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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共享发展理念引领青海省社会民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3-01-05宋洁

柴达木开发研究 2022年4期
关键词:青海省民生高质量

宋洁

一、共享发展理念引领青海省社会民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理论逻辑

共享发展是千百年来中国人的美好追求,也是人类不断进步的重要标志。从《礼记·礼运篇》“天下大同”到“民有民治民享”再到“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都是中国人对共享的向往。共享不是一个学术语,它实实在在体现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的各个领域,把共享既作为发展的理念,也作为发展的行动;既作为发展的出发点,也作为发展的落脚点。共享发展理念的提出满足了保障和改善民生普惠性价值要求,在本质上要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更实在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最大程度保障和改善民生,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共享发展理念饱含温暖,让人心生暖意,体现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青海省已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城乡居民收入、农村贫困发生率等主要指标取得历史性突破。但从共享发展成果的实际情况来看,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滞后和高原欠发达地域的制约,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因此,在共同富裕视域下,将共建共享的发展理念融入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各个领域,能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治共享改革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青海省社会民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践探索

青海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聚焦群众关切,回应社会期盼,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推进“一优两高”和“五个示范省”建设,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勇往直前、攻坚克难,如期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进步,社会民生事业发展稳步向好。

(一)经济发展呈现稳中提质的良好态势

近年来,青海省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等多重考验,始终坚持“一优两高”战略,积极主动融入国家战略,全省经济运行总体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经济结构持续优化。2021年,青海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7%,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8%,经济呈现稳中加固、稳中提质的发展态势。2021年前三季度,三次产业增速较上年同期呈稳定上升态势。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183.0亿元,同比增长4.6%,两年平均增长4.5%,低于全国0.3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948.3亿元,同比增长7.1%,两年平均增长5.0%,低于全国0.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270.6亿元,同比增长6.7%,两年平均增长3.0%,低于全国1.9个百分点。从产业结构来看,三次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7.6%、39.5%、52.9%,第三产业占比不断提升,产业结构不断优化。青海省数字经济加快发展,物流体系不断完善,信息服务业快速发展。截至2021年9月底,全省网上零售额达136.9亿元,同比增长92.6%;规模以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收入55.3亿元,同比增长120.7%;电信业务收入达47.03亿元,同比增长12.1%。

(二)民生福祉不断改善

青海省一直以来始终坚持“小财政办大民生”,把75%以上财力投向民生领域,大力发展住房、医疗、教育、文化、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形成覆盖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青海省坚持把居民一般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作为调结构、惠民生的有力抓手,各地各部门倾心尽力深化改革、倾力推进民生工程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住房保障体系。2021年,5.15万套城镇老旧小区和2649套棚户区改造开工建设;城镇新增就业6.3万人,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110.5万人次;扩增各类学位3.26万个,义务教育“双减”政策有效落实;全面完成了年度确定的10大类45项民生实事。社会保障制度日趋完善、水平不断提升、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服务更加便利,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城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社会救助体系覆盖全民,社会福利事业走向适度普惠新阶段,养老育幼服务体系不断完善。2020年,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教育支出增长7.2%,较2016年上涨2.2%。教育领域投入经费275.32亿元,教育项目投资38.19亿元,教育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5亿元以上,实施新建改扩建项目418个。截至2021年6月底,青海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128.9万人、262.4万人、33.25万人、53.18万人、90.5万人,及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137.8亿元,其中,调整补发48.96万名退休人员1-6月基本养老金5.75亿元,月人均增加196元。2022年,青海省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在实施“健康青海2030”行动计划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医药卫生制度改革,全方位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建立健全卫生应急体系,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传承弘扬中藏医药事业,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青海省不断完善老年民生保障制度,加大对养老机构的建设和优化,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2021年,青海省常住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73.96岁,比2010年增长4岁。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青海省地处青藏高原腹地,集西部地区、民族地区、高原地区、贫困地区等特征于一身。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四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升”的总体部署,精心谋划、扎实推进,瞄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构建完善脱贫攻坚的一系列考核体系,五级书记抓扶贫,全省动员齐参与,立足精准促攻坚,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成就。2018年,农村贫困发生率降至2.22%,累计脱贫45.3万人,完成脱贫目标的87.1%。到2019年底,全省42个贫困县(市、区、行委)全部实现摘帽,1622个贫困村全部退出,53.9万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现行标准下绝对贫困基本“清零”,提前一年实现了区域性整体脱贫的目标,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在青海省得到历史性解决。2020年,青海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强化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与此同时,着眼长远发展,进一步加强产业扶贫、转移就业培训、村集体经济“破零”、扶志扶智等工作,不断增强贫困群众和贫困地区发展后劲,全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过的三个村为例,贫困率曾高达56%的互助土族自治县五十镇班彦村,告别了出行难、吃水难、看病难、上学难、务工难、娶亲难,现在是新村新貌新生活;格尔木市唐古拉山镇长江源村,彻底告别烧牛羊粪和煤炭的时代,通过发展旅游业实现了“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刚察县沙柳河镇果洛藏贡麻村,村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正一一变为现实,村民们铆足了劲,打造乡村振兴示范点。2022年,青海省将积极把握国家战略转移新部署,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共青海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四)生态环境保护备受重视

青海省委、省政府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青海省时的期望和嘱托,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的战略定力,先后做出“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坚持以生态保护优先理念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从经济小省向生态大省、强省转变”“一优两高”“全面推动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等一系列生态立省、强省战略部署,统筹推进三江源、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青海省已形成南有“中华水塔”三江源、北有“中国湿岛”祁连山两个“国字号”的生态品牌,生态地位愈发重要,生态责任愈发重大。“十三五”期间,青海省扎实推进实施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等重大生态保护工程,祁连山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稳步推进,青海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系统退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全省蓝绿空间占比超过70%,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稳定向好。青海省不断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围绕打好盐湖资源、清洁能源、特色农牧业、文化旅游“四张牌”,深入研究、制定方案、谋划项目,促进特色优势充分释放,让生态优势变成经济优势,加快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青海省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协同并重,全面落实污染防治各项行动计划,地表水、空气等环境指标趋势向好,有效提升了人居环境质量。青海省扎实推进重大生态保护工程,持续开展林草保护整治,遵循天然林演替规律,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促进为辅,保育并举,国土绿化工作成效显著,生态服务功能不断提升。

(五)民族团结事业持续推进

长期以来,青海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紧紧聚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这个主题,把创建工作作为各项事业发展的总抓手,举全省之力,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取得巨大成就,率先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成为首个所有市(州)建成国家级示范的省份。广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教育和“五个认同”教育,意识形态主阵地建设不断加强。稳步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施“民族团结+”融合发展行动,建设社区“石榴籽家园”,推动民族地区和谐稳定发展,为稳疆固藏发挥重要作用。

三、青海省社会民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制约因素

当前,尽管青海省经济社会建设等取得了一定成就,但受各种因素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滞后于全国平均水平,发展不充分、不平衡、不协调问题依然突出,距离高质量发展还有一定距离。

(一)路径依赖的理念性制约

改革与创新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标,也是青海省能否发挥后发优势,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其中制度改革与技术创新是最重要的两个因素,但也是青海省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制度和技术是把双刃剑,制度的改革与技术的创新存在路径依赖的制约,制度的改革存在巨大的张力,浅层次、相对容易进行的增量改革基本已经完成,改革面向更大难度、更深层次的存量改革。存量改革所涉及的各种利益必然在博弈过程中形成阻力,而改革受本身风险性、艰难性影响而坚持固有制度选择,路径依赖理念无限循环,限制了青海省社会民生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技术创新因其不可预见性、见效慢等特点,同样受路径依赖观念的阻碍,治理者在面对新兴事物的时候总会考虑利益得失,宁愿保持固有现状,止步不前。纵观青海省近几年的发展,虽然部分行业改革推进力度较大,但受理念制约,全局性、系统性、创新性改革仍有很大的空间。

(二)资源环境的决定性制约

区位因素和资源环境决定着一个地区发展程度,打好资源环境和区位因素组合拳,有助于把握好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方向。青海省受特殊地质构造和复杂多变气候影响,自然条件相对艰苦,生态环境脆弱,90%的国土面积属于禁止或限制开发区域,对经济发展推动有限,同时青海省生态地位极其重要,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青海省城镇化进程相对滞后,城镇化水平相比全国同期平均水平较低,全省大部分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弱,基础设施提质增效任务艰巨。

(三)区域发展的基础性制约

青海省集中了西部地区、民族地区、高原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特征与困难,经济社会整体发展水平滞后。省内财政资金持续投入不足,持续发展缺乏后劲。省内城乡、区域之间差异较大,区域间整体组织性不高,产业密集度低,民族地区发展较为落后,县域经济发展缓慢,发展不充分、不均衡问题依然突出。以城镇辐射带动农牧区发展的体制机制尚待健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牧区延伸不够,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低,这些问题始终是制约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不可忽视的短板因素。

(四)相对贫困的民生性制约

青海省受特殊区位限制、发展相对滞后,是国家确定的“三区三州”深度贫困重点攻坚地区之一,虽然已消除绝对贫困问题,但是相对贫困仍然是未来一段时期内特别需要关注的问题,特别是脱贫成果巩固、防止“因病因灾”返贫等问题。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资源配置整体水平仍然相对偏低,基层教育、卫生专业人才流失严重,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乡村弱、城镇挤、择校热”等问题突出,医疗卫生资源供需矛盾比较突出。截至2021年底,青海省65岁及以上人口为51.41万人,占8.68%,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老龄人口对社会保障、医疗资源以及养老服务需求与省内现有资源供给不匹配,“老有所养”难题有待改善。

四、青海省社会民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路径选择

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推进青海省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之年。青海省要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就必须认清目前最大的短板依然是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因此,青海省要实现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的宏伟目标,最重要的是要明确任务,突破制约性条件,进而找到社会民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可行路径。

(一)落实共享发展理念,着力解决理念瓶颈

共享发展理念的终极实践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实现共同富裕。共享发展理念旨在全体成员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不能落下任何一个地区、民族、个体,要求全国各族人民在公平、公正的平台上共享改革开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果。共享发展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在顺应历史发展规律基础上提出来的科学理念,其目的在于通过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打破原有思维模式,将公平公正真正落实到每一位老百姓身上,将“先富带后富,共奔富裕路”的美好愿望落到实处。

青海省要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就必须坚持以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结合省情探索青海路径,同时要积极有效借助外部力量,勇于破“旧”立“新”、消除固化利益藩篱和理念局限,打开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坚持改革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从点到面逐渐缩小发展差距。从“基本实现”到“全面实现”的路线中逐步解决人民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快速增长的公共需求问题,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持续巩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果,朝着共同富裕稳步前进。

(二)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积极探索“由绿变金”的绿色发展通道

青海省境内水资源丰富,是黄河流域重要水源产流区,同时也是我国淡水资源的重要补给地。青海省是全球高海拔地区生物多样性最集中的地区之一。生物资源丰富,野生动植物资源种类繁多,青海省境内还分布有一些我国特有的珍稀濒危物种。青海省也是气候变化敏感区,省内多干旱多风,冰雹、霜冻、干旱、风沙灾害频繁,对外部环境的变化极为敏感。

青海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三个最大”省情定位,践行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的同时,积极探索“由绿变金”的绿色发展通道,在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多重目标中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积极发挥生态规律约束下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使经济发展和生态系统相互适应和相互促进,从而实现生态与经济两个系统良性循环,经济、生态、社会三大效益高度统一。要主动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稳步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有机转化。

(三)立足区域发展优势,加快推进区域城乡协调均衡发展

青海省经济社会的发展与变迁主要受政府扶持与主导为主,路径依赖限制着高质量发展的步伐。因此,青海省要根据全省生产力布局和主体功能区定位,以重点开发区率先协调发展为重心,以融入“一带一路”“新时代西部大开发”规划为支撑,不断培育区域竞争新优势,增强区域发展的协同性和联动性。

1.优化全省区域分工布局

着力构建西宁—海东都市圈、柴达木两个核心增长极,充分发挥“两增长极”的辐射扩散效应,带动区域中小城镇和农牧区经济发展。青南地区在保护好生态的前提下,加快发展生态经济,建成国家重要绿色生态产品供给地、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实现区域长期稳定发展。

2.培育高原特色产业

走兴农富民之路,重点发展中藏药业、绿色食品业、有机食品加工业和高原生物产业,打造牛羊肉、青稞、枸杞、虹鳟鱼等特色优势品牌,加快形成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和绿色食品有机农业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园区。

3.加快发展文化旅游业

积极争取把青海省纳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省,依托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等世界性比赛,打开青海旅游走向世界的通道,积极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

(四)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有效提升民生福祉供给水平

民生问题无小事,民生问题也无易事。青海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青海省时的嘱托,始终坚持把“小财政办大民生”理念作为民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改善民生不仅仅是经济问题、社会问题,更是关系人心向背的重大政治问题。

1.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的民生发展是更高质量、更高效率、更加公平的发展,在防范化解各种重大风险的同时,抓住防止绝对贫困返贫、相对贫困治理这一民生发展的重点,下“绣花”苦功,摸清相对贫困问题产生的根源,定向瞄准“贫中之贫、困中之困”的深度贫困地区贫困者脱贫后的发展动态和趋势,坚持扶心、扶志、扶智、扶技多管齐下,培育民生发展的内生动力,防止返贫现象的发生和蔓延。

2.持续在民生领域投入

在“弱有所扶、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幼有所育”的“七有”民生问题上狠下功夫,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尽可能加大财政资金向民生领域倾斜,着力解决好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更稳定公平的就业机会、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现代化、健全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等跟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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