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理性的直觉:符号活动的主体性问题研究

2023-01-04

关键词:符号学直觉理性

张 杰

自然科学通常强调研究的客观性,而排斥任何主观性的干扰。牛顿定律就是在排除外界因素的情况下,确定物体的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状况。社会科学则不可能不考虑人的主观作用,虽然社会发展或文艺创作均具有一定的客观规律,但任何规律似乎又无法摆脱人的主观性。现象学哲学就认为规律或曰本质取决于人的认知。如果把瑞士语言符号学家索绪尔和美国逻辑符号学家皮尔斯作为现代符号学的创始人,符号学作为一门学科,一开始就试图沿着自然科学研究的客观化轨迹前进。无论是“能指”与“所指”的“二分法”对应关系,还是“符号”、“客体”与“阐释项”的三维研究,都是在科学实证主义的框架内展开的。

俄罗斯科学院院士斯捷潘诺夫曾经指出:“符号学的科学研究具有两个属性,一方面与其他科学一样,它也是一门科学,另一方面它又是一种科学研究的方法”。(1)Ю.С.Степанов.Семиотика:Антология.М.:Академический Проект,Екатеринбурк:Деловая книга,2001,p.46.符号学无论是作为科学研究的一个门类,还是一种科学研究的方法,都不可避免地涉及主观性问题。尤其是作为一种方法论,符号活动的主体性问题研究也应该成为学界关注的焦点之一。究竟应该如何避免研究的主观性或曰主体性所造成的片面性,尽可能保证科学研究的客观性呢?这一问题实际上早在上个世纪中后期就已经摆在了符号学界的面前,无论是罗兰·巴特的“写作的零度”,还是海德格尔关于“遮蔽”(Verborgenheit)与“去蔽”(Un-verborgenheit,A-letheia)的论述等,其实都是这一探索的结果,最终导致了解构主义对“意义的消解”,使得学界陷入了“语言表征危机”的困境。

精神文化符号学立足于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老庄哲学,在人的主体有无之境的不断转化中,寻求客观性,努力避免因人类理性思维的“自负”所造成的归纳和推理的片面性,消除因已有知识所形成的具体概念和形象的约束,避免由此可能产生的“遮蔽”现象,从而进入“理性的直觉”状态,重归人的自然存在模式,为符号学研究探索一条建立在理性基础之上的直觉把握符号意义的路径。

一、主客体间:符号行为的主体性

长期以来,符号学通常被视为一门关于符号与所表征对象之间意义研究的学科。中外符号学家们均力图在自己的学术框架内对符号的意义进行阐释。这种研究就是学者自身主体性对符号意义认知的介入。学界把注意力集中在了符号及其表征对象的意义,对符号行为的主体性问题研究还有待深入。显然,符号行为发生者的主体性问题是值得关注的,符号活动研究者的主体性更应予以特别的研究。主体性的迥异往往决定着对符号活动的阐释,甚至是符号意义的确定。

虽然皮尔斯的“解释项”涉及到符号阐释者的主体性问题,但他却几乎没有涉及符号行为发出者和符号学研究者的主体性问题。随着符号学研究的不断深入,符号行为的主体性也开始受到关注,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美国芝加哥大学诺伯特·威利教授的研究。这位社会符号学家在《符号自我》一书中,指出:“无论是符号、符号对象,还是解释项,对皮尔斯而言,它们都并非是人。交流的人(言说者与听话者、说话者与阐释者)被置于符号三元的两端之外,使之构成了一个五元结构”。(2)N.Wiley,The Semiotic Self,Cambridge:Polity Press,1994,p.24.在此基础上,威利提出了“言说者→(符号→解释项→客体)→听话者→说话者”六元交流关系,这就形成了“六元组合结构模式”。(3)N.Wiley,The Semiotic Self,pp.27-28.

其实,威利所说的“六元组合结构模式”是把皮尔斯(1839—1914)和乔治·赫伯特·米德(1863—1931)的理论综合。他认为:“在米德那里,思想活动是从主我(I)到客我(Me),从当下到过去。然而,在皮尔斯那里,思想活动是从我到你(You),从当下到未来”。(4)N.Wiley,The Semiotic Self,p.24.这样一来,威利把时间因素引进了符号意义的研究,符号自我的对话由静态转向了动态。这种符号行为的六元组合就使得符号行为的主体与符号表征的客体有机地联系在了一起,从而实现了符号活动的生命呈现。

无论是从主我(I)到客我(Me),还是从我到你(You),皮尔斯和米德均是在理性范围内展开研究的,只不过这些理性的思维是处于对话动态交流之中的。然而,人的理性思维是具有极大的局限性的,往往是在归纳了某一结论时,又“遮蔽”了其他可能的因素。人类的理性思维在助力探索符号的意义表征时,又约束了人自身的意识、想象力。片面性是无法避免的,而且理性介入得越多,这种片面性会越强。也正因为如此,这就为西方解构主义思潮动摇人类文明大厦的根基,提供了理由和依据。

显然,威利教授的研究尚未摆脱理性思维的羁绊,更没有涉及符号学研究者的主体性,而研究者的主体性往往由于自身的立场和所追求目标的迥异,会更为强烈。任何研究者都会由于自身理性思维的局限,在从一个侧面揭示符号活动的表征时,又很难“敞开”其他阐释的可能性。人类的理性思维在为人类打开了认知世界的某一扇大门时,就容易有意或无意地关闭上了其他可能之门。同时,符号学在意义探索的道路上,显然不可能仅仅是“解构”的,而且即便是“解构”也是为了新的“建构”。究竟应该如何超越理性,尽可能“敞开”符号活动之门呢?

在精神文化符号学看来,符号活动的主体性问题探讨在理性范围内展开是无可非议的,不过任何研究又可以是多维度的。如果以中国传统文化为基础,立足于老子“道法自然”的理念,结合庄子哲学及其“能所观”,把理性与非理性相互融合,从理性的直觉出发,或许能够对这一问题产生新的认识。精神文化符号学致力于以中国化的方式,探索一条“意义建构”的途径,从而把人类的符号学研究引向深入。

西方的哲学家们自古希腊就一直在探讨理性与直觉的问题,包括古希腊罗马初期的相关论述、中世纪的神学化理论、从文艺复兴开始至德国古典哲学的全部理论,尤其是康德关于理性的先验规律和心理机制的研究、黑格尔关于“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等论述。弗洛伊德的无意识理论、柏格森的生命冲动理论等,更是把非理性视为人类大脑的固有能力。显然,西方哲学主要是依据先验的理念或绝对精神、大脑机制等展开探索的,始于20世纪的语言论转向及其对符号表征的意义“遮蔽”现象的研究,也是基于理性分析和逻辑演绎展开的。

显然,中国古代哲学则表现出迥然不同的思想旨趣,主要是从“心智”“感悟”,即“天人合一”的维度,既认同理性思维,又揭示了理性认知所带来的局限性。在中国古代哲学中,任何基于理性的学术都有可能成为“遮蔽”人的感性认知的障碍,尤其是在老庄哲学中关于自然道论的理论。自然道论的思想不仅与理性分析产生的认知无关,而且是要把理性思索排除出去,并把理性分析视为人的“自负”产生的缘由。其实,“自老子起,自然道论的基本意图就是要以自然之浩瀚无限瓦解人的自负”。(5)颜世安:《庄子评传》,《中国思想家评传丛书》,匡亚明编,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180页。

在庄子看来,理性概括及其语言表述中,通常会体现出人的确定和自负的状态。语言表述是言语行为发生者自身生活态度的表现。语言的特点决定着语言表述的知识确定性。自然道论也就是要“以自然本真世界的无限可能瓦解知识谱系,就包括瓦解知识确定性和建立在这种确定性基础上的自以为是。这是言与道之间最为本质的冲突,是常规语言与自然本真世界及其所启示的新生活态度之间的本体论的隔离”。(6)颜世安:《庄子评传》,第252页。

显然,人类的科学认知通常被视为主体对客体及其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以笛卡尔为代表的西方认识论哲学和胡塞尔的现象学等均是基于主客体相分离,重点揭示主体对客体的认知过程。20世纪以来的西方符号学家们均或多或少地受到认识论和现象学的影响。在他们看来,符号行为的主体性也体现在符号对客体的表征和意义阐释上。然而,在以老庄为代表的中国古代哲学中,主客体是融为一体的,自然道论也就是要改变主客或曰物我分离的状态,瓦解现存的理性分析和概括,当然也要瓦解与理性交融一体的生活态度、语言表征等,从而创造一个处于自然之中的新世界。

当然,在中国古代哲学中也确实存在着主客体之分。这主要体现在“能”与“所”的区分,“能”是指主体,“所”是指客体。庄子在《齐物论》中明确区分过“能知”与“所知”的概念,先秦各门各派也均对此有过各种区分,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中国传统哲学的“能所观”。然而,这种区分是为了真正发现“能”与“所”分离的不足,可以使得“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到极致,既基于理性又超越之上,从而达到“能”与“所”的融合状态,实现“天人合一”,这一人类感知世界的最佳境界。显然,这里的“分”是为了“合”,“分”只是手段,而“合”才是最终的目的。

二、理性之中:直觉源于大脑与心智之间

理性与直觉似乎是一对互不相容的概念。直觉思维是指不受某种固定的逻辑规则约束而直接领悟事物本质的一种思维形式。直觉作为一种心理现象,通常被视为存在于理性或曰意识之下的,同时又存在于非理性或曰无意识之上的。直觉通常是指人脑对突然出现的外在事物的“瞬间”直接觉察。直觉是尚未上升至理性分析的认知,显然,直觉更不可能产生于理性之中,甚至与理性是相对立的。

奥地利精神分析学家弗洛伊德曾经把人的心理活动分为两个部分,即意识与无意识。直觉是介于这两者之间的。这就是说直觉并非是无意识的知觉,也并非是有意识的认知,而是一种存在于非理性之上的直观感知。可以说,仅从人的生理机制,撇开历史的文化积淀和社会、教育的作用来看,直觉无疑是属于生理的本能反应。离开感知的内在冲动和外在客观事物的“瞬间”刺激,人的直觉是无法产生的。从科学研究的维度来看,排除了外在因素,以人的生理机制为主要研究对象,不难得出“直觉与理性”并无直接关系的结论。

然而,如果从人的认知机制的后天形成过程来分析,立足于教育、文化和历史的积淀,或许结论又会有所不同。任何直觉的产生又不可能脱离具体的认知主体而孤立存在,认知主体对外在事物的直觉把握往往又取决于主体自身的文化素养和知识积淀,是产生于理性之中的。显然,面对夜空中的一轮明月,文化人和非文化人的直觉感知是迥然不同的,前者获取的是审美感知,而后者也许就感知不了月色之美。

塔尔图符号学派奠基人乌克斯库尔(Jakob von Uexküll)曾指出:“在外力的作用下,任何主体的身体都会成为意义的接收者,收到来自意义载体的信息。习得的旋律成为主题,作为意义载体的身体获得了形式”。(7)J.von Uexküll,Bedeutungslehre,Leipzig:Verlag von J.A.Barth,1940,p.54.人的成长过程是伴随着心理成熟和文化知识不断积累的过程,其理性思维也是在这一过程之中渐渐完善的。实际上,这就形成了人之所以成为人的“生理、社会文化和思维三方面的特征”。(8)程琪龙:《逼近语言系统》,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页。这三者是紧密而有机地联系在一起,无法分割的。因此,人的直觉既是源自人的生理机制,即大脑,也是来自文化知识的积淀,即心智。因此,直觉又是产生于理性之中的。任何符号活动的研究者对符号行为的直觉把握,都既取决于其自身的生理结构,更基于内在的文化积累和思维习惯。

一般说来,研究者的艺术修养水平越高,其自身的直觉把握能力就越强。国际符号学学会名誉会长、赫尔辛基大学塔拉斯基教授曾经指出:“我遵循意大利美学家贝内代托·克罗齐的观点,他谈到两种知识,直觉知识和逻辑知识。前者,我们需要用想象来获得,它涉及特殊事件;后者是通过智慧获取,它涉及普遍性层面”。(9)[芬]埃罗·塔拉斯基:《存在符号学》,魏全凤、颜小芳译,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2012,第241页。这位音乐符号学的研究专家已经把直觉视为一种基于理性之上的能力,甚至称之为“直觉知识”。

其实,任何人类的符号认知活动都离不开自身生存的空间环境,这也就是乌克斯库尔和洛特曼分别提出的“圜境”(10)Umwelt,中译参考余红兵著《符号建模论》,苏州:苏州大学出版社,2019年,第3页脚注。和“符号域”(semiosphere,亦可译为“符号圈”)。正如卡莱维·库尔和米哈依·洛特曼指出的那样:“乌克斯库尔在描述动物与人的世界时需要一个综合性的基本概念,为此他引入了圜境。洛特曼在描述思维、文本与文化的世界时也需要一个综合性的基础概念,因此引入了符号域”。(11)K.Kalevi & M.Lotman,“Semiotica Tartuensis:Jakob von Uexkiill and Juri Lotman”,Chinese Semiotic Studies,Vol.6,2012,pp.312-323.以往当学界提及直觉时,更多是从圜境的维度去思考的,把符号活动的主体视为一个生命体,因此把直觉视为一种介于理性与非理性之间的感知活动。然而,如果从符号域的立场出发,也就是把主体作为一个产生于文化语境中的个体,无疑直觉又是受到理性支配的。显然,符号活动的直觉感知是受到生命体的圜境与文化积淀的符号域双重影响的,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直觉既是个体生理机制,也就是大脑的反应,又是知识积淀的心智结果。

米哈依·洛特曼曾经明确指出:“我想指出,我们这里所谈的并不只是术语差异。我们不能仅仅把环境换成圜境;二者之间的差异甚至不是概念上的,而是范式上的:发展出一个对生命、有机体、进化和生物学的完全不同的理念”。(12)M.Lotman,“Umwelt and semiosphere”,Sign Systems Studies,Vol 30,No.1,2002,pp.33-40.他进一步阐释,尤里·洛特曼的文化符号学一开始的进路与乌克斯库尔的范式是很相似的。洛特曼的文本(text)对应有机体的活动,他的语境(context)概念则与乌克斯库尔的圜境相一致。是文本创造了最为广义的语境,包括了交流行为中的所有参与者。(13)M.Lotman,“Umwelt and semiosphere”.显而易见,在符号的意义把握方面,塔尔图—莫斯科符号学派已经走出了纯粹生物学的认知范式,把其与文化、知识的积淀融合在一起,探索了一条融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于一体的研究途径。

精神文化符号学的任务就是要揭示万事万物之间的精神联系,而这一精神联系的把握除了客体本身已经自有的特征以外,与研究者自身的主体性是密切相关的。在对客观世界或人类文明史的认识中,各个研究者所处的立场、文化语境以及知识储备往往决定着评判的结论。这种结论在揭示某种相对真理的同时,也会导致对评判对象的某种误读。这样一来,研究者的理性思维和知识积淀在一定程度上就成为了认知判断的障碍,必须加以排除。因此,在精神文化符号学看来,要真正全面把握认知对象的本质,不仅需要研究者理性的主客体分离的状态,也需要主客体融为一体,从而排除理性的干扰,让研究者的主体性处于直觉的自然状态之中,并以自然本来的方式把握认知对象的本质,这正如老子说:“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14)《老子道德经注》,王弼注,楼宇烈校释,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3页。

显然,直觉离不开理性,甚至产生于理性之中,但又只有走出理性的羁绊,回到自然的自由状态,才能够感知到客观世界的真谛。人的直觉感知是一种让认知活动从文化积淀的干扰中走出,回归自然生命体生理机制的行为。然而,要达到这种直觉地把握世界的目的,就必须通过中国传统文化中所说的“实修”过程。也就是说,一个社会的、理性的人只有在修身养性之后,让自己回归自然态,排除任何杂念,才能够融入自然之中,成为一个能够领悟真理的自然人。

三、回归自然:走出知识“遮蔽”的理想之径

无论是在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的研究中,知识就是力量似乎是毋庸置疑的真理,尤其是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然而,知识的载体是语言,而语言的“遮蔽”现象所导致的表征危机早已是学界众所周知的事实,即语言很难表达意义了。在语言论转向之后,学界关于“遮蔽”与“去蔽”的讨论已经绵延了半个多世纪之久。那么,知识的产生难道就没有“遮蔽”现象吗?当人们认识到某一客观规律或产生某种被认为是知识的认知时,是否也会产生对其他规律或知识的“遮蔽”现象呢?回答显然是肯定的。因为人的认知能力是有限的,甚至是无法避免片面性的。其实,人类社会就是在不断克服自身认知局限性的过程中发展的,而且越是进步就越感到人类自身的渺小。在古希腊时,人类社会文明的发展处于起步阶段,但人们回答的问题却非常之大,是“世界的本质是什么?”到了17世纪,西方文明有了长足发展,学界却在法国哲学家笛卡尔的带领下,缩小了问题的范围,发生了认识论转向,提出的问题是“怎样认识世界的本质?”进入20世纪后,文明的发展更加迅猛,这时发生了语言论转向,所提出的问题进一步缩小为“如何用语言来表述对世界本质的认识?”在跨入21世纪之前,人类面临的问题已经是“在怎样的文化语境下用语言来表述对世界本质的认识?”等。每一次转向都显示出人类对原有知识的“去蔽”,而又陷入新的“遮蔽”境地。而且,每次问题转换的间隔时间越来越短,也就是人类越来越快地发现认知的缺陷和原有知识的局限。

人类究竟应该如何走出知识“遮蔽”的困境,选择一种理想的认知路径呢?这既是学界应该思考的重要问题,更应是符号学研究关注的焦点之一,直接关系到符号意义的认知及其研究。关于这个问题,老子提出了“为学”与“为道”相结合的方式。“为学”是为了获得知识,而“为道”是为了走出知识“遮蔽”的困境,为了回归自然的直觉把握途径。精神文化符号学努力以老庄哲学为基础,重新思考符号认知活动的精神联系,并非为了确定而是要释放符号的意义。正如老子所说:“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15)《老子道德经注》,第132页。

其实,“老子论道的主要意图不在于回答世界‘是什么’。道的主要意图,是以自然无限性的启示,促人更新生存方式和生活方式。这个意图,是后来道家众多派系共同的灵魂”。(16)颜世安:《庄子评传》,第202页。老庄哲学并非仅仅要凭借人的理性思维去揭示世界的某个规律或真理,也不是非要回答某个认知问题,更注重的是一种人的自然存在方式。在老庄及其弟子那里,“道”不仅是客观存在于自然之中的规律,更重要的是感知世界的一种方式。世界(宇宙)是浩瀚无边的,人类任何对客观世界的理性把握或规律探索,均是在试图用有限的认知去认识无限的宇宙。这显然在方法论上是不合适的,而应该用无限的感知方式去看待无限的世界,“道”便是这种感知宇宙的方式。这种“道”其实也是理性的直觉,一种用尽可能自然化的方式,去阐释自然的世界。

人类社会是大自然孕育了多少万年才出现的产物,每一个人既来自自然,又最终会以结束生命的方式回归自然。人的理性思维和各种能力虽然具有无穷的创造力,但是在玄妙而又无限的自然面前是非常渺小的,无能为力的,甚至是微不足道的。人类“唯一能做的就是摒弃这种能力,退回到绝对‘虚静’即生命原始的可能性上重新开始回归自然的努力;而道生万物(以至这个产生万物具体过程的有趣推测),则把人在此世的一种能力暗暗引渡到玄妙的自然之境中。这就是求知和以因果联系解释事物的能力”。(17)颜世安:《庄子评传》,第204页。

老子在《道德经》首章中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18)《老子道德经注》,第2页。“可道”、“可名”的知识世界与“不可道”、“不可名”自然道论世界,是人类面对的两个领域,前者是用语言描述分析的有形世界,后者则是蕴含着无限奥秘的无形世界,是人类知识所无法穷尽,甚至连“冰山一角”都很难触及的领域。自然本真的世界,即“道”,是知识难以把握的。“道”不仅仅需要凭借日常生活的理性经验来把握,更需要处于“忘我”、“忘知”乃至“忘言”的状态中才能够感知。要进入这样的状态,必须瓦解现实社会的知识谱系,让人返回原初的自然状态。若要达到这样的目的,就必须要进行“实修”,即修身养性。“实修”的目的就是达到主体与客体的归一,以克服人的认知的局限。

庄子在《齐物论》中曾经专门论述过“能知”与“所知”的概念。他说:“故知止其所不知,至矣。孰知不言之辩,不道之道?若有能知,此之谓天府。”(19)《庄子今注今译》,陈鼓应注译,北京:中华书局,2020年,第81页。他所说的“能知”是指主体性,“所知”则是指客体性。庄子强调只有通过“能知”的提升,才能达到整体“所知”的目的,从而进入“不言之辩,不道之道”的境界。庄子的论述集中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能所观”。据此,对于符号活动的主体性而言,不仅需要高度理性化的主客体分离,也更需要主体通过修炼实现主客体合一,以至于达到“用心若镜”的状态,凭借理性与直觉融为一体,获得全面的“所知”。

从整个人类社会的进程来看,原始人处于自然态,往往是理性思维较弱的。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发展,理性思维持续提升,科学技术不断发展,原生态的自然之境也渐渐缩小,甚至消失。人们已经开始认识到保护自然生态的重要性,然而却尚未重视人类思维的回归自然。其实,人的思维也存在着生态环保的问题,应不断排除那些由于人的主观性造成的片面认知。符号学研究亦是如此,应清醒地认识到,任何理性的符号意义揭示都只是一种分析途径,但并非唯一正确的阐释。据此,人类的教育也不能只囿于知识的传授与积累,而是应该通过对话、批判等启发式方式,让受教育者的大脑处于“敞开”的无“遮蔽”状态,也就是生态环保、免受污染的环境之中,从而有利于其思维和创新等能力的提升。显然,人类思维的回归自然并不是要重回原始直觉状态,而是经历了“为学日益”的理性生命后,重新对“为道日损”的自然生命状态的敬重,使人类能够游刃于“为学日益”与“为道日损”境界之间,寻求更合理的符合未来社会的人的自然存在状态。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不断循环前进的,当人类社会进化到高度理性化阶段时,一定会探索重新回归自然的途径。“理性的直觉”不仅是符号行为主体应追求的感知符号意义的方式,而且也会是未来人类社会要把握世界所探索的理想境界。

猜你喜欢

符号学直觉理性
“双减”的路向反思与理性审视
匼河“背冰”民俗活动的文化符号学阐释
基于图像符号学的品牌联名设计研究
全国应用符号学与多模态研究论坛征文通知
拉马努金——天才的直觉
直觉为舵 意象为帆——儿童直觉线描的“意象”表现教学实践
林文月 “人生是一场直觉”
一个“数学直觉”结论的思考
翻译符号学的三域问题剖析
人人都能成为死理性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