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再引多方关注,中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如何演变?
2023-01-05刘广磊刘登屹
刘广磊 刘登屹 文
供销社的根本作用在于为百姓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平抑特价、保障供给,不至于用于生活的基本物资非常短缺和价格过高,从而保障百姓正常生活,尤其是在大的自然灾害、战争等时期不出现大面积的饥荒,甚至大范围的死亡事件。
近日,供销社以极其火爆的面貌呈现在各大网络媒体、社交媒体上,随之引起“供销社”概念相关的各大股票连日内不断飙涨,从而引发了新一轮全社会的高关注度。引起供销社概念“大火出圈”的源头,在于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到,全国各省市、各地方要聚焦关键薄弱环节和小农户,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供销合作社等各类主体大力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程生产托管服务,开展订单农业、加工物流、产品营销等,提高种粮综合效益。
一、供销社的渊源、发展和使命
和君县域经济与乡村振兴事业部从供销社的来源、本质和根本作用等角度进行深度解读,“正本清源”,还“供销社”以公正、客观的理解,厘清供销社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准确的角色和作用。
1. “供销社”的起源
“供销社”全称“供销合作社”,是合作社的一种。世界上第一个合作社诞生于1761年3月14日,苏格兰芬威克当地的纺织工人在一间非常简陋的小屋里,将一袋燕麦片搬进了约翰·沃克粉刷过的前厅中打折出售,并成立芬威克纺织工人协会,这是有记录的世界上成立最早的合作社。这种合作社形式被称为“消费合作社”,主要是为成员提供更低价格的基本商品。
1844年,在英格兰北部罗奇代尔镇的棉纺厂的28名工匠组成一个小组,成立了第一家现代合作企业:罗奇代尔公平先锋协会,也称为“罗奇代尔·先锋协会”,为棉纺厂的工人提供廉价的基本商品,并让每一位顾客成为会员,使他们在生意中拥有真正的利益。这便是现代合作社的原型,这28名工匠也因此被视为合作运动的创始人。
“国际合作社联盟”于1895年8月19日在英国伦敦成立,并举办了第一届合作社大会,来自阿根廷、澳大利亚、比利时、英国、丹麦、法国、德国、荷兰、印度、意大利、瑞士、塞尔维亚和美国的合作社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确立了国际合作社联盟的目标,即提供信息、定义和捍卫合作社原则以及发展国际贸易,这也宣告了国际合作社联盟的诞生。
合作社还有很多其他的形式,比如:大家常见的“信用社”,其全名为“信用合作社”,也是合作社的一种。当然,合作社的类型还有很多,比如: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圣克鲁斯电信合作社、英国合作社等,涵盖的领域非常广泛,包含农业、金融、卫生、工业、旅游等非常多的领域。
2.我国供销社的诞生和发展
1918年,在北京大学教授胡钧及其学生的组织下,我国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合作社”——“北京大学消费公社”成立,这标志着我国首个合作社的正式诞生。
1922年,毛泽东在安源创办了“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这是此后新中国各地创办合作社的雏形。这种“合作社”覆盖了多样化的社会需求,集生活、饮食、消费等需求于一体,其核心作用就是解决“物资供应不足”等基本问题。
1928年,为应对国民党的“围剿”,物资匮乏的鄂豫皖苏区根据地,为稳定物资供应和物价,吴焕先烈士于10月创立了“东固消费合作社”,有效地解决了人们的生活问题,也解决了部队的供应紧张,还能给当地贫苦百姓带来创收,得到大家的一致欢迎和赞扬。
1929年10月,箭厂河苏维埃政府在箭厂河河埂上创办了“十美公”杂货店,采取的模式是:集资入股,金额不限,每个社员发一个购买证,主要经营柴、米、油、盐、糖、烟、纸张、茶叶、布匹、豆腐、猪肉等。随着这些合作社的成功,这种模式也得到推广,不仅推广到了根据地,还深入到了国统区,他们既有合作社的功能,还有情报站的职能。
解放后,1949年11月成立中央合作事业管理局,1950年通过《合作社法(草案)》,到1954年更名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此时已建立起了全国统一的供销合作社系统。
3.供销社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角色和作用
供销社的根本作用在于为百姓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平抑特价、保障供给,不至于用于生活的基本物资非常短缺和价格过高,从而保障百姓正常生活,尤其是在大的自然灾害、战争等时期不出现大面积的饥荒,甚至大范围的死亡事件。
从全球范围来看,供销社的基本角色和作用都是一致的。因此,“供销社”并不是计划经济的必然产物,法国、日本、韩国、英国等发达国家也有供销社,它们的供销社在新经济时代,对于国家和地方农业农村的产品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甚至主导的作用;供销社也不是必然意味着完全计划性质的“统收、统购、统销”,在法国、日本、韩国等高度发达市场经济的国家,供销社系统的主要作用在于有效衔接农产品的生产端和市场端,根据消费市场需求的变化,不断推动农产品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
在新中国建国后至2000年的50年左右的时间内,我国供销社为恢复国民经济、保障物资供给、稳定农产品物价、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障老百姓基本生活需求等方面,均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二、中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竞争格局如何演变?
在重新正确强化供销社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中作用的大背景下,中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竞争格局将如何变化?结合全球和中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现状,我们认为必须保持国有独资和大比例控股的新竞争格局,原因在于:
1.农产品批发市场过于或完全私营化的诸多问题
我国农产品流通从20世纪80年代就全面放开,纯粹市场化运作,目前4100多家农产品批发市场中,民营企业投资占比超过60%以上,这在一方面确实起到了促进农产品上行、搞活农产品流通、促进城市农产品供应的作用,可以说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市场化程度已经非常高了。但完全放开、纯私营化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却出现了很多无法避免的问题。
一是中间商为了单纯追求利润,导致产销不能有效对接,甚至出现严重失衡。主要的现象是农产品市场产地收购价过低、终端市场价格过高,既伤害到了农民的种植积极性和收入,又影响到了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质量。这些现象并不是偶然的,而是极其普遍的,经常出现的是农产品大丰收却烂在地里(白菜、蒜苔5分钱一斤也没有人收),而城市里的菜价却高达10元、20元,甚至更高。
二是大部分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设施落后、垃圾乱堆、污水横流,脏、乱、差、管理混乱。经营者只是单纯垄断市场、坐收利润,根本不注重硬件基础设施投资,尤其是在提高卫生清理的频率与强度、检验检疫与人员、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维护费用等缺失,很多管理流于形式甚至完全疏忽。
三是一些投机商看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机遇,钻政策的空子,以较低的土地价格大搞房地产和商品房配套开发,以高价销售商铺、席卷巨资快速套现跑路,而给地方政府留下一片荒凉和大量被套牢的商户。
2.农产品批发市场必须保持国有大比例控股的格局
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性质必须是公益性的。这个法则即使是在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也是必须的。
例如:法国Rungis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占地9000亩,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主要交易鱼类、肉类、水果蔬菜、奶制品、鲜花等5大类,不仅满足巴黎近1000万人口的消费,还供给外省及欧洲其他国家。Rungis农产品交易市场是典型的以政府为主导,政企联合投入与运营的公益性市场。它依据法国颁布的第58-767号政令建设,通过成立果菜市场规划管理联合公司具体实施,国家、省市政府、银行、私营批发商、市场工会组织分别投资。公司下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出资代表共同组成,以决议方式,处理预算、借款、司法行动、不动产让与和购买、长期租赁、市场工程与供应等市场事务。由政府推荐,董事会认命经理1名作为市场代表人,执行董事会决定,并在其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管理市场、签订不动产的出让、购买或租赁契约。
韩国可乐洞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占地面积约810亩,建筑面积26.2万平方米,主要经营果蔬、水产品、肉类、粮食等农产品,年交易量277.4万吨,满足首尔市民49%农产品供应。可乐洞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是由政府投资、委托经营的公营批发市场。投资主体为两级政府,其中中央政府出资40%,首尔地方政府出资60%,首尔地方政府出资困难,向中央政府申请贷款。成立了首尔农水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公司,由政府公职人员组成,负责市场具体运营管理,主要职责包括批发市场经营管理、监督市场的物流去向、建立公正的市场交易秩序、实现农水产品的销售结构和交易的现代化、收集与发布市场信息、保证安全的流通交易环境。
3.借鉴全球成功经验,打造中国式农批市场
从法国、韩国等全球范围内国家保持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质来看,必须把农产品批发市场定位成为一个为民服务的公共基础设施,由所在地政府出资建设,为所在地公众提供服务,通过招标的形式,委托市场管理公司来进行管理,保证公益的性质。从这一点上来看,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完全放开后出现的各种问题,本质上是出在经营体制上,也必须从经营体制本身来解决。
因此,我国农批市场需学习法国、韩国在农产品批发市场上公益性经营的宝贵经验,由国家设立的大型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建设和经营的专业性公司(如国家供销合作总社下属的中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控股有限公司),通过收购、兼并、控股等方式对全国各地已经投资建设和运营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整合,对各地陈旧、落后、管理混乱的中小规模农产品市场进行重新规划、设计,采取搬迁、异地重建等方式,建设新的、现代化农产品智能批发交易中心或市场,彻底改变目前私营控制农产品批发市场超过60%比例的竞争格局,打造共同富裕模式下农民增收、消费者满意的中国式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