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山西实践
2023-01-06郑峰
郑 峰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总站,山西 太原 030012)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发扬‘右玉精神’,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抓好‘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修复治理,扎实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山西时,对这片革命老区、生态脆弱区和连片贫困区的殷切嘱托。山西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系统治理理念推进重大工程实施,不断提升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能力,全方位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富民增收指数,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1 谋而后动,行且意坚,方可决战完胜
1.1 国土绿化增添“山西颜值”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围绕吕梁山、太行山等重大生态建设工程,全面开展国土绿化、森林城市创建、生态保护修复,注重增绿增景结合,加快城乡绿化步伐,变“大写意的山水画”为“精雕细琢的工笔画”,提升三晋大地绿色颜值。截至2020 年,全省累计造林153.33 万hm2,森林覆盖率达到23.18%。
1.2 生态脱贫探索“山西模式”
围绕脱贫攻坚,探索实施生态扶贫项目,扩宽增收渠道,筹集扶贫资金近90 亿元,支持贫困县生态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林业力量,走出了一条生态生计统一、增绿增收双赢的绿色扶贫之路。
1.3 资源保护交出“山西答卷”
建立林草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出台《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从法治层面加强了资源保护。加大防、灭火基础设施、物资装备投入力度,推进市县、林局防火队伍建设。强化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有害生物防治力度,全省有害生物成灾率每年控制在2‰以下,远远低于3.50‰的控制指标。
1.4 产业发展树立“山西样板”
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思路,狠抓质量和效益,以优化林草产业改革为主线,突出抓好干果特色经济林、森林旅游康养和种苗花卉产业,提高优质林草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布局“西干果、东药材”,发展“小灌木大产业”战略,做强“康养山西、夏养山西”品牌,打造生态经济发展高地。“十三五”期末,全省林业产业年总产值达到535 亿元。
1.5 改革创新释放“山西活力”
坚持以推进“林长制”为突破口,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改革,完善林权抵押质押贷款制度,重点推动公益林补偿收益权和林业经营收益权市场化质押担保贷款,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山入林。落实省直林局“1 局联3 县”机制,开展集体公益林托管工作。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新机制,落实义务植树尽责反馈机制,提升公民尽责率,全面释放林草事业发展活力。
2 总结分析,正视问题,方能追本溯源
2.1 系统治理理念不新
理念决定方向,思路决定出路。当前各级政府还没有从传统思维中解放出来,部门各自为阵、行业自成体系的做法依然存在,没有从满足人们对优美生态环境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出发,统筹考虑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综合施策,工程建设缺乏整体性、系统性、科学性。各级林业草原工作交什么账、怎么交账、交多少账,还没有形成系统思路;多年来形成的只关注造林任务完成,对造林后期管护、森林抚育以及本地区森林面积和森林覆盖率“双增”目标的实现,还没有引起高度的重视。
2.2 统筹协调做法不足
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必须建立起部门协调、联动推进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必须打破现有的管理模式,借助资金整合政策,统筹各部门的工程和资金,集中力量办大事。各地在工程布局上统筹协调不够,市、县工程与国、省工程不协调,市、县投资与国、省投资不配套,市、县工程集中在城市周边,标准高、质量好;国、省工程投资不高,大多布局在偏远山区,后期管护难度大,保存率和成林率都不高。
2.3 制度标准建设不够
随着机构改革逐步到位,在工程管理、产业发展、资源保护等方面与新时期林业草原建设不相适应的管理制度、技术标准,都要进行修订、完善,要建立起与现代林业草原相适应的制度和标准体系。受自然环境、立地条件影响,各地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都应在国家和省级相关制度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与本地区实际相符的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国家和省级制度都是原则性的、框架性的,有的并不具备操作性,各地在制度建设方面还需要持续完善。
2.4 体制机制创新不活
各地在推进工作中,缺少创新意识、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研究部署不彻底、不系统,在细化实施意见、制定优惠政策、建立参与平台、落实奖补机制等方面缺乏举措,社会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主动性没有充分发挥出来。社会资本还没有将林业草原领域作为投资目标,自然资源资产还没有得到合理有效使用,林业草原发展优势还没有得到充分挖掘。
3 创新思路,同心协力,方显久久为功
3.1 建立高质量发展的治理体系
构建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治理体系,政府主导是基础,部门协作是关键,联动推进是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生态文明建设主体责任,将林草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建立资源、环保、住建、农业、林草、水利等部门相互统筹、高效协调的联动工作机制,省、市、县政府及部门之间要形成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上下联动、同向发力,形成系统治理合力,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
3.2 完善高效益发挥的规划体系
按照主体功能区划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统筹把握森林、湿地、草原、荒漠、农田、城市等生态系统。要找准服务国家战略和整体部署的切入点和结合点,融入国家“双重”规划等生态安全战略,形成省级规划与国家规划相协调、省级规划与市县方案相统一、省级规划与年度计划相衔接。要按照规划目标统筹推进,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推进系统治理工程落实到位,并取得实效。
3.3 创新高标准推动的机制体系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要建立多主体造林机制,鼓励企业、合作社和个人参与,形成企业开发式造林、合作社扶贫造林、个人购买式造林等多主体参与的造林绿化机制。完善多渠道融资机制,积极推动市县财政投入、省级部门资金投入生态建设,推动形成多渠道融资模式。实行多元化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林业草原建设,为推进林业草原事业奠定良好的政策基础。
3.4 提升高水平治理的建设能力
以生态建设为基础、生态经济为核心、生态文化为灵魂、生态制度为保障、生态安全为根本,推进区域内治山治水相统筹、林网林带相衔接、草原恢复、湿地治理、森林经营、生态产业、林区道路等系统治理,打造以城市乡村为点,以生态景观走廊为线,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亲近自然、休闲康养的活动场所,让广大群众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3.5 强化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建立健全与现代林草发展相适宜的管理制度和技术体系。建立投入资金与财政收入挂钩增长机制,严格控制资金使用方向,提升资金使用绩效。根据造林立地条件,及时调整工程建设投资标准,实现差异化补助,切实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加大服务指导力度,抓好顶层设计和宏观调控,推动跟踪指导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形成长期跟踪、持续指导、全面推进的新机制。同时,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激发地方主观能动性,提升基层林业草原部门管理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