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国反对深海采矿
2023-01-05
矿山安全信息 2022年37期
日前在牙买加首都金斯敦召开的国际海底管理局第27 届第三次会议特别强调了有关海洋矿产资源开发规章的制定与完善。
理事会成员国德国、法国、西班牙、哥斯达黎加、新西兰、智利、巴拿马、斐济等一致表示,因缺乏关于海底开发区域的科学数据,应“预防性暂停”或暂停深海采矿。
同时,巴西、荷兰、葡萄牙、新加坡、瑞士等理事会成员国表示,在未对深海生态系统进行充分环境保护之前,不批准在以上国家海域开展任何深海采矿的合同。
在本次会议上,中国代表团提出“深海环保”在深海勘探过程中具有重要性,应遵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1994 年协定”精神,且需平衡深海开发与保护海洋环境的关系。
可见,未来国际海底区域开采活动的规章制度会更加规范化与制度化,也将更加关注深海开发与海洋环境保护的平衡,以促进国际深海合理开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