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意进取 全力以赴扎实推动水利建设高质量发展
2023-01-04河北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处
□河北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处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省水利建设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一时代主题,全面落实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省水利厅党组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加快水利工程建设,有效管控工程质量,不断提高市场监管水平,全力推动水利建设高质量发展。
1 .2021年重点工作
1.1 较好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我省2021年安排雄安新区防洪、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和江河主要支流治理等4类水利基本建设项目36个,中央投资计划54.7亿元。2月份以来,我们及早部署,逐项目进行调度、催办,并结合现场督办,针对进度严重滞后项目,主动约见6个县的政府主要领导,协调推进工程建设进度。截至2021年底,36个项目完工25个,完成投资53.1亿元,中央投资计划完成率97%,较2020年同期提高5个百分点,超预期完成80%以上的目标任务。
1.2 加快实施中小河流治理
一是确立中小河流治理坚持“整河规划、综合治理、分县推进”的原则,统筹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通过治理提高河道行洪能力,确保行洪安全。二是制定《河北省“十四五”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明确了“十四五”中小河流治理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并完成了魏进河、沙河等7条(段)河流治理的年度建设任务。三是组织开展河道防洪达标考核,印发《河北省河道防洪达标率提升考核暂行办法》,将河道防洪达标率提升工作纳入河长制对各市县党委政府的考核中,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全面推动河道治理工作。
1.3 稳步开展质量提升工作
一是召开质量提升领导小组会议,总结2020年度工程质量工作,研究部署和推进2021年度工程质量提升工作并审定了《河北省水利厅2021年度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二是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制定印发了《2021年度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聚焦当前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以参建各方履行质量管理责任为主线,认真开展排查和整改,全面提升工程质量;组织召开全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培训班,对2022年新开工项目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进行质量管理培训。三是推动水利建设项目监管平台的一线应用,倒逼项目参建各方规范管理,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目前,监管平台用户已覆盖全省各市,建立账户95个,用户单位和人数超过1700个,累计录入资料2.5万份,通过监管平台的应用,推动实体工程文本数据全过程数字化管理。四是我省在水利部2020—2021年度质量考核中,连续4年增比进位。
1.4 不断提高市场监管水平
一是受理了18家单位乙级检测资质申请,按照规定及时组织开展了资料审查、外调和许可公示,并对个别弄虚作假单位印发提醒函,通过严格资质审批既培育了优质市场,维护了检测市场秩序,又发挥了积极导向作用。二是转发《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具有方向性、约束性的要求。三是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保支工作,在水利厅门户网站上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邮箱,畅通信访投诉渠道;限时完成了四里岩、台营钱庄、三里庄、牛角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滹沱河生态修复三期工程(灵寿县)等5起欠薪案件,落实拖欠工资207万元,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四是制定出台了《河北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我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职责,畅通信用信息报送渠道,设定了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量化计章节,对部、省稽察、检查发现问题,按照严重程度分类扣分,并将扣分结果应用于工程招投标,以促进我省水利建设市场健康发展。
1.5 抓好建设领域党建工作
将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作为抓实党史学习教育的落脚点,聚焦25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7条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等民生水利工程,深入落实跟踪督办,确保按期完工。积极落实“党建进工地”工作,充分发挥党建工作举旗定向的政治引领作用,深入推进党建工作与水利工程建设业务工作融合,选取张家口市洋河综合整治和雄安新区新盖房枢纽改扩建等2项工程,作为2021年“党建进工地”试点项目。通过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党建+服务工作”“党建+劳动竞赛”“党建+管理创新”等“党建+N”模式实践活动,创新党建工作载体,激发员工活力,积极引导党员主动“亮身份、树形象、做表率”,打造项目亮点品牌,做到形式上有创新、内容上有拓展、效果上有提升,助推工程建设进度,提升项目质量水平。
2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是落实“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我处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李国英部长2022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加快推进雄安新区防洪工程、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河流治理等水利工程建设。通过强化项目信息化监管、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推行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组织开展河道防洪达标考核和质量考核等有效举措,切实提升我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2.1 加快防洪工程建设
深入贯彻水利部李国英部长在强化流域治理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在中小河流治理方面,今年汛前完成2021年度安排实施的魏进河、沙河等7条(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年底前完成2022年度安排的潴龙河、南澧河、龙治河等16条(段)治理项目中央投资计划80%以上。同时,根据雄安新区防洪工程下达投资计划情况,推动建设王村分洪闸改扩建工程实施,年底前完成白沟河治理主体工程建设,督促雄安新区加快新盖房枢纽、新盖房分洪道、新安北堤雄县段、大清河(雄县段)、西北围堤、赵王新河(雄县段)等防洪工程建设。
2.2 严控前期工作质量
前期工作成果质量是设计单位的生存之本,也是审批部门进行决策和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基础,我们将督促各市提高认识,严格按照《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河北省河道防洪治理实施方案》编制初步设计,并将提升中小河流治理前期工作成果质量,作为项目立项争取省级以上资金支持的重要前置条件;进一步加大业务指导力度,帮助各地研究解决项目审批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同时,按照水利部建设司要求做好已批复项目的合规性审查工作,提升中小河流治理初步设计报告质量水平。
2.3 创新项目监管模式
积极推广“设计+施工总承包”建管模式,并率先在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上试行。强化参建单位履约监管,施工现场实行实名制“电子”考勤,提升项目的监管水平。同时,推进数字孪生工程建设,确保基建项目在“河北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管平台”全部上线,按照水利部提出的“需求牵引、应用至上、数字赋能、提升能力”要求,将监管平台上的数据、资料作为质量考核唯一依据,并争取对工程建设管理全过程进行数字化映射,实现实体工程文本数据数字化管理逐步向数字孪生工程迈进。
2.4 强化质量提升工作
召开年度“河北省水利厅水利工程质量提升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2022年度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工作举措,印发年度质量提升专题活动实施方案,推动各项质量提升措施落到实处;举办质量管理培训班,提高基层项目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做好省级质量考核工作,完善考核内容,加强考核指导,年内完成每市不少于2个项目的质量监督检查,按照省质强办要求,做好考核季度评估和年终评分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持续向好,力争在水利部2021-2022年度质量考核中增比进位。
2.5 加强建设市场监管
组织开展水利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增强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专业素质;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履约情况的督导检查,4-10月,组织开展全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双随机”抽查工作,复核检测资质和检测能力,规范从业行为;解读《河北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充分发挥其作用,将部、省稽察检查发现问题等作为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量化计分和水利部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到水利工程评标活动中,倒逼市场主体自律,重视项目质量管理,减少各类问题发生,促进我省水利建设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指导各地应用好河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预防和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督促用人单位依法落实劳动用工实名制等管理制度,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报酬权益。
2.6 开展防洪达标考核
1月底完成对各市2021年度考核工作,将考核结果纳入省河湖长制考核中,并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进一步优化考核指标,达到以考核促工作的目的,助推2022年度中小河流治理,为做好明年考核工作打下基础。
2.7 扎实抓好党建工作
全面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党建工作,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抓、同推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时期“十六字”治水思路,准确把握新内涵、新要求和新任务,坚决贯彻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治水兴水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水利防洪工程建设,持续开展“党建进工地”工作,推进党建与水利工程建设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定不移贯彻全面从严治党部署和要求,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推进水利工程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