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企业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党建、联建、共建的探讨
2023-01-04陈瑞晗
陈瑞晗
(济宁中交运河未来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山东 济宁 272059)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新时期加强国有企业所属工程项目党的建设,要坚持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指导,坚持“管项目建设就要管好项目党建”,坚持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及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一、国企基层项目党建、联建、共建现状分析
(一)基层(项目)党的组织建设逐渐趋于规范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党的组织建设更加规范。基础设施建设类的国有企业党组织一般为“四级”模式,集团、集团独资或控股的二级企业设党的委员会,施工、设计类二级公司的子公司、分公司一般设党的委员会或工作委员会,投资类二级公司控股的投资类项目公司(SPV)设工作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项目施工、设计单位一般设支部委员会或党小组,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组织设置的规定。上级党组织普遍采取党建考核、党建责任制考核的方式,推动所属单位(项目)党建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党委能够发挥“管大局、把方向、保落实”作用。
(二)基础设施投资类项目建设期党建工作情况
基础设施投资类项目设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具体实施,根据合同及工作实际,设项目施工总承包部,施工分部或工区。项目公司党组织(工作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控股企业(一般为投资类二级公司)党组织垂直管理;施工总承包部党组织(支部委员会、党小组),由集团所属施工类企业的子公司、分公司党组织垂直管理。基础设施投资类项目一般采取PPP或“投资人+EPC”模式,项目建设期一般为3年~7年,根据投资建设合同,施工、设计无需另行招标,由项目施工总承包部、设计部负责,具体内容由项目投标联合体商议确定,因此项目总承包部人员及施工分部、工区人员相对稳定,项目建设期党建工作具备延续性。
项目公司根据施工总承包合同,严格管理并考核施工单位,其中党建作为考核指标中的重要内容。项目公司党组织和施工总承包部、工区(分部)党组织在项目建设期,与项目属地政府部门、平台公司党组织发生边际效应,基层党建工作的规范性代表了集团级的党建工作水平,应更加予以重视。
(三)党建、联建、共建开展情况
目前,基础设施投资类项目建设期,项目公司与参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党组织实施党建联建的模式没有推广。因党组织采取垂直管理模式,建设、施工、设计单位的母公司一般实施垂直考核,所以大部分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公司)党组织会将施工单位党建工作作为项目施工考核指标的一部分,但权重较少,一般为10%以下。考虑到设计人员的流动性较大,通常项目公司不会将设计单位的党建工作纳入考核体系。
一般情况下,项目参建单位党组织广泛与属地政府部门、平台公司等单位党组织开展结对共建工作,政府部门党组织也将共建作为项目管理的工作业绩。例如在浙江省,政府部门会采取建立“党建联盟”的形式,与参建单位开展共建工作,协调推动项目党建具体工作。结对共建,通常采取签订共建承诺书,开展组织交流、主题党日、党课等形式。一般为“1+1”模式,即一家单位党组织与另一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共建,或“1+N”共建模式,如施工工区(分部)根据工作需要与街道、村镇或迁改产权相关单位党组织分别开展共建。
综上,投资类项目在建设期,党建、联建、共建工作没有理论和操作层面的参考依据。项目属地政府对联合体党建工作的认识不能形成集团级的党建品牌影响力,在工作层面,形式内容比较单一。
二、规范基础设施投资类项目建设期党建、联建、共建的途径
结合目前的经济形式,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稳增长和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成为国有企业党组织的一项政治任务。投资类项目,尤其是PPP项目立项审核尺度必然会放宽,建设周期也会根据政府偿债能力适度延长,因此投资类项目建设期党建重要性将更为凸显,更有力地参与融入到地方经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之中。鉴于此,笔者结合8年的党建工作经验,就联建、共建的前瞻性设计提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思考。
(一)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党建联建、共建概念解释
党建联建:基础设施投资类,例如城市综合开发、交通、市政、环境治理类PPP、“投资人+EPC”模式项目,联合体成员单位党组织联合开展党建工作的模式。
党建共建:基础设施投资类项目联合体单一成员单位党组织,与联合体成员以外党组织共同开展党建工作的模式。
(二)党建、联建、共建的适用范围
党建、联建、共建工作模式适用于建设期3年以上的基础设施投资类项目,联合体半数以上成员单位由同一国有企业(集团)所属子企业组建,各参建单位党员、干部队伍较为稳定,具备一定的党建工作经验。
(三)党建、联建、共建的组织架构
党建、联建工作应由建设单位牵头,根据党章组织建设要求,组建联合党委(100名正式党员)、党总支(50名~99名正式党员)或党支部(正式党员少于50名),委员会成员应由参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组成,成员一般不会超过7名,设书记1名(建设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委员5人及以上的,设副书记1名(了解党务具体工作的干部)。组织成立,应以联合发文形式确认,报备各成员单位上级党组织。
党建、共建应在联建组织基础较为完备的情况下启动,结对共建党组织应为行政级别“对等”或“近似”的单位党组织,结对共建事项应由双方党组织审议确定,应建立在双方存在公共事务往来的基础之上。联建成员单位,应及时通报共建信息,避免“两张皮”和“重复共建”在属地造成不良影响。
(四)党建、联建、共建的工作内容
联建周期覆盖项目建设期,重点做好三项党建“工作集成”、聚焦两个方面“工作加持”,政治建设,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指导联建党组织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种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思想建设方面,以联合党课的形式,引领党员学好“四史”(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及时跟进学习中央及国资委、所属集团重要会议精神;作风建设方面,紧紧围绕项目建设的重要节点,统筹协调劳动竞赛、征拆迁改难点。党建活动方面及大型会议筹备方面,可以集优调动联合体各单位党建工作资源,实现“大兵团作战”;信息宣传方面,通过联建整合各单位宣传员队伍,实现对外宣传报道“一盘棋”、展现出集团投资项目的整体性,通过指定、培训项目(或子项目)新闻发言人、责任宣传员,提高项目信息宣传工作的整体实力;共建方面,一般在联建工作机制建立后开展,“结对”共建周期一般为一年,要坚持目标导向,坚持优化沟通交流和信息共享机制,结合征拆、迁改、融资实际,与政府职能部门、水电煤气产权企业、银行、媒体单位开展共建,以共建承诺书或共建目标责任书明确共建内容,旨在推动项目建设,实现与共建单位的共情、共建。联合党组织要充分授权并指导、协助参加联建的党组织开展党建共建,共建信息要及时共享。
三、结语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基础设施投资类项目规范开展党建联建、共建工作,对于项目建设、品牌输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将高质量党建成果转化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能够进一步为企业发展赋能。