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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字、俗写与异体字关系略说
——以新见清抄本《新三字编句解》为例

2023-01-06

保山学院学报 2022年6期
关键词:正字俗字异体字

邓 巧

(西华师范大学 文学院,四川 南充 637009)

引言

《新三字编句解》(以下简称“《句解》”)由成都刘芳远编撰,犍为(今四川乐山犍为)乾隆十六年进士李拔作序,文童苟定江抄于道光二十三年,仿《三字经》体例,三字一句,合辙押韵,朗朗上口,曾一度在四川广为流传。《句解》全篇正文部分1 926字,合标题、序言、句解近9 000字,内容包括天文、地理、历史、经书、史书,主要覼缕“经史之源流”,和《三字经》《弟子规》等侧重于教化类的蒙书不同,应属于知识性蒙书。现全国各大图书馆馆藏与科研机构暂无收存此书,民间私人庋藏亦未可知,仅在清嘉庆二十一年(公元1816年)和清同治十二年(公元1873年)的《成都县志》中有其名,同治年间的重修《成都县志》卷七《人物志·行谊》有撰者刘芳远小传:“刘芳远,字德馨,邑诸生,读书敦行,不欺衾影,乡人谓为‘刘夫子’,生徒从事者甚众,所作有《正史文法》《二辩一解》《三字编》诸书行世”[1]。此书是笔者在整理祖屋时偶然拾得,是祖父的遗物。祖父是旧时代的文化人,新时代的老中医。《句解》作为一本民间遗存的家传蒙书,因历经战乱和改革而渐被搁置,淡出世人视线,虽吉光片羽,但对我们了解清代文人的文字使用情况,分析俗字、俗写与异体字三者关系有着重要意义。

一、俗字、俗写与异体字的各自特点

唐代颜元孙的《干禄字书》,最早提出“正体”“通体”和“俗体”的分类方法:“所谓俗者,例皆浅近;所谓通者,相承久远;所谓正者,并有凭据”[2]。颜元孙所提出的俗体和通体,是依据时间和应用场合来进行划分的,“俗体”适用在“籍帐、文案、卷契、药方,非涉雅言,用亦无爽”[2]。等应用型场合的;通体是适用在“表奏、笺启、尺牍、判状,固免诋诃”[2]。等公文中,还强调了俗体“相承久远”的历史性和通行性。裘锡圭也表示:“早在春秋战国之交,旧的贵族阶级逐渐为新兴剥削阶级所取代,文字开始扩散到民间,文字的应用越来越广,使用文字的人也越来越多,因此文字的形体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剧烈变化,主要表现在俗体字的迅速发展上”[3]。这说明,俗字产生的时代很早,且流行于民间的俗字也推动着隶书的发展,“在汉字的发展演变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在很长一段时期里,文字学者却并没有给予俗字研究以应有的重视”[4]。在俗字与异体字的关系上,学界并未有过多阐述,大多将二者混为一谈,而且在民间的抄本材料中,更多的都是俗写,既不能算作俗字,也不能算作异体字。

(一)何谓“俗字”

在近些年,有不少学者都对俗字有较多关注,在划分俗字标准上,有的分为八类,例如郝茂《论敦煌写本中的俗字》、蒋冀骋《评〈汉语俗字研究〉》,分类最多的是张涌泉《汉语俗字研究》,共有十三类。

不难看出,学者们对俗字的划分都有着自己的标准,有些还是针对某一地域、某一时代、某种文书的专门研究,无疑都推动了汉字及文献材料的研究。但在对俗字和异体字的关系上大多语焉不详,存在着俗字泛化的现象,似乎任何一个“非正体字”都能在上述材料中找到划分标准。民间也存在着“流行于民间的都是俗字,俗字等同于异体字”的认识。

我们认为此种说法有其合理性,但也有其局限性。首先,“流行于民间的都是俗字”这前半句话不假,正如张涌泉对俗字的定义,“俗字是区别于正字的一种通俗字体”[4]。俗字在产生之初就是在民间,汉字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规范,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俗字也在跟着变化发展。并非存在于民间的所以非正体字都是俗体字,其中就包括俗写和异体字。

(二)何谓“俗写”

“俗写”这一概念,历来和“俗字”“俗体字”混为一谈,我们认为,俗写和俗字一样,同样是存在于民间且区别于正体字而言的,但较正体字而言,属于书写者个人的书写习惯,并未形成约定俗成之势,所以只能称之为“字形”而非“字体”。《新三字编句解》因其手抄本的流传形式,保留了大量的俗写字形,虽然也能从上述俗字划分标准中找到依据,但他只是个人的书写习惯,例如《句解》中出现的“”(奄)、“”(淹)、“”(者)、“”(睹)、“”(诸)、“”(着)、“”(氏)这七个字,都是在原有字体上多写了一笔或两笔,且不为《干禄字书》《宋元以来俗字谱》《碑别字新编》《汉魏六朝碑刻异体字典》《敦煌俗字典》等字书收录。你可以说它们是增加笔画或部件的俗字,但这些字只是抄者的书写习惯,而不具有“相承久远”的约定俗成性,因此只能叫俗写,而非俗字。因为每个人的书写习惯都不尽相同,在书写时往往会与“正体”字形有差距,更何况书写对象是民间性非正式材料,俗写也就更为常见。

(三)何谓“异体字”

此外,“俗字等同于异体字”这后半句话也存在错误,只能是说两者是包含的关系,而不是等于关系,俗字中包含着异体字,但俗字不完全等同于异体字。异体字早在造字之初就出现了,他可以从传统的“六书”角度进行解释,王力的《古代汉语》对异体字的划分为四种情况:会意字与形声字之差;改换意义相近的意符;改换声音相近的声符;变换各成分的位置。异体字是字形上区别于正字,而字音、字义上完全相同的字,这种例子在汉语中不胜枚举。例如《句解》中的:“”(峨)、“”(略),就属于变换各成分的位置,只能是异体字,而不是俗字。

二、《新三字编句解》中的俗字、俗写、异体字使用情况

(一)俗字

《新三字编句解》中的俗字有很多,大多能从一些字书上得到考证,但也有一些未被大型辞书收录,以“”字为例。在《句解》中共出现两次:(1)惟有欧,欧阳修五代史褒贬谨,不失史体;(2)若纲目,朱子纲整无脱落目详备不烦冗。

(二)俗写

由于《新三字编句解》是清代遗留下来的民间手抄本,相比俗字而言,俗写数量更为可观,且大部分同样不为古代字书收录(例如《干禄字书》《碑别字新编》《汉魏六朝碑刻异体字典》《敦煌俗字典》等),当然像《中华字海》《汉语大字典》等现代大型辞书也就更不可能收录,例如“”“”“”“”等。有些俗写字能从字体结构上一眼看出,有些就只能结合多次出现的上下文语境来进行判断。这些难以辨识的字,不能以现今的规范字标准加以评判,独断地归为书写错误,应回到抄写者的书写情景。古代文人是有所谓“正体”的观念的,但没有统一标准的书写规范,字形也受时代、地域、书写对象的限制,对于民间书写材料,更多的是以追求效率为主,应用性较强。因数量较多,大致可将这些俗写字形分为四类:笔画增加,笔画减少,笔画连写,笔画替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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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笔画增加

表1 笔画增加的俗写字形

这一组字形从外形上易于辨识,其共同特点是在原有的字形结构基础上增加一笔或者两笔:有的是在简化字上进行笔画的增加,例如:“”;有的是在繁体字的基础上进行笔画增加,比如“”;有的是在原来俗字的基础上增加笔画,比如“”,只有在《宋元以来俗字谱》记录该字,但右边不是“凡”而是“几”。表格中较难辨识的字有“”,与“兑”字形相混,但结合语境,正文“彭城刘”,其后句解云:“刘知作史通,纠故之失,,彭城人。”由此可知,此处应是指撰写《史通》的刘知几,“”为“几”无疑,而且对于“机”字,也作“”,同样也是木字旁加“”。对于《句解》中出现的“”字形,早在辽代的字书《龙龛手镜》平声卷第一就有收录:“,俗”[11],因其出现时间较早,且业已流通,就是俗字,不是俗写。

和现今使用硬笔不同,过去文人普遍使用的都是软笔,蘸墨书写,例如“”“”“”“”“”“”等字,由汉字书写笔顺我们可以清楚得知,多出来的一点都是在收尾的时候点上去的,这样做的目的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其一是可以把笔尖上的多余的墨点出,理顺笔尖,方便下一次书写;其二是在点墨的时候,给大脑留有思考记忆的时间,这样做可以使得手能够有短暂休息的时间,调整状态,进行下一次的书写。那么对于“”“”等字,根据笔顺我们知道,和前面的情况有所不同,这多出来的一笔是在书写过程中产生的,可能和书写的连贯性有关.这样多出来一笔并不影响对汉字的辨识,使得书写流畅,提高了书写速度。

2、笔画减少

表2 笔画减少的俗写字形

笔画减少这一组从字形上也较易辨识,都是在原字形上缺少一笔,虽然古人有缺笔表示避讳的做法,但在本文中并无此含义,只能算作是抄者的个人习惯。比如“”,左边“白”字上少一撇,“”的“艹”头少一横,“”和现在的简体字相比,下面是一个“虫”字,也少一竖。究其原因,大抵是因为追求效率的有效性有关。在民间,文人是有所谓“正字”的概念,但他们的俗写行为并不是有悖于正体字,而是对书写的要求不高,不在于书法观赏,只要能够辨识就行,不纠结于细节,缺一两笔,字的大致轮廓还在,还是十分容易辨识出来,这样一来,同样也提高了书写的速度。例如“”字,《宋元以来俗字谱》中就有该相似字形的记载“”(见于《古今杂剧》)语“”(见于《目连戏》《取经诗话》《通俗小说》《三国志平话》)[5],这两个人下面同为一个“虫”字,但上面或是一个倒八,或是一个“厶”,都在民间有过使用,和“”一样,传播范围仅见于部分通俗读物。

3、笔画连写

表3 笔画连写的俗写字形

这一组俗写字形在《句解》中数量最多,有一部分从字形上可以直接辨识出来,例如“”“”“”“”“”来看,笔意连贯,“”字本来有四画,却简化成了两画;“”字为了书写的简便,本来有12画,简化为8画,下部省略;“羽”字虽然没有在笔画上进行简省,但中间的两撇本是相对的,书写时还需向上提起手腕书写,笔画连写后只需要顺着一个方向进行书写,“”也是同理;“”字中,中间本来是一个“日”,下面是一个“六”,它的俗体字有“”,和“”字形上非常接近,只是中间变成了一个“目”,“六”也变成了一横加一个“八”,在《新三字编句解》中,抄手直接把“目”与其下的一横相连,就更简化了。这样的例子有很多,不一一列举,虽然可以看出由于笔画连写造成了字形的讹变,但无疑都提高了书写速度。

4、笔画替换

表4 笔画替换的俗写字形

笔画替换这一组俗写字形最为复杂的,从外形上来看,分局部替换和部分替换。局部替换的比如“”“”“”“”“”“”“”“”,“”字中的“奂”,以一个小圆圈替换“煥”中间的“八”字,两笔变成一笔,更为简省;“”本作“隸”,“”本作“穎”,经局部替换后,左上角的“木”与“匕”都成了“上”,“”字左下部分的“禾”也替换成了“示”,但字的大致轮廓没变,还是可以在语境中辨识出来,“”也是如此,都是将原来左上角的“⺈”替换成了“刀”;“”字中,用一撇替换了左上的一横,“”字中,用一撇替换了右上的一点,细究此因,可能归结于抄者的书写习惯和审美态度,抄者认为将上面部分的一横或者一点都写成同一方向的一撇更美观或者更符合个人书写习惯;在“”“”二字中,都是将偏旁“犭”进行了替换,替换之后的字形,书写起来更为流畅,有草书笔法的痕迹。

(三)异体字

三、余 论

通过上述例子,我们可以看到清代文人的用字情况,俗字、俗写、异体字在文中掺杂使用,部分字形不见于字书与其他文献记载,我们不能将三者以“俗字”概而论之,俗字、俗写、异体字三者之间的关系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

首先,就三者的共同点来说,俗字、俗写与异体字都是区别于正字而言的,在字形上与正体字有差异,而且与正体字相比有趋简性。

其次,从范围来看:俗写≥俗字≥异体字,俗写是民间写手的个人书写习惯慢慢演变为约定俗成的俗字,俗字的范围又比异体字大得多,凡是约定俗成的正字讹写都是俗字,在汉字的演变过程中,有些汉字是在异体字之后讹写成的俗字,有些是正字讹写成之后变成的一异体字,情况较为复杂。总的说来,三者存在着包含关系,切不可将三者等而论之。

最后,三者有着各自的特点:俗写,它基于个人书写习惯,没有固定写法,在“六书”上也找不到合理依据,比如前面所述的“”“”等,在《新三字编句解》中的俗写还有这样一个特点:同一个字有不同写法,例如“”和“”都是“无”的俗写字,“”与“”是“等”的俗字;“”与“”,是“所”的俗字;俗字虽然也是正字的讹写,但有约定俗成性,有些对汉字的发展起过推动作用,“历来的统治者都轻视俗体字,其实在文字形体的演变过程中,俗体所起的作用十分重要。有时候,一种新的正体就是由前一阶段的俗体发展而成的,比如隶书”[3];异体字既具有约定俗成性,也具有一定的构字合理性。

从《句解》可以看出,清代文人并非没有“正字”观念,苟定江在抄写正文时,均用正字,但在句解中,确实俗字或俗写例如,“献”,在正文中作有“传献帝”,但后面句解中,却用“”字代替,例“光武传十三世至帝。”“”字不见于各大字书记载,且无法解释,类似的例子上述很多。这些字形和“俗体”与“异体字”一样,区别于正体字形,但又无法根据“六书说”进行解释,且未形成约定俗成之势。这表明在书写非正式性、应用性较强的材料时,因追求速度和个人书写习惯,存在着大量的“俗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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