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下平台生态系统负责任创新研究
——基于中小企业视角
2023-01-06陈衍泰
陈衍泰,陈 嵩,厉 婧
(1.浙江工业大学 管理学院,浙江 杭州 310023;2.浙江工商大学 管理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3.嘉兴学院 创业学院,浙江 嘉兴 314001)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建设数字中国、智慧社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做大做强数字经济,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1],这为整个社会充分利用数据这一新型生产要素并发挥其核心作用,推动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指明了道路和方向。同时,党和政府始终在探索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砥砺前行。促进共同富裕的关键在于高效发挥数字经济和“新兴平台企业”的共享效应(实现“共同”)以及经济增长效应(促进“富裕”)。近几年数字经济的总体规模持续稳定增长,但在发展的同时也伴随着一系列机遇与挑战:一方面,数字经济促进了新型业态的诞生与发展,推动了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另一方面,数字经济背景下平台生态系统中低价倾销、纵向垄断协议、数据隐私泄露、大数据“杀熟”等一系列问题逐渐显现。这些问题不仅直接导致了市场的无序竞争,而且严重侵犯了平台中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导致了平台生态系统的价值共毁,从而阻碍了其整体负责任创新的实现。同时,由于一系列体现科林格里奇困境的社会现象及新兴技术的负外部性和治理挑战所引发的影响备受关注,负责任创新(Responsible Innovation)已成为继“可持续发展”之后的全球性发展概念。目前学者们对平台生态系统负责任创新的研究还相对不足,已有研究多从政府和平台领导者的视角出发。生态系统理论认为,价值共创的过程涉及多个行动主体,但现有研究对于中小企业在其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仍缺乏关注,且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绩效是整个平台生态系统负责任创新实现的有效证明[2]。因此,本研究从中小企业视角出发,探索数字经济背景下平台生态系统如何实现负责任创新,对未来我国科技创新与社会公共价值的平衡匹配问题以及数字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
一、文献述评和问题提出
(一)负责任创新的研究现状
过去十年,我国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平台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但平台生态系统中数字资源分配不平衡的问题依旧显著,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维护,平台生态系统负责任创新的实现也因此受阻。面对我国平台经济未来发展的难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平台经济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要着眼长远、兼顾当前、补齐短板、强化弱项,营造创新环境,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负责任创新”这一概念源于在面向社会责任、伦理道德与公众利益时,科学自治和研究自由化之间存在的潜在冲突和矛盾[3],主要关注了技术创新的双重性[4]、科学自治和社会责任之间的不匹配、“科林格里奇困境”以及创新治理的制度空白问题[5]。Owen等[6]认为负责任创新即通过对现有科学和创新的集体管理去探索创新的未来,并构建了负责任创新的AIRR模型,包含预测性、自省性、包容性、响应性四个维度;Sutcliffe[7]认为负责任创新主要涉及在创新过程中对社会、道德和环境等一系列相关问题的持续关注,为应对创新可能带来的后果,构建高敏捷性的监督系统已是必要举措。近几年,国内外学者对负责任创新相关研究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延伸与探索,赵延东等[8]指出负责任创新理念在国内实施过程中的主要社会行动者以及面临的挑战,并呼吁不断探索负责任创新的理论和实践;梅亮等[9]从责任与创新、研究聚焦、理论问题及研究的时域、空间、层次等四个方面回答了负责任创新是“What”的问题,而后构建了“内涵-理论-方法”的整合框架;Jarmai等[10]探讨了负责任创新视角下企业与利益相关者间合作的重要性,提出企业成功合作的重要因素;Owen等[11]将负责任创新视为一个寻求合法化的社会对象,并认为它有可能打破与研究和创新相关的现有制度逻辑;Scuotto等[12]提出了亚太新兴市场背景下企业的负责任创新与产品创新(模仿)能力、核心动态能力相结合的分析框架,认为三者能够共同促进企业的快速成长和可持续竞争优势的构建。虽然现有负责任创新相关的文献较为分散,但其观点可以大致概括为三个方面:第一,负责任创新的过程包含不同的参与主体,如政府、研究机构、商业组织和非营利组织等,是不能由一个参与者单独实现的;第二,负责任创新的目的在于平衡科技创新与社会期望和社会价值之间的关系,并满足社会中各类主体的多元需要;第三,实现负责任创新需要价值共创,包容性作为负责任创新理论架构中的核心要素受到学者们的广泛讨论,它强调了在更大范围内的异质利益相关者参与共同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5],包括创新活动专家、民众和政策制定者[3]。
(二)平台生态系统中实现负责任创新研究述评
平台生态系统是一个基于平台治理的商业生态系统。换言之,它是一个由平台企业(即平台所有者)及互补者(即互补产品或服务的供给方)组成的嵌套网络。在这样的网络中,平台企业通过基础设施提供价值,促进参与企业之间的互动或交易以提高平台价值[13]。平台生态系统通常被视为一个以平台所有者为中心的命运共同体,其中多方利益相关者共同努力来创造价值。平台生态系统中以负责任创新为目标的价值创造过程较为复杂,价值网络中任何参与者不负责的创新实践都会直接影响到其他参与者在整个平台创新过程中对负责任行为的认识、理解和评价。目前已经有部分学者开始关注到平台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问题[14],但很少有研究对平台生态系统的负责任创新问题进行系统性分析,有关平台生态系统负责任创新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现有研究一方面主要关注了政府监督的指导作用,另一方面关注了平台企业商业模式的设计[15],却忽略了负责任创新过程中的利益相关者群体。Bacq等[16]提出嵌入利益相关者理论视角有利于深化对负责任创新的认识,中小企业这一利益相关者群体为探讨平台生态系统的负责任创新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研究视角。由于资源禀赋相对有限,中小企业在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中往往面临一系列内外部挑战,很难直接参与到负责任创新的相关实践中。而负责任创新与可持续发展绩效之间的密切关系已得到学者们的广泛认可[2]。平台生态系统中负责任创新的实现需要多方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努力,同时利益相关者可持续发展绩效的提升能够为整个平台生态系统负责任创新的优化助力。Nerlich[17]认为负责任创新与可持续发展相互关联并相互强化;Sutcliffe[18]认为可持续发展和负责任创新囊括相似的行为,可持续发展绩效的提升有助于负责任创新行为的实施。因此,嵌入平台的中小企业是平台生态系统实现负责任创新的核心,其可持续发展绩效的提升也是平台生态系统中实现负责任创新的有效证明[2]。
Eikelenboom等[19]认为中小企业的动态能力可以提升其可持续发展绩效,但是在数字化转型的背景下,中小企业的动态能力能否促进平台生态系统中负责任创新的实现还尚不明晰。当前大数据已经对企业所处的商业环境、产品或服务的创建过程以及高管和员工的认知和行为等方面产生了较大影响[20],这也从根本上扩展了数据驱动的动态能力的内涵、结构和演化过程[21]。面对我国转型体系下的快速信息化进程以及“自上而下”的数字化转型模式,中小企业迫切需要培养数据驱动的动态能力[22],因此中小企业构建并充分利用数据驱动的动态能力对于提升其可持续发展绩效,继而促进平台生态系统的负责任创新有着重要的作用[2]。在培育和发展数据驱动的动态能力过程中,有两个重要因素不容忽视。其一是平台企业的负责任创新行为对中小企业数据驱动的动态能力培养的影响。由于平台经济的网络效应、数据的自我强化优势和转换成本,平台企业掌控着大量极具商业价值的数据[20],这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该平台中其他中小企业的发展路径。其二是制度压力对中小企业数据驱动的动态能力构建的影响。政府层面数字经济政策的侧重方向和客户对数字产品或服务的特定偏好也将显著地影响中小企业的发展方向[23]。
基于以上论述和思考,本研究将运用负责任创新、动态能力以及新制度理论,从嵌入平台的中小企业视角出发,剖析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绩效的影响因素,以深化对平台生态系统中实现负责任创新乃至可持续发展的认识。
二、嵌入平台的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绩效的影响因素
(一)平台企业的负责任创新行为
平台企业的负责任创新行为是指平台企业通过一系列资源和知识的共享,为平台参与者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最终实现价值共创和共享[2]。平台企业作为平台的领导者、构建者和驱动者,在平台生态系统的治理过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其通过使命导向、创新、授权和利益共享等一系列治理和改革行为,推动整个平台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24]。近十年来,我国平台经济的迅速成长和发展与数字平台的领导者密不可分,然而部分不受监管和不负责任的平台企业将对平台中其他参与者乃至整个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如美团和饿了么外卖平台上的“三无餐厅”、百度搜索引擎上的“竞价排名”等恶性事件时有发生,有关此类企业社会责任缺乏、平台企业社会责任异化等社会现象亟待予以更多关注。与传统企业不同,平台企业不负责任的创新活动具有“多主体、危害强、治理复杂”的特点,其涉及平台企业自身、平台上的双边用户以及整个平台生态系统的参与者[24],这种情况可能会阻碍嵌入平台的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绩效的提高,造成平台生态系统中的价值共毁,并给平台生态系统中负责任创新的实现带来极大挑战。其原因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分析。
一是平台企业的差异化价值创造逻辑。与传统企业基于私人属性的经济价值创造逻辑不同,平台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链接双边用户,并在服务主导逻辑指导下为进入平台的双边用户提供可靠、安全、高效的交易和互动平台,从而获取市场供需双方的链接价值[25]。同时,双边市场特有的单边网络效应和跨边网络效应使平台企业的双边用户间产生网络外部性。换言之,在市场上争夺双边用户的“青睐”已成为私人属性下平台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点。然而,平台企业仍然为私人属性所主导,其通常采用“赢者通吃”的竞争逻辑,这将引发恶性竞争和不负责任的行为,如“排他性交易”,最终严重损害消费者的整体利益。
二是平台企业寡头垄断市场能力的增强。当一个平台企业拥有某一细分市场中50%以上份额的数据,并创建相对成熟的数据采集系统来搜索和存储新数据时,一个寡头垄断市场结构就此形成,平台企业也因此具备了一定的垄断权。随着平台企业收集和存储各类数据的能力不断增强,拥有大型数据库的寡头企业的数量也不断增加,同时平台企业的单边或跨边效应进一步强化了原有的网络效应,并增强了它的垄断能力[26]。此外,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平台企业所具备的卓越数据分析和处理能力也构成了坚实的行业进入壁垒,这成为与其合作的产品或服务供给方的市场竞争力来源并影响有效的市场竞争。数据分析带来的经济价值促使企业进一步投入资源,发挥规模经济并增强主导优势,加强其正反馈机制,其垄断地位也得到增强。
三是平台企业的庞大垄断性交易数据。依靠互联网的个性化服务需求,平台企业将买方市场划分为独立的个体,从而减少了消费者的搜索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可能会在某种路径依赖的惯性中不加选择地购买服务[27]。网络效应容易导致一个平台企业占据主导地位,当该平台企业指定将某种商品卖给特定消费群体时,供应端和需求端同时失去了话语权,这将严重破坏传统交易市场的秩序和交易规则。与平台公共领域链接的多个直接或间接参与者之间的互动和交易过程影响着平台企业的价值创造过程。在特定单边网络效应和跨边网络效应的影响下,平台企业不负责任的创新行为可能会继续恶化,其不良影响将扩散到每个参与者甚至是整个平台生态系统的价值创造和获取环节。
(二)数据驱动的动态能力
动态能力是指企业整合、构建和重新配置其内外部能力以应对快速变化的环境的能力[28]。随着大数据分析等突破性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大数据被认为是企业的独特资源,同时也蕴藏着有助于培养组织能力的知识。Wu等[29]认为“数据驱动”意味着企业利用数据分析来进行商业决策,海量的数据、企业数字文化和数字人才资源的汇聚是“数据驱动”的核心。当大数据影响动态能力时,它不仅强化了制度环境的动荡性和不确定性,而且在不同程度上推动了组织结构、组织形式和高管认知的变化[30],因此,企业构建数据驱动的动态能力变得尤为重要。
中小企业一直被视为一个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特殊群体,可以通过构建数据驱动的动态能力(数字感知能力、数字抓住能力和数字转换能力)来改善经济、社会和环境[19,22]。由于中小企业缺乏在动荡环境中构建竞争优势所需的相应资源、经验和其他条件,其更需要审视外部环境并及时感知环境的变化。而平台企业的负责任创新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提升中小企业所拥有信息和资源的有效性,多样的资源能够帮助嵌入平台的中小企业识别数字市场中的机会,减少不确定性环境的威胁,并快速推测客户偏好和技术发展趋势,以及时采取更有效的行动来抓住数字市场机会[21],即平台企业的负责任创新行为带来了更多有效资源,从而增强了平台中小企业的数字感知和数字抓住能力。此外,中小企业可用资源种类的增加和范围的扩大,能够使其通过异构资源的协同与组合来构建坚实的资源基础,增强其数字转换能力,继而培育复杂的数据驱动的动态能力。
第一,数字感知能力可以理解为企业审视数字环境以及使用数字技术的能力[2],中小企业可以准确并有效地发现数字化转型中的潜在市场机会和风险,从而整合数据和信息来改进企业的数字化战略,准确地进行市场预测以快速响应客户的需求[21],并进一步评估和判断发展趋势。数字感知能力的强化促使数字化转型中的中小企业根据市场较关注的问题快速调整其可持续发展的举措,从而能有效地提升其业务效率和市场绩效。在确定了技术更新或利基市场的机会后,为利用这种机会,企业必须以产品、流程或服务的形式来发展能力。
第二,数字抓住能力表现为企业能够评估一个组织的现有资源,有效地分配新旧资源,突破创新的结构惯性,并通过使用各种数据智能系统、数据平台和数字技术将组织现有资源与外部环境进行动态匹配[2]。以供应链敏捷性为例,新兴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使得中小企业可以在产品生命周期的早期阶段就将客户的反馈整合到产品设计中,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持客户良好的产品体验感和较高的满意度,并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一个低成本的整体解决方案。数字敏捷性的构建也提高了内部和外部边界的渗透性,中小企业继而能够不断整合其他利益相关者可持续发展的知识和资源并相互补充,以有效提高自身的可持续发展绩效。
第三,数字转换能力是指企业快速创新并及时响应数字技术以激发全新价值主张、实现卓越运营并不断发展和精进数字战略的能力[2]。拥有更多样化平台资源的中小企业相应拥有更多资源重组的选择,数字资源的转换和重组使其能够在平台中创造不可模仿和不可替代的资源。另外,不同资源的协同作用和规模效应也可以降低业务运营成本,提高能力构建和重组的效率。在快速变化的数字时代,中小企业需要不断加强对外部经济、社会和环境因素的适应性,从而能够不断获得和更新丰富的资源,调整运营流程以保持和提高其可持续发展绩效。
(三)数字化转型下的制度压力
制度构成了一个组织、社会或国家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关系的规则,学者们将其界定成为社会行为提供稳定性的一系列法规、规范和认知[31]。新制度理论认为,企业的战略决策和市场行为不仅依赖于行业发展情况和其所拥有的特殊资源,也依赖于包括政治和市场在内的制度环境。然而,一些数字创新活动改变了行业中现有的游戏规则,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企业所处的外在环境,因此,数字化转型可以被视为一种制度变革,其深刻地影响了企业的战略选择和能力构建。制度压力作为新制度理论的派生概念,指的是推动组织形式、结构或行为变得更加合理和更具合法性的力量[32]。制度学派论者认为,企业如果想要被外界认为是“合法的”,那么其必须在制度压力的指导下采取相应的管理实践和策略。因此,从制度压力的角度来看,企业面对激励或约束的不同战略反应将影响其未来的市场行为。本研究主要关注数字化转型中的数字监管压力和数字客户压力,虽然数字制度环境由政府、行业协会、利益相关群体等要素共同组成,但在平台生态系统中,数字用户和最新的数字政策是塑造、改变数字制度环境以及最受平台企业和中小企业重视的两大主要力量。
一是数字监管压力。数字监管压力是指与数字化转型相关的一系列外部法律、法规和政治力量对企业战略选择过程施加的压力[33],其特点是“强制性”和“不可侵犯性”。在数字化转型的背景下,首先需要考虑数字监管压力对平台生态系统的影响,其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方面,相比其他创新,数字创新对现有制度安排而言更具挑战性,而新兴数字领域尚缺乏较为清晰和完善的制度体系,因此平台生态系统中的企业必然会面临更大的数字监管压力。例如,Airbnb因经营没有合法授权的独家租赁业务而被政府罚款;2021年阿里巴巴集团因滥用其在我国在线零售平台服务市场的主导地位而被罚款182.28亿元。另一方面,由于政府仍是数字化转型的主导力量,我国“自上而下”的数字化转型模式往往存在一些不利于企业短期发展的因素。此外,集体主义、关系文化、差序格局等传统文化概念仍根植于部分企业及其高层管理者的思维中[34]。因此数字环境中的不确定性越大,选择政策趋同战略的企业就越多,这一做法能够避免一些不合法行为,并使得企业加深与政府机构的联系,对于平台生态系统的发展而言,建立制度信任、增加市场的互动具有重大意义。
具体而言,对于数字监管压力如何促进中小企业构建数据驱动的动态能力继而提升可持续发展绩效,可以从激励和约束两方面展开讨论。一方面,中小企业并非将注意力和资源完全集中在数据驱动的动态能力的构建和提升上[35],因此从注意力基础观来看,当政府引入数字化转型的激励政策时,它极大地吸引了高管对数字化转型的关注,激发了中小企业转型的内在动力和主观能动性。而后这些激励政策促使企业家积极获取和充分利用平台企业负责任创新过程中溢出的有效数字资源,为提高中小企业数据驱动的动态能力奠定基础。另一方面,严格的监管约束无形中提高了平台企业采取非法行为的成本,从而推动实现平台经济的有序发展。随着平台企业法律监管制度的逐步完善,政府可以有效遏制利用信息不对称并通过不公平竞争获取利润的平台市场垄断行为,提高平台企业负责任创新行为的溢出效应,进而促使中小企业构建数据驱动的动态能力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绩效的提升[36]。
二是数字客户压力。数字客户压力主要来自终端用户(即那些为数字服务、产品和体验付费的用户)和数据驱动的供应链管理过程中的关键合作伙伴。数字化转型的背景下,不仅企业正在经历转型,终端用户和供应链合作伙伴的数字认知、数字知识和数字需求也正发生着翻天覆地的改变,因此双方都希望平台生态系统中的企业拥有更高的数字化水平[37]。在数字经济时代,用户需求逐渐呈现出高度可变性、不确定性、模糊性和复杂性等一系列特征,数字用户的购买习惯、路径和周期也在快速变化,这给传统的商业思维和商业模式不断带来外部挑战,并迫使企业展开数字化转型以应对可能到来的市场危机。因此,快速变化的数字客户压力将会导致中小企业更加关注如何感知数字客户的需求、如何更好地满足数字客户的需求以扩大市场份额,以及如何在快速变化的市场中实现敏捷转型,而这些能力的提高也与平台企业的负责任创新行为密切相关。大数据和用户的交互式创新为企业提供了创新的环境、工具和方法,不仅可以优化产品创新的过程和形态,也能够通过基于用户的产品创新逻辑来支持企业的创新活动。然而,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从“普通玩家”转变为“特殊玩家”,这提高了对企业创新成果以及创新频率的要求,无形中给企业创造了更大的数字客户压力。另外,由于平台企业的收入主要来自于终端用户,消费者使用特定平台的意愿和决策深受平台互补者的数量、质量、创新性等因素的影响[38]。因此,平台企业需要不断增强其负责任创新的行为以确保平台的整体认知合法性,进而实现平台生态系统中的价值创造和扩散。
数字技术在企业供应链管理创新过程中也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反映在供应链的上游和下游之间的流程智能化和数据驱动的决策模型中。例如,当下众多企业需要其供应链合作伙伴及时共享信息或改进智能化流程以缩短交付时间、协调生产决策并实现实时优化。即使是在供应链的融资过程中,公司想要从平台企业获得资金支持,也需要为平台企业提供其内部数据、用户数据和利益相关者数据等不同数据,以便平台企业根据这些数据全面衡量其财务风险。因此,面对来自终端用户和供应链合作伙伴的数字客户压力,中小企业会更加关注平台企业的负责任创新行为,并加强对其溢出的相关资源和信息的利用以提高数据驱动的动态能力,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绩效的增长。
综上所述,本研究总结出关于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绩效影响因素间的作用机理,如图1所示。
三、平台生态系统负责任创新发展建议与展望
(一)增强制度压力,培育良好制度环境
在平台生态系统实现负责任创新以及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中,外界的制度压力和监管力量能够起到有效的规制作用。一方面,针对有关平台不负责任、不合法现象的法律和政策不完善的情况,政府部门制定并调整反垄断及其他数字平台法规时需要与企业商业模式的发展情况、动态监测的结果保持相对同步,以实现实时管控平台企业,避免部分平台企业“钻空子”采取一些非正当行为,防止在监管薄弱的环节掉链子,造成市场秩序的紊乱。另外,针对用户隐私泄露、数据安全和算法歧视等问题,相关政策的制定以及监管手段也应根据现实状况及时完善和调整,做到负责任的监督和管制。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应当建立激励制度和采取激励措施,对于认真履行平台企业责任、为平台生态系统长远发展带来积极影响的企业,政府部门应当给予其公示表彰、资金奖励以及相关政策扶持,为其提供所需数字资源并以此激励其他平台企业效仿,继而减少扰乱市场秩序、损害用户和平台参与者利益的不负责任行为的发生,实现平台规范健康发展。
(二)明确文化价值导向,营造积极社会环境
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层面,企业的高社会责任感、高社会参与度和创新精神有利于培养一个负责任的平台生态系统[39],这对于实现高质量和可持续的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具有重大意义。各级政府需要对平台企业、参与者甚至是社会公众进行数字教育。针对平台企业及其参与者,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宣扬规范平台健康发展、促进平台生态系统和谐共生的理念,倡导开放、平等、共享的平台精神,使其充分认识到维护平台数据安全、保护合作伙伴及用户等合法权益的重要性,为促使平台企业及平台参与者规范自身的市场行为,共同为平台经济构建良好创新生态、推动实现平台生态系统负责任创新的目标助力;针对包括平台用户在内的社会公众,政府部门需要努力加强其保护个人隐私、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意识,并倡导开展负责任的社会舆论监督、构建合理的社会预期[40]。通过这些措施,政府部门可以营造平台企业、平台参与者以及用户之间通力合作和创新的氛围,从而有效指导平台领导者及其参与者的市场行为,有意识地提高他们对其产品或服务的商业及社会价值的关注,最终有效提高平台生态系统负责任创新的整体质量。
(三)紧密链接双边用户,关注平台长远发展
平台领导者与负责任创新和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被广泛关注,追求纯粹的技术价值或商业利益较容易造成平台领导者决策和行为上的偏差,以及平台价值共毁。因此,平台领导者必须更加关注平台的合规性、积极导向、双边用户关系的持久性和平台自身的长期目标。例如,美团平台的“青山计划”有效地将商家(如外卖餐厅和生活服务提供商)、消费者和骑手三方链接起来,以解决外卖过程中塑料包装和餐盒回收的问题。此外,为不断增强双边用户关系的紧密度,一方面,平台企业需要严格筛选、审核卖方资质,以确保其能够为用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从而维持或提升用户的满意度;另一方面,平台企业需要充分进行市场调研和数据分析,了解用户的需求甚至允许用户参与产品或服务的筛选、设计环节,从而更大程度上提升买卖双方的自主性,增强双边用户的黏性和满意度。在寻求平台优化升级过程中,平台企业需要进一步实现平台共享、共创和互惠。具体来说,平台领导企业应实现平台内数据的实时共享和开放,为平台参与者提供有经济价值的商业信息,为其商业决策的制定指明方向,从而实现互利共赢。另外,平台领导企业应当不断加强自身的动态能力构建,针对平台内各参与者的发展需求实现,及时感知并调配其需要的资源,实现平台生态系统的平稳运行和长远发展。
(四)构建数据驱动的动态能力,寻求可持续发展
平台生态系统中的中小企业,可以通过建立数据驱动的动态能力来提升其可持续发展绩效。中小企业在经济、社会和环境背景下整体绩效的改善直接影响了平台生态系统中负责任创新的实现,这种改善有利于中小企业寻求价值链的攀升,并提高其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性,同时也可以提高他们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绩效。中小企业数据驱动的动态能力主要涉及数字感知能力、数字抓住能力和数字转换能力这三个维度,其数字感知能力可以通过数字侦察和数字场景规划来建立,以及时识别快速变化环境中的新趋势。另外,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中小企业需要进一步形成数字化战略思维,以减少路径依赖和新知识的威胁,并在数字时代中获得竞争优势;数字抓住能力体现在战略敏捷性上,例如在具有深度不确定性的条件下做出快速决策,以抓住技术和政策中的新机会;数字转换能力体现在中小企业加入数字生态系统、设计数字化商业模式以及利用公司内部的数字化知识等过程中。
可以进一步从个体认知与行为、组织创新等维度探析数据驱动的动态能力的构建路径[41]:第一,企业高管需要通过数据驱动的认知、人力资本等来提升其自身数据驱动的动态管理能力[30]。一方面,大数据时代企业的外部环境高速动荡,这更要求组织的高层管理者改变其原有管理思维,形成适应数字化新情境的管理认知。具体来说,在这种环境中,首先高管需要不断搜集有关潜在市场的数据,结合组织现有资源和能力评估进入潜在市场的可行性并做出行动决策;其次,高管需要配置更多注意力在数智技术等方面,加大研发资金的投入,大力招揽技术创新人才以及数字营销人才;最后,充分关注并分析可获得的市场数据,挖掘有价值的信息以为下一步行动提供指导。另一方面,提升并发挥高管自身的数字技能,从而促进组织加快构建数据驱动的动态能力。具体来说,高管需要不断学习新兴技术的相关知识,以培养数字化管理思维,提升自身的数字化知识储备,并积极利用数据系统实时更新的数据,结合自身经验进行有效决策,而非仅凭自身经验进行战略选择。第二,优化组织数字业务流程并培养数据驱动的文化。大数据为组织的生产方法、内部管理制度、运营流程方面带来巨大变革,以供应链为例,组织能够根据历史数据以及实时数据进行感知和预测,以提前调配库存和实时优化,从而提高供应链管理的敏捷性,这也大大提升了组织对外界动态变化的感知并相应调配资源的能力。此外,数字情境中组织需要培育数据驱动文化,即组织需要发展不依赖自身直觉、运用数据驱动组织决策的组织价值观。营造数据驱动的组织氛围,使组织员工能够打破原有的思维惯性和惰性,积极提升对数据驱动的认识并运用其到日常业务决策中。长期处于数据驱动文化熏陶的环境中,组织对数据的敏锐度以及感知能力也将得到相应的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