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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贴在新基建进程中的作用
——一个演化博弈的视角

2023-01-06任俊帆

工业技术经济 2023年1期
关键词:收益补贴成本

任俊帆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天津 300071)

引 言

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下称新基建)的概念于2018年底在中央经济会议中首次被提出,会议中指出要 “加大制造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加快5G商用步伐,加强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基建最初是指信息化、网络化的基础设施。2020年4月2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一步扩展了新基建的涵盖范围,明确了新基建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面向高质量发展需要,提供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的基础设施体系,分为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和创新基础设施三大类(新基建具体内涵如表1所示)。通过新基建的官方定义,可以发现新基建是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力,依托于数字技术,以信息化、网络化为特征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表1 新基建产业分类及具体内涵

新基建是对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是数字经济下具有创造性特质的新兴业态,在遭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国内经济中低速增长的背景之下,新基建对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改造、构造 “双循环”①格局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但不可忽视的是,我国新基建进程尚处于起步阶段,高额的前期研发成本和后期维护成本是现阶段我国新基建面临的主要问题,5G基站、新能源充电桩等新基建行业甚至出现了严重亏损的情况,可见盈利问题是制约我国新基建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为了进一步加快新基建进程、充分调动企业参与新基建的积极性, “有为政府”应当加强对新基建行业的支持鼓励,对此类新兴行业给予适量的财政补贴激励,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和民营企业进入新基建行业。

补贴是政府干预市场的主要形式,适量的政府补贴确实能够激发产业活力、刺激经济发展,但是过度补贴也会产生诸如产能过剩、“骗补”等 “政府失灵”②的问题。因此,分析政府补贴在新基建中的作用并探索最优的政府补贴额度,不仅可以为我国扶持新基建提供理论依据,同时也为政府优化补贴政策提供了决策参考,本文的研究对如何发挥 “有为政府”在新基建进程中的有效作用提供了借鉴。

1 文献综述

国内外许多学者对政府补贴与新基建的关系进行了大量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1)定性分析新基建是否需要政府补贴。李晓华 (2020)[1]分析了新基建在实现我国 “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加快智慧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但是同样指出现阶段我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呈现出供给不足、价值折旧快、竞争激烈等特征,为此政府应当为新基建相关公共物品提供资金支持,对相关新兴产业给予相应补贴。陈宗盛和朱琳 (2021)[2]认为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于发挥政府的主导功能,政府必须加强对农村新基建的补贴扶持力度,以新基建拉动农村整体基础设施发展。胡仙芝和刘海军 (2021)[3]认为新基建具有数字化和技术化的创新特征,对于我国新一轮产业结构升级具有重要作用,政府应当通过扶持政策和补贴手段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和民营企业参与以带动新基建发展。王雨辰 (2021)[4]以“后疫情”时代为研究背景,客观分析了新基建特有的供给方式,指出在发挥行业自身作用的同时,政府也需要使用补贴等扶持手段推动科研机构和国有企业加大研发力度,确保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不受制于人。但也有部分学者在肯定新基建积极作用的同时,认为地方政府也不可过量补贴,过量补贴势必会造成产能过剩和资源浪费等问题。兰虹等 (2020)[5]认为短期内地方政府可能会出于政绩需要,出台大规模的新基建补贴计划,这不仅会加重地方政府的债务,同时也会造成产能过剩等问题。吴春雅和吴照云 (2015)[6]持有类似观点,认为政府不可盲目在新能源等新基建产业中投资补贴,应当有的放矢,否则会出现 “政府失灵”的结果。

(2)实证分析或者建立博弈模型探讨政府补贴对新基建中某个产业的影响。余东华和吕逸楠(2015)[7]量化分析了政府补贴对中国光伏产业的影响,发现政府的不当扶持政策引致了中国光伏产业产能过剩。吴春雅和吴照云 (2015)[6]以光伏和风能上市企业为研究样本,结果表明政府过量补贴造成了此类新能源产业产能过剩。Lewis和Wiser (2007)[8]通过数据面板对政府补贴政策与新能源企业快速发展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实证结果显示政府的补贴激励对新能源企业发展存在明显的正向影响。吴俊等 (2020)[9]应用二元逻辑回归方法分析了中国东、中、西部地区5G产业政策的作用,研究发现地方政府的补贴扶持政策对5G发展的影响日益显著,政府需要进一步给予5G产业资金补贴。岳为众等 (2020)[10]则是建立了一个包括政府、运营商、用户在内的三方博弈模型探讨了政府补贴在新能源充电桩产业中的作用,结果显示新能源充电桩运营商投资规模与政府补贴呈正向关系。孙红霞和吕慧荣 (2021)[11]则立足于当前新能源汽车后补贴的背景,使用演化博弈分析了政企双方的决策演化模式,发现适量政府补贴会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但是过高的补贴反而会减弱企业的竞争力。Tian等 (2014)[12]运用演化博弈模型对政府补贴与中国绿色能源供应链的关系进行了分析。陈洪转和齐慧娟 (2019)[13]聚焦于新能源汽车 “骗补”这一问题探讨了政府补贴、监管与企业行为之间的演化关系,演化关系表明当企业选择 “骗补”的收益大于 “不骗补”的收益时,政府实施补贴和监管手段具有必要性。李桥兴和胡雨晴 (2020)[14]则基于哈肯模型探讨了政府补贴扶持下我国大数据产业演化的机制。

结合现有学者们的研究可以发现,大量学者定性或定量分析了政府补贴在新基建行业中的作用,本文系统归纳学者们的研究内容和研究结果,大致得出以下结论:政府补贴在新基建中存在必要性但是过高补贴反而会造成产能过剩的问题。学者们的研究成果已十分丰富,但是现阶段鲜有学者立足于新基建整体特征,并运用博弈模型探讨政府补贴与企业投资策略选择的关系。新基建中的行业普遍具有数字化、高收益、高成本的特征,本文认为可以立足于这些同质特征,将新基建行业作为整体而非细化到某一个行业,探讨新基建企业与政府补贴之间的关系。本文使用演化博弈模型并基于政府补贴视角,辅之以数值仿真模拟的方法,希望厘清新基建过程中政企双方的行为演化策略,并从中得到合理的补贴水平,最后得出结论并提出相关建议。本文的研究是对现有研究的补充与扩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2 博弈模型设计

2.1 模型假设

假设1:博弈双方是单个企业和政府,均是有限理性群体,双方不完全了解自己以外行为主体的决策过程和决策信息,只能在多次博弈过程中,不断寻找最优策略。博弈双方均只存在两种策略。企业是投资性企业,其策略选择是进入新基建行业、进入传统基建行业,假设进入新基建行业的概率为x(0≤x≤1)。政府的补贴行为是一种扶持政策,其目标为增加社会福祉,引导企业进入新基建行业,策略选择是补贴、不补贴,假设政府选择补贴的概率为y(0≤y≤1)。

假设2:当政府实施补贴S时,政府会因积极采取措施扶持新兴行业发展,社会对政府的认同感会提高,政府会相应的获得社会声誉F。

假设3:企业选择进入新基建行业,会从企业声誉度提高、产品创新层次提高等多方面获得更高的收益,记收益为R1,但与此同时,需要付出前期高额的研发成本,记研发成本为,同时进入新基建行业后企业还需支付材料采购、设备维护、员工薪酬等在内的其他成本,企业进入新基建行业给政府带来收益(等同于社会福利)W1;若企业选择进入传统基建行业,考虑到传统基建行业技术相对成熟,无需付出研发成本,只需支付其他成本,进入传统基建行业后企业的收益为R2,同时政府获得收益W2,此处合意假设R1>R2,W1>W2。

假设4:当政府实施补贴策略时会有一定概率p对企业的投资行为进行检查,检查成本为I。若政府检查发现企业进入的是传统基建行业,则会将补贴收回,收回补贴主要有3个方面的原因:(1)传统基建行业技术已经相对成熟,政府无需投入补贴;(2)部分传统基建行业已经出现产能过剩的问题,政府补贴会加剧此问题;(3)部分企业假装进入新基建行业骗取政府补贴,实则为了规避高额的成本而进入传统基建行业,此种情况下政府会采用收回补贴的方式作为企业 “骗补”行为的惩罚。政府的目的在于引导企业进入新基建行业,若检查发现企业进入的是新基建行业,则不会收回补贴。

2.2 模型参数说明

模型相关参数及含义说明如表2所示。

表2 模型参数及符号说明

2.3 模型确立

政府的策略是补贴或者不补贴,企业的策略是进入新基建行业或者进入传统基建行业,当政府选择补贴,企业选择进入新基建行业时,企业收益为新基建行业的收益R1,加上政府的补贴S,减去研发成本和其他成本,此时进入新基建行业的企业收益为,政府有p的概率对企业的投资行为进行检查,政府检查时,其收益为W1-S-I+F,不检查时,其支付为W1-S+F,故政府的收益为p(W1-S-I+F)+(1-p)(W1-S+F)。类似的,同样可以求出其他3种情况下企业和政府对应的收益。本文政府和企业的博弈支付矩阵如表3所示。

表3 政府和企业博弈支付矩阵

3 模型分析

3.1 演化均衡分析

企业:企业选择进入新基建行业和进入传统基建行业的期望收益和平均收益分别是:

政府:政府选择补贴和不补贴的期望收益和平均收益分别是:

根据演化博弈的复制动态公式,可以得到企业选择进入新基建行业和政府选择补贴时的复制动态方程分别为:

3.2 均衡点稳定性分析

演化博弈均衡可以通过Jacobian矩阵的局部稳定性来进行分析,本文演化系统E的Jacobain矩阵J如下:

通过分析Jacobian矩阵所有特征根的正负来判断均衡点的稳定性,若所有特征根都小于0,该均衡点是演化稳定策略,若所有特征根都大于0,该均衡点是不稳定点,所有特征根既有大于0也有小于0,该均衡点是鞍点。根据矩阵J的行列式和迹的取值可判断特征根值的正负。

矩阵J的行列式detJ如下:

矩阵J的迹trJ如下:

将系统E的5个均衡点代入detJ和trJ,可得系统S的演化稳定策略。

表4 局部均衡点处矩阵J的行列式和迹

由系统稳定条件和上表中的符号结果可得出命题2的结论。

命题 2: (x,y)= (0,0)、 (x,y)= (1,1)是进化稳定策略, (x,y)= (0,1)、 (x,y)= (1,0)是非稳定点, (xe,ye)为中心。

证明: (xe,ye)显然为中心。 当均衡点为(0,0)时,detJ>0、trJ<0,此时,矩阵J的特征根均为负值, 故(x,y)=(0,0)为演化稳定策略, 同理可证(x,y)= (1,1)也是演化稳定策略。 当均衡点为(0,1)时,detJ>0、trJ>0, 矩阵J的特征根均为正值,(x,y)= (0,1)为非稳定点, 同理可证(x,y)= (1,0)也是非稳定点。

命题2得证。

根据命题2,可绘制出相应的演化相位图。

图1 系统E的演化相位图

3.3 演化结果分析

(1) (0,1)→(0,0), 该演化路径的含义是 “进入传统基建行业,补贴”向 “进入传统基建行业,不补贴”演变。这其中的具体演变机制是:当投资性企业选择进入传统基建行业,政府认为传统基建行业技术已经相对成熟,且部分传统基建行业面临产能过剩、环境污染等问题,没有必要补贴,再给予补贴只会增加自身的投入,降低自身的收益,故会逐渐选择不补贴的策略。此外,当政府对企业的投资行为进行检查,也可核实部分企业假意进入新基建,实则进入传统基建的 “骗补”行为,此时会采取收回补贴的惩治手段。

(2) (1,0)→(0,0), 该演化路径的含义是 “进入新基建行业,不补贴”向 “进入传统基建行业,不补贴”演变。这其中的具体演变机制是:虽然企业选择进入了新基建行业,但是在没有政府补贴的情况下,难以承受高昂的研发成本和材料采购、设备维护、员工薪酬等在内的其他成本,最终选择退出新基建行业转而进入成本相对低的传统基建行业。

(3) (0,1)→(1,1), 该演化路径含义是 “进入传统基建行业,补贴”向 “进入新基建行业,补贴”演变。这其中的具体演变机制是:当企业选择进入传统基建行业时,政府会有一定概率对企业投资行为进行检查,若政府发现企业进入传统基建行业,则会收回补贴,这会使得企业的收益降低,转而进入新基建行业。此外,在有政府补贴 “兜底”的情形之下,企业开始偏好新基建行业中更高额的收益,因此,企业向 “进入新基建行业”转变是必然选择。

(4) (1,0)→(1,1), 该演化路径的含义是 “进入新基建行业,不补贴”向 “进入新基建行业,补贴”演变。这其中的具体演变机制是:当企业进入新基建行业,若政府选择 “不补贴”策略,政府的形象会受损,声誉无法提升,因此政府向“补贴”转变是必然选择。

4 数值模拟

使用Matlab软件,通过数值模拟对本文的演化博弈模型作进一步探讨,主要包括相同初始值下双方行为的演化,不同初始值下双方行为的演化,不同参数条件下双方行为的演化以及其他客观因素影响下企业行为的演化。根据系统稳定条件和现实状况,相关参数设置如下:F=60、p=0.6,分别令初始状态下企业进入新基建行业和政府给予补贴的概率分别是x=0.6、y=0.5。

4.1 相同初始值下双方的博弈演化结果

从图2中不难看出,相同初始值下,x、y的取值不同不仅会影响双方的最终行为选择,同时也会影响博弈双方达到均衡解的速率。在y初始值不变的情况下,x值越大,则y最终会收敛于1,且收敛的速度越快,反之,当x越小,则y会收敛于0,且收敛的速度越快。在x初始值不变的情况下,y值的变化同样会使得x呈现相同的变化特征。具体含义是,投资型企业和政府的行为是相互影响的,政府补贴的意愿越强,企业进入新基建行业的概率越大,同理,企业进入新基建行业的意愿越强,那么政府也更倾向于补贴。

图2 相同初始值下双方的行为演化

4.2 不同初始值下双方的博弈演化结果

如图3所示,不同初始值下,x、y初始值不同不会影响政企双方的最终行为选择,但是会影响博弈双方达到均衡解的速度。具体而言,x初始值越大,y收敛于1的速度则越快,同样,y初始值越大,则x收敛于1的速度也越快。不难得出结论,企业进入新基建行业的意愿越强,政府则越会倾向于选择补贴策略,同样,政府给予新基建企业补贴的意愿越强,则企业更倾向于进入新基建行业。

图3 不同初始值下双方的行为演化

4.3 不同参数条件下双方的博弈演化结果

实际中,由于政府往往无法充分掌握企业的生产动态,政府不知悉企业进入的是何种行业,在这种情况下部分企业会选择进入传统基建行业,或者假装进入新基建行业,在骗取政府的补贴后反而进入传统基建行业,如新能源汽车、光伏电池等产业中普遍存在 “骗补”情况。由于当前传统基建行业技术已经相对成熟,且部分传统基建行业存在产能过剩的问题,政府认为没有必要再给予传统基建行业资金补贴。此外,针对部分行业中 “骗补”行为,政府也应当充分发挥 “有为政府”作用,积极遏制。对于政府而言,第一要义在于引导企业进入新基建行业并惩治 “骗补”行为,具体做法是需要积极地对基建企业的投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当检查发现企业进入的是传统基建行业则收回补贴。图4显示了不同检查概率下,政企双方的行为演化结果,可以发现,当政府检查的概率大于0.6时,企业的演化均衡收敛于1,反之,小于0.6时,则会收敛于0;当检查的概率大于0.5时,政府的演化均衡收敛于1,反之,小于0.5时,则会收敛于0。这说明,政府应当设置相应的检查监督小组对企业的投资行为进行专业的检查监督,这不仅会增加企业进入新基建行业的积极性,而且政府也会相应的提高补贴意愿,其中可能的原因在于,政府检查提高了政府补贴的精准度和有效性,这切实增加了企业选择进入新基建行业的概率,同时也降低了政府无效补贴的风险。

图4 不同检查概率下双方的行为演化

理论上,政府的补贴金额对政企双方的行为选择存在影响,为进一步探讨此关系,模拟政府补贴额分别为30、35、40、45、50时对政企双方行为选择的影响。图5(a)中,当补贴额大于35时,企业的演化均衡收敛于1,但是若补贴额小于35,则企业的演化均衡会收敛于0;图5(b)中,当补贴额小于40时,政府的演化均衡会收敛于1,然而,当补贴额大于40时,政府的演化均衡会收敛于0。图5表明,政府补贴额越高,则企业选择进入新基建行业的意愿则越强烈,但是若补贴额过高,由于难以承受高额的投资成本,政府会选择退出补贴策略。特别的,在本博弈模型中,如果政府的补贴额在[35,40]的区间内,则政企双方的演化均衡都会收敛于1,这说明,政府的补贴额存在一个最优的区间,在此区间之内,政府愿意补贴,企业也愿意进入新基建行业。

图5 不同补贴金额下双方的行为演化

4.4 其他客观因素影响下企业的博弈演化结果

本文认为除了前述讨论因素之外,创新成本和收益等客观因素对企业策略选择同样存在影响,为了进一步验证猜想,此处设置合意的创新成本和收益数值探讨此类客观因素对企业行为选择的影响。

模拟创新成本分别为65、70、75、80时对企业行为选择的影响,如图6所示,在排除不稳定点的干扰后,创新成本增加不会影响企业收敛于0的均衡演化结果,但是会影响其收敛速度。具体而言,随着创新成本增加,企业选择退出新基建行业的速度会明显加快,这表明,高昂的创新成本是限制新基建发展的重要因素。对于政府而言,实施补贴扶持政策刺激新基建核心技术突破是推动新基建发展的重要举措。

图6 不同创新成本下企业行为演化

如图7所示,当企业的收益大于150时,其均衡演化结果收敛于1,且收益越大,收敛的速度越快,比较R1=150和R1=160的情形,发现后者的收敛速度远快于前者。这表明,新基建行业的收益是影响企业策略选择的重要因素,高额的收益能够提高企业进入新基建行业的积极性,这与现实中企业受利润驱动进入新基建行业的情况相符。这也同样为政府提供了决策参考,如进一步构建以新基建为主体、辐射多个行业的产业链,丰富新基建应用场景,以此提高新基建行业的收益,引导企业进入新基建行业、推动新基建发展。

图7 不同收益下企业行为演化

4.5 小结

从上述模拟分析可得出以下结论:(1)企业会在高额的利益驱动下进入新基建行业,但是高昂的创新成本也是限制新基建发展的主要因素;(2)企业进入新基建行业的意愿对政府的策略选择具有影响,企业进入新基建行业的意愿越高,则政府会更倾向于选择补贴的策略;(3)政府的补贴意愿和补贴额对政企双方均存在影响,政府的补贴意愿和补贴额越高,则企业进入新基建行业的概率则越大,但是过高的补贴会使得政府的投资成本过高,从而退出补贴策略,这表明政府的补贴额可能存在一个最优的区间,在此区间内,政府选择补贴策略,企业选择进入新基建行业;(4)政府的检查监督行为能够切实增加企业选择进入新基建行业的概率,也能够降低政府的补贴风险。

5 结论与政策建议

5.1 结论

本文以博弈主体有限理性为前提,以新基建为研究对象构建了一个政企双方的演化博弈模型,对政府补贴行为和企业投资行为的演化路径进行了分析,并用仿真模拟进一步实证分析了政企双方行为的互动机制。根据研究结果,本文可得出以下结论:

(1)企业和政府的行为存在两个演化稳定策略,“进入传统基建行业,不补贴”和 “进入新基建行业,补贴”,随着时间的推移,政企双方动态调整自己的行为策略,当企业选择进入传统基建行业,政府综合考虑自身收益和成本,最终选择不补贴的策略;而当企业选择进入新基建行业时,政府则会积极采取补贴扶持手段。

(2)企业是否选择进入新基建行业在根本上受到新基建行业中成本、收益等客观因素的影响,新基建行业的高额利益能够增加企业进入新基建行业的概率,但是高额的创新成本是企业进入新基建行业的主要阻碍,政府应当在实施补贴手段支持新基建行业技术研发的同时,丰富新基建应用场景来带动新基建行业收益的提高。

(3)政企双方的行为选择相互影响,企业进入新基建行业的意愿越高,政府实施补贴策略的概率越大,类似的,政府的补贴意愿和补贴额越高,则企业选择进入新基建行业的概率越大。

(4)政府的补贴额存在一个最优区间,在此区间之内,政府能够承担相应的补贴成本,会继续采取补贴的策略,同时,此区间内的政府补贴能够抵消大部分新基建行业中的创新成本,这降低了企业的投资成本和投资风险,企业会选择进入新基建行业。

(5)政府检查概率的提升对企业选择进入新基建市场和政府选择补贴策略均有正向影响,政府应当成立专业的检查监督小组来核实企业的投资行为和经营状况。

5.2 政策建议

如何进一步提高 “有为政府”在我国新基建进程中的作用是本文要研究的重要问题,本文给出如下政策建议以供参考。

(1)积极实施补贴政策。我国新基建尚处于发展初期,高额的创新成本使得企业盈利能力受限,政府若不补贴,则企业进入新基建行业的意愿会逐渐降低。新基建以技术特征赋能实体经济,对促进供给侧改革、带动新一轮产业升级和技术革命具有重要作用,尤其是在当今国内经济中低速增长的背景之下,新基建对我国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政府应当积极实施补贴扶持政策搞活新基建,以此来刺激国内经济发展。

(2)加强监督引导。政府的检查监督行为使得政府能够充分掌握企业的经营动态,政府应当成立专门的检查小组对企业的投资行为检查指导,这既避免了政府无效补贴传统基建行业,又杜绝了企业的 “骗补”行为,政府最终实现了对新基建行业精准补贴,这无疑提高了企业进入新基建行业的积极性,促进了新基建的良性发展。

(3)优化补贴模式。支持新基建行业发展并不意味着地方政府需要采取 “财政兜底”式的大规模补贴计划,此类以政治绩效为目的补贴方式必然会造成 “政府失灵”和产能过剩的问题。因此,政府优化补贴额度和补贴方式具有重要意义。具体而言,政府应当充分调研新基建中不同类别产业的成本和收益状况,并综合利用大数据和信息管理等方式分析新基建行业中企业的营运状况,然后分门别类给予适度补贴扶持,这样既提高了企业进入新基建行业的积极性,又不会加重政府财务负担或者造成产能过剩等问题。此外,政府也应当有的放矢,重点补贴扶持核心技术,提高补贴效率,以此来带动新基建发展。

(4)构建 “包容审慎”的监管框架。新基建能够以数字技术赋能实体经济飞速发展,但是潜在的数字风险也相伴而生,政府在实施补贴资金扶持的同时,也需要构建以自身为主导、“包容审慎”的监管框架来防范数字风险以推动新基建有序良性发展, “包容”指尽量包容新基建发展中未触犯安全底线的行为,为新基建发展开辟 “绿色通道”,“审慎”则是指政府需要给新基建中的新兴业态一定的考察周期,在考察周期内监管其行为,发现不法行为时要坚决打击,但是当无法分辨其发展态势时,也需要给予其一定的发展空间。

注释:

①2020年5月14日,中央首次提出 “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5月下旬 “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 “逐步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②政府的活动或干预措施缺乏效率,或者说政府做出了降低经济效率的决策或不能实施改善经济效率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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