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林建设助力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2023-01-05于之的
于之的
党的二十大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需要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作为国家能源保供和“双碳”建设领域的核心央企,国家能源集团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在以矿区生态保护修复为重点,大力推进生态林建设基础上,积极谋划生态林建设向碳汇林建设的高质量转化,提升绿色增长的碳汇能力和价值成色,更好服务于晋陕蒙国家能源基地和黄河流域等生态脆弱区域的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
本文将就国家能源集团围绕统筹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和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如何夯实基础、转型增值、协同增效等开展分析并提出优化建议。
一、服务国家扩绿增长,多措并举建设生态林
随着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深入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和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仍需提质加速。一方面,据《2021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全国森林覆盖率为23.04%,森林蓄积量为175.6亿立方米。相比2030年这两项指标要分别达到25%左右和190亿立方米的目标仍有一定差距。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可用于造林扩绿的土地空间日趋紧张,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也从数量增长型转向数量和质量并重。
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5月印发的《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规划引领,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质量监管,完善政策机制,着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增强生态系统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发展之路。这为工矿企业园区盘活潜能,开展生态林建设并提升碳汇能力提供了有利契机,如山东、重庆等省(市)在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中就在积极探索盘活园区厂矿闲置土地资源,拓展生态碳汇林规划开发空间。
国家能源集团坚持“生态优先、绿色發展”理念,在采煤沉陷区、露天矿复垦区等厂矿周边区域,黄河流域、毛乌素沙漠等生态脆弱区域,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扩绿造林。仅2021年,就新增生态造林面积3.3万亩,其中既有全系统企业职工义务植树和公益捐助等群众性公益造林,也有采煤沉陷区推动沙漠增绿、农民增收的生态绿化林和扶贫林,还有露天矿复垦区通过生态系统修复,治理水土流失脆弱区的生态防护林。相比国家确定的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山东省,国家下达的全省2021年造林计划任务为6.19万亩,可见能源集团通过采煤沉陷区、露天矿复垦区等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盘活土地资源、推进生态造林的力度之大和潜力之强,并在央企服务国家战略和实现自身绿色发展转型实践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二、协同降碳减污,深入挖掘生态林碳汇开发价值与潜力
国家能源集团启动的生态林建设,主要分布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资源富集区和生态脆弱区,生态林建设不仅契合“结合矿山生态修复等拓展扩绿造林空间”的政策激励导向,有利于减污增绿,有效化解工矿企业周边环保“邻避”效应和环境污染风险压力,更有利于通过碳汇林开发实现降碳价值。
截至2021年底,国家能源集团累计种植杨树、樟子松、沙棘等超过575万株,造林面积达20万亩,到2022年底将超过22.5万亩。在创造减污扩绿生态效益价值基础上,如按照林业碳汇开发方法学标准,将林地资源提质转化为碳汇林开发建设,按20年项目计入期估算的碳汇总量将达到近300万吨。按照去年全国碳市场交易碳价从正式开通上线后的48元到年底54.2元的稳步提升趋势估算,其未来林业碳汇年收益的保守估计将超过750万元,在国内企业园区等扩绿增汇创新实践中具有一定比较优势。随着CCER碳汇市场存量纳入去年全国碳市场履约交易范围,全国碳市场按照国家“双碳”目标要求有序扩容前景下的碳汇需求逐步释放,其碳汇收益还可能出现逐年递增的趋势。
同时,上述企业自行投入建设的生态林,其造林目的和作业要求更多出于厂矿绿色开发与周边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扶贫等公益考虑。因此,一方面其造林难度和基础性投入普遍高于非生态脆弱区等地的常规造林,需要通过增收节支有效提高碳汇开发转化竞争力;另一方面,有必要按照碳汇林开发方法学标准等推进碳汇林试点提质增效,以点带面优化生态林向碳汇林合规转化的存量与增量。
三、推进生态林向碳汇林高质量转化升值
优化碳汇林、提质增效,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精准发力。
一是在企业自建基础上精准提升政企共建合力。在立足企业自有资金立项实施生态林建设和碳汇林试点基础上,积极争取对接纳入国家、地方区域流域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及国土绿化治理等规划、项目。一方面实现合力造林的多元投入与责任共担,通过企业与政府之间扩绿项目资源与有效造林空间优势互补,实现双赢。另一方面,通过相关部门对碳汇造林计划、作业方案、成林质量、监测效果等优化把关,保障碳汇林建设和生态林转化的高质量产出,与有关立项、作业、验收等配套工作形成合力,还可为后续CCER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及核证工作提供有效依据和配套支撑,由此降低碳汇价值开发转化的建设、核证、监管、维护成本,实现降本提效。再一方面,推动生态脆弱地区碳汇林的共建共管,还可借鉴有关地方实践经验,与生态环保执法、环境公益诉讼、公益价值补偿等结合,为环境违法补偿提供有效渠道支撑,实现延伸绩效。
二是有效提升合规性管理能力。通过委托非控排企业主体统一负责各类造林碳汇的统一“开发”,推动辖区内的企业生态林与周边环境绿化形成碳汇开发一体化格局。不仅符合国家碳市场政策要求,也有利于更好发挥集团公司对厂矿周边环境各类造林碳汇资源的整合带动作用。第一,能够做大规模,争取实现数量成本优势;第二,能够避免分散开发造成资源内耗和降低项目成功率,提升集团公司林业碳汇协同对外的整体竞争力;第三,能够通过一体化开发打造过硬运营实施能力,保障持续高质量开发CCER项目并在市场交易中争取优质优价。
三是分类施策,优化提升碳汇林建设质量与竞争力。对现有生态林,可对照有关方法学要求,梳理筛分达到合规性要求的碳汇林存量资源,指导具体厂矿等责任单位做好资源监测管护和在册管理,对在造林种类、植株密度、作业质量、监测管护等方面存在碳汇开发合规性短板的林地资源对症经营,建立生态林设计作业、日常管护、碳汇存量与增量变化等基础信息存档核查的碳汇资源账本,夯实生态林向碳汇林的高质量转化基础。
对公益林建设与管护,可将生态碳汇价值开发责任与权益纳入企业公益捐赠委托协议,委托地方建设管护的林地,可由捐赠企业承担碳汇开发责任并优先满足属地减排抵消需求,形成公益造林输血与造血的良性循环。
对群众性造林与管护,可通过宣传普及CCER林业碳汇开发有关造林时间、用地权属准入限制、造林种类核算、造林面积底限等合规性知识,推动群众性造林能够有序对标,积少成多,避免因联通面积不够等合规性问题影响碳汇开发转化,最大限度盘活资源。
四、协同增效,实现碳汇价值与生态产品价值的平衡与双赢
国家能源集团通过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实现土地再生扩绿,不仅推进生态林建设向碳汇林高质量转化,还着眼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协同开发绿色农牧、生态旅游等生态产品,努力实现碳汇价值与生态产品价值的平衡与双赢。
位于黄河流域中部内蒙古水土流失生态脆弱地区的国家能源集团准能集团,在露天开采煤矿后的土地修复过程中,通过地貌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建、景观重现,使原本水土流失、自然生态产出贫瘠的沟壑,成为高质量生态修复后自然产品生产力极大提升、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宝地。在开展生态碳汇林建设试点的同时,还以“生态+”方式贯通工业、新能源、农牧业、文旅产业链,围绕打造准能集团18万亩绿色生态经济产业示范园目标,实现造林扩绿基础上的美丽中国“准能样板”和建设准格尔国家矿山公园。
由此可见,发展经济林果、养殖、文旅产业,带动农牧大型绿色产业投资,不仅可以加快实现扩绿的成本产出平衡,还可与生态碳汇林建设等远期效益更好配合并优势互补。因此,在矿山治理与扩绿增长等实践中,统筹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和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的最佳策略,并不是将矿山修复的扩绿土地资源全部投入碳汇林开发建设,而是应在碳汇价值开发与绿色农牧、生态旅游等生态产品价值开发上找到生态修复基础上再生土地资源利用的科学分配平衡点,实现生态扩绿与增长效益的系统优化。
期待国家能源集团的有关创新实践,能够示范带动更多企业释放生态保护修复和提升碳汇能力的价值潜能,为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提供有效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