、胶黏剂、清洗剂等产品的使用。在过程控制方面,加强VOCs 物料储存、VOCs 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VOCs 无组织排放、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废水挥发等“五类源”无组织排放控制,引导和强制企业采用密闭生产技术,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在石油、化工等行业规范实施LDAR 工作。在末端治理方面,优化完善溶剂回收、吸附浓缩、RTO、RCO、生物净化技术等主流治理技术,开发节能降耗工艺;研发针对特定应用场合、稳定达标、节能减排的组合净化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